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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密协议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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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密协议书(汇总8篇)
2023-11-20 22:27:14    小编:ZTFB

总结是回顾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写一篇思想深刻、逻辑清晰的议论文,需要严密的思维和充分的论证。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思路,避免陷入思维定势。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通过以该条的扩张解释,可以适用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就是企业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从而使其性质成为民商事合同。该性质的合同完全由企业与员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上规定的限制,更能体现企业与员工之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另外,当发生争议时根据民诉法规定的救济方式就可以了,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这种前置程序。

但这种民法上保护企业与员工技术秘密在当前的实践中较少,但我个人认为,在现行法律规定上采此种方式没有问题。

3.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要约定技术秘密保密费用。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但与竞业限制内容相关的技术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不具有实用性,或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该规定对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企业应特别注意应特别注意支付补偿费,否则,竞业禁止条款自行终止。关于补偿费的支付标准,现行的规定没有规定。由企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该条的主要含义是指在保密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重合时,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还须另行支付保密费用。

4.对重要的技术秘密要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及费用。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企业支付的保密费用为参照相关国家的立法例,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为宜。对此我国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观点是参照上述意见及国外立法例而得出的。

5.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关于问题二,一般而言,员工在与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少有计价还价的余地,要么签合同,留下;要么不签合同,走人。这可能是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合同时的常态。但是尽管如此,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如上所述,对技术秘密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这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

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

3.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此,在签订含有此条款的保密合同时,尽量争取该期限要短,以利于自己在离开该企业时能够很快找到适合自己的企业工作,又不至于违反保密合同的约定而承担责任。

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

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是具有商业价值,反过来讲,没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就不是商业秘密。因此,技术秘密具有价值性。技术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性体现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对于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或者说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作为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进行评估。评估的准则是《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第3条规定:"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孙瑞玺。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二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商业秘密的的法定概念。从该法定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我国法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种。

通过比较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与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两者的构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即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二是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其三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关于技术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给出答案。对此《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有特有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具有特有的含义。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首先要正确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技术秘密的范围的确定就是根据其构成来认定。同时符合其法律构成要件的属于技术秘密,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技术秘密。如企业将本行业公知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或者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等。上述两种情况因不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及"具有商业价值"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技术秘密。或者说,即使签订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我认为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根据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正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前提条件。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争议或者纠纷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2.正确界定技术秘密保密合同的性质。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保护技术秘密是各个部门法的共同任务。如劳动法上的保护和民法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由此,对技术秘密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此外,也可以在约定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论是作为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其法律性质均为劳动合同性质。而劳动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争议发生时法律规定了特有的救济途径,即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可以参见《劳动法》第83条及第84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具体处理程序可以表示为:劳动争议仲裁d-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dd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或者说是终审)。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比一般民事争议的救济方式多一个程序,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程序的繁多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大。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

甲x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4店营销中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x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年内。

第四条保密费用的确定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约定: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四

二、对问题的回答。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商业秘密的.的法定概念。从该法定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我国法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种。

通过比较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与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两者的构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即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二是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其三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关于技术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给出答案。对此《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1][2][3][4]。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试用及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二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对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条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年内,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同一县级区域与乙方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房地产企业担任任何直接竞争性的职务。

第六条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浮动工资部分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策划方案、市场。

第八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报表资料、项目合同、客户资料、房源信息、管理及制度文本、人事薪酬制度、销售策略、行销计划等等。

第九条甲方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需留下相关一切软硬件。

第十条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之外,本合同永久有效。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七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了用工关系,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竞业限制问题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协议的签订即为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手段之一。 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范围为:

(一)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

甲方已完成或正在开发的医疗设备、药品、制剂、诊断治疗技术等研发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技术操作方法及手册、流程及工序、配方、开发的产品样品、数据、调研报告、相关参数、设计资料、照片等技术内容。

(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

度、提成制度;

7、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诀窍、管理模式)。

(三)其他任何甲方标有"机密"(或类似表达)字样或采取其他保密措施的文件,或任何乙方已被告知为保密的或乙方应当预见到为甲方保密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

上述三款所涉的信息,其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计算机磁盘、会议和其他口头形式。

第二条、乙方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

1、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3、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保密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私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通过正当途径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后,应当向甲方所属部门交回全部技术资料,不得自己保管或带走。乙方保证无条件向甲方移交与甲方有关的乙方掌握或乙方控制的所有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服、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推销资料、广告资料、报告、案卷、样品、账簿、财务报表、信件、清单、录象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并履行离职交接手续,不得将在甲方所知悉、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若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由甲方复制后,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6、乙方未经批准禁止带领外来人员参观、考察科研、制剂生产区域或治疗区域。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且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持股、就职(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员工等),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保密制度。

前3-4款所指披露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交换、转让、使用等手段,以及口头、书面、视听或图象等方式。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方与乙方用工关系开始之日起至甲方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脱密约定

由于乙方将知悉、掌握甲方部分商业秘密,因此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此期间甲方将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的,则当然视为乙方同时已违反该条第三款,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回此款所述资料。

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调换乙方岗位、降低乙方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或第二款,同时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该侵权行为获利的',其获利所得同时归甲方。

4、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与本条第三款约定一致。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交回全部资料,甲方同时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任何一项时,除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如下:损失包括甲方开发、获取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管理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因失去该商业秘密导致市场丧失的预期可获利损失。甲方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参照乙方或第三方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获利所得,但实际赔偿数额不少于壹拾万元。

7、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违约追究成本亦应当由乙方承担。

8、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由甲方投资研发的项目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技术成果(包括获得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均属职务成果。

2、甲方对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所给予的经济补偿按月发放并已包含在乙方薪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3、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4、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职工保密协议书篇八

保密协议一般是指协议双方之间的协议,即不得就一方通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

甲x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4店营销中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x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年内。

第四条保密费用的确定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约定: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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