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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 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版(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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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 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版(二篇)
2023-01-15 10:00:19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一

一、积极推进残疾人双基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建设

1、抓好基础建设

按照市残联工作重点要求积极积极推进双基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建设,对今年的6个试点镇(街道)分别上门实地查看推进情况。目前6个试点镇(街道)硬件建设已经到位。

2、深入基层开展社区康复知识业务培训

目前已经为、、3个镇开展了社区康复知识业务培训,积极和残疾人面对面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把康复知识送到残疾人家庭,这些都受到残疾人及家属的欢迎,也为推动双基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定点督促指导,狠抓运行管理

下阶段将抓好2个示范点官林、屺亭康复站的建设,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后进,确保双基工程6个康复站正常有序运行。进一步安排人员定点到各个镇(街道)督促指导、业务培训、普及康复训练知识等,康复指导中心还将安排治疗师走进社区及残疾人家庭,进行一对一的康复训练指导并制定康复训练计划。

二、农疗中心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开设新课程

1、成功申报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

农疗中心借市民政局的力量,成功申报了“打开心灵之窗”精神病康复者培训公益创投项目,并争取到了9万元的活动经费,为农疗中心活动的开展推波助澜。在6月10日举办了“博爱家园”农疗中心“打开心灵之窗”精神康复者培训公益创投项目启动仪式,市残联、民政局相关领导、来自试点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代表共50名参加了启动仪式。当天开展了三组活动:丝网花制作、田间劳作、饼干烘焙,受到学员的积极响应。

2、农疗中心服务范围向周边乡镇辐射

中心除了与周铁医院精神科常规性开展每周2次的农疗活动外,还与周铁医院精神科医生组成筛查小组,到、、三个镇(街道),进行农疗学员免费筛查,最终确定和桥8人、屺亭5人、7人符合条件,开展“日托式”农疗试点。目前已经组织参加农疗中心农疗活动186人次。

3、农疗中心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中心已经开设了丝网花制作、田间劳作、运动保健操等项目。田间劳作还聘请了一位有经验的肢体残疾人来担任“田间管理”,大棚的蔬菜已然初见成效,使农疗项目的开展更具专业性。今年还与安特鲁烘焙坊合作,新开设了烘焙课程,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下阶段农疗中心还将继续开设一些新的课程,如借用市心理协会和老年大学的有利资源开展一些心理讲座等活动,不断丰富课程,深化内涵。

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取得新成效,康复救助出台新政策

1、免费筛查,建立数据库

4月份,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联邀请了全国知名脑瘫康复专家高晶博士及无锡市的康复专家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的150多名0--6岁、7--14岁残疾儿童进行免费筛查,为他们进行康复评定,建立数据库。数据库的建立为残疾儿童今后康复训练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依据。

2、康复训练救助有新实惠

今年市残联除继续对符合康复训练条件的0-6周岁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康复训练,还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针对7-14岁的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救助的新政策,受到患儿家长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负担,使他们能继续参加康复训练,提高康复训练效果。到目前为止已经审批通过的符合康复训练条件的残疾儿童共79名,其中脑瘫儿童38名,孤独者儿童30名,外出康复残疾儿童9名,2名儿童接受了人工耳蜗手术救助。

3、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工作制度

康复中心定期召开脑瘫儿童家属座谈会,及时了解家长和机构的需求,解决康复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使为残服务落到实处。

4、心理协会加入助残队伍

心理协会公益项目“心手相连—脑瘫儿童及家长心理援助”每月一次为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免费心理咨询,为他们疏导情绪,缓解压力,帮助他们放下精神上的包袱。同时建立了一个家长自助群,把残疾儿童家长们集合在一起,解决一些困扰,同时给予支持和关怀。

5、加强康复专家指导力度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根据需求制定每月脑瘫儿童康复专家高晶博士来宜的康复计划:为新增患儿确诊、在训儿童下一步康复计划和康复效果评估等等。同时还帮助中心进行治疗师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案例分析,对于治疗师来说,整体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各项常规性康复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1、今年4月1日-18日全面推开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个性化服务工作,康复科会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走村入户,深入残疾人家庭,通过走访和与家人的交谈,了解每个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功能障碍情况、生活状况等存在的个体差异,现场讲解有关康复方面的问题和专业知识,针对每个人残疾程度的不同配发合适的辅助器具。本次适配共为500户贫困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970多件。这一活动切实解决了残疾人和家庭的部分实际困难,受到了广大残疾人和家属的欢迎。

2、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在助残日期间为310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免费体检,我们及早将通知和免费体检单下发到各镇(街道)残联,并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部进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康复服务档案32696份,建档率为100%,维护及更新22705份。

4、3月份与卫生局相关领导、三家定点医院各眼科主任,在卫生局召开关于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签订协议的相关事宜,并签订协议。同时还商讨关于白内障免费下乡义诊筛查工作,经过商量,确定于3月份,分三组共6天下乡筛查。本次筛查共有1144例参与,其中符合手术要求的是714例,不符合手术要求的是430例。

由于白内障复明手术低保报销政策有所变动,5月份在市卫生局召开联席会议,并就在白内障复明救助手术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经过商讨后,重新调整白内障救助审批表格式,把三个定点医院的人工晶体类别及金额加进去,使患者可以更详细地了解到所需支付的费用,重新调整改进了白内障救助手术通知单,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知情权。

到目前为止共下发手术通知单500例,实施手术256例。

5、精神病人门诊服药已经于5月份开始改为实时结报,精神病人只需持农保卡进行门诊配药,就可立即享受50%的优惠,更加方便了残疾人。每月及时同农保中心核实住院精神病人的医保结报情况,及时审核、报批精神病人住院医疗救助金额,确保他们出院申报后能及时得到精神病人住院医疗救助。一年已救助住院精神病人5名,金额1.5万元。

五、盲人定向行走特色工作取得新进展

盲人定向行走是残联的特色重点工作,利用所积累的盲人定向行走经验,向周边地区辐射和推广。今年已受邀为区残联、区残联、区残联30多名新专职委员进行盲人定向行走师资培训,即将还要为新区残联50多名新专职委员进行盲人定向行走师资培训。今后将通过外出交流、培训学习等机会,增加更多的专业知识,积累经验,建立规范的培训课程和培训制度,使盲人定向行走不但成为残联的特色重点工作,还要成为全省、全国有名的品牌工作。

如何写康复治疗安全协议书通用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建设,结合《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和政策协同,统筹规划体系布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社会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携手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共享小康社会美好成果,为建设幸福江门提高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覆盖,60%以上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化、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社会适应能力和劳动生产能力明显增强,自理率和就业率不断提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制定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方案。每个镇(街)设立1个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站。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对适宜参加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并逐步建立康复服务信息台账,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均接受培训。 

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前,每个镇(街)在设立1个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再设立不少于1个服务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县(市、区)均能全面建成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台账,建立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综合评价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开展辐射居家的康复服务,4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100%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辖区内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品牌项目。

(一)建立服务场所。为社区康复提供服务场所,以县(市、区)为主体,整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资源,建设镇(街)精神康复综合服务站,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置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点,2022年底前,通过新建、改造、整合资源,每个镇(街)设立1个镇(街)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站。在2023年底前,每个镇(街)完成不少于1个村(居)服务点设置。服务场所应设有文娱活动室、生活技能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健身康复场所、办公室及公共卫生间等基本用房,配备基本设施和适宜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在互不干扰、互不影响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医院现有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康复服务体系。镇(街)康复综合服务站统筹开展辖区内有精神康复需求对象的日间托养、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社交技能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服务。建立精神障碍居家患者定期探访制度,实现月访率达到100%,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基本服务范围。支持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和精神健康志愿服务队伍,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资讯等专业服务,组织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同伴支持服务,鼓励精神障碍患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价值作用,积极接触社会、融入社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依托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接入受理、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评估、服务资源管理等功能。与卫健、残联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整合各类精神康复服务资源,精准对接服务需求与供给,科学管理社区精神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立康复服务转介机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由专门康复部门(科)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康复评估,并向精神障碍患者和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及相关信息。市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日间医院,为刚出院患者提供向社区或家庭过渡的康复街衔接服务。适宜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经患者和监护人同意后可由医院或日间医院转介到相应地区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资源平台。建立绿色通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经功能评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直接向相关单位推荐就业,或转介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其他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精神障碍患者就业后,社区康复机构可协助做好有关辅导工作。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设置公益性庇护性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为方便精神障碍者就近就便就业创办或与精神康复托养机构共同合办辅助性就业服务载体,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市人社局

(五)患者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管理重点工作,制定社 区精神康复服务管理规范,完善社区精神康复政府购买服务机 制。民政部门可积极拓展镇(街)双百社工站(点)服务功能,设置1名专(兼)职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联络员,承担辖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康复评估、跟踪随访等信息报送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造册,做到“一人一档一案”,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精神障碍者积极融入社会。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应当强化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成员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患者家庭关注患者病情变化,掌握相关康复知识技能,照料好患者日常生活,引导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加强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社会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普遍认知。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建立不同规模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支援中心,为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资讯、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精神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开展教育资讯服务,组织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等进行技能培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康复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扶持政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镇(街)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家庭情况和要求,依法将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解决其生活救治困难,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致残者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理论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突破一批基础性、关键性、实用性康复技术。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通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入和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残联

(一)明确责任单位。民政部门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建设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残联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办理残疾人证宣传动员、评残指引以及核发残疾人证工作,反映精神残疾人诉求,维护精神残疾人康复权益,依托现有康园中心等服务机构,做好符合条件精神障碍患者的日间托养、职业康复等服务,开展精神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卫生健康部门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负责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有机衔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资金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公安部门对三级以上重性精神障碍进行信息采集和管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推进精神障碍有关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协助解决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平台在开发利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需经费,有效利用财政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社会捐赠等有益补充,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研究加大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的扶持、人才培训支持。帮扶具备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三)加强监督指导。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建立市、县两级精神专家技术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共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大相关政策及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为全社会关心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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