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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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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通用9篇)
2023-11-19 17:08:37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优点和劣势,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机会。学会拒绝和合理分配任务,可以减少时间浪费。为参考提供的相关素材。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一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____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二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从20xx年xx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帆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三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一)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二)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四)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五)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六)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九)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二)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四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 年 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 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 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职责: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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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五

(一)非贷款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参加集资建房者或已购住房(房改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90﹐的职工,凭有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明、房委办集资建房批文及审批表),在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上年度余额中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完成交易手续后30天内,凭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协议、交易税费发票、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上年度余额中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四)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凭有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可申请按各自所占购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应首先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农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六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足额归集,计划信贷,适度提取,归支协调”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取模式:从 年 月份起,改变以前职工个人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模式,由 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专管员须将本单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申领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资料(其中个人身份证和 银行卡号复印在一起)送达甲方主管提取业务办理员处;甲方业务人员收到乙方信息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复核结果及时完善各申领人员的支取资料,在收到甲方审核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专管员亲携有关资料报甲方审批备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资料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申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个人账户(节假日顺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查过程中,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审查此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取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一)、可提取对象:

1、离、退休的职工;

2、工作调离本市的职工;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职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料:(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双联介绍信。(3)公积金手册。(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5)代领公积金的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6)购建房手续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2、其他对应资料:

(1)因购房提取。提供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进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理证明。

(4)因偿还购建房贷款(非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购建房的《贷款合同书》及近两个月偿还月供的单据。

(5)因离退休提取。提供其《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死亡、病故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8)因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提取。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调函。

(9)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等。提供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成本价购房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贷款期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为他人贷款担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5)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未达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积金虽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职责:

(1)乙方务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并宣传实施。

(2)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延时公积金提取日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出现停缴断缴现象,否则甲方单方终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额补缴齐为止。乙方应要求专管人员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知识,严把初审关,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因乙方专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积金被冒领、套取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停办公积金一季度的处罚。

(4)甲乙双方应密切协作,共同探讨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上级新出台与之相悖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和有关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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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七

201月,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128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04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7亿元。

截至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74万亿元,提取总额6.15万亿元,缴存余额4.59万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70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11万亿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缴存余额)为89.5%。

北京64.8亿再推丰台区两宗地面积合约4万平方米。

4月14日,北京国土局挂出两宗地块,分别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1地块、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7、d-08地块。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宗地块均为挂牌出让,总起始价为64.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1地块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将以“临时三通一平”形式供地,用地性质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土地面积3.5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6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1.6亿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7、d-08地块也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将以“临时三通一平”形式供地,用地性质为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土地面积7.39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3.2亿元,竞价阶梯为万元整。

据悉,两宗地块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5月17日;挂牌竞价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4日-5月18日。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八

(一)有卡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申请人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无卡购房。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三)异地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四)本市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7.凭购房合能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购房协议书提取公积金篇九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现(期)房(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俗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

(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的。

已购房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全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1份。

3、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6》1份。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7》1份。

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6个工作日内(征信审核3个工作日,资金支付到账3个工作日)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审核未通过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在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

4、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房价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对应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

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

二、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1、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开始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申请人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开始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满一年的,需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2、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夫妻一方已办理公租房提取或已办理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发票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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