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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范文(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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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范文(通用11篇)
2023-11-19 13:56:09    小编:ZTFB

在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语言简练、准确、客观,并且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编写报告时,我们应该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以保证读者能够理解。报告的写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希望大家积极尝试和探索。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一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结。

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全市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办法不多。根据《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政发〔2014〕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而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资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间,曲靖市虽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564辆,但仍剩余黄标车20643辆。

整改措施:落实《宣威市淘汰黄标车资金补贴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车主注销“黄标车”。将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严禁黄标车上线检测。将黄标车纳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严禁黄标车办理区域内转出、转入、转移登记。加大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设置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册运行的黄标车。

二、整改情况。

宣威市辖区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有3066辆,治理淘汰任务重,时间紧。为把握有利时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结合省、市两级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和出台了《宣威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峰任组长,杨枝梁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公安、环保、财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住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与各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状,把黄标淘汰治理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宣威市共有“黄标车”3066辆。截止至2019年2月,报废注销2119辆(报废补贴车辆2032辆、87辆未补贴包括政府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手续)车主申请灭失注销、询问笔录注销834辆,移出黄标车113辆(其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2辆,被盗抢/查封数21辆,无法认定进口车27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2辆,复核为非黄标车51辆)。

宣威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已有1594辆“黄标车”所有人,领取到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累计核发补贴资金:一仟柒仟陆佰零玖元(小写: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资金以补贴到位。

(二)宣威黄标车治理工作措施。

三是公安、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报废回收企业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治理淘汰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咨询窗口,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紧密配合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时时监控工作动态,监督问效落实治理责任。每天分析汇总全市治理工作数据,每周研判分析各乡镇、治理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定期发布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享工作信息、经验。

五是对积极自愿报废“黄标车”的单位或个人,结合个人环保义务、社会污染治理、社会环境效益、补贴利益效应、淘汰车辆监管和运行使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社会影响、增强示范作用。

三是分类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先公车后私车、先攻坚重点车辆后治理一般车辆”的工作思路,坚持“一车一对策”的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进度。

五是强化与报废企业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上门与“黄标车”所有人进行面商,提高自主报废、协商回收车辆的治理比例,鼓励、督促报废回收企业加大人力、设备、运力投入,提高回收、销毁率,同时加强监销、注销环节的警、企配合,消除监销环节车辆容易造成业务积压的制约因素。

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采取综合性监管措施,“黄标车”形成严密的监管态势,压缩其生存和运行空间。五是公安交警专门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黄标车追查治理工作组,该工作组先后深入省内、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辆黄标车,成为治理“骨头黄标车”的尖刀力量。

6、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业,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中队长分别挂10辆、3辆、辅警挂2辆的目标任务。一是对逾期未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民警、职工,报请宣威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回管理。二是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辅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对不开展工作的人员给予辞退。

七、存在问题,在黄标车清理过程中,由于资金补贴,车辆查找过程中,困难较多,前期推进缓慢,工作不够到位,但全体人员客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黄标车清理工作。

三、

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尾气不达标的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2020年6月9日。

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

黄标车淘汰先进事迹。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二

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整改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反馈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落实少,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

整改目标:将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省、市、区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机制,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对履责不力者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反馈问题: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履好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整改目标:完成西河清淤和水质提升。

整改措施:配合区水务局和华夏幸福做好西河清淤及水质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产业新城指挥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反馈问题:要持续推进武汉、咸宁、荆州等地截污管网建设,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到位。

整改目标:完成×地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推进力度,积极推进×地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街农业服务中心。

反馈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目标: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对市政楼盘和在建工程项目等工地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所有项目工地环评达标。二是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扎实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政治体检,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干部按照具体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抓好分管领域环境保护工作。

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机制,并注重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见成效。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和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街道纪工委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完成到位,责任履行到位。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三

2021年×月×日至×月×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月×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梳理,涉及×市整改任务×项,其中共性任务×项,个性任务×项。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解决我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丽和谐的×。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认真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监管,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深层次研讨,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标本兼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严格管控,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

(三)建立完善环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定期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圆满完成整改目标。梳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和反馈问题,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2022年底前,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31件群众举报问题、71项反馈意见,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抗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各级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全过程严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和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等战役,落实河长、湖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管理,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推动“两高”行业转型发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绿色、技术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非电高耗煤行业燃煤总量削减力度,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市内物流园区、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提高跨域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

(五)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程。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通报,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和反馈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督促检查工作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强化舆情跟踪,媒体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合力。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四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继续狠抓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三部分检查整改成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建始县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5日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建始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动员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恩施州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收受_、礼品礼金的通知》,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对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20_年以来收受_礼金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全县统一交易平台,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同时,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及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是出台《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申请报备制度。

  2。关于“重点领域和部门_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组织19个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所涉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分类整改和清单式整改。二是强化国土、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3。关于“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的问题。

  一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出台《20_年建始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实施细则》等,对必须纳入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单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分离的运行体制,全面落实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规定》。

  4。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欠收、欠缴、挪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领导、乡镇财政所长及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预算公开。重新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责任,建立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大对欠收、欠缴资金的追缴力度。

  5。关于“基层‘苍蝇式’_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小五长”集中整治。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财经纪律、干部作风建设、信访突出问题等四大项17类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基层“小五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建立问题整治台帐,对发现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_案件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问责处理124人。二是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了纪检监察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成立了10个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中心。

  6。关于“顶风违纪建设办公楼和集资建房”的问题。

  一是对20_年7月以后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无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的情况。二是抓好“整改回头看”。对20_年全县已清理整改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针对20_年7月14日之后建成或在建的10个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了调整使用方案,目前所涉21个单位正按照调整方案有序进驻。针对县地税局借批复业务大楼之机,擅自变更部分土地性质用于职工集资建房的问题,已责令县地税局组织干部职工与开发商终止履行《商品房团购协议书》,县政府将收回该宗土地,重新调整规划用途。

  7。关于“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软,缺乏精气神,为官不为”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应进必进、应优必优”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全力推进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办理,33个部门的23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少数落实不到位的正在整改完善。三是开展干部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专项整治。组织5个暗访组,对全县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了暗访,暗访中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行为。

  8。关于“‘四风’顽疾未全面清除,甚至死灰复燃”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建始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进行了清理规范,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的发放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了财务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启动“四项专项整治”(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三项专项治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查处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名义违规向企业借款并帐外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三是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对全县230个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29人,追缴资金38。1万元,辞职、自动离职8人。同时,建立月报制,从源头上根治“吃空饷”问题。四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出台《建始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问责办法》,对全县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处置违规车辆21台,其中封存15辆、置换6辆。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专项检查、集中普查、明察暗访“三个全覆盖”。全年开展集中普查5次。六是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共查处“四风”问题17件,查处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一是主动担当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建始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4次;由县领导带队,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实现谈话范围全覆盖,其中县委主要领导先后与县“四大家”领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中央省州驻建始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努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巩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的其他问题已分别立案调查。

  10。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县委反_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工作规则。建立了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努力形成强大反腐合力,目前,通过工作协调会相互移送案件线索75件,协调办案3件。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了3个乡镇协作办案区,由县纪委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一个协作区,二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出台了信访举报奖励办法,搭建了案件线索收集平台,建立了案件线索数据台账,拓宽了案件线索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象为审查重点,延伸办案触角,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_存量和增量的问题,有效遏制了_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共立案149件,结案91件,其中,大案要案3件;查处8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8人,采取“两规”措施2人。

  1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视纪律和规矩为‘纸老虎’、‘稻草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二是整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2。关于“对社会舆情的复杂性、严重性缺乏警觉”的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鉴别能力。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为重点,创新方式,找准载体,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在宣传、政法、信访、综治等关键部门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履职尽责”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增强政治处置能力。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县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做好媒体时评和新闻阅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信息报送、媒体记者来境报告、接受采访报备等制度,健全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应对处置机制。

  1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建始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建始县县管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派出6个考察组对正科级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全年调整干部19批次、涉及405人次。更新完善了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和后备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库。

  14。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及时按规定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应该调整职务的,均已调整到位。二是建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掌握违纪违法干部情况,建立了违纪违法干部档案。

  15。关于“违规提_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一是终止了城镇主要社区党委书记享受乡镇副职待遇的文件。二是按照省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提高待遇现象。三是对相关领导干部及人事政工干部进行了《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

  16。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部分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及乡镇之间、县乡之间的干部进行了交流,除少数专业技术干部外,应交流的已全部交流到位。二是按照优势互补、梯次年龄和连续稳定的原则,对乡镇、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

  17。关于“部分县直部门严重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整改违规借用人员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及规范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组建专班进行核查,目前正在督办整改。二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借用条件、借用对象、借用事由、借用期限、借用管理及报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借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借用人员的,必须按规定拟定借用人员请示方案,借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委组织部,借用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人社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遴选制度。

  18。关于“殡葬管理”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对推进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规范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经营、惠民利民”的原则,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城同创”,在县城9个社区同步进行广泛宣传,已于12月下旬全面启动。

  19。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整合、充实了农业农村工作队伍。猕猴桃、魔芋、景阳鸡、乌龙茶、核桃等五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均明确了牵头县领导、主管部门、工作专班、专家队伍,每个产业10万元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规范发展农业基地。出台《推进硒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安排调度资金、整合财政资金、创新金融扶贫等方式,全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庄等新型经营主体。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重点农业加工型企业建立了12个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20。关于“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城乡规划修编力度。二是狠抓城镇管理。高位推动“六城”同创,着力实施空气净化、河道美化、城区宁静、环境洁净、绿化亮化、交通畅通、旅游提档、功能完善、素质提升等九大行动。三是完善城市功能。围绕城镇道路交通、广场和绿地公园、停车场、公厕、绿化、配套设施、旅游、环保、专业市场等九个方面,确定了91个建设项目,其中实施类61个、推进类25个、策划类5个。

  21。关于“部分乡镇农村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着力化解城区“超级大班”问题,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薄改项目、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目前,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43个已全部开工建设,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28个已开工建设18个。二是着力解决“就医难”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新建或改造289个村级卫生室。通过“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招考,招录29人补充到各乡镇卫生院;与恩施州卫校达成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协议。建立健全了大病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正在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托管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22。关于“森林乱砍滥伐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森林资源采伐、木材加工运输、森林资源流转等秩序。将全县采伐计划调减至3。9万平方米,占州下达计划的76%。建立采伐公示制度,并全程监督商品林采伐及林木流向,对批少砍多和向非法经营加工户提供木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同时停止下年度采伐许可。二是开展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收购、加工、运输、经营木材、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6起,办理刑事案件11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起),取缔有收购滥伐林木行为的便民来料加工厂18家、无证加工窝点25家,处罚涉案人员80人次,上缴罚没款70万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森林公安、林业站、林政稽查队、木材综合检查站等执法力量,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1。违纪违法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纪委问题线索12件、信访举报件173件。目前,已办结问题线索11件,追责问责17人;信访举报件中,无可查性留存19件;非受理范围留存27件;非受理范围转有关部门和乡镇22件;安排调查核实105件,已办结98件,办结率93。3%。其中,立案12件21人,部分查实2件,查否84件,7件正在办理之中。

  2。涉法涉诉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委政法委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54件,属非涉法涉诉的27件(信访三级终结9件、已办结信访事项18件),已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各责任单位办理。属涉法涉诉的27件,公安机关14件,其中信访三级终结的1件、不予受理的3件、已受理办结的3件,6件已导入法律程序,1件省公安厅正在复查;县法院12件,其中省、州、县三级法院已审查驳回的9件,2件州中院正在复查,1件已办结息访;县检察院1件,属已办结信访事项。

  3。个人诉求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信访局个人信访事项162件,信访人主动撤回1件。经审查整理,属信访三级终结不再受理的22件,已由责任部门作出过处理意见未按期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不予受理的35件,应通过诉访分离渠道按法定途径解决的14件。对不再受理、不予受理和引导进入法定途径的,已按要求全部回复解释到位,并落实了包案稳控措施。需办理的88件信访事项,目前已办结86件,2件正在办理。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8年8月24日-11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人大机关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正式向人大机关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共指出人大机关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项12个方面的问题。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市人大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向常委会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月15日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1.关于“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参谋助手职能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常委会各委室服务“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落实“一线工作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科学筛选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该项措施在2018年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已取得积极成效,人大系统通过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热点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坚持超前考虑、及早谋划、提前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做到规范有序、细致周到。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14次,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三是在法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5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目前5个街道320名选民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并相继召开了第一届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对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工作时效性不足”“敢于担当的锐气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法定监督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事项,盯住不放,开展经常性监督,切实做到一督到底、持续跟踪问效。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二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思想,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近几年日益凸显的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师资力量短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黄山实验幼儿园新园于去年年底顺利开园,新增学位15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开展,计划2019年围绕重点监督事项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专题培训班,赴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制定了《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习笔记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一年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笔记检查2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对各委室的考核,列为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办公室党支部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严格规范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用足用好新媒体,全面讲好人大故事邹平篇,2018年在《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滨州人大》《邹平信息》等省市级媒体和刊物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被省人大机关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目前,办公室支部及老干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均严格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办公室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均创建为五星标准化党支部。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办公室支部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每月的主题党日确定为党小组活动日,要求各党小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结合党日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活动,配备专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要求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联系代表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激发代表活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集中视察、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坚持向各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等学习材料,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2018年底,在邹平电视台开辟专栏,深入开展“履行代表职责,展现时代风采”宣传活动,展示优秀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全年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双联”活动中共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意见42件,全部及时交办和转办,孙镇利民河桥闸维修等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镇(街)人大代表接待站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累计接待选民11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件,大部分得到解决或现场答复。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次,全部及时依法交办、转办和督办。

2.关于“机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坚持在继承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在法定框架内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邹平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也已形成初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百姓的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魏桥镇进行试点。二是首次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研究制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首批次对8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实现了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了“一任了之”的现象。三是首次施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组织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五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四是在代表培训方面,组织部分驻邹滨州市人大代表和邹平市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赴惠民、青州、寿光等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年末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搞好了服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机关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威海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4年、2015年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花园社区各社区居民:

根据区委第一轮对社区巡察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祖庙街道花园社区存在问题5个,其中,社区党建工作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问题共1个、社区服务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仍存在较大差距问题共2个、社会治理与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仍寻在加大差距共2个。花园社区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社区党委会议研究,逐条对照,认领问题,扎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保障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7月29日,花园社区已整改完毕事项5个,建立制度1个,完善制度3个,建立及完善沟通机制2个。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迅速部署,落实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花园社区党委立即召集了两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就整改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提出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并制定《祖庙街道花园社区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一轮对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成立了以花园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党建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及时解决,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

(一)存在问题:社区党建工作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1.党员学习教育要求落实不到位。

具体表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有浮于表面走过场的现象,党性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号召力,仅停留在学文件、看视频、听报告、缺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面出汗”目的。在落实推进重要工作部署时,党员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根据调查,党员注册学习强国app、共享app、i志愿app人数不多,尤其是共享app以及i志愿app党员注册率不足1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

一是社区党支部坚持推行“三会一课”制度、谈话谈心制度等党建管理制度。开展学习、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出整改,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交换意见,交流工作,沟通思想,互相启发教育。社区党支部坚持以人为本,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如参观铁军纪念馆,加强党性教育等。

二是在推进重要工作部署时,如宣传学习强国app、落实贯彻党的各项决策方针等工作,社区党支部加强向党员宣传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党员执行的内在动力。

(二)存在问题:社区服务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仍存在较大差距。

1.登革热预防工作不到位。

具体表现:2018年共发生9例登革热确诊病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

一是组织重视,落实防控长效机制。成立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为组长,做好责任分工,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从而提升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与上级卫生部门的沟通联动,组织协调登革热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必要的物资,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登革热的发生与流行,如落实消杀队进社区进行除四害工作、落实各类的防控物资等。

三是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普及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卫生防病常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意识。

四是督促消杀公司对辖区环境定时定期进行除四害消杀工作;对辖区单位的消杀工作及时跟踪回访,对不认真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

五是形成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消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地;按时对辖区进行蚊媒密度检测,确保蚊媒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2.社区服务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

具体表现:社区养老、福利和康复“三类机构”建设发展力度不足,辖区内没有养老机构、福利和康复等“三类机构”:社区举办活动模式单一,缺乏创新活力,参与活动对象基本是以老人家、儿童为主,对中青年人群吸引力不足,未能满足对美好家居环境的追求。经实地走访,11个社区均不同程度出现缆线乱拉挂存在安全隐患、车位规划不合理导致交通堵塞、引入第三方物业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

一是目前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目前花园社区辖内有医院两家,分别是永安医院花园分院、佛山市口腔医院同济西分院,长者饭堂一家。社区公园两个,分别是置业公园和百业公园。置业公园内有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等康乐设施等。

二是进一步做好各年龄层次的居民的需要,花园社区拓展多元化社区服务。如依托长者饭堂,积极探索老龄人服务新模式;联系永安医院,举办“彩虹桥·健康行”关爱长者健康行动,为辖区长者量血压,测血糖,提供健康咨询,宣传健康知识;协助政府和保险公司派发银联安康保险,为60岁以上老人家提供意外安全保障;举办老龄人才艺表演;开展服务一条街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对于大力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推动形成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和平等友爱、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联合妇联等单位开展母亲节活动,促进母子、母女之间的感情交流,并呼吁全社会感恩母爱、弘扬母爱;组织学生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如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参观消防体验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精神;组织社区年轻人参加“永不褪色的故事”祖庙老党员讲故事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提高在职党员的社区凝聚力。

三是花园社区通过网络与三大营运商网线整治部门沟通协作,建立网线整治联络群,调动有关力量整理社区缆线乱拉挂。对于新建缆线要规范化管理,旧有缆线要进行及时维护。

四是花园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呼吁他们要做好规范停车,不要堵塞道路,避免拥塞。与花园市场管理方沟通,联合执法部门做好周边车辆疏导工作。

(三)存在问题:社会治理与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仍存在加大差距。

1.参与基层治理多元化不足。

具体表现:社区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都不多,参与社会治理居民数量不多且以老年人为主,中青年群体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也未能有效联动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经济组织融入社区基层治理,多数仍停留在举办断续性活动或浅层次合作层面,没有真正形成有效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

一是花园社区积极推行联席会议制度,鼓励更多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议事,使社区更加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解决群众的日常困难;花园社区加强与街道直联、双联系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基层,了解社区,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宝贵意见和帮助;花园社区加强与街道直联、双联系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基层,了解社区,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宝贵意见和帮助。如协助居民解决旧楼加装电梯之间的邻里矛盾调解、下水道的维护等。

二是花园社区党委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积极鼓励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在职党员融入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目前花园社区已登记在职党员164人,开展各类活动13场。

三是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祖庙街道以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个大方向,花园社区在祖庙街道的指导下,开展“支部建在小区上”社区党建工作新模式。目前花园社区共建立4个小区9个党支部,挖掘党员楼长26人。

2.承接事务繁多影响自治功能发挥。

具体表现:社区都反映目前承担了来自职能部门大量的行政业务,但是责权不配套,人员及经费缺乏保障,社区有限人手疲于应对诸多事务,对社区更好履行自治功能出现一定程度影响。如小区旧楼加装电梯问题,由于社区以老旧小区为主,申请加装电梯需求多,工作压力较大。按照佛自然资禅[2019]6号文件要求,社区除了要承担推进工程协商调解工作外,还要参加竣工验收,并且要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社区反映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并不具备工程验收资质,工作人员也不具备相关领域专业技能,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书上加盖公章确有不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一是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9]72号文精神,切实减轻社区行政事务负担,花园社区按照相关文件指引,切实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是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9]89号文精神,加装电梯事项已经取消居委会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这一行政事项。

花园社区将以此次巡察作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新的动力,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持续不懈地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目前,制定的9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3项;。

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3个;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3项(公章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社区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从严治党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进度判定:基本完成。

2、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巡查反馈结果,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通过交流、思考、总结,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根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整改方案。此外,为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统一思想,筑牢防线。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管,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履责,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整改力度;增强责任感。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力度抓的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要加强学习,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建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在利用长白山先锋e支部开展学习过程中,学习方式较为单一,不能充分调动社区广大党员共同参与网上学习的积极性,整体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社区23名在职党员已经完成了平台下载、安装注册等步骤的操作和使用,积极开展学习并对学习情况严格考核,跟踪了解,进一步激发党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比、赶、超、争的学习热潮,持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对中央和省、州、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了解、学习、研究的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州、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一切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浓厚的“学廉讲廉”氛围。

进度判定:基本完成。

2、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和自我约束的力度不够,在开展互相监督等方面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实现**社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进度判定:未完成。

(四)关于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关乎人心向背、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地位认识深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必须把思想和行动都落实到“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上来,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实在在替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严格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执行好和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将党的纪律作为每位共产党员的最高准则。

进度判定:未完成。

(五)关于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不规范,与社区建设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问题。

整改情况: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加强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教育,转变工作观念,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进度判定:未完成。

2.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有效地机制,部分社区党员思想意识弱化问题。

进度判定:基本完成。

(一)存在问题。

1、学习的自觉意识有待增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真正深入思考和感悟不够,理论与实际结合得不够紧密;业务知识学习,紧迫感有待增强,存在急用现学的现象,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2、工作能力需要提高,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不知如何进行妥善处理,政策性、原则性的掌握不够恰当。

3、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有待增强。工作中有时存有因循守旧现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固步自封思想。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1、健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保证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2、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争强自学意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拓宽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自我学习、自我加压、自觉完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班子领导辖区科学发展的能力。

3、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以我市“打造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为依托,把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做为一项日常工作,努力寻找自身不足,听取他人意见,不断拓宽社区工作的新思路,积极进取,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带出一支叫的响、过得硬的领导队伍。

4、坚持真抓实干改进服务质量。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最广大。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前天,省上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的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刚才,x县、x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问题整改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落实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契合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7月x日至8月x日,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5月x日,督察组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市的主要有: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拟调整问题,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等问题。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不找借口、不讲条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和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行动,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时刻勒紧生态环保这道“紧箍咒”,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二、认真对标对表,细化措施抓整改。

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加快治理进度,完成治理后,邀请权威专家组织验收。各县区也要继续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敢于动真碰硬,靠实责任抓整改。

整改落实是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和责任清单,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自警,切实认清各方面的现实差距,并以深刻反思的态度对照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作风状况、担当作为等方面挖病根、找病因、查病灶,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和根源。要以舍我其谁的态度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靠实具体部门具体职责、具体人员、具体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的问题,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行业责任、岗位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对反馈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排梳理,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整改意见反馈之日就是整改工作启动之时,决不能因目前我们处于整改方案制定阶段,放松甚至停滞整改工作,更不能等到市委、市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后,才进行问题整改。要采取坚决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方案的制定与问题的整改同步推进。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组织领导,标本兼治抓整改。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力量,整合整改资源,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力度。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照省委林书记的要求,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要善于举一反三,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就能健全规范一套制度。充分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好做法、好模式,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域、全覆盖、经常性地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整改本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施策,提高标准、严格要求,立足长远、着眼治本,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及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在解决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施工图和时间表,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无限拖延。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充分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把整改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始终。同时,在整改中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基层减负、稳定增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问题发生。特别要坚决防止不管不顾整改任务实际情况,借整改之名行停产之实,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要加强对涉及整改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

同志们,坚定不移地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使命和责任,是当前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向中央、省上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六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七

xxxx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之年,xx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以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立足县情,严格贯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县域xx家事业单位、xx家医疗机构、xx家中小学校、xx家工业用燃煤锅炉及xxx个餐饮业燃煤炉灶均已全部淘汰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二)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居民“煤改气”xxx户、“煤改电”xxxx户,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集中供热小区及村镇共完成xxxx户。

(三)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工作。对xx家涉工业窑炉的企业下达了专项整治任务。xx建龙钢铁投资x.x亿元对烧结、发电等工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xx家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工作;xx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工作。

(四)voc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有色行业煤气站voc实施专项整治,并同时开展餐饮经营业voc治理。目前,x家金属镁企业和xxx家餐饮行业均已完成了治理任务。

(五)夏季错峰生产工作。一是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二是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全县范围内的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三是严控建筑工地污染,全县市政、建设领域装饰装修等涂装作业环节停工,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停产,全面停止夜间施工审批。四是严控油气污染,全县范围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停止使用。全县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石化、化工企业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禁止装卸油品、易挥发化学品。五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秸秆。

(六)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出动监察执法人员xxx人次,对规定的中央省环保督查、散乱污整治、扬尘防治、柴油货车治理等xx项重点工作实施了现场检查。涉及工业企业xxx家,发现问题xx个,清零xx个,清零率为xxx%。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xx起,罚款万元,行政拘留x案x人,有力打击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震慑成效明显。

(七)建筑工地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督检查,确保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同时建成区xx个建筑工地均安装了扬尘监测仪,xxxx平米以上x家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督促建筑工地覆盖土方及建筑材料密目网x万余平方米、硬化道路x万余平方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x份,停工整改通知书xx份。

(八)柴油货车违法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辖区主干道路布设x个查处站点,开展“冒黑烟”车、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完成xxx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制定,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了有力保障。召开多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会,强化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责,及时启动重污染天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石门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石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包括石门河、横榆河、小涧河x个流域,总流域面积为xxxkmx,涉及畜禽养殖取缔、河道清障清淤、生活垃圾整治、围网围栏及立标立牌等方面共计xxx个环境问题,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整治工程内共涉及xxx户养殖户,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xxxx米,清障清淤xxxx立方,清理垃圾xxx方,并完成保护区立标立牌工作。

(十一)xx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作。该污水处理站位于礼元槐林沟沟口,项目总投资xxx.x万元,采用半地埋式mbr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xxxmx。目前,该工程已于xxxx年xx月底建成,xxxx年x月投入运行。

(十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效工程建设工作。投资x亿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改造,扩容后规模达到x万mx/d,中水回用规模x万mx/d。目前,保温提效工程、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预处理工程已完工,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的可研、立项、土地预审和“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散煤取暖问题。散煤燃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目前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清洁取暖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还需加快进度;二是扬尘治理的管控问题。需要对城乡结合部、物流公司等裸露地面产生的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治理。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每天xxxx-xxxxmx的管网污水直排河道,严重影响断面水质;二是直排的生活污水造成河道底泥二次污染。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未建设自动在线监控、网格化微站及平台,缺少精准把脉的科技手段;二是环境空气质量x个站点自动监测仪器整体老化,设备性能差,故障频繁,急需更换以满足站点监测的工作需求。

三、

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断的行动、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抓实抓好,全力推动环保工作跃升新台阶、环保治理跃升新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责问责”要求,强化逐级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部门环保责任,增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部门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全力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场攻坚战。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同时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并进。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八

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督导检查相关指标进行了自查自评,现书面报告,报告如下:

我校创建于20xx年,经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校内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设计美观,布局合理。学校配备了多媒体一体教学机、电脑、电视机、闭路电视、电子监控、太阳能热水器等电教设备和生活设施,图书达30000余册,为学生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我校始终坚持“教好一个学生,幸福一个家庭;办好一所学校,幸福一方社会”的办学理念和“一切为了孩子,服务家长,服务社会,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开心”的办学宗旨,积极开展保教活动和教研工作,注重专业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500余人。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社会关心支持下,现在在校学生3800余人。近几年来,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年检,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我校继续本着“工作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的办校思路,将我校努力打造成教育品牌、行业典范。

(一)领导管理。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教育指导纲要》、《我校工作规程》,坚持保。

教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体、智、德、诸方面身心和谐发展。

1、在管理工作中做到:按规定履行了登记注册手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检查、指导。

2、由校长亲自抓日常管理工作,副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工作。

3、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我校每学期制定有切合学生班实际、符合学生发展水平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到《校长职责》、《副校长职责》、《教师岗位职责》、《接送制度》、《教师考勤制度》《一日活动常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管理制度上墙,定期检查、考核、评估并与教师月考核挂钩。

(2)、依照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经费独立核算,用于发放学生教师工资、生活支出及其它支出。

(3)、狠抓师资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观念的转变。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各级培训活动,要求学生教师坚持每月1次研讨活动。

(4)、为保证保教工作的发展需要,做到了财产实行登记、清理、保护并有专人进行维修。

(二)教学工作。

1、新学期开始,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学生学期工作计划和符合学生发展水平的各科保育目标计划。坚持学生教师定期学习业务、分析、自查保教计划执行的情况。

2、教师能够根据学生发展的特点,合理安排组织一日活动,严格执行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和保教工作程序。在开展学生教育教学的活动中,注重“体育、智育、德育、美育”的相互渗透,合理组织教育的内容。

3、严格执行了《我校卫生评比制度》,有校校、班级卫生工作制度和计划,坚持晨检制度,对学生健康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传染病的学生实行严格隔离,按规定预防接种,做好保健工作,要求学生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每天进行室内外卫生检查评比,每周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评比,重视安全教育,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及时处理,禁止学生带不安全的物品入校,教育学生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不安全的游戏。教室每天小扫,周末大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使学生生活在健康的环境中。

4、为学生积极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校校内整洁,室内布局合理,有适合学生的体育活动器材、图书角,活动室布置富有教育性、审美性,注重学生的参与。

5、担任学生班的教师能为人师表,尊重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无体罚、无变相体罚现象,无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教师与学生关系融洽。

6、有家长联系活动,每学期召开家长会一次(或电话联系),向家长介绍学生班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商计教育方法,以保持学生班教育和家庭教育协调一致。

7、根据学生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学生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各学科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入小学学习打下基础。

(1)、通过开展适合于学生的体育活动,使其增强体质、增进健康,促进正常发育,发展基本功能(如走、跑、跳跃、投掷、钻爬、攀蹬、平衡等),提高学生速度、平衡和灵敏性等运动素质。充分利用环境,创设能吸引学生积极参加活动的条件,开展了各种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了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及学生友好、合群、机智、勇敢遵守纪律等优良品德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学生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2)、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的常规,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尊敬长辈,对人有礼貌,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品质,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培养学生讲卫生、爱整洁、有条理以及注意安全的习惯,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不怕困难的精神,使学生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3)、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通过上课、看图书、表演、介绍优秀文学作品,培养学生发音清楚、正确、学说普通话,扩展学生的社会生活知识与经验,扩大词汇量,促进学生语言的发展,为进入文字阅读打基础。通过学生直接操作实物的活动,以及各种感官,培养学生的数感念,培养有益的数学兴趣和动口、动手、动脑的能力,发展智力,使学生形成初步的数感念。使学生了解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大自然主动探索的兴趣,发展观察力,并形成对待事物与人的正确态度。通过上课和日常生活使学生懂得了一些简单的卫生常识,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卫生习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条件,丰富他们的生活,引导学生利用感官,加深对美的事物的感受,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形式,初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陶冶情操,使学生对音乐有听觉感和节奏感,学会表现音乐作品所必须的,粗浅的知识和技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美术活动,培养学生对美术的兴趣和对作品美的欣赏力,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美术活动材料(如剪刀、胶水、水彩笔、彩色纸、手工纸等),使学生手部肌肉动作具有协调性、灵活性,学会使用美术工具及材料的技能,并能表现自己对周围活动的认识和情感。加强学生的识字、写字训练,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学生审美能力。

(三)安全管理。

为了强化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学生快乐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我校自身情况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领导班子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成立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学生交到我们的手中。

2、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我校集体对活动室、寝室、厨房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增设消防灭火器和应急灯及疏散标志,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对学生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学生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3、接送、晨检情况管理。

我校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学生,注意做好学生入校、离校的登记交换手续。对于不熟悉的学生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学生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如果学生无人接送,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学生送到家。对于未到校的学生,教师要及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学生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具体情况做好健康工作。

4、学生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我校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用品,进行了彻底地检查。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加固处理,消除了隐患。

5、学生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学生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学生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学生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我校的教育工作。同时,结合学校的安全教育讲座,我校组织学生听安全知识讲座,深入进行各类自身安全思想的渗透和了解。我校在管理制度、校校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学生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方面:

我校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教师学历达标,相关人员均参加了培训,具备相关资格,签订了相关聘任手续。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开齐了相关课程。我校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招生均为口碑相传。

(二)我校规章制度建设方面:

我校制度健全,建立了教育管理制度、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等,管理规范,制度执行得力,档案资料健全。

(三)我校安全工作方面:

我校充分利用橱窗等结合实际抓好了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深入课堂,提高了师生安全自保自护能力;定期进行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安装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加强了自救演练,定期检查,做好了排查记录;食品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到位,抓好了相关台帐记录,无安全事故发生;建设了警务室,安装了内外监控探头,安保到位,物防、技防器械齐备;按照要求,办理了校方责任险。

(四)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我校严格按照《我校工作规程》规范办学行为,精心组织教育活动,重视学生的室外活动,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和思维训练,并把中国传统文化融入教学内容,抓好了教师的课前准备和上课工作,教学行为规范。

(五)财务、财产管理方面:

我校配备了有相关资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做好了财务账簿,到物价部门进行了收费标准备案,收费和支出进行了公示,并按规定抓好了退费工作;我校建立了财产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工作,账物相符。

(六)校校文化建设方面:

我校布局相对合理,区域划分极为分明,校容校貌整洁美观,校校文化建设突出特色,学生举止文明大方,行为习惯养成良好。

我校自开办以来,由于我校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家长的好评,但面对新形势的要求,通过自查,我们认为以下几方面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管理的领导,引领教师深入学习和实践。加大教研力度,在提高教师的教育能力、教育目标的制订、解决活动的重难点问题、学生自主发展的空间、分组活动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和提高。

2、我校虽在硬件建设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但在今后,还需加大投入,继续添置我校的设备设施,努力达到新的要求。

3、我校教师队伍有发展的优势,希望在今后进一步明确教师培养目标,精心打造教师队伍,为进一步凸显办校特色打下扎实的基础,促进办校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九

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公主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督察组反馈的38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

2019年以来,公主岭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调研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0余次,对涉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河长制落实等现场调研工作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0余次。梅河口市政府每年与市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建立环保重点工作例会制度和约谈制度,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问责,2019年以来,对生态环境违法违纪立案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2019年11月22日,公主岭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中共公主岭市委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从提高思想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定期调度部署,强化督察问责四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对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截止2019年12月,公主岭市共涉及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项,正在整改5项,完成率为86.8%。整改任务重点完成了新建7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18万吨;30.6公里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工,彻底解决了市区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辽河干支流退耕4615公顷,建设生态围栏72.5公里;实施河道清淤40.55公里,建设人工湿地35万平方米;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在用33台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达标排放,秋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处理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6.26万吨,渗滤液处理项目竣工投产。较好地完成了省级整改任务,提升了公主岭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对整改任务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执纪问责。从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评问责两个方面倒逼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公主岭市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量化、台账式管理,逐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对账整改销号。重点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东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密切关注东辽河城子上国考断面水质变化,分析污染成因。加快东辽河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修复工程、小辽河涵养林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为达到2020年度国家考核目标奠定基础。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十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按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备案。按属地管理按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备案登记,经我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在防城港经开区和高新区内。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我委2018年已组织召开推进企沙和大西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题会议,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防城港经开区等部门研究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提供改造事宜,积极推进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经开区内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2020年11月20日,我委采取对核查台账资料的方式,对“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问题”开展核验。经核验,以上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

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报告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6日正式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为认真抓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重金属和矿山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x新篇章上彰显xx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下同)和市直有关部门担负本地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科学精准、务实整改。问题整改既要符合督察要求,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既不能过于急躁,也不能拖拖拉拉,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严禁整改工作“一刀切”。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点上问题整改与面上短板补齐、现实问题整改与长远工作推动相结合,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并总结经验,抓好长效巩固;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其他市州问题,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明确、细化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清单,按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整改主体清楚、整改时限清楚,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我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限、有序整改到位。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思想认识有偏差、城市管网建设落后、矿山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产业转型升级乏力、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低、农村面源污染反映大、环境监测网络构建有差距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地表水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保持在全国前列,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全市11个县市区持续全域巩固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92%;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全市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5%以上。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三)生态环保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细化、实化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教育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问题检查督办销号机制,建立综合评估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砂石土矿行业专项整治,推进我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市创建,建立全民行动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等方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抓好生态环保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牢记******作出的“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守护好一江碧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担负起保护湘江源头的重大责任,全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推动******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锚定在全省版图中增加xx分量的目标,加快建设“三区两城”,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奋力建设现代化新xx。

(二)坚定信心,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抓好长江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历史遗留重金属、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推进湘江岸线生态修复,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落实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三线一单”监管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面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绿色矿山创建和尾矿库治理,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积极履行有关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建立xx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

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已建设施运行。强化全市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解决雨污合流、污水溢流问题。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配套设施,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合力。

(三)聚焦重点,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统筹推进***、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和省级日常督察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适时对问题整改组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水污染物减排,进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污染治理,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工业、农业节水,转变高耗水方式,优化调度水资源,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动湿地、河湖生态恢复,加强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和控制,强化重点行业n0x、vocs深度、科学治理。

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使用。加强秸秆燃烧、餐饮油烟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夏季臭氧和特护期强化帮扶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

建立土壤信息系统,推进土壤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建立xx市土壤环境和污染土壤数据库,加强污染源、污染地块的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管控,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土壤和重金属项目过程监管,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全面整治农村生活污染,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禁养区管理,严控农村种植污染,提倡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推广采用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

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聚焦抓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重点,将重点、难点任务纳入“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持按照“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一督导一帮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调度督导,视情采取预警、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等推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精心包装项目,主动向上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建立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社会积极性,通过ppp模式等调动社会资本,多方筹集资金参与公益环保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湘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滨江新城段)、湘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零陵-祁阳)、湘江中心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项目长效管护和运营机制,切实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优化升级,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升级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和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对极端气候应对能力。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体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

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践行“光盘行动”、绿色低碳出行,鼓励绿色消费。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居住,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

(五)服务发展,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四严四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督察、执法、审批、监控、监测、信息等能力建设,推进环保督察智能化信息应用。抓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综合执法职责职能和队伍整合。加快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数据汇聚与共享。

严格按照《xx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强化日常执法、照单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认真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空气、地表水等监测站点与国省联网共享。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整治,加强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渣污染治理,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围绕国家政策支持重点和保护湘江源头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等,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深化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监测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xx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等日常工作。市直牵头督导单位(排第一)具体组织对相应问题的督办、帮扶和验收销号工作,配合督导单位按要求参与。整改督导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整改办”)牵头,案件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市政府各明确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整改协调有关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市、县两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导。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原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所联系县市区的反馈问题包县市区督导,分管行业部门的市政府领导对所分管行业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县市区和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要对所涉问题明确领导包案负责。

(三)强化督办落实。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督办,按照督察组要求,在上报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加强协调联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强指导帮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对在整改工作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单位,实施警示约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约束措施,全力助推问题切实整改,效果长期巩固,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结合我市财力,增加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大督察整改资金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销号管理。印发《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流程,规范问题整改核查、验收和销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主体责任,按照“生态修复、污染消除、群众满意”的总体销号标准和“初审、公示、申请、核查、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六)强化信息公开。根据督察组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一台一网一报”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进展。建立市、县市区宣传联动机制,全面跟踪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报道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全程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责任追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等需要追责的,先行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告,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谎报虚报瞒报等情况,由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市整改办,市整改办核实后,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切实发挥好追责问责以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附件: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

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xx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仍有欠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有的进展滞后,有的标准不高,有的销号把关不严,有的整改过程中又出现新的问题,督察整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管委会)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整改措施:

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学习领会党***、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措施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多种会议形式,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编制、投入等重大问题,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原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划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机关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中的评分比例,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理论知识、介绍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担当作为,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城镇雨污合流、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确保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见行见效。

深入贯彻落实******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长江保护法以及国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包装实施一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深化湘江、潇水系统治理。

加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省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力度,对已整改销号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快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警示、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挂牌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及市级销号管理规程等,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二、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xx市为引进吉电长乐光伏项目,在项目尚未获得任何行政许可情况下,主动协调调整区域用地规划,默许企业毁林占地。

整改目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xx市xxxx光伏项目违法行为为鉴,举一反三,严禁光伏项目破坏林地、耕地。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新发展理念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在研究制定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时,统筹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各方面均衡发展,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

3.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好对县市区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各地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约束性指标的引领管控作用,强化指标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组织对全市所有光伏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发现有破坏林地、耕地的行为,及时禁止建设,并责令进行生态修复。

6.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三、xx市为了开发湘江源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忽视湘江源头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申请降低xx公路涉及的保护区域等级,方便湘九公路项目顺利通过审批。

整改目标:恢复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蓝山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范围,加强湘江源头生态保护。

主体责任单位:蓝山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部门:市林业局

市直配合督导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林业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认真汲取湘九公路建设的教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好***生态文明思想和******“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

严格按照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边界进行管理。

湘九公路长铺至高塘坪段中的k29+095.19-k29+211.65段为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至今未动工建设,该段不再进行修建,将终点桩号定为k29+095.19。

待建的湘九公路高塘坪至宁远段目前已经升为国道g647,重新对该路段进行立项和选线,避开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设计。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整治湘九公路施工过程中的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取土占地等违法违规现象。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源头生态。

对失职失责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四、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根据xx省2021年3月21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情况表,xx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共计33个,预计新增能耗约473万吨标准煤。督察发现,xx省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xx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要求。

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

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并按要求督导抓好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五、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未进行能源技术评价就已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完善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能源技术评价及审批手续。

主体责任单位:xx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国资委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成立由市县相关部门、xx瑞和钙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抓问题整改。

2.按照严控“两高”项目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影响,依法依规完善节能评审等相关手续,获得能评批复后再复工。

3.将项目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同步配套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开展扬尘治理不到位、生态恢复进展缓慢等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六、化解过剩产能不够有力。

整改目标:积极化解煤炭、水泥、钢铁等过剩产能。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把好入口关,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

3.认真抓好国家有关“去产能”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对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进行监察,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

4.根据工信部和我省产能置换有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5.对全市钢铁去产能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七、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

xx省对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整合部门力量、项目资金力度不够,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完善,对市州、县市区指导帮扶不足。同时,部分地方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重点任务标准不高、进展较慢。谈话中,一些省直单位领导反映,部分市州、县市区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能力不够,导致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而部分市州同志则认为,规划、政策、资金等资源均在省级层面,该规划的不规划,该指导的不指导,该投入的不投入。

整改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克服“等靠要”思想,统筹整改部门力量和项目资金力度,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和效力,将省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财政局等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按照《xx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系统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突出尾矿库污染防治系统治理,2023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到位,基本消除环境风险。按省规划要求,全力推动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加强尾矿库闭库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管,拟闭库的抓紧推进闭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闭库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加强督导调度,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八、xx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导致各地采取的技术路线差异很大,工程费用和整治效果也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轻信企业推荐,选择“不接地气”的治理工艺,耗资巨大,持续性不强。

整改目标:摸清矿涌水底数和特性,因地制宜,优先合理选择利用省推荐的技术路线抓好矿涌水整治。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对历史遗留矿山矿井涌水进行逐一排查,摸清隐患并建立台账,特别是对遗留下来的坑塘、低洼存水区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2.对新设的井下开采矿山加强监管,要求矿业权人严格落实行业相关技术准则和要求,确保不出现矿涌水。

3.按照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矿涌水处置技术路线,加大矿涌水整治力度,对涉及重金属超标严重的矿涌水,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对不涉及重金属超标的矿涌水,经科学论证后,采取合适的治理措施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九、部门责任落实不力。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测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缺口为1900吨/天,但督察核实,仅xx、xx、xx三地生活垃圾处理缺口就超过2000吨/天。本应于2018年年底编制完成的xx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直至2019年年底才完成,推迟近一年。且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38个项目中,截至此次督察进驻,xx市xx县、xx市平江县、xx市等10个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称该项目标任务已完成,但督察发现,xx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10个,处理能力15250吨/日,仅占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9.42%。

整改目标:摸清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底数及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规模,加快推进祁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深入调查、准确测算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摸清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和实际规模;加强与省住建厅衔接,统一数据统计口径。

认真落实《xx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强垃圾填埋场,特别是渗滤液治理,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

进展滞后的xx市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前主体工程开工,力争2023年底完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十、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全省雨污合流制管网达8400公里,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38.6%,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达不到设计标准。2020年,全省161座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

整改目标:逐步降低合流制管网占比,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到2025年,合流制管网占比明显降低,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成效明显,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结合全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50公里,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

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底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城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督促指导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的xx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双牌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江华瑶族自治县青翠山污水处理厂、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逐年分批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管网修复等工程项目,到2025年12月底前,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落实全省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前后两次向督察组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存在明显出入,工作不严不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

整改目标:补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欠账;到2025年,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结合全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50公里,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管理,落实排水管网数据抽查核验制度,对数据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底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城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落实全省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二、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不力。xx是农业大省,水稻产量居全国前列,农药、化肥施用量大,面源污染突出。

整改目标:完成《2021年xx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或负增长。建立健全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台账。

主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测土配方施肥、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对绿肥生产、机械深施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的示范推广进行专项扶持。

制定印发xx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完成《2021年xx省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取土、测土、田间试验、施肥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强化基础数据的应用指导和专用配方肥的推广应用,为当地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配肥、施肥等个性化服务。

创建祁阳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市。各县市区要创办精准施肥、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为主要内容的化肥减量示范样板,切实抓好配方肥应用、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技术措施落实落地。同时,祁阳市要实施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积极推广畜禽粪肥还田(林、果、茶)利用。

要继续发挥传统技术优势,成立科学施肥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发放施肥建议卡和宣传画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施肥理念,做到测土配方施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依托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专家系统(app)和xx农业“12316”等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咨询服务。

市统计部门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农用化肥统计制度,加强两部门统计人员培训,规范数据来源,规范化肥使用量统计方法、统计口径,统一使用调查结果,确保数据真实一致。

制定《xx市化肥减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化肥减量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按照省级抽查、市级核查和县级自查的方式,对化肥减量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和定期通报。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十三、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全市9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得到有效治理,不发生渗漏、直排问题,杜绝超设计能力填埋现象发生。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邀请省专家对全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参照xx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及《xx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运营及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所有运营填埋场定期开展评价,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全市9座填埋场全部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各填埋场工作人员运营管理培训,提高基层管理能力。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十四、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整改目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进展加快。

主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积极申报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建立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治理整改落实台账。

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清单内容,对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进展滞后的、推进不力的、敷衍应对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组织帮扶工作团队,开展帮扶指导,及时解决项目推进工程中的难点、堵点。2022年完成已入库并获得***专项资金分配的xx县紫云片区老龙涧南部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等10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施工、验收。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整治。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十五、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xx省矿山数量多、规模小,现有在产矿山3600多座,超过九成矿权面积在0.1平方公里以下,没有规模效益,也无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部分在产砂石土矿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等问题普遍,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理想。一些砂石土矿也含有高毒性的重金属,衡阳长风石材场、恒兴陶瓷原料厂、金信陶瓷原料厂等企业场区积水中,均检测到较高浓度的汞、铊,在管理上还没有引起重视,矿权设置的前置条件还没有考虑矿产成分。

整改目标:加大矿权整合力度,按省指标严格控制矿权数量,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违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完善矿权设置条件,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

主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落实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既定目标,关闭退出一批资源储量小、环保或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矿山,2021年底,我市砂石土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36宗以内。关闭退出砂石土矿做到注销到位、设施拆除到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关闭验收,暂时完成不了生态修复任务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

规划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85%以上,生产规模3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土矿占总数的85%以上。

对拟保留矿山,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订具体整治措施,在2022年底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新设采矿权,在出让合同中明确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结合打击非法采矿采砂“霹雳行动”,铁腕整治无证开采,严厉打击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三废”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拟新设矿山开展矿产成分分析,加强含有毒有害重金属矿山的排污检测。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储量核实报告中有毒有害元素分析内容的审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提出要求。对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导致无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坚决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从源头防范重金属污染。

生产矿山全部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组织开展年度修复任务验收,对生态修复任务验收不通过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十六、全省各类废弃矿山达6950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率不到45%,部分修复工程浮皮潦草。督察还发现,大部分废弃矿山没有按“谁开发、谁治理”要求实施后续治理和生态恢复,生态修复保证金标准低,基本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最后都由属地政府兜底埋单。

整改目标: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60%,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主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对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开展核查,明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摸清家底现状,2022年3月31日前,科学编制《xx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清理历史旧账。按照省行动方案,压实有关主体修复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治理方式,分类分步推进修复治理。到2025年底,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率达到60%。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所有新建、在生产矿山按照规定缴存核定基金,并严格落实基金三方监管规定,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要求实施矿山生态修复。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二七、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xx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重化工占比较高。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仍然接近30%,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28.5%。

整改目标:冶金、有色、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少结构性污染。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2021年8月31日前,在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中明确打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箱包制鞋、先进装备制造六大制造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生态旅游三大服务产业,降低高能耗行业比重。

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和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履行职责,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9月30日前,对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处置。

坚持立行立效,把好入口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能耗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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