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 印章真伪鉴定申请书(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10:24:25 页码:7
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 印章真伪鉴定申请书(九篇)
2023-01-15 10:24:25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一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类别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法人章,财务章,党支部章,计划生育章及各部门专用章。

4 职责

4.1印章管理权限

公司授权企管部管理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公司授权财务物管部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权各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2公司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专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时,印章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时双方的签字确认以备查询,代管印章人属于第二责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间与印章管理人员负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用印程序;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2.6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签批单,签批单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内容,日期,使用人;领导签字等信息;签批单年末留档。

4.3 使用规定

4.3.1未经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颁布的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4.3.2以公司名义所发公文,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需评审并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4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须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4.3.5各类介绍信、便函、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的开据,严格按照用印审批手续办理,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公章印戳;

4.3.6公司领导在出差期间,用印事宜应有用印人员电话请示相关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用印签批单上做好登记,注明电话请示某某相关分管领导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领导回公司后,用印人员必须及时补办用印审批手续;

4.3.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8人事劳资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人事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9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印章者,应事先在用印签批单上载明事项及带出地点,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带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3.11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丢失、盗用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附则

公司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三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 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 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保管责任书

一、保管人(责任人): 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称: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时间: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无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固定地点保存。采取必要措施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公章丢失、损毁、被盗、不当使用等情况或事件的发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盖,并在《公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保管人须全过程在场。

4、用章后,须及时收回存放处。所用章文件,应留复印件一份。因盖章有误而造成的作废文稿须立即销毁。

5、本责任书与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间同时生效和废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记表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四

规格尺寸: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2、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公章材质:

公章最好使用铜、不锈钢、牛角或木头的材质,因为如需在银行开对公账户时红胶、光敏印等属偏软材质,银行不给予备案,无法完成留印鉴的程序。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指定并备案的刻章点刻制,项目部无权刻制,未通过公司刻制且未在综合办公室备案的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非法印章刻制产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保管,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或被盗,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必要时予以报警处理。

第三条 印章专管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用印。

第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与工程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等资料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严禁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用在本办法第四条相关资料上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公章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时,必须通过公司工程部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对外进行经济合同与协议、投资、垫资、经营、贷款、担保、公证、抵押和处置资产等事项。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离岗位、单处或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第十条 私自刻印技术资料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仟元至壹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在劳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结算资料等经济文件上时,处罚责任人贰仟元至伍仟元。。

第十一条 私自刻印项目部公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壹万元至伍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万元至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拾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五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5、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2公司的印章应该如何保管?

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者: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

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管理者的岗位意识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印章使用: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

公司应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一般来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时,要确保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一般情况下,未经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批准,不允许使用者将印章携带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携带,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随往,确保印章安全。

3、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章

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确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司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件无用后,持有者也要该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门(如行政部、办公室),请其妥善处理,从而确保用章安全。 4、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

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5、印章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之后,在进行补刻时,要拿上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登报申明、补刻印章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印章公司进行刻章。 tips: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例如样式和编码,也不能私自进行刻章,否则将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 3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

1、错用印章 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类型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

2、伪造印章 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对象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纠纷中的被告,而内设部门就不行。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六

规格尺寸: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2、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公章材质:

公章最好使用铜、不锈钢、牛角或木头的材质,因为如需在银行开对公账户时红胶、光敏印等属偏软材质,银行不给予备案,无法完成留印鉴的程序。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指定并备案的刻章点刻制,项目部无权刻制,未通过公司刻制且未在综合办公室备案的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非法印章刻制产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保管,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或被盗,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必要时予以报警处理。

第三条 印章专管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用印。

第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与工程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等资料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严禁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用在本办法第四条相关资料上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公章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时,必须通过公司工程部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对外进行经济合同与协议、投资、垫资、经营、贷款、担保、公证、抵押和处置资产等事项。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离岗位、单处或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第十条 私自刻印技术资料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仟元至壹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在劳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结算资料等经济文件上时,处罚责任人贰仟元至伍仟元。。

第十一条 私自刻印项目部公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壹万元至伍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万元至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拾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七

规格尺寸: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2、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公章材质:

公章最好使用铜、不锈钢、牛角或木头的材质,因为如需在银行开对公账户时红胶、光敏印等属偏软材质,银行不给予备案,无法完成留印鉴的程序。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指定并备案的刻章点刻制,项目部无权刻制,未通过公司刻制且未在综合办公室备案的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非法印章刻制产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保管,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或被盗,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必要时予以报警处理。

第三条 印章专管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用印。

第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与工程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等资料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严禁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用在本办法第四条相关资料上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公章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时,必须通过公司工程部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对外进行经济合同与协议、投资、垫资、经营、贷款、担保、公证、抵押和处置资产等事项。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离岗位、单处或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第十条 私自刻印技术资料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仟元至壹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在劳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结算资料等经济文件上时,处罚责任人贰仟元至伍仟元。。

第十一条 私自刻印项目部公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壹万元至伍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万元至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拾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责任

第三条 总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总部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根据本规定对分公司各类公章进行日常使用管理 ,或也可授权分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各类公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章使用中出现错误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使用申请记录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公司公章的种类及定义

第六条 印章/鉴:总公司、分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制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财务支票印鉴等)。

第七条 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等职衔的印章。

第八条 部门章:刻有公司重要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第九条 签字章:刻有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总裁、总经理签名的印章,某种程度上也可称之为法人章。

第十条 财务章、合同章:由某些重要部门使用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等。

第四章 公司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 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合同章等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第十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第十五条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十六条 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 ,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 )、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第十八条 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十九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 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二十一条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

第六章 公司印章的保管、停用

第二十三条 印章的管理

1 、公司所有印章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3 、 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 、 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5 、 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6 、 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公章的保管

1 、 公章的保管应做到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公章保管人原则上应将各类公章放置总公司、分公司指定保险柜内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 、 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 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3 、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 、 公章保管人因公外出时,应委托专人暂时代为保管,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及时知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和各级行政部门领导。

5 、 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 、 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第七章 公司印章的停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印章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停用。

1 、 公司名称变动。

2 、 印章使用损坏。

3 、 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二十六条 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 ,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八章 印章的使用流程

第二十七条 公司印章只限于发布公司内部文件、对各分公司的通告、公司内部制度 、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的文件往来,外部单位、政府部门等得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为维护公司利益严禁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挪用、借用公司公章。

第二十八条 对外公章使用最终审批人一般为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分公司一般为总公司授权审批的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任何类型公章的使用一律实行登记 、审批制度。使用人因对公业务需

要按实际情况不通,使用不同类型的公章时,应统一填写公司《公章使用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使用。

第三十条 因地域或其他原因,总公司领导根据分公司处理日常事务的重要程度可授权 分公司领导审批分公司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 紧急情况下(如遇合同签订、银行过户或其他与公司重大利益有关等重要事项,)需要签批公章和公司保管人电话联系确认最终由审批人加盖公章,事后补签审批手续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公章只能在办公区域内使用,严禁任何人将公章带离工作区域。如确须工作需要或有重要事项须将公章带往异地使用的,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 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章 使用时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 ,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第三十四条 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 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三十六条 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章 违反使用管理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公章富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如公章使用申请人假公济私,未经批准利用公章办理个人事务的,每次罚款 100 元。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章保管人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章 ,违者扣罚保管人100 元/ 次,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章保管人因故意或疏忽造成公章遗失的,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如有必要应到当地新闻媒体通告注销、挂失。同时,公司将追究公章保管当事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推荐公章比对鉴定申请书汇总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