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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 公办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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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 公办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八篇)
2023-01-15 07:35:2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一

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本村实际情景,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行自治。经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制定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和谐礼貌

第一条: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礼貌、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进取参与“礼貌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村内秩序

第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团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经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上访、团体上访,不利用信访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七条: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本事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村内所有土地属团体所有,村民仅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凡是承包、租赁团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团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团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经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景、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景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理解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村财务收支情景,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礼貌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供给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贴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供给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给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供给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供给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理解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贴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贴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贴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为流动人口供给居住条件并超过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实行优待和奖励。

(一)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独女户可享受本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有关待遇。

(二)实行晚婚、晚育的村民,村委会能够给予适当。

(三)独生子女户、双农独女户,其子女在入学、参军、招工、招干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生产、生活发生困难时,村委会给予优先照顾救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育龄妇女带环怀孕自觉终止妊娠的给予40元补助,二孩妇女在产后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每例100元的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例奖励40元(凭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证明)。

(五)对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六)对于年满10周岁独女领证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对领证户每年参加孕环检,给予误工补助50元。

(七)对考上大学的计划生育给予500元奖励,独生子女奖励1000元(凭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户籍在本村)。

(八)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者除镇每月奖励20元,村每月再增加3元(领取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村计生办发放的相关宣传品,否则,停发本年度村奖励部分)。

(九)政策内怀孕在二个月内,本人自动向村计生办汇报的,村一次性奖励50元或购买一份妇幼安康险。

(十)凡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孕检单的每次奖励100元,另加误工费100元。

第二十六条:村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除按省《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行政处罚外,村委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三个月上报孕情或隐瞒孕情的将取消相关奖励。

(二)凡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或刁难、围攻、谩骂、威胁计生工作人员,除报告上级政府依法处理外,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户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经过,为适应户口开放政策需要,同时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对申请迁入村的人员,规定签订入户合同。

(一)不具备享受村村自治优惠措施的人员

1、非婚嫁人员;

2、婚嫁中男方迁入女方家,且落户的女方无男兄弟的,其姐妹中一人能享受,其它的不能享受;

3、以前迁出的户口现申请迁入的;

4、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5、劳动改造期间人员;

6、暂不明确的其它人员。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自20-年1月17日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村民自治章程解释权属上-村村委会。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二

20__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精神,践行传承教化之风,镕铸品质教育理念,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着力抓好思想作风、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娄幼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1.上级精神作引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重在领会和把握全会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要求和举措,重在紧密联系幼儿园日常工作,重在紧密联系全体教职员工思想实际,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娄幼的改革和发展。

2.实践活动显成效。

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扎实开展主题为《桃溪红绿满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并与三走进一满意品质教育服务工程有机融合,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六微行动在娄幼零距离服务工程,创新服务载体,凸显亮点特色,尝试开展组团式家园实践体验活动。

3.思想观念有突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20__年将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教师积极学、教职员工主动学的原则认真学习理论、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提升修养,开阔视野,提高把握全局、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冲出固有模式,打破传统思维,用思想上的飞跃、观念上的创新、认识上的突破推进娄幼跨越发展。

1.干部作风有改进。

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为主要任务,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强化领导带头示范、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致力形成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教育系统八项措施、六条禁令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继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2.政风行风有提升。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真落实。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收费、招生、师德等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3.干部选拔有标准。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循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做好全程记录,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认可、群众认可、过程认同、结果认同。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的推荐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干部素质培养。

1.师德管理重务实。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明确师德红线,严格考核措施,规范师德言行,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又能教书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师德教育重宣传。

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嘉定教师形象大讨论、为人、为师、为学、向教书育人模范学习等主题教育,以评选嘉定区教书育人模范为契机,挖掘本园的先进,通过微型师德演播室进行宣传,结合庆祝第30届教师节活动进行表彰,展示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关爱幼儿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凝聚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履行教育使命。

1.创建娄幼特色品牌。

对照三淳文化映桃溪娄塘幼儿园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注重内容、形式的创新。及时总结典型,凸显特色亮点。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

2.提高组织生活实效。

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完善和创新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深化5+7组织生活模式,对全年组织生活做出整体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创新服务理念,搭建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促使党员在师德建设、业务提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做好党员电教和远教工作,完善站点建设。

1.推进学校文化建设。

继续扎实推进实施《嘉定区学校文化建设纲要》、《嘉定区教育系统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学校精神,努力打造娄幼特色廉洁文化建设品牌。积极创建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继续规划完善《娄塘幼儿园文化建设纲要》,采取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条线循序渐进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实现园所文化的全面建设。

2.扎实精神文明创建。

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着眼于提高文明素养、塑造文明形象、促进和谐发展。加强与娄塘社区的同创共建力度,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认真做好20__-20__年度区级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

3.完善党群工作联动。

进一步完善党群工作联动机制,力争党建与团建、群建形成带动、促动、互动的工作格局。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工会要积极配合好党政进一步推进园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强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团组织要开展系列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年工作的新思路。要重视幼儿园统战工作,认真做好关工、妇女、双拥等工作。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三

20__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精神,践行传承教化之风,镕铸品质教育 理念,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着力抓好思想作风、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娄幼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1.上级精神作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重在领会和把握全会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要求和举措,重在紧密联系幼儿园日常工作,重在紧密联系全体教职员工思想实际,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娄幼的改革和发展。

2.实践活动显成效。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扎实开展主题为《桃溪红绿满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并与三走进一满意品质教育服务工程有机融合,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六微行动在娄幼零距离服务工程,创新服务载体,凸显亮点特色,尝试开展组团式家园实践体验活动。

3.思想观念有突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20__年将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教师积极学、教职员工主动学的原则认真学习理论、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提升修养,开阔视野,提高把握全局、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冲出固有模式,打破传统思维,用思想上的飞跃、观念上的创新、认识上的突破推进娄幼跨越发展。

1.干部作风有改进。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为主要任务,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强化领导带头示范、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致力形成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教育系统八项措施 、六条禁令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继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2.政风行风有提升。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真落实。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收费、招生、师德等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3.干部选拔有标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循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做好全程记录,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认可、群众认可、过程认同、结果认同。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的推荐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干部素质培养。

1.师德管理重务实。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明确师德红线,严格考核措施,规范师德言行,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又能教书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师德教育重宣传。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嘉定教师形象大讨论、为人、为师、为学、向教书育人模范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以评选嘉定区教书育人模范为契机,挖掘本园的先进,通过微型师德演播室进行宣传,结合庆祝第30届教师节活动进行表彰,展示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关爱幼儿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凝聚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履行教育使命。

1.创建娄幼特色品牌。对照三淳 文化映桃溪娄塘幼儿园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注重内容、形式的创新。及时总结典型,凸显特色亮点。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

2.提高组织生活实效。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完善和创新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深化5+7组织生活模式,对全年组织生活做出整体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创新服务理念,搭建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促使党员在师德建设、业务提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做好党员电教和远教工作,完善站点建设。

1.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继续扎实推进实施《嘉定区学校文化建设纲要》、《嘉定区教育系统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学校精神,努力打造娄幼特色廉洁文化建设品牌。积极创建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继续规划完善《娄塘幼儿园文化建设纲要》,采取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条线循序渐进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实现园所文化的全面建设。

2.扎实精神文明创建。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着眼于提高文明素养、塑造文明形象、促进和谐发展。加强与娄塘社区的同创共建力度,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认真做好20__-20__年度区级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

3.完善党群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党群工作联动机制,力争党建与团建、群建形成带动、促动、互动的工作格局。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工会要积极配合好党政进一步推进园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强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团组织要开展系列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年工作的新思路。要重视幼儿园统战工作,认真做好关工、妇女、双拥等工作。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童乐海宾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鹤岗市绥滨县第二小学院内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任忠祥。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开办资金:10万元。出资人任忠祥,出资金额10万元。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规模:5个班共150人。

(六)招生区域:绥滨县绥滨镇各社区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设成员为3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臵;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臵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宛航。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律法规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并在教材选用和课程设臵上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第二十六条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费;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该条自己确定是否注明)。第三十条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该条如有前臵条款的需注明)。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臵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遇《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第四十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三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2012年12月2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四十七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出资人签名:2013年月日

第二篇: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

一、总则

(一)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幼儿园名称:小精英幼儿园

(三)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四)办学宗旨:质量为本、服务为宗、环境为先、价值为魂。

(五)幼儿园自愿接受内蒙古乌海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幼儿园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阳光景园小区内。

(七)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二、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一)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吴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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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6.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四、幼儿园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一)幼儿园资产来源:本园由举办者吴静个人出资200万人民币,于2013年4月19日前出齐。本园是个体单位,所有资产来源合法,资产的使用也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和业务范围。

(二)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三)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四)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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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六、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七、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一)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1.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2.发生分立、合并的;3.自行解散的;

(二)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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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

马庄实验幼儿园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马庄实验幼儿园。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汝州市汝南区马庄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蓟县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蓟县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刘飞飞。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50万元。出资人张阳,出资金额50万。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5个班共150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设成员为5人。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臵;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五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六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的教育格局和教育资源分配呈现出新情况和新问题,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建设存在着诸多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

1.农村教师待遇差,工作任务重,人员流失严重。农村地区教师津补贴制度在一些地方尚未贯彻落实到位。偏远地方农村教师在交通、住房、就餐等方面均存在诸多困难。

2.由于待遇差、任务重,农村教师这一职业长期以来缺乏社会认同。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甚至是城市超编教师不愿意到农村学校就业,农村教师千方百计向城镇调动,一些学校后续师资无以为继。

3.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教学质量难以保障。现有的教师队伍中,受过正规教师教育的比例很低,水平和能力有限。音乐、美术、体育等非主科教育以及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素质教育师资缺乏。

为此建议:

1.改革现有的教育投入制度。合理协商并确定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政府的教育财权和事权。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承担,按地区经济状况、教育状况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教育财政、人事管理权重心上移,由省(市)实行“大统筹”,衡量各县(区)财政实力,再由县(区)级政府提出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支出最低比例,实行“小统筹”,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受地方经济起伏的影响。明确各级政府责任,逐步建立省级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提高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通过设立农村地区教师津补贴,鼓励教师安心山区、农村教育工作,并优先考虑农村教师职称评定、评优。一是财政单列支出农村教师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之外,由财政单列农村教师的津贴补贴支出。进一步明确津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发放标准、类别与分档等实施细则。二是增加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提高到工薪总额的1/4至1/3,发放依据考虑距离和职称两个维度。完善农村教师住房保障机制,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一是主要由政府建设具有宿舍性质的教师住校周转房和公寓房,教师工作调动随即搬离。二是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为农村教师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集资房;三是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在校园内和校园附近建房向教师出租,由财政给予教师一定的住房补贴。

3.加快农村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吸纳、公开招聘优秀的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去,缓解当前农村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农村教育自身特点,在开齐科目的前提下,按班级数核定教师数,保证薄弱学校有足够的教师编制。鼓励和引导教师由城市向农村、由师资富余学校向紧缺学校、由强势学校向薄弱学校的合理流动,实现农村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对农村学校后勤管理进行改革,后勤管理人员可以采用合同制,不占编制,以减少农村教师从事勤杂事务的工作负担。

4.建立灵活多源的农村教师增量机制。制定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的政策。每年在省属师范大学和其他高校中拿出一些招生计划,尤其对基层需要的特殊专业招收定向生,由中央财政投入,为定向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学习费用。接受资助的学生毕业后有到农村中小学工作一定时间的义务,期满后优先享受保送硕士、录取公务员加分等优惠政策,以改变师范生生源较差、合格教师进不来的问题。针对农村小学教师学科失衡现象,可考虑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为改变偏远地区合格教师进不来的问题,可培养农村本地师范生,对来自偏远农村的师范生进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培养一批留得住的本地优秀教师长期在当地任教。

如何写小学章程公开申请书简短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2006年,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2006年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一条幼儿园成立伙委会,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园长助理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总务处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教师应自觉按照《军星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作好计划免疫和急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七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全休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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