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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 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递交(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09:49:05 页码:8
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 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递交(4篇)
2023-01-15 09:49:0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推荐)一

地址:湖滨北路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终止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责成丁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388888元及利息(暂计至x年1月11日为66666.66元,以后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案号为号。案件执行过程中,20xx年9月9日,丁向申请人偿还了100000元,但仍有贷款余额288888元未还。

丁提出了分期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同意并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贷款余额的贷款年利率为4.2075%,丁应于每月的21日偿还本息 元,至20xx年2月还清。

2、丁拖欠其中任一期本息的,申请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有权按上述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利息。

3、申请人主张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的,有权申请恢复本次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处置址在xx市新宝成花园单元的抵押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丁口头表示认可申请人的安排并承诺按期还款。

基于上述情况,本案暂无继续执行的必要,根据民事诉讼法232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中止本案的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期还借款的,申请人再请贵院继续执行本案,请贵院核准。

此致

xx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9月19日

如何写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推荐)二

申请人: ,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

被申请人: ,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款x元及其利息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请人xx元。被告于x年x月x日已支付x元,尚有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x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元及其利息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如何写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推荐)三

申请人: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融安县__乡_村村_村屯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民族大道___大厦__楼。

法定代表人:___,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_年_月_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起暂算至___年_月_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10年_月__日经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_月__日作出(2010)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如何写强制申请书谁去递交(推荐)四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x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x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x年8月21日作出()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秦都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11月30日作出()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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