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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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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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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应该传承和弘扬。怎样提高语文写作水平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总结提供一些参考。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一

甲方:

乙方:贵州快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增加上行超速安全装置(夹绳器),

2、更换全部接触器,

4、控制主电脑板,及其它相关零件(附更换件清单)。

一、工期:收到预付款十天内材料全部到货,现场施工时间六至八天,申报验收。

二、我公司在施工期间应有今后保修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是否按更换清单零部件更换。

三、更换下来的原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运走,施工时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施工期间应保持一台电梯运行。

维修程序。

一、更换限速器,安装上行超速。

二、更换控制柜内接触器。

三、更换井道轿厢各安全开关。

四、检查地坑,轿顶各功能达到安全运行,保证年审合格。

五、更换轿厢对重导靴加油,主机换机油(机油甲方自购)。

六、检查每层厅门、门锁天关,更换部份门下脚,轿门下脚二台均更换,厅门上坎,地坎卫生,机房轿顶井道地坑全面清理卫生。

七、全部维修调整工作完成,电梯投入试运行达到要求后再更换控制主电脑板,全面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填写自检报告由甲方及时申报特检所验收。

八、付款方式: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40000。00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免费负责更换。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供甲、乙对方共同执行本协议共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贵州快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二

根据甲方——郑湾小学的工作需要,聘任乙方_________从事食品安全卫生做饭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保障每学月或每学期给乙方发放工资,否则乙方有权辞去工作。

2、甲方必须保障在中秋节和春节期间给乙方发放的福利和全体教职工一样。

3、甲方必须保障乙方做饭所用的米、面、油、盐、以及佐料等,提前或按时发放到乙方手中。

4、乙方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听从学校安排,服务好师生的“中午营养餐”工作,服从甲方的“炊工管理制度”。

5、乙方保证所做饭菜安全无误,如若出现投毒、中毒事件,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6、乙方在操作的工作期间,不得让其他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包括自己所带的小孩。如出现烫伤、烧伤、电伤等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

7、若甲方发现乙方素质不高,有偷盗、骂人不服从管理等现象,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上报教办室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郑湾小学(盖公章)。

20xx年11月5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码头转租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年 月至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四、甲方应在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四

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6月至5月共靠泊外籍船只2艘/次,共卸外贸货物1680吨。一年来,我司按照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isps规则的要求,在市港航管理局的工作指导下,公司全体职员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各项工作和措施,努力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防范。保证了国际航线船舶在港期间的安全。现将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汇报如下:

一、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

当今的世界并不太平,各类恐怖事件时有发生,血的事实和代价充分证明恐怖主义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居安思危,看到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为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切实防范恐怖活动,根据solas公约和isps规则的要求,以及本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带领下属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与之相应的工作。

(一)为确保我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司从领导到员工都认真学习、研究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isps规则以及交通运输部制定颁发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编辑出版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指南》,为履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组建的港口保安组织及应急人员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公司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二)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工作。

公司领导对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非常重视,全年共举办了4场次港口设施保安知识讲座,以《港口设施保安规则》、飞虎石化码头《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为教材,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使公司全体职员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逐步熟悉、加深印象,具备了履行各自职责的知识和能力,从而能够有效的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三)港口设施保安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

我司现有保安监控系统运行及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对港口设施进行了严密保安监控。

1、保证了数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保安照明系统等保安监控设备能有效的运行。

2、在码头、储罐区、油品装车台、变配电房等重要部位设置的监控摄像机和配置的数字闭路监控电视运行状况较好,并设专人值班,对整个港口设施区域进行保安监控。

3、通过照明,保安守卫或使用保安监控设备等手段,确保保安人员能观察到整个港口设施区域。

4、保安人员能监控靠泊在港口设施的船舶附近的区域和活动,包括船舶自身提供的照明。

5、港口设施保安组织内部成员、保安人员之间、保安员与相关部门之间通过电话、对讲机保持联络,发现可疑情况时能及早通报或报警。

6、港口设施保安人员根据上级指令或针对保安威胁事件作出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照明设施高杆灯塔,照度为15勒克司,满足了保安要求。

8、码头前沿、办公楼、变电所、加油站等所有限制区域的四周都设置了足够的照明。

9、设置有应急或备用电源,确保保安监控设备、限制区域的照明能持续运行。

(四)港口设施保安通讯状况。

我司的保安通讯系统能有效的运行。

1、港口设施经营人及保安主管通过日常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通讯系统处于24小时有效状态。

2、港口设施保安员与船舶保安员、船公司保安员进行保安信息共享,主要采用vhf无线对讲机、手机等方式联络。

3、港口设施保安组织成员和港口设施内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均配置了手机或对讲机,通过港口设施内自动保安监控、报警系统、保安值班巡逻等收集保安信息相互传递。

4、港口设施保安组织通过有线电话、传真、手机、对讲机、电子信箱等方式与当地部门新沙派出所、沙田边防检查分站、太平海关沙田办事处、沙田海事处、沙田检验检疫分局以及地方机构东莞市港务局、东莞市海事局、东莞市检验检疫局、东莞边防检查站、省交通厅和中央机构交通部等进行保安信息传递。

(五)港口设施保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

1、加强了值班巡查制度。在码头大门、精化2#门等港口设施重要入口通道设立了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实行严格管理。并针对夜间工作人员少的情况,建立每1小时巡查一次码头、库区、加油站等重要区域的管理制度,做到早发现异常情况早报告早处理。

2、对公司变电房、加油台、储罐区、码头、消防泵、发电机房、油泵房等重要区域进行了重点管制,制订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六)港口设施保安演练演习情况。

根据履约工作的需要,我公司针对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的保安事件加强学习、理解,使员工对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司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港口设施保安演练,提高了员工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和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使广大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做到胸有成竹、应对自如、有效的处置事故,将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全年举行了4次港口设施保安训练,并总结、研究了需加以解决的与保安有关的缺陷和问题。

(七)与外籍船舶签署“保安声明”情况。

外籍船只靠泊我油码头后,我港口设施保安员立即与船方保安员联系,全年所靠泊的外籍船只保安等级均为1级,无异常情况,我港口设施未与外籍船只签署“保安声明”。

(八)港口设施保安事件发生及应对情况。

一年来,我司在各方面工作良好,认真贯彻执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未发生过港口设施保安事件。

(九)《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年度修订情况。

为了更好的开展履约工作,贯彻执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我司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保安应急指挥小组、人员联系方式等未作调整改变。

(十)港口设施保安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

征收情况:我司根据交通部文件规定,206月至205月共征收船舶货物保安费840元人民币。

支出情况:未作支出。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我司纳入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做好各项保安措施的落实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履约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虽然近一年时间以来我港口设施履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今的世界形势不容乐观,面临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我司将认真地、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履约工作,为我国水运事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保安主管:

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

201x年6月15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五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应确定自己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所聘用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高风险作业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并执行当天审批许可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如:岗位操作培训、消防培训、安全培训等。

建立相关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应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乙方生产用的设备设施、维修电动工具等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校验。

乙方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乙方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甲方与生产相关的安全会议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对安全检查要积极配合,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用电和临时接线要符合甲方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找甲方专职电工接线。如发现有违章现象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出现问题乙方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乙方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不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或作业现场不符合甲方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出现问题乙方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乙方的员工在生产时违章操作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处罚,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调查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进行赔偿,甲方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乙方员工驾驶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参加高危工作、或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必需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执行,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后果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员工本人如:身体、疾病、醉酒、情绪失控等等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调查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乙方及当事人相关的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进行赔偿,甲方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由于乙方员工擅自操作设备、员工之间各自矛盾或其他原因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调查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进行赔偿,甲方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乙方负责在承包期内对所使用甲方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厂内车辆、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维修保养,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因未对设备、设施、运输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维修保养和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造成人身伤亡、车辆或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调查处理,分析、统计事故损失,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调查处理结果向甲方汇报。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进行赔偿,甲方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本协议书在履行期间,如果出现乙方负责人变更等情况,新任乙方负责人从新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解释权归甲方安全主管部门。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日期:年日期:

外出写生是美术专业教学的组成部分,是色彩写生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艺术感受、创作能力、室外写生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正常进行校外写生教学以及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纪律秩序,为此,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有关写生要求。

1、学生自愿参加并签署本安全协议。

2、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攀爬危险地段,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3、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不到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6、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写生住宿点,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带队老师批准方可离开。

7、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8、按时起床,就寝,每天教师点名若干次,未归者按学校校规处理。

9、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写生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写生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校外写生期间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因心理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

4、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组团外出活动的。

5、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抽烟、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6、违反学校规定,未按指导教师去做造成伤害的。

三、其他责任。

2、学生在校外内写生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校方教师的义务。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写生住宿地点、写生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地段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

5、教育学生在校外写生地点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严禁学生私自登山、抽烟、脱离集体组织,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6、专业教师定期检查、讲评写生作业。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写生返校结束为止。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学生联系方式:

班主任签字:

二〇一三年九月日二〇一三年九月日。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护每个员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权力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对安全生产应尽的义务。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2、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预防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贯彻安全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相应检查、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处理。

二、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教育,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告知乙方所从事的职业中可能遇到的职业危害及危险。

3、应按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实际表现进行奖罚。

三、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拥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社会和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权利。

2、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享有特殊保护或按规定定期体检的权利。

3、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领用必要劳动防护用品、防冻、防暑降温用品的权利。

4、有权了解所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有权对危险状况的了解、知情权,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及工伤赔偿请求权。

四、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业主、监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或向有关人员(部门)报告;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业,自觉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对由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负完全责任。按时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爱护各类安全环保设施。

5、严禁酒后作业和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6、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或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区域和其他危险水域游泳。

7、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参与抢险与救援等应急任务。

五、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者,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指用人单位、员工个人)各执一份。

六、本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后视为各方已经对此全面理解。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乙方:(职工个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在施工分包的时候,要对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协议,下面是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筑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共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磁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略)。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甲方:

乙方:江苏华能高空修建防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纪律和防火细则:

1、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4、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或往上乱抛杂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非使用工种不准随便动用。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9、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常。

11、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12、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13、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14、电焊烧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作业。

15、严禁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准私自接驳电源。

16、厂区内严禁吸烟。

17、文明施工,不随意毁坏甲方的消火管等财物。

18、严禁乱倒垃圾杂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中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其入厂。

2、乙方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毁坏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须及时恢复原状,因毁坏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卫生保洁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打造文明生态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甲方聘请乙方为卫生保洁员,经甲、乙双放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一、工资待遇。

保洁员工资每月为_____元,工资每月付清。

二、工作要求。

1、乙方须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公开场所每周打扫两次以上,村内集中垃圾箱中的垃圾每周清运一次以上,并用垃圾专用车将垃圾分类运送到指定地点。

2、甲方提供垃圾车清运车、扫把、铁锹、铁钳等保洁工具,所用保洁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

3、乙方如有事请假或病假,由本人另请他人替班。如超过两周,作自动放弃本工作处理。

4、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市新村办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xx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六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梅口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七

甲方:乙方: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条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六条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八

甲方:乙方:

就甲方位于@@、@@@两套房屋楼顶漏雨维修事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屋顶维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维修地点位于@@@楼顶。维修期限。

(一)将所维修楼顶原有sbs卷材全部移除,查看楼顶水泥是否有破损。若有破损,重新用水泥处理好。

(二)暂时切断所涉及住户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管,移动太阳能热水器,确保维修面积全覆盖、无死角。

(三)对裂缝处用沥青浇灌,填实。

(四)按要求将新sbs卷材重新烘烤铺设在楼顶,接缝处交错严密,缝隙均匀,确保不向下渗水。

(五)楼顶四周sbs卷材烘烤粘贴高度为50厘米。

(六)将落水管处的杂物清理干净,确保水路畅通。

(七)将所涉及的相关住户太阳能热水器复归原位,接通太阳能热水器水管,确保不漏水。

(八)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并从楼顶移除。

该维修工程预算价为元,实际支付按决算价进行转账支付。

甲方扣留决算价10%的款项作为维修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维修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协调物业及@@@,便于开展屋顶维修事宜。

2.提出屋顶维修的具体要求、标准或做法说明,现场向乙方交底。

3.监督乙方的维修工作。有权查看乙方所使用的相关材料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屋顶维修事宜。

4.负责维修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5.经验收合格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款项。

6.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sbs卷材、水泥等相关材料。

2.按双方确定的施工标准及要求开展维修。

3.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按维修期限完成维修工作,不得拖延。每拖延维修工期1天,甲方扣除维修款500元。

5.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承诺对工程质量进行质保。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修,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维修工程结束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向甲方出具合规合法的发票,以此作为结算维修款项的凭据。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争议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一份。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甲方为其提供工作用车。为了规范乙方安全驾驶和安全用车,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类型车辆,车牌号码,车辆完好,证件齐全,甲方同意该车辆由乙方本人使用。

二、协议期限: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违章、酒后驾驶。

如乙方在驾驶车辆时,乱停车、闯红灯、乱调头等违章行为,造成罚款,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酒后、服用毒品、精神品后驾驶车辆,否则造成交通等事故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驾驶车辆时,应妥善保护车辆,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后送修,不得开问题车辆上路。如甲方得知车辆有问题,而坚持要求乙方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等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乙方应定期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保养护理,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商定甲方给予乙方合同期内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停车费等车辆所需正常维护所需开销。乙方领取用车补贴费用时要用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停车费等合法单据来充抵,充抵单据金额原则上与按单据相一致。

七、甲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十、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一

3.1人员组织。为了保证本次施工到位,现场安排6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协调与把控工作,安排3名工人负责钢筋的喷涂处理工作,安排2名工人负责协助服务工作,安排6名工人负责清理工作,安排2名工人负责后浇带抽水工作,安排1名起重工以及1名信号工进行材料的转运工作,此次施工总计需要人员21名。3.2材料组织。(1)做好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组织工作,将进场的材料按照设计标准有序地摆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垫高以及防雨措施,以免材料遭遇雨淋。(2)指定质检员负责现场材料检验的工作,并按照标准出具检验的相关手续。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二

为了欢乐园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及公私财物不受损失,做到安全营业,万无一失。日照祥诚游乐发展有限公司和游乐场所有在职员工签定本责任状。

1、公司给游乐场尽量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严格执行公司所规定的管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及各设备的应急预案。

2、游乐场管理人员要每天监督检查游乐场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协助处理安全隐患。

3、保证游乐场稳定、秩序的运营环境,尽力创造良好营业条件。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各设备应急预案。

2、对游客负责,禁止醉酒、残疾、疾病等要求的游乐设施做好警示和管理。

3、正确使用检验合格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安保设备。

4、上班时间,严禁喝酒,工作岗位吸烟、玩手机等危害公众安全和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行为。

5、负责好自己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引导游客了解设备乘坐须知。

6、每日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游乐设施,保证其操作设备正常运转。

7、如游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及时上报园区负责人,积极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8、做好设备用电安全管理以及游客乘坐安全告知,保证游客乘坐安全。

本责任状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公司代表(签章)。

操作人员(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三

乙方承接甲方xx广场裙楼外墙清洗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需派驻一名管理人员,对现场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全面管理,积极与管理方沟通协调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

二、乙方在施工前作业前每日须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服务申请单,待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机械必须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

三、乙方在施工前,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资质证、高空服务资质证、员工保险名单等,所有资料施工完后不予退回管理方备案存档。

四、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须严格管理下属员工,在施工期间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包括使用电源插座中绝缘地线时的安全,临时布线应适当架离地板并于施工结束时拆除,使用符合要求的配电箱、急救包及灭火器,随时备用,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五、施工人员在现场不准吸烟、喝酒,不准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之事发生。当天施工结束,必须指定人员清理现场,经甲方检开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施工后无安全隐患。

六、由于乙方的责任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件,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给成都xx广场及其它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在施工区域必须打围施工作业,地面和楼面均有安全引导人员。

七、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其附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附件一:《外墙清洗安全管控方案》。

八、协议有效期20天,自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10月18日止,双方以诚信为原则签定本协议,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四

××大学××学院趣味运动会隆重开幕,三对三篮球赛精彩上演,为了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更好的`促进同学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同学之间的友谊,发扬团结、拼搏、进取精神,打造全新的竞技体育模式,特开展此次活动。

为了保证本次三对三篮球赛的顺利进行,各支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希望各个参赛队伍能够文明比赛,作为本次比赛参赛队伍,我作出如下保证:

1、 本着安全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的宗旨文明比赛,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3、 做文明队伍,为本次比赛创造和谐比赛环境尽自己的力量。

队员签字:

××学院团委学生会

年月日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派遣乙方人员(__名)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系统工程操作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培训合同。

一、培训目的和时间:

3、乙方受训人员保证在培训期间及今后在甲方任职工作时不仅主动积极地向自己的下属及同事积极传授通过培训所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充分发挥消防培训的经验成果,为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而坚持不懈努力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3、乙方必须保证所受训人员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服务,如不能完成,按每人培训费__元给予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受训人员:__名:__、__、__、__、_

四、乙方受训人员合同签订: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甲方及甲方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电话:

电话: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六

一、港务部主任(经理助理)工作职责:

2、协助经理搞好经营策划、加强与联检单位的工作配合和协调;

4、配合财务部加强码头费的回收工作;

5、主持每月一次的港务部和业务部的工作例会;

6、搞好港务部和业务部的定员和定岗,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港务组工作职责:

1、负责船舶调度,和港澳船的预报,跟踪船泊作业进度;

2、协调联检部门、客户和码头各生产部门的关系,安排联检;

3、协助客户通知现场人员配合海关查货和客户过磅;

4、解答客户有关查货、报关、交费、提货的手续和程序及过磅情况;

5、做好货轮加水工作。

三、港务组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负责港务组的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港务组的派工及加班工作;

3、协调各联检部门的关系,安排联检;

4、做好港澳船的预报,跟踪船舶作业进度;

5、协调现场各部门以保证船舶装、卸货的顺利;

6、协助主任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港务部成本控制管理,兼港务部成本控制员;

7、协助主任跟踪港务部每月成本开支细项,为84687522电话的责任人。

四、港务组业务员工作职责:

1、负责船舶报到,靠离泊直航船泊;

2、派发进出口舱单;

3、通知现场人员配合海关查柜和过磅,协助武警查船和查吉柜;

4、跟踪船舶作业进度和登记工作;

5、跟踪海关放行单证的传递情况;

6、负责电子舱单的录入;

7、跟踪海关对电子舱单的确认情况,协助报关员对电子舱单录入情况的查询;

8、负责舱单的管理工作。

五、港务组水手工作职责:

1、负责码头船泊的靠离泊;

2、协助现场调度根据作业情况对船泊进行合理调驳;

3、收取港澳船的船泊资料;

4、负责传递港务、业务部门和现场各操作部门之间的相关单证;

5、按港务部指示给船泊加水和直航船靠泊前的准备工作;

6、负责保管、检查加水设施的完整。

六、单证组工作职责:

1、负责单证、计费、配载、统计、箱管等工作;

2、协助财务部追收拖欠的码头费;

3、统计上报月度及年度吞吐量报表。

七、单证组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负责单证组的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单证组的派工及加班工作,兼船公司费用结算员;

3、负责散、柜货计费的复核工作;

4、负责每月与财务部收费单证的核对确认工作;

5、负责收费单证统筹管理工作和业务合同归档管理工作;

6、协调客户在业务上遇到的困难,协助财务收费与催款;

7、负责每月码头产值统计工作,为84680798电话的责任人。

八、单证组副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组长分管箱管工作;

2、负责随船提单的签收、交接工作;

3、负责填制港务作业单的工作;

4、负责过驳船的配载申报及过驳船装货数量的统计工作;

5、负责放行提单的审核和放行提单归类存档工作;

6、负责过驳单证装订保管工作,为复印机的责任人。

九、单证组计费员工作职责:

1、负责集装箱、件杂货计费和产值的统计工作;

3、负责船泊靠泊、系解缆费的计费、船泊加水计费和统计工作;

4、负责件杂货集装箱电脑放行工作;

5、负责每月加水登记表的总核工作;

6、负责船公司计费的复核工作;

7、协助财务部月结码头费欠款的催交工作;

8、负责过磅单的分类保管工作。

十、单证组箱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集装箱进出口的申报和登记工作;

2、负责船公司出口计划的审核;

4、负责码头吞吐量的统计工作;

5、负责货主、船公司集装箱进出口的统计分析,配合办公室编制有关统计报表;

6、负责件杂货集装箱电脑放行和放行提单的审核工作;

7、负责编制货物作业表,协助整理装订有关单证和复印工作及派发进出口舱单;

8、负责进出口单证的装订和保管。

第二章港务组管理制度

为加强港务组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在最短的停靠泊时间安全和顺利装卸货,协助货主或报关员顺利报关,特制定港务组管理制度。

1、每日早上8:30分之前须将当天入境船舶资料预报给海关、边防、港监、动植卫险相关联检部门和现场各部门。

2、协调海关、边防、武警查船或吉柜要及时迅速。

3、海关、武警、边防查船之后须将查船情况及时反馈给码头现场,以保证船舶顺利清关卸货。

4、每日下午3:00之前须将船舶出境预报给海关、边防。

5、每日下午4:30之前须将码头夜班作业申请报海关审批。

6、积极协调联检部门、船务公司、码头现场的关系,及时反馈海关查柜、过磅的要求给码头现场。

7、做好edi舱单的录入和跟踪工作,协助货主、报关员顺利及时报关。

8、自星期一至星期六中午12:30至14:00,须有一名港务部业务员值班,并将值班情况作详细记录,值班员由港务部港务组组长安排。

9、上班时间要在服务咨询处窗口前摆放咨询员姓名台卡,解答客户问题时要站着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回答并能迅速带客户到相关部门人员处洽谈。

10、港务组业务员和水手在直航船靠泊前半小时,应做好直航船靠泊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月结码头费客户收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月结码头费客户的收费管理,加快码头资金的回笼,完善码头的收费管理制度,特定月结码头费客户收费管理规定:

1、凡要求对码头费月结的客户,必须是与南伟码头业务部签订月结码头费合同(或协议)的客户。

2、月结码头费的客户,每次提货签单确认费用者,必须是该客户单位的签单授权人。

3、每月30日前,港务部计费员协助财务部把月结码头费的客户当月25日前发生的码头费通知客户。

4、月结码头费的客户在收到费用清单后十天内将上月费用结清。

对多次不能按期付清码头费的月结码头费客户,经多次协调无效后,港务部会同业务部作出扣货和取消该客户费用月结合同(或协议)。

第四章提单、舱单管理规定

为加强提单、舱单的管理,防止提单、舱单的遗失,特定如下规定:

1、提单、舱单签收:船舶到港后,将提单、舱单交与港务调度后,单证室单证员、港务部调度员核对签收。

2、提单发放:货主或报关公司拿提单时凭单位公章或有效证件领单并签名登记。

3、提单、舱单存档:货主办提货手续时,应凭提单办理,单证员每天将已放行提单与之相应的舱单按先后次序存档归类,提单、舱单保存期三年。

4、港务组业务员应将盖有“海关同意卸货”章的舱单复印件按每日存档,该舱单保存期为一年。

第五章货轮加水管理规定

为杜约货轮加水漏洞,加强加水管理,特定货轮加水管理的规定:

1、货轮申请加水,必须先到港务组办理加水申请单。

2、港务业务员依据:

a、港澳线货轮码头财务已收费单据;

b、直航船代理公司签名确认的委托单。

上的加水数量通知水手给货轮加水。

3、水手接到港务员通知加水后准备给货轮加水,加水前要做好水表的登记工作,每次加水前后水表登记由港务业务员进行复核。

4、港务业务员每月26号前将一月加水登记情况汇总给港务单证组集装箱计费员总核。

第六章办理外贸进口货物提货手续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外贸进口货物提货手续的管理,杜绝凭提单提货的漏洞,降低“不清楚提单”提货的风险,特定外贸进口货物提货手续的规定:

1、办理提货手续时,必须是提单或代理公司的提货单持有人或提单指明收货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委托证明的代理人。

2、货主办理提货手续时,必须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提单或盖有海关放行章的代理公司的提货单(d/o)。

3、港澳线的提单,必须为全程正本提单或船公司通知放货的二程提单。

4、直航大船的提货单(d/o)必须为代理公司备案中要求的提货单(d/o)。

5、提单或提货单(d/o)必须与船舶载货舱单相符。

6、正本提单必须为背书提单。

7、提货人必须在港务部六联作业单上签名。

8、对月结货主必须确认有关港口费用,才能办提货手续,而对非月结货主,必须先付清码头费用,才能办提货手续,特殊情况者,必须经部门主任以上级别批准才能先提货,后补交费用。

9、港务部单证员必须认真核对提单(提货单)、船舶进口舱单、外拖申请单上的提单号、船名、进口日期、货名、货主等是否相符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 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 [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 [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当鼓励、支持或者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港口安全管理水平,适应港口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第二章 港口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港口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港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以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层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三)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八)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配备、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

(四)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检测、评估和监控;

(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生产奖励;

(八)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支出。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其他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格的安全中介机构或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资格、安全教育和培训] 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者上岗作业。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管理档案,保证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 [危险货物作业资质] 港口经营单位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应当依法具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未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安全评价]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针对港口生产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危险货物作业申报]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作业,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七条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港口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定期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港口装卸机械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使用的港口装卸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港口装卸机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检查发现港口装卸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说明。

第十九条 [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有关设施、设备、库场的安全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划定限制区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使用。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规则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职业危害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第二十二条 [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 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经营单位共用同一港口设施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二十三条 [客运码头安全]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适合船舶靠泊、滚装车辆和旅客上下船的码头基础设施和设备,码头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检测设备或者安全检测系统,对上船车辆、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车辆装载、夹带或者旅客携带国家禁止的危险物品上船。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开航前与船方确认本航次乘船旅客人数、车辆数。

第二十四条 [船舶靠、离泊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对码头前沿水深应当及时维护,保障船舶靠泊、离泊安全。

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客运船舶靠泊货运码头,不得在货运码头提供旅客上下船舶服务。

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超过泊位靠泊能力的船舶靠泊,确需靠泊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包括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实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价范围] 客流量较大的客运和客滚码头、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装拆箱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港口设施建设 项目以及由国家、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评价,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 按规定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决定,并出具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建设;未经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由建设单位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的审批意见;

(三)建设项目概况;

(四)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第三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计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正常后,应当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

(四)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安全设施试运行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组织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安全设施投入使用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三十五条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简易程序] 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港口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可以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并办理。

第三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设施建设项目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和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三十七条 [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审验]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验,未经审验或者未通过审验的,不得允许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三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港口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分为甲、乙两级。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港口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除国家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以外的港口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管理] 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对港口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港口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乙级资质由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认可。港口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每两年审验一次。

未经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认可或者未通过审验的港口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港口安全评价活动,港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评价报告不得组织审查或者予以备案。

第四十条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 申请港口安全评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机构章程、管理制度;

(四)港口安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与评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申请港口安全评价甲级资质,除应当具备本条前款(一)、(三)、(四)、(五)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10人以上具有港口安全评价师资质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高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2人,中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3人,初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5人。

第四十一条 [安全评价人员资质管理] 港口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实行安全评价师制度。港口安全评价师应当有从事与港口安全管理、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和掌握港 口安全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取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港口安全评价师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第四十二条 [安全检查职权]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库场进行重点巡查。

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应当责令暂时停产,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十三条 [检查要求] 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港口安全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告知港口经营单位。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第四十四条 [港口管理队伍、装备建设]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港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港口安全检查装备,建立港口安全监管和应急信息化系统,具备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第四十五条 [港口安全管理专家库]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库由熟悉港口安全管理、港口安全技术、 港口工程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提供港口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的指导和咨询。

第四十六条 [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公用的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适用。

第四十七条 [船舶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有关进出港船舶使用港内航道、锚地的规定,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 港口应急体系建设

第四十八条 [ 港口应急与属地应急工作的关系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机构、设施基地、应急队伍、信息系统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经费投入纳入到当地人民政府应急体系,统筹安排,有序衔接。

第四十九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港口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评估工作,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并及时掌握和报送港口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五十条 [港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报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 [建立港口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港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通讯指挥、应急处置、应急资源的管理和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信息传递。

第五十二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单项演习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综合演习应当每3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三条 [港口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至少每3个月应当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其他港口经营单位至少每6个月应当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五十四条 [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预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实施监控,并及时上报危险源、危险区域监控信息。

第五十五条 [港口经营单位应急队伍的建立]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组织港口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

第五章 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及信息统计

第 五十六条 [港口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 港口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港口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七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事故报告]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直接报交通运输部。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

第五十八条 [事故报告的内容] 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相关单位的概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对人员、货物等重要因素的描述;

(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六)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十九条 [事故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六十条 [港口经营单位的自救措施] 发生事故的港口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六十一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应急]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或者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救援。

第六十二条 [事故报告值班制度]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下级港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应当报上一级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两个以上办公室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保持24小时开通,受理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六十三条 [事故调查]经国务院或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者依法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六十四条 [事故处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依法对有关港口经营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事故评估] 发生事故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港口安全信息] 下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定期向上一级港口管理部门报告港口突发事件和港口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责任]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许可或验收的港口经营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本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许可或者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未依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的。

第六十九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滥收费的责任]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港口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违法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港口经营单位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投入施工的;

(二)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改建和扩建港口安全设施的。

第七十一条 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未经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对码头前沿水深进行经常性维护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制定、实施港口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制度的。

第七十二条 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订应急预案的;

(三)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或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失效的。

第七十三条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码头及其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未配备安全检测设备或者安全检测系统,未对上船车辆、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

第七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的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二)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港口经营单位资金投入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未依规定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港口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港口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港口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 [港口经营单位人员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港口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未经同意,允许超过码头靠泊能力的船舶靠泊作业的;

(五)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六)拒绝、阻碍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章关于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瞒报、故意错报、延迟报送的。

第七十七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或者未通过港口安全评价备案审查的,应当责令限期整顿,或者依法撤消其资质。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依据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执行。

第七十九条 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在本规定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码头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七

**镇人民政府: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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