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范文(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0:09:37 页码:10
2023年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范文(优秀10篇)
2023-11-19 10:09:37    小编:ZTFB

计划是为了达成某一目标而制定的一种有条理的行动方案,它可以帮助我们事先规划好未来的工作和学习安排,提高效率。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采用SMART原则,即目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性和时间限定性。最后,祝愿大家能制定出一份完美的计划,并能够顺利实现自己的目标。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一

明示毁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无条件地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他将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它的判断标准比较明确易见,即主要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这样的意思表示是比较容易捕获的,在审判实践中也较易操作,它的成立具备以下要件: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

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

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

4、明示毁约的成立须无正当理由,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毁约的表示须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其具有撤销权、合法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等等,如因这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不构成明示毁约。

明示毁约与履行拒绝。履行拒绝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它与明示毁约的根本区别即在于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发生在履行期限到来的前后。实践中有同志将两者合二为一,认为从法律形态上或法律后果上来说都是对合同主要义务的根本不履行,故而应将明示毁约置于履行拒绝之中。但律师认为,两者虽有都是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的共通处,但如前所述明示毁约是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履行拒绝则是实际违约,如将二者雷同,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救济获得。

1、如混同两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示毁约时,对方当事人只能坐等履行期限的`到来而提起法律救济,不能提前获得,只能眼睁睁地看到双方交易的秩序已被破坏而无力无助,而待到履行期限届满时行使救济权,损失已然遭到扩大。

2、如混同两者,则不存在违约状况是否可以消除的情形。前已述明示毁约是一种“违约的可能或危险”,如一方明示毁约后在对方尚未提起法律救济前,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仍基于诚实信用的考虑而克服种种困难撤回了毁约的意思表示,履行了合同,则原毁约方尚未构成违约。而履行拒绝则是完全的违约,即一旦履行期满而拒绝履行义务就必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此情无力可消除。

3、如混同两者,必然导致违约损害赔偿的混乱。明示毁约损害了债权人通过合同可信赖的利益,这种利益往往要较履行拒绝时已然发生的实际利益的损失要轻,在当事人作出明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对方当事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对此予以放任,势必加重了毁约方的责任。

明示毁约的法律救济。当事人一方明示毁约后,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他可以选择以下的救济方式:

1、要求实际履行。即对方当事人可以不顾及毁约方所作出的明示毁约表示而单方面坚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履行期的到来,提出请求要求毁约方继续履行,而如履行期届满毁约方仍不能履行,则毁约方应向对方承担实际违约的后果。

2、在毁约方明示毁约后,立即行使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债务人已明确肯定地表示毁约,而债权人亦觉得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已没有继续维护合同效力的必要时,法律赋予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的权力,以便其从旧合同的失败交易中解放出来去寻求新的交易途径,获取从旧合同原本所期待的利益。

3、债权人有权请求明示毁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毁约方明示毁约后,债权人的合同期待利益或许并未实质遭致损害,但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履约的信赖而促使其可能为合同的履行而投入了大量的准备,花费了费用,对此,债权人得请求赔偿。

4、债权人有权要求毁约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如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供应乙何种单价的货物,而乙在该合同订立后又与丙以另一较高的价格签订了转售合同,甲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示将不供货,导致乙亦无法向丙供货,则乙可以就两份合同的差价即其可得利益向甲请求赔偿。

总之,在明示毁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接受明示毁约,或要求继续履行,或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

明示毁约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误区。实践中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实践中债务人作出明示毁约的表示常以辅之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以逃避毁约责任,如经济状况不佳、物价上涨、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等,这些往往给我们以误导,误认为这是债务人的正当理由从而导致判决结果的偏差。

律师认为,在实践中要正确分析正当理由与非正当理由,所谓的正当理由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不可抗力,如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不构成明示毁约;(2)合同因无效或被撤销,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恢复到合同订立时的初始状态,债务人有权表示无须履行义务;(3)债务人根据合同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据此债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必继续履行,等等。而非基于此的所谓其他理由当属无正当理由,根据这些理由作出的毁约表示当属明示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有的同志认为,认定明示毁约须以债务人提出毁约时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条件,这种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的确,债务人提出明示毁约往往伴以其主观上的过错,但认定是否构成明示毁约的依据只能是债务人明确肯定地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情况为唯一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完善地保障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如果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则势必发生当毁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而事实上确实产生了合同义务客观上因债务人的表示不能履行使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基于预期违约立法制度得到保障的情形,这也违背了预期违约制度设立的立法本义。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二

主要阶段性成果(限报8项)。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

形式。

负责人。

1

113。

――2008、11、10。

建立个人博客。

网页呈现。

张学冬。

2

2008、11――。

6

《教师的心理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石晶宇。

3

2008、11――2009、7。

《教师教研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于静。

4

2009、1――。

2009、11。

《网络教研与教师科研能力的研究》。

调查报告。

吴冬辉。

5

2008、11――。

6

优秀论文专辑、教学案例、教学反思录。

网上展示。

付佳欣。

6

2010、6――。

2010、8。

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网络教研调研报告。

文字材料。

付佳欣。

7

2010、8――。

2010、12。

发表研究成果文集《基于博客(blog)技术建立网络互助的实践与研究》。

文字材料。

付佳欣。

最终研究成果(限报3项,其中必含研究报告)。

序号。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1

2009、10。

《教师的心理状态与教研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于静。

2

2009、12。

《网络教研与教师科研能力的研究》。

调查报告。

吴冬辉。

3

2010、12。

《基于博客(blog)技术建立网络互助的实践与研究》。

结题报告。

付佳欣。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三

记者今天获悉,东营市将成立博士协会,以进一步挖掘我市博士硕士科研潜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构建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建言献策的平台,提升服务东营市经济社会和实施国家战略水平。

据了解,近年来,东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市、科教兴市战略,先后出台多项人才引进政策,汇聚到东营市的博士硕士越来越多,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博士硕士科研潜力,东营市科协拟成立“东营博士协会”。

东营博士协会主要由在东营工作的`博士和部分硕士组成:博士会员必须取得博士学位;硕士会员必须是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在协会成立的同时即举办首届东营博士硕士高峰论坛。目前论文正在征集中,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论文须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要围绕东营市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特长和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及要求,形成有前瞻性或实际指导意义的观点、意见、建议;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切忌空谈理论。

中国大学网:考研硕士及博士考研辅导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五

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即使这种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债务人的行为也会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漠视了其应负的合同债务,因此应构成违约。

(二)期待债权。

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由于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得违反合同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在履行期限届至以前,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只是期待权而不是现实债权,对债务人来说,这种期限也体现为一种利益即期待利益,该利益应当为债务人享有。实际违约侵犯的是已到履行期的债权。

(三)任何一方均可主张。

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

资料。

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三人,或买受人在付款期到来之前转移财产和存款以逃避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其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四)补救方式。

在补救方式上与实际违约也有差别。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已有合同义务的履行时),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默示违约方未能提供充分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五)可能违约。

预期违约是一种可能违约。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因此是否履行合同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则预期违约缺乏实际存在的基础,也有一种可能是因一方当事人最终仍不履行合同而转为实际违约,因而预期违约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一般必然承担责任。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六

“昨夜无眠,为了一个学生”,中国科学院博士生导师程代展日前很痛苦惋惜,为他在清华的学生博士萧杨。这个他心中“最有天赋的学生”,最近放弃留校继续做科研,选择到中学做数学老师,这让他觉得是“大材小用”。

清华博士做中学老师,在现实中太罕见,给人感觉是“落差”很大,容易让人觉得是“人才浪费”。但我想说,祝贺这个逃离科研的博士吧。

科研,学术,听起来很宏大,很神圣,容易让人想到高远的价值意义。但绝不是搞科研学术的,才叫“人才”。在当前这个学界充斥种种潜规则,学术研究存在严重造假的社会,很多时候极其工具化与功利化的“搞科研”,恰恰就是浪费人才,浪费生命。

“人才”,这两个字,排在前面的是“人”,后面的是“才”。梭罗说,“我们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公民”。作为个体,首先就要尊重自己的内心,来寻求自我价值实现。一个人,也只有注重内心,活着真实中,生命才不至于被浪费。

清华博士也好,中学教师也好,自己喜欢做什么样的人,那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现在,祝贺你,萧杨,你终于懂得告别此前被支配的人生,来寻求真实的自我,实现个体价值了。要知道,对于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来说,越是个体的,那才越是社会的。

那些还是没有回过神,缓过劲的人们,真的不要再去搬来那些公共意志中的价值选择,来试图改变别人的命运了。在一个多元文化价值的年代,不要再用自己的价值观去捆绑别人。每个人最需要的,有勇气从集体意志中走出,回归真实的自己。

好好聆听一下这个博士真实的内心吧。

“我已经厌恶科研了”萧杨一再这样说,“我希望自己是教育界需要的人才。”别把中学教师不当人才。古今中外,多少专家学者,都曾做过中学教师。朱自清、叶圣陶、夏丐尊,还有大哲学家黑格尔,不都曾在中学校园工作过吗?中学是人生必经的重要阶段,教师同样需要“专家”。做中学老师对萧杨来说,完全可以实现自我实现,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

也别把博士就一定当成人才。中国是绝对的论文大国,但太多失去价值信仰的论文,并没有让中国成为最一流的学术大国。反而不乏一些扛着学术旗帜和顶着学位头衔的学界混混,胸无碗墨,庸常之极。学术应该成为信仰,而不是工具。一个人背离真实的内心,背离自己的兴趣,忽视人性的真实感受,那是极其可怕的。

博士首先是人。很遗憾的是,现在很多博士被一种集体意识与学界权威严重捆绑了,失去了本心。萧杨这个曾经的学界宠儿就说,“我只是被教育成听话的好孩子”。这种听话,意味着兴趣遭受压抑,偏离独立意识,失去自由人格。被这种学术机制和氛围扭曲的人性表现,还有太多太多。

比如,很多女博士被称为“灭绝师太”,成为很多男人望而怯步的“剩女”,这背后,不只是因为她太有个性了,还有她们被迫错过的人性。

其实,在清华博士萧杨做中学教师之前,著名的北大才子柳智宇早就遁入空门了。柳智宇不但放弃拿全额奖学金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深造,还选择到古刹龙泉寺修行。才子内心透彻,知道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才是最好的人生路。

“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现在,萧杨选择做中学教师,绝不是人才浪费,而是人才回归人本身。由此引领人们“生活在真实中”,不论对科研,还是教育,都是好事。

因此,还是让我们祝贺这个逃离科研的.博士吧。

-----------------。

近日,清华博士生萧杨突然放弃留校继续做科研的机会,与北京一所重点中学签约做数学老师。其导师写下3000多字的长信,表达惋惜与困惑。数日后,萧杨在一个社交网站上贴出一封长信回复老师,“我已经厌恶科研了。”

新京报讯“昨夜无眠,为了一个学生。”11月13日,中国科学院博士生导师程代展陷入困惑,他在清华的学生博士萧杨(化名)突然放弃留校继续做科研的机会,与北京一所重点中学签约做数学老师。程代展在博客上写下3000多字的长信,表达惋惜与困惑。

“大材小用”、“太过现实的社会环境让人才流失”……这封信引起网友热议。

18日,萧杨在一个社交网站上贴出一封长信回复老师,“我已经厌恶科研了。”

导师他是我最有天赋的学生。

“他的选择让我很惊讶,我彻夜失眠也没想明白。他是我遇到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昨日,程代展盯着办公桌上放着的他与萧杨合著的英文书籍,眉头紧皱。

程代展称,萧杨曾在系统控制领域的国际顶级专业期刊(ieeetac)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数篇长论文。“中国系统控制领域的博导没有几人在这本期刊上发过文章。”

“想当然地认为他会从事高端的科研”,程代展说,矛盾出现在半年前,萧杨突然告诉他,毕业后想去银行或者到中学当教师,并已经考过会计师。当时,程代展以为这只是“年轻人一时头脑发热。”

但11月初,萧杨突然告知导师,他已经被北京某中学录用,即将签约。

网友钱学森之问pk自由选择。

“你这样做,中国,甚至世界可能会失去一个优秀的科学家。”那天晚上,程代展彻夜难眠,在博客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今夜无眠》。

随后,这封信被科学网转载,激起网友热议。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科研人才?”钱学森之问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不过,也有一部分公众认为萧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中学老师的贡献不比高校科研人员低。”

学生唯一原因就是没兴趣了。

对于导师的不理解和网友的议论,日前,萧杨也在网上贴出长信,称“其实很简单,唯一的原因就是没兴趣了。没兴趣还算个比较中性的词的话,我其实可以说我已经厌恶科研了。”“做科研太累,当我决定退出科研的时候,心里是久违的无比的轻松。”

“我肯定不是科研界需要的人才,对科研没有兴趣的人不可能做出真正有意义的成果,我希望自己是教育界需要的人才。”萧杨表示,对去中学当老师充满期待,他很喜欢教会别人知识的那种成就感。

对话导师博士教中学是人才分配的失衡。

新京报:为什么极力反对萧杨放弃科研?

程代展:他是我从事科研30多年来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是科研界很少见的好苗子。他在清华读了四年本科,数学功底打得很扎实,头脑很灵活,他善于发现问题的实质,并提出解决方案,和他讨论数学是一种享受。他也非常勤奋。已经有三所国外的大学邀请他去读博士后,他的科研前途很光明,就这么放弃了,太可惜了。

新京报:你问过萧杨对自己研究的领域感兴趣吗?

程代展:这点我需要反思,我从没有问过。我一直认为有兴趣才能做得好,能在国际顶级杂志上发表文章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我完全没想到他对自己的研究成果不感兴趣,没有体会到成就感。这点到现在仍使我困惑。

新京报:有人认为做中学老师的贡献并不比做科研的贡献低,你怎么看?

让博士们,特别是像萧杨这样优秀人才去教中学,是教育制度的失败,社会人才分配的失衡。

博士我只是被教育成听话的好孩子。

前日,记者联系到尚在美国访问留学的萧杨,他表示,已将自己的全部观点写在信中。

新京报:老师对你的选择很失望,你怎么认为?

萧杨:我深知程老师对我寄予厚望,我说出来他肯定非常失望的,我甚至一直在想就这样坚持搞科研搞下去,但真正到了该抉择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自私地按自己的意愿。

退出科研界是因为很累,也没觉得自己是很有能力的人。(此前一直坚持科研)不是程老师强迫的,只是因为我从小被教育成“听话的好孩子”,只要别人给了我任务并且应该是我做的任务,不管我喜不喜欢,都会尽力去完成,不只是科研问题,甚至是帮实验室干杂活,都是完成的既快又好。这样的结果就是导致了程老师以为我喜欢做科研。

新京报:家人对你的选择是否支持?

萧杨:11月11日,我回姥姥家和家人开了个会。并不是他们劝我赶紧去挣钱,而是我想问问他们对我选择中学这样一个地位不高,挣钱也不多还挺累的职业有没有意见。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我真的厌恶科研的话,坚持干一辈子科研一定不会幸福的,而他们并不在意我的名利地位什么的,中学老师也挺好。

新京报:不少人认为博士去当中学教师屈才了?

萧杨:我觉得我有足够能力应对中学数学的知识。这与我觉得我完全没能力做有价值的科研工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也很喜欢教会别人知识的那种成就感。我做过家教,我觉得当几个小时的家教比搞几个小时的科研舒服多了。

今年寒假我还帮一个微积分挂科的大一孩子补了两天课,当她告诉我她补考得了90多分的时候,那成就感啊,杠杠的。

此外,做教师比较稳定,虽然收入不高。我也真的是没时间找其他工作,找工作的黄金时间因为我在美国访问留学错过了。

声音我不了解详情,不评论具体的人和事。

中国社会对智力的追求一直比较低,以前科研被认为是比较时髦的职业,大家认为科研能带来财富、地位、名誉,对科研很热衷,一旦他们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纷纷离去。此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一种小富即安的可能性,缺少更高的追求。

学生不想继续从事科研,那就让他走好了,真正喜欢科研的人会留下来做,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

既然想的那么清楚,不是盲目的,那就只有尊重他的选择了。放弃科研也许跟老师的教育方式有问题,逼得太紧或者压力太大。学生去当中学老师,是想换个环境放松自己,也许有一天,他还会发觉学术界的好,回到学术界。

--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著名教育和文化学者杨东平。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七

创业准备者:渴望向拓荒者学到真本领。

“如果能够参加这次展示会,可以让我们把创业经验和大学生朋友分享,而且对我们企业来说,还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昨天,抢先报名的杭州龙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国军说。

杭州日报大学生创业就业俱乐部推出的第5季活动,将在周末举办“大学生创业成果展示会”。本报昨日刊登这一消息后,受到了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们热烈欢迎。他们坦言,希望参加本次活动,能学到创业先行者们的经验,在杭州日报网上报名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

成果展示主要是为下一步发展造势。

杭州龙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报名公司。在报名表上,我们看到负责人张国军留下的创业经验。“我杭电本科毕业后来到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属的第36研究所,项目是电子对抗,这本来是份让人羡慕铁饭碗,但是我觉得我并不适合这里,我的思想总是不愿意局限在一个地方,于是在攻读完宁波大学的通信与信息系统硕士后,我选择了离开。”

“我先来到了上海,进入了展桥通讯工作,在这里,我遇到了和我志同道合的詹恩超,当我把我的创业想法说出来后,我俩一拍即合,考虑到杭州有如此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我们就选择了把企业安置在杭州。在短短不到1年的时间里,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占目前中国电子衡器市场的.50%以上,不光如此,公司的gsm/gprs产品线、无线局域网产品线等业务也在快速发展之中。”张国军介绍说。

在谈到为什么要参加本次展示会的问题时,张国军相当的“直言不讳”。他说:“想通过本次展示会,对公司进行宣传,并且吸引风投对公司进行投资,为下一步公司的发展做好准备。”

“大学生在校期间就要积累经验”

曾经以“学智”第三方网络化教育平台获得“杭州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比赛”一等奖的罗家驹,在众多报名的大学生中显得“星味”十足。面对记者的采访,罗家驹侃侃而谈。

已经创立了杭州格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罗家驹,说起自己的创业经历,显得十分自豪。在大学里就有自主创业想法的他,大二时参加了浙大创业管理班,在大学期间,罗总是不断的找机会磨炼自己,虽然失败占绝大多数,但是不断积累的经验终于让他有了收获,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大学生创业比赛上,他所率领的团队凭负离子脱墨技术一举夺得了大赛银奖,这也更加坚定了他自主创业的信心。

9月创立公司后,他先后推出了个性化家教、推广网络教育等项目,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如今,公司已经得到了足够的人力物力,将开始对“学智”平台进行开发,相信不远的将来,该平台会在正在快速发展的网络教育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想要与大家分享的创业经验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应该开始尝试创业并积累经验,寻找好目标,不要到了毕业了才开始被动地盲目创业,这往往是得不偿失。”罗家驹说。

“回头看”是为了更好的创业。

杭州日报大学生创业就业俱乐部本周末即将举办的“大学生创业成果展示会”,主要是针对已经创业的大学生企业来一次“回头看”,了解先行者们现在的经营情况,学习先行者们的经验,吸取先行者们的教训,规避已经出现过的风险。

目前,展示会的征集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欢迎大学生创业企业踊跃报名,一展年轻企业的风采。报名方式:登陆杭州日报网“大学生创业就业俱乐部”栏目,填写报名表格。表格必填的项目包括:创办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创业团队简介(包括毕业学校、毕业年限、所学专业等)、经营项目、企业简介(请尽量详细介绍)和对活动的意见建议。为保证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真实性,网络报名后,俱乐部将与您的企业取得联系,索取营业执照副本。

需要说明的是,报名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及以后);3、大学生创业企业,必须是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八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任远等在新近完成的一份《女性自我创业需求与建设女性创业体系研究》的课题中认为,目前在校女大学生创业存在创业预期高过创业能力的泡沫现象。

调研表明,与失业下岗女性、女性知识分子平均预期创业投资13万元和34万元相比,在校女大学生高达44万元;与前两者预期创业年营业收入12.7万元和38.6万元相比,在校女大学生群体亦高达64.7万元;但在校女大学生的创业基础在三类不同群体中却是最差的,接受调查的女大学生人均储蓄余额仅为2642元,平均月收入仅为400元左右,与失业下岗人员、女性知识分子平均家庭储蓄余额的10312元和8.5万元大相径庭。

调查得出结论说,尽管大学校园创业气氛浓厚,具有创业意愿者占接受调查的在校生总数的70%,但真正的创业比例却并不高,创业成功比例更是仅有1%。两相对照,不难发现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有“虚高”成分。在校女大学生创业同整个大学生创业群体一样,存在着缺少社会资本和社会经验,虽知识水平高但管理能力弱,以及对相关创业政策认知不足等泡沫成份。

调查认为,如何挤掉创业理想中的泡沫成份,将创业理想转化为真实创业是在校女大学生面临的紧迫问题。“光靠一大堆技能证书出不了创业人才”,任远认为:“关键在于要加强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的创业培训”。而强化历来是大学教育薄弱环节的灵活创业教育体系、学制和档案保管等问题,以及一系列后援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同样是大学生创业所必不可少的。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九

默示毁约行为对债权人期待债权的侵害不象明示毁约那样明确肯定,因而在实践中也更难于把握与操作,甚至可能导致这种诉权的滥用。因此,明晰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解决默示毁约操作的笼统性及简单性是非常必要的。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是:1、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的行为表示而预见到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在这里默示毁约方没有象明示毁约者那样明确肯定地表示他将毁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尽管如此,根据其行为和能力的状况可以预见他将不能履约,使对方的期待债权不能实现,故而亦构成违约。2、债权人对对方不能履约的行为表现证明不能履约须有充足确切的证据。这种预见具有强烈的主观因素,因此要防止主观臆断默示毁约、滥用默示毁约违约责任追究的情况发生,必须要确立科学的客观的判断标准。

律师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确定:1、对方履行义务的能力有严重缺陷,如债务人经营不善或多次交易失信,或遭受意外损失,已出现严重亏损,影响其清偿能力;2、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信用有严重缺陷,其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清偿债务,但其故意转移财产,不行使到期债权,逃避债务,或有其他欺诈行为使得债权人足以对其的信赖产生动摇;3、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事履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或将合同的标的物与他方重新签订合同导致履约不能,等等。在实践中要求我们必须以确凿的证据来确认是否构成默示毁约,应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原则严格加以确认,从而能够根据默示毁约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该制度被滥用。

默示毁约与不安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8条与第69条确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制度有种种相似之处,表现在:1、两种制度均承认在债务履行期到来之前,债务人虽然未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但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到来时将不能履行;2、二者的救济手段基本是一致的,即可以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3、两者对债务人义务的免除均是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债务。但由这些相通之处很多同志据此提出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之外另行规定默示毁约制度的必要性的质疑。律师以为,两种制度仍有不同之处,一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默示毁约却不以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先后为条件;二是不安抗辩权发生在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难以向对方对价给付的情形下,默示毁约则不仅限于此,他可能发生于一方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默示毁约制度并不必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消除违约的危险,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要求停止中止履行须向对方提供担保。

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但甲之后在履行期满交付货物前又与丙订立了关于同一标的的买卖合同并已将特定物交付于丙,则乙可以甲的行为属默示毁约主张违约责任;而如甲在与乙的合同订立后公司将陷入破产境地,使之客观上不能将特定物交付于乙,则乙可以不安抗辩权制度予以救济。所以默示毁约制度相较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适用范围要宽泛得多,它的适用不存在前提条件,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充分,也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

默示毁约的法律救济。默示毁约一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其法律救济的途径大致与明示毁约相同,但其尚有区别于明示毁约的补救措施——中止合同的履行。在中止履行的这种状态持续到对方没有对价给予给付的期间经过后,合同一方当事人便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或对方可以提供保证履行的担保,则中止状态结束,恢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期间。

默示毁约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误区。实践中,往往有的同志认为根据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履行保证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默示毁约的必要条件,即仅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尚不能构成违约,而只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保证时才能认定为默示毁约。律师以为这与我国合同法关于预期违约的立法宗旨背道而弛。首先,合同法第108条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其次合同法第69条所提及的履约保证是针对不安抗辩权制度所作出的规定,而并不当然适用于默示毁约,第三,从默示毁约制度的立法本义看,只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得行使解除权,即就可根据默示毁约制度采取相应的救济方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如在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毁约的情况下仍不能提起救济,而必须等对方提供对履约的保证不能后方可提请救济时,必然会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扩大和交易安全不稳定性的时间的延长。因此不能以债务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而作为认定默示毁约成立与否的前提。

创业计划书预期成果篇十

最新预期违约制度(全文)。

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我国违约制度形态体系,对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保障交易秩序的安全、减少损害,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合同法对于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较为笼统与抽象、概括,技术上的操作性不强,致使审判实践中容易出现认识上的混乱与误区。本文试图从理论的根源解析预期违约制度以解决实践的操作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