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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 档案馆保密协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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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 档案馆保密协议(6篇)
2023-01-15 11:05:0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一

学校档案是学校历史的真实记录,充分有效地开展档案工作,是学校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实现学校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扩大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争创教育品牌,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深化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广大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档案工作是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每一个教职员工都应自觉参与学校档案建设,积极配合、支持档案人员的工作,自觉地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根据《档案法》、《成都市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学校档案管理体系,使学校档案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检查本校档案工作。各学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至少1名,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档案工作,接收、管理学校档案。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档案内容不断丰富、信息载体多样化、管理手段不断改进、利用需求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组织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抓好档案人员队伍的建设,保持专兼职档案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延续性,要对专兼职档案人员加强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学校档案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开拓创新能力和主动服务意识,认真收集保存好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各学校要根据《成都市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把档案设施设备建设列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单独预算档案工作经费。按照档案保管“十防”的要求,各校(园)要安排符合条件的专门档案室,保持档案室的清洁明静、通风透气,配足配齐档案柜、空调、除湿机、温湿度计、吸尘器、灭火器、计算机等专用设施设备,为档案保管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创新收集档案的方法,建立覆盖全校师生的档案资源和方便广大师生的档案利用体系。一是要主动收集,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征集档案。二是加强各种门类、载体档案资源的收集和集中统一管理,以教学档案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文书档案、重大科研档案、重大基建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的收集,同时要做好各类电子文件、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的收集、归档。三是加强学生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等民生档案的收集归档,积极探索和创新有关民生档案管理的机制和体制。四是根据学校的性质特点和人才优势,进行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如建立名人档案、荣誉档案等。五是要做好教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文字资料、音像图片、图纸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二

20xx年,我校档案室在校党政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本着“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求发展”的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更新档案工作发展理念,创新档案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基础,优化利用服务,深化档案功能开发,在服务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的同时,取得了档案工作的新进展。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档案局有关文件,领会上级精神,不断提高本校档案管理水平。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由于档案工作涉及面广、保密性强、工作量大,为使学校档案工作能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档案室的同志十分注重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政策理论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此,我校与高州市档案馆进行了多方位的学习与交流,通过与上级单位的交流合作,我校工作人员取人所长,补己所短,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搭建了具有高师附一小特色的档案工作平台,积极高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增强档案意识,做好档案工作基础业务工作。

按时完成学校年度各门类档案的移交、整理立卷、目录录入和提供利用工作。20xx年共完成立卷1674卷,增录案卷级目录3007条,卷内级目录11020条,提供利用620人次2100卷,复印资料约4580页。为提高归档率和归档材料质量,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催交档案通知,包括向宣传部发出关于照片档案归档通知,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发出网页文件归档通知,向校内各班级发出毕业生合影照片归档通知和向教务处发出教材档案归档通知等内部通知。在编研方面续编了组织机构、科研机构、各类委员会、各类领导小组、正高技术人员情况简表等共14、21万字。

三、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主动提供利用服务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指在档案管理的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和提供利用。保管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为了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我校引进计算机专业管理人才,拟将各类信息资源上网,进行数字化管理、网络化查询,更好地提供利用服务,把重心由“存”转向“用”。这一块也是我校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校本年度接收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外事、实物档案共计收集整理850卷;2590件;提供借阅、查询、出具各类学籍、组织关系、工作证明等利用778人次,710余卷,440余件;整理上架80年以前旧档案共计100余卷。新成立了财会档案库房一个,购置档案柜7个。并从今年开始接收计财处报表、账本、凭证、综合等四大类财务档案,共计接收7500余卷。接收人事档案156卷,转出档案18卷,接收零星材料4826份,转出零星材料126份,提供利用138人次;剪切、整理新进人员档案180卷;接收人事处工资、职称、考核材料407份、组织部干部任免、考察及党员材料48份,运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更新人事档案信息520余条。为学校退休职工计算住房补贴提供利用档案56余卷,为学校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利用档案52余卷。我校将以档案信息化建设带动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更好的为学校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其它工作

1、开展档案编研,力争写出2—3篇论文,与兄弟院校交流或发表。

2、做好陈列馆接待参观工作,发挥档案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3、向兄弟院校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

4、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5、接收20xx年档案,按要求及时做好整理、归档、鉴定、分类、编目、排架、入库,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清理积压档案,按要求完成鉴定、立卷、归档工作。

7、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按严格的组织程序予以处理。

8、在做好档案实体基础工作的同时,开展内部检查、评估、评比工作,为优秀教学评估做好档案工作方面的准备。

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平时基础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发生了失、泄密和丢失、火灾等情况,那是要犯历史性错误的。我们作为档案工作者,必须有很强的档案保密、安全意识,做到档案工作到哪保密安全工作到哪。保密工作中要根据档案内容及情况变化,确定和调整密级。

总之,20xx年工作任务是繁重的,要能很好地完成,必须有学校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经费保证和领导的重视;还要靠全体老师同心协力、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更需要各年级科组的大力支持,规范整理,做好归档工作。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职责,引入竞争机制,关心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积极性,这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以充分发挥学校档案室的信息功能、文化功能和教育功能,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的要求为目标,按照谭振华校长提出的档案管理要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做好档案工作,力争在收齐、管好、用活档案工作各环节上做出成绩。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三

一、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档案法规及本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工作。

二、负责收集、接收本管理处经营、管理、科技档案资料,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

三、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要熟悉管理的档案,协助查阅检索。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数据库软件系统的操作和运用。

五、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建立借阅登记,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

六、定期清查、鉴定档案。每年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作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已破损或变质的档案。

七、严守机密,确保档案安全,对档案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的七防'工作,保持档案库房整齐清洁。

八、完成上级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四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村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心,强化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强化领导,提高对新农村档案工作的认识。我乡把档案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与农村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档案管理员,对乡形成的各门类各年度档案从实体上实行了集中保管。同时,将档案经费列入了年初财政预算,确保费用能实报实销,完全满足了档案工作的需要。

为规范档案存取和调阅,我乡设立了综合档案室与村级档案室各一间,配置档案柜5组。档案室条件完备,配备了防盗门、窗帘、消防器材基本符合档案室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分类保存完善。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存档底稿、签批修改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中性笔,存档底稿有印章。档案办公室还配备了办公桌椅,有数量充足的整理档案所需用具,并配备有电脑、复印机等,使档案室在管理方面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八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收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移交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我乡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内容,提供利用档案做到了及时、有效,同时还认真开展汇编工作,编制了大事记等参考资料,编有配套的检索工具,如: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大大提高了档案的查准率和查全率。

积极组织乡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到档案工作做的较好的乡镇进行观摩,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技能。

总之,我乡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的档案意识,加强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还要认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乡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五

今年以来, 我镇的档案工作在x市档案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档案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市档案局推进档案立卷改革工作的进一步要求, 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精心指导下,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20xx年文书档案仍然以“件”为单位,保管期限以“永久、30年、10年”整理归档。通过档案进一步立卷改革,我们体会到,利用档案方便快捷,而且规范安全,方便查找、借阅,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完善了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等专业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

我镇村、居委会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五有”工作部署,即有分管领导、有档案工作员、有档案装具、有各门类档案、有档案管理制度。按照镇委分管领导张利民委员要求的“四个心”,即做到热心、恒心、耐心和细心,不断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村委会和居委会档案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目标制度,狠抓薄弱环节,使我镇村、居委会档案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2、加强档案业务建设。为确保村、居委会档案建设工作有序发展,我镇采用“请进来”的办法,加强村、居委会档案业务培训,专门邀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来我镇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档案意识。3、重点指导、培育了先锋村、龙台村、半月山居委会等三个“档案管理”示范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村、居委会档案干部,分成四个组进行了一次互查、互评活动,总结经验、取长补短。

工作的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要想做好档案工作,首先就要爱岗敬业,从心底里热爱档案工作,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脚踏实地的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和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档案工作的内在规律,这样工作就会游刃有余,处于主动地位,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1、档案意识较淡薄,思想未到位。部分人员对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个别同志根本就没有档案意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2、基础设施较差。档案装具、材料等设施达不到上级部门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使档案保管利用受到影响,随着社会发展,办公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电子文件应运而生,传统的归档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但受到经济制约,我镇的档案工作只能依据传统的方式进行归档。

3、 档案收集不够齐全。各办公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很难,造成档案收集完整率、归档率低。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镇干部树立“依法治档”的意识,把档案法制化建设抓好做实。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全镇整体工作考核的目标责任,统盘安排,认真落实。

3、加大对档案治理的投入。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改善档案硬件设施,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逐步使我镇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档案。积极主动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同时积极对档案信息资源加以开发,使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自身档案知识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勇于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6、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作用,注重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公开发布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通过20xx年度工作回顾,档案管理工作确实存在着很多不足,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市档案局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进取争先的意识,使档案工作不断趋向规范化、标准化、日常化,保证档案材料完整和齐全。

明年档案工作思路着重分为三个方面:即:重点、热点和亮点。

重点: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在做好机关档案工作同时,抓好基层档案工作管理。进一步深化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热点:深化基层档案工作,举办一次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竞赛活动,赴先进单位学习取经,不断提高完善档案管理的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是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因而与半月镇展望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档案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不断加强档案意识完善档案制度建设,把档案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确定档案服务重点方向,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开拓收集范围,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地为各行各业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新发展,为档案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如何写档案搬运保密协议书简短六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关档案包括:

(一)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人事、会计档案;

(二)机关履行行业特有职责形成的专业档案;

(三)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

(四)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档案;

(五)印章、题词、奖牌、奖章、证书、公务礼品等实物档案;

(六)其他档案。前款(一)(二)(三)项包含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机关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机关隶属关系、名称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和主要业务范围未变化的,维持原全宗不变。机关应当建立并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应当包含全宗背景、档案状况、工作制度、管理记录等内容,编制要求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涉及国家秘密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形成与收集

第二十六条 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交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下列文件材料应当纳入收集范围。机关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所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向社会和个人征集的、与机关有关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 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全面、系统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人事、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从其专门规定。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 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执行。会计、科研、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应当分别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当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和《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规定。其他门类档案收集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电子文件应当连同元数据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第三节 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一条 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不同门类、载体或形式的档案的分类方法应当协调呼应,便于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分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机关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逐步推进卷件融合管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一般以件(张)等为单位进行整理。科技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其他门类档案根据需要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整理方法分别按照相应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机关档案应当逐卷或逐件编制档号。档号应当指代单一,体现档案来源、档案门类、整理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等档案基本属性。档号结构应当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机关档案门类宜按照文书(ws)、科技(kj)、人事(rs)、会计(ku)、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业务数据(sj)、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社交媒体(mt)、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二级门类代码。

第三十四条 机关档案应当编制检索工具,满足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需要。机关档案应当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进行著录。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应当详细著录背景、人物、来源等信息。档案著录应当与目录编制、元数据收集等工作和要求协调对应。

第三十五条 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机关档案实现随办随归的,还应当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记录电子文件归档过程元数据。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三十六条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满足本规定第五章规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以及无法转换为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

第四节 保管与保护

第三十七条 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 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库房温湿度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不得存放与档案保管、保护无关的物品。

第三十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监测和记录库房温湿度,根据需要采取措施调节;定期检查维护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定期清扫除尘,保持库房清洁;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虫霉等。

第四十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第四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易损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做出修复说明。

第四十二条 机关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健康。

第五节 鉴定与销毁

第四十三条 机关应当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处置。鉴定工作应当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进行,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鉴定结束后,应当形成鉴定工作报告。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并做出标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

第四十四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条 档案销毁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除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当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当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元数据,并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销毁活动。涉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第六节 利用与开发

第四十六条 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机关保管的档案对外提供利用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应当履行查阅手续,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利用活动及时跟踪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

第四十八条 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工作,采取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以及举办陈列展览、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发挥档案价值。全宗介绍、组织沿革等应当纳入全宗卷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应当积极采用数据分析、文本挖掘等新方法,扩展档案开发的力度和深度。

第七节 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对所保管档案情况、档案年度出入库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移交进馆情况、档案鉴定销毁情况、档案信息化情况、档案工作人员情况、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定期统计并建立完备的台账。统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支持以可视化方式显示,便于统计分析。

第五十一条 机关应当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当年档案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级档案部门。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变化情况的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十二条 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应当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第五十三条 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同步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或离线移交。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 机关撤销或合并的,档案移交按照下列办法进行。

(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或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撤销机关的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个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应当移交给合并后的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五条 机关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应当与机关信息化建设、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应当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统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有序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应当符合真实性管理要求,数字化过程的元数据应当收集齐全,数字复制件应当保持原貌并纳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五十八条 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

第五十九条 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

第六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确定的职责与分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 机关配备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应当满足档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适当冗余、方便扩展。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置独立的专业服务器和专用存储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应当满足高效、可用、可扩展等要求。机关在电子政务云或自建私有云上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其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防范等应当满足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电子政务云之外的其他公有云存储管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

第六十二条 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嵌入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和整理要求,在电子文件形成时自动或半自动开展鉴定、整理工作,实施预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功能完善、适度前瞻,满足电子档案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和可选功能应当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不得低于二级标准,分级保护等级应当与电子档案最高密级相适应。使用电子政务云服务的,应当与电子政务云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和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元数据应当齐全完整,满足长期保存和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馆要求。

第六十四条 机关应当为电子档案安全存储配置在线存储系统。在线存储系统应当实施容错技术方案,定期扫描、诊断存储设备。

第六十五条 机关应当制定电子档案备份方案和策略,采用磁带、一次性刻录光盘、硬磁盘等离线存储介质对电子档案实行离线备份。具备条件的,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近线备份和容灾备份。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电子档案转换与迁移方案和策略,转换与迁移活动应当记入电子档案管理过程元数据。

第六十六条 机关应当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涉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档案保管、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档案利用、开发取得突出效果的;

(四)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六)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满15年的。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机关未统一管理机关档案或未按规定形成、收集档案的;

(二)机关未按规定设置档案工作机构或未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

(三)将机关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的;

(四)档案管理不符合档案安全保护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界定的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第七十条 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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