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范文(模板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7:23:41 页码:13
最新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范文(模板9篇)
2023-11-20 17:23:41    小编:ZTFB

在实施某个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推诿责任。9) 接下来,请您阅读以下方案实例,从中获取灵感。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第四条 使用范围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申请条件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条 补助标准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盛本级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 申报程序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 资金拨付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 使用管理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娶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圳科技馆(新馆)项目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0亿元(暂定),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深圳科技馆(新馆)2021年专项债申报额约为3亿元。为了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现决定对深圳科技馆(新馆)2021年专项债资金平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预算为18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开展必要的调研工作,提供技术力量保证,安排专业编制人员在14个自然日内完成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资金平衡方案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格式见附件1)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书(格式见附件2)。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打印并装订。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行间插字,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和投标单位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用牛皮纸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代理委托人的签字)。并在密封信封正面写明投标单位的公司全称。

4、若投标单位不按照以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将失去本次投标资格。

1、按招标文件投标书中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2、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中标后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项目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人民币18万元整。

1、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签订合同。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三

6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方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1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我市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统一部署,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2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全面检查

2013。

2014。

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等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

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1

.整治检查范围。

2013。

2014。

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

201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2

.整治检查对象。

市级以下特别是县级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单位,各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市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

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分。

6

个步骤。

成立东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级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市级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4

30。

日前将组织机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各级政府有关涉农部门,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自查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对县级及以下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问题多发、易发、频发的地方,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资金,聚焦贪污、骗取、受贿、挪用等民愤极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

2010。

5

10。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

15。

日前,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及市级督导检查情况,形成我市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各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并于

5

31。

日前反馈检查结果。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重点检查及反馈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有关县区。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部分县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情况,将抽查结果反馈有关县区

各县区根据抽查反馈情况,抓紧组织整改完善。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整改完善要突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总结提炼各县区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县区要在。

8

5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

8

10。

日前报市政府,并报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组织机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

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级协调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各县区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县区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报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报送

2

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四

市政府:

9月,辽宁省人大会颁布了《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陈政高省长在20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又反复强调各市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责成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编委办近期到各市就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此,参照其他市的设立情况和我市的实际,建议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请示市政府给予批准。

1、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涉及公共安全和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4、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妥否,请批示。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五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六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三农”问题一直都是政府和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几年,随着我国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来解决“三农”问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不断增加,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13个粮食主产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4.72亿元,比2011年增加46.83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投入的67.14%,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证和资金保证。在这种大背景之下,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让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转化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推动力,成为困扰我国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学者的问题。只有构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恰当的评价方法,才能正确地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进行科学合理的审计。本文将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指出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在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审计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作者多年基层工作和研究的经验,给出实际可行性的对策,为落实我国支农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有效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构建完善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是进行绩效审计的前提与基础,针对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特点以及我国农村发展现状,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需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我国是一个小农国家,农业发展不均衡,各地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满足各地区对专项资金的实际需求,做到绩效评价切合实际。同时,还要考虑到评价过程切实可行,保证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

2.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合理分配。

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构成了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整体。在具体的绩效审计过程中需要合理的分配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尽量增加定量指标的数量及权重,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某些投入在局部以及短期内无法使用数据来描述,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合理的利用定性指标。

3.放眼全局,重点突出。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需要放眼全局,在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需要将对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考虑到指标体系之中。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特殊资金,因此,在绩效审计过程中一定要突出重点,将大量的指标放在对地区农业发展作用的考核之上。

二、当前我国部分地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国家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式支持农村建设和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国债、中央预算、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以及相关农业建设投入贷款等。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包括申报立项审计、资金落实与分配审计、资金管理与使用审计、项目运作审计以及项目预期效益审计等。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

建设完善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是进行科学合理绩效审计的前提与基础,建立完善绩效审计体系是完善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保证。当前我国部分地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指标设置过于陈旧,没有与时俱进。很多地区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已经使用多年,没有依据每年不同的实际情况设置新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第二,指标设置过于雷同,没突出不同地区的特点。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同地区农业发展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状况各不相同,但当前各地区对资金绩效审核的指标设置过于雷同,没有突出各地区的特点。第三,指标设置没有全面考虑到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我国财政支农资金都是使用在特定的农业建设项目之上,在审计的过程中也注重特定项目相关绩效的审计,但对整体新农村建设以及未来长远发展欠缺考虑。

2.绩效审计方式不合理。

科学合理的审计方式是完善绩效审计的有效保证。受我国相关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都是采取行政区域内部审计,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属于行政区域内部的平行机关,很少有上级行政单位参与到绩效审计过程之中。同时,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农业建设,很多农业建设项目都是在区域行政领导的直接负责之下进行的,一旦审计部门在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只能在行政职权范围内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严重地削弱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3.绩效审计过程和结果透明程度低。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发现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利用绩效审计结果有效地指导相关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相关审计部门过于关注审计过程,并没有依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为被审计单位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不能为有效地提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供有效的指导,也背离了绩效审计的初衷。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对我国的农村发展至关重要,针对当前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具体解决。

1.完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设置。

完善合理的指标体系是绩效审计的前提与保证。当前,部分地区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指标体系设置不完善,需要相关审计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保证所有指标的设置符合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改变过去一成不变的指标体系,依据农村经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违法发展要求来适时的修改指标体系,剔除与时代发展不符合的陈旧指标,加入符合要求的新指标。第二,突出指标设置的地方性特点。目前,部分地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过于雷同,不能突出地方农业发展特色和需求。相关审计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地区支农财政专项资金需求的特点以及地区农业发展的特点,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制定相关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第三,充分考虑地区农村经济整体发展和长远发展。当前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过于关注特定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将目光放到整体新农村建设以及我国农业经济长远发展之上,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缺乏整体性和发展性。因此,相关审计人员需要在设置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整体发展以及长远发展,将相关的指标纳入到审计指标体系之中。

2.完善绩效审计方式。

完善的审计方式是绩效审计的有效保证。受我国行政体系的制约,我国部分地区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缺乏独立性,没有足够的行政职权支撑绩效审计科学合理的完成。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和法规,增加审计部门的行政职权,保证审计部门对资金绩效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在对重大项目的资金绩效审计过程中还需要相关行政区域内行政领导的配合,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上级审计机关的参与。

3.保证审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程度。

审计过程与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是审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证,而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过程以及结果缺乏透明度,导致对相关被审计主体的监督效用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审计过程的透明度,要求被审计单位为审计单位提供详细、完善的审计数据,依据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外公布审计数据和审计过程,保证审计过程的透明度,加强外界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了解与监督,切实有效的提高我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有效地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布,让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农民能够真正了解到国家财政资金的用途以及使用的情况,防止部分地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流于形式,切实通过资金绩效审计来监督和引导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让农民能够从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中得收益,让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4.加强绩效审计的指导性。

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与指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审计人员过于关注审计过程,没有注意到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指导作用。因此,相关审计部门和人员需要转变思想观念,以监督和引导资金使用为目的开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另一方面,相关审计人员在具备审计知识的基础之上,还需要积极补充农业建设相关知识,积极到农村建设的基层调研,了解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了解相关地区对国家财政资金的需求,积极指导相关部门提高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速度,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将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2]宋志,韩亮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模糊综合评价[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8):3-5.

[责任编辑王莉]。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七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10000。

万元,万州经开区财务局统筹安排。

10000。

万元,资金额度合计为。

20000。

万元。

以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增有效供给,扩大释放优质产能;去无效低效供给,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推进

713。

”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龙头企业、做强骨干企业、补全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配套率。

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将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增加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着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

专项资金用于在万州辖区内依法设立,有利于工业经济总量扩大、质量提升、集群发展、税收增长,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600。

万元。特殊情况需突破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实行“一事一议”报区政府审批。

重点围绕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业经济增长、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扶持。专项资金原则上分类安排,统筹使用。

拟安排专项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落实招商引资特殊优惠政策。

1.

新办企业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含落实招商引资特殊政策)。

拟安排专项资金

70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支持标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

500。

万元,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投资额的。

10%。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

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补助。

拟安排专项资金

25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

200。

万元,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投资额的。

20%。

最高不超过。

100。

100。

万元。对“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扶持。

3.

促进协同配套。

拟安排专项资金

5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对当年产值保持增长的龙头及骨干企业,采购。

“万开云”板块范围内中小微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配套产品累计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按采购额给予不超过。

1%。

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拟安排专项资金。

3200。

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1.

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补贴。

拟安排专项资金

15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对当年新鉴定的市级新产品给予单个。

3

6

个月以上,在新增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

万元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

3%。

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引进、购买或转移的新产品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

研发投入及机构建设补助。

拟安排专项资金

5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企业当年研发(。

r&d。

)经费投入。

500。

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及主营业务收入(产值)保持增长的,给予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

1%。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

50。

万元和。

20。

万元的扶持;对当年通过绩效评估、复验合格保留国家或市级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

5

万元的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

50。

万元、

20。

万元的扶持。

3.

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

拟安排专项资金

2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100。

万元、

50。

万元、

20。

50。

万元、

20。

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新获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

5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计奖,按最高标准执行。

对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给予适当补助。

4.

企业上市扶持。

拟安排专项资金

500。

otc。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5。

72。

号)标准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不重复享受区级财政性资金。

5.

校企合作补助。

拟安排专项资金

5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支持标准:参照《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校企合作吸引人才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标准执行,其中与本方案支持内容相同的按本方案标准执行。

拟安排专项资金。

6700。

万元。用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工业经济总量增长和企业上档升级,实现效益和质量提升。

1.

贷款贴息。

拟安排专项资金

30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对生产经营和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支持标准:单笔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基准利率的。

80%。

贴息。其中大中型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其余规上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

电力补贴。

拟安排专项资金

8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对符合节能减排要求,当年产值。

1

亿元以上并保持增长,年购买电量。

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实际年购买电量给予不超过。

0.03。

/

千瓦时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3.

稳岗补贴。

拟安排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实施,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配合。

支持标准:对全年不减产、不减薪、减员率低于。

3%。

100。

人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年末实际参保缴费在岗人数,给予每人每年。

500。

元的补贴。

4.

物流补贴。

拟安排专项资金

8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支持标准:对当年产值保持增长,区外物流运输实际费用。

500。

万元以上(不含税)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区外物流运输费。

5%。

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5.

规模工业企业培育。

拟安排专项资金

3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支持标准:对当年新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按产值分档给予扶持,产值。

1

亿元以上的扶持额度。

10。

万元,产值。

1

亿元以下的扶持额度。

5

万元。对镇乡街道每新增一户规模工业企业,给予。

2

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6.

突出贡献奖励。

拟安排专项资金

600。

万元。区经济信息委会同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实施。

支持标准:工业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中区级(经开区)地方实得财力达到。

400。

2012。

55。

号)和《万州区工业企业突出贡献奖励(目标奖)考评细则》执行。

7.

会展补贴。

拟安排专项资金

200。

万元。万州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实施,区经济信息委配合。

支持标准:经批准的工业企业参加国(境)外展会给予实际展位费用的。

50%。

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补助。对由市、区相关部门组织或参加国内展会的工业企业,给予展位费用的。

60%。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助。

拟安排专项资金。

100。

万元。用于开展专项资金的公开申报、真实性审查、专家评审、审计、验收、结题、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一)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万州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三)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经济、社会效益较好;

(五)三年内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六)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报统工作。

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制定《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负责实施。

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发局会同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分批次印发《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对各支持方向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标准等予以细化明确。按公开申报、组织审查、专家评审、区政府审定、公示、计划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估等阶段实行综合管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其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考评结果作为次年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上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拨付到相关企业。项目法人收到区财政局和万州经开区财务局拨付的专项资金后,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其使用范围必须与申报内容相一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万州经开区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八

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国家会安排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用于农业和民生等方面的投资,促进和扶持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督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可以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实现财政资源的合法、公平、高效配置,对增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确保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为了发展、扶持某项事业而专门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安排拨付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等。

专项资金主要具有以下特征:无偿性、有偿性、复杂性、目标性和针对性。

专项资金审计是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活动。

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国家会安排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用于农业和民生等方面的投资,促进和扶持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监督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实现财政资源的合法、公平、高效配置,对增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确保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挪用专款。

对于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从账户直接列支与专项资金无关的费用。

如将专项资金用于经费支出、购买小轿车、修建住宅楼等非生产性消费。

有些单位故意不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各种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交织在一起,占用部分专项资金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有的单位由于资金调度困难,通过“暂付款”长期挂账,采用挪用和归还专项资金不记账方式,隐瞒资金运动轨迹,达到挪用目的。

对于补偿性资金,伪造支出凭证套取现金,再以“其他收入”或挂往来帐形式入账,然后从中列支费用。

有的单位套出后,形成账外资金体外循环。

有的单位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从中报销与专项资金无关费用。

项目拨款环节多,部分资金未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受益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能及时验收,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项目资金结余量大。

一、预算测控法。

预算测控法是指从财政预算分配入手,通过详查预算分配方案,测算评估各种专项资金支出比例、结构、用途是否合法合理的方法。

运用此种方法,对本级政府安排的专款,可以查清是否按政策足额预算,是否按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资金,有无用于其他方面或没有完成预算。

对上级安排的专款,如支农扶贫资金等,可以查清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又能弄清以下问题:一是财政部门年初向人大上报的社会保障预算支出比例、结构是否合理,资金的分配是否按现行的.原则。

二是执行预算时有无混淆中央专项补助指标与本级预算安排指标的问题,有无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改变用途或平衡预算。

三是财政决算时,有无截留社会保障支出指标,挂无项目、无部门的下年结转科目问题,上报的决算报表是否帐表一致、真实可靠。

二、多重结合法。

指专项审计与专项调查、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审计项目有机结合,便于从多角度、多层次发现、跟踪线索查证事项的方法。

一是与同级财政审计相结合。

重点审计财政部门对上级拨入、本级政府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拨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分配下拨,核查有无不按政策规定分配、超范围拨付、滞留未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问题。

揭示缺乏专项资金预算的种种弊端和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行为中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专项资金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使用分散,要把一个县的专款自上而下全部审计,客观上没有必要,也受审计资源限制。

为了节约审计成本,对全县所有专款实施审计调查,对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专款实施全面审计,对乡镇、建设单位管理的专款实施抽样审计。

这样有利于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益,既可把握资金管理质量和总量,又可掌握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既可查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能考核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三是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

有些单位的专款没有建立专帐,而是与单位经费放在一起核算,只有将专项资金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分清专款来源与经费来源、专项支出与经费支出,确认经费与专款是否存在打通使用的现象,确认经费是否挤占了专款。

四是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其专款管理的责任意识。

三、跟踪问效法。

查阅原己审计过的审计档案资料以及“审计线索库”,全面系统地掌握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及其他审计项目已发现的审计线索,实施跟踪审计的方法。

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有的放矢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正确确定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难点,根据审计人员的特长合理分工,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质量。

还可以查看以前年度审计结论落实情况,查看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及审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未落实的结论予以落实,将未整改的问题督促整改,以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实现“以审纠偏,以审促知,以审促法”的目标。

根据已发现的审计线索制定单项审计方案,实施跟踪审计,沿着可疑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弄清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处罚。

做到源于审计,高于审计,为规范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管理,拓宽其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内查外调法。

通过内查会计、项目资料,寻找可疑线索,跟踪外调查清事实真相的方法。

针对专项资金涉及面广、流通渠道长的现实,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从制度上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维护专项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建立专项支出预算,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审计目标。

把追踪资金使用效益和相关交易作为审计重点。

从内查入手,测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找准切入点;外调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资金使用情况,核实资金是否安全有效运行,重点弄清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情况,如编造改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兑现花名册,虚报面积,套取资金。

内查专款支出情况,审查有无挤占挪用专款用于经费支出、购买小轿车、修建住宅楼等非生产性消费;外调开户情况,核实主管单位有无多头开户现象,重点审查有无从银行帐上套取现金,有无用大额现金支票拨款现象,有无从主管部门银行帐转入建设单位银行帐,再利用虚假物资配套形式收回专款的情况。

通过内查外调,单线取证,多方核实,揭示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五、逐项核对法。

是指对会计资料上反映的会计事项分类逐项核对的方法。

专项资金包含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社保基金等。

为了全面掌握资金运行的过程,实行源头控制,全程监理,逐项核对很重要。

首先是核对专款是否按预算、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

审查有无超计划、无计划、串项拨款;有无超规定、无规定列支管理费;有无打着确保工程物资质量的幌子,给项目单位配套物资;有无打着预留工程尾款的幌子,有意滞留专款。

其次核对是否按规定渠道拨款,审查是否执行了直达拨款制,重点审查有无从财政部门拨入主管部门,再转拨给乡(镇)政府,再转拨给项目单位的现象,从而层层滞留专款,多渠道多环节流通,直接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问题。

另外核对专款支出确认的准确性,入帐的及时性,审查有无以拨列支、以领代支;有无弄虚作假,即通过开多列支出套取资金,或虚挂往来移花接木转移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在多年的审计专于践工作中,通过采用这些技巧不仅可以及时发现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还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专项资金进行准确有效的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意见或促进措施,保证政府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健康管理专项资金方案篇九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