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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范文(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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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范文(优秀10篇)
2023-11-19 16:36:40    小编:ZTFB

在工作和学习中,报告扮演着有效传递信息和沟通观点的重要角色。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报告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是一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详细介绍了公司的收入、支出和利润状况。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一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二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公司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送招标单位确认。

开标前,公司根据不同的招标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其他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必须进行签到。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进行检查。

主持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项目负责人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

按法定程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评标。并将现场所有评审表格收集齐全,核对专家打分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按法定程序宣布中标人。7、发布中标公示。

及时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1、组织评价。

1、通过自查,各代理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均做到了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均受市资源交易管理办的监管。招投标过程的资料做到了及时整理,汇总和上交存档。

1、公司在20年年初就成立了质量保证部,主抓公司业务质量。2、建立了公司项目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对外的往来文件、档案的归档质量,3、废标项目档案齐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合,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认真热情地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回报社会。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三

20xx年是个人进入xx后第一个完整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个人完成了内审专员本职的工作,而后从内审调整到招标,接触到建设工程招标,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个新的领域,新的尝试,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机会、新的挑战。经验的积累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展望未来,希望能成为招标岗位上专业的从业人员。

1、上半年在内审专员岗位完成了对需移交资料的核对,对横琴创意谷和wta项目资料的复审,内部供应商库建立前期的资料收集。其中五大区域公司需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共255份,横琴创意谷和wta的招标资料共75份,收集的供应商资料共546份。

2、下半年在招标专员岗位完成了华昕、华宸区域的公开招标及内部招标工作,核心项目包括:

(1)xx大会堂整修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

(2)xxxx第三十小学—主体工程施工;

(3)xx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改造工程之辅线及配套公园工程—辅线f段工程施工。

其中公开招标项目共5个,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34141223.65元,中标价总额为人民币125752433.13元,降幅6.7%;内部招标项目共29个,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7691854.03元,中标价总额为人民币6992079.55元,降幅9.1%;签订补充协议14份。

1、保持良好的心态。

公司的招标工作日常本身除了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合同等,还需要处理相关事务,例如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与标办、交易中心相关人员的协调沟通,处理呈文走签的进度把握等,经常性处于压力强度大的环境,除了掌握好工作相关的业务能力外,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样重要,在处理繁琐的事务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

2、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

招标工作的核心之一在于招标文件的制定,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约束条款,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框架需要非常了解,如果能对相关部门例如成本部、项目部、财务部的条款的基本原则也了然于心则是业务能力的又一提升。同样,由于我司的企业性质,招标的工作需要避免审计的风险,因此要求对相关的国家、省、市的招投标法能把握关键要点。

3、注意工作方法,保持高效的工作。

我司由于区域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较多,涉及的招标项目种类繁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如果不能掌握好工作方法,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容易将加班变成常态化,不能保持工作的高效之外,同时也会降低工作的质量。

1、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进一步熟悉相应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对新实施的'118号令、操作规则、指引加深研究,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区分招标文件及合同版本,对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应的关键要点作记录,阶段性整理归纳招标项目,额外强化对成本部相关条款的了解。

2、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

加强熟悉相关部门的人员架构,做到不同类型项目的相关部门对接人能心理有数,及时与相关部门了解项目的最新进展,争取项目的前期能把招标的部分工作前置,保证招标工作时间的充足。

3、提升工作效率。

20xx年转接招标工作后一大不足就是个人的工作效率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提升,陷于加班的节奏不能自拔,其中很大程度是自己没能理清项目的进度节奏,关键事项的关键节点,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未来规划好项目的重点工作,分配好各节点的时间,力求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四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

工商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外省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浙江省境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事先应向省财政厅备案。其中持续开展业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第四条。

甲级代理机构的由省财政厅负责考核,乙级代理机构由其工商注册地财政部门负责考核。外省乙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由其主要业务地设区市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部门可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中立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但事先应对其进行培训,并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应当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进行必要的复核后发布。

第五条。

代理机构的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代理机构组织专项检查与评比,但专项检查、评比以及考核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

第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派出的考核小组和受委托机构(以下合称考核机构)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要求明确,事先通知,程序规范,考核认真”,不得借考核干预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得借考核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考核机构组成人员中,与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每次考核的重点不同增加其他其他考核项目,细化并确定各考核项目的评分值。

第八条。

代理机构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情况,场地设施情况,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情况,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科研成果的发表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九条。

代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与开展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纪律、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监督机制、收费规则、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操作情况。包括签订代理协议、信息公告、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小组组建、专家抽取与保密、采购现场组织、采购结果确定、合同备案、质疑答复及投诉等各环节的规范程度以及是否超越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规模及效益情况。包括代理业务的项目数量、成交金额、节资率等。

第十二条。

代理机构的社会评价情况。包括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代理机构的评价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每次考核前30日,省财政厅应当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考核公告,通知纳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核。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应针对每次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规定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考核需准备的资料等。

考核方案应当在考核前15日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代理机构。第十五条。

列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应当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反馈是否参加考核的信息,逾期不反馈的,可视为拒绝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财政部门按照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登记的地址信息邮寄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因地址变更未能收到的,不免除其按要求反馈信息的义务。

第十六条。

代理机构在反馈信息后,应当根据考核方案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准备考核所需资料。

因代理机构准备不足导致考核事实难以认定的,作不利于其的推论;导致部分考核项目不能得出分值的,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

考核机构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的自评表及准备的资料,结合考核方案进行逐项检查并量化打分。必要时,可向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相关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核实情况。

第二十条。

考核机构进行量化打分时,应将有关加分或扣分的事实在考核工作底稿中载明并由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意见。

代理机构对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写明自己的意见,由考核机构提交省财政厅审查处理,代理机构对自己的意见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机构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省财政厅。书面意见应包括:代理机构各项考核项目的得分、考核总分、合格与否的意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等。

第二十二条。

省财政厅应当组织人员对各地上报的代理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成绩优秀和不合格单位作为抽查的重点。

考核成绩与复核成绩不一致的,以复核成绩为准,但相差在5%以内且对将对结果产生实质不利影响的,以考核成绩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向代理机构发出整改意见,督促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与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材料一并存档保管。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二十四条。

考核得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的为不合格。单项考核项目得分低于60%的项目数在三个以上的,可视作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85分以上,每一项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考核结果(包括合格与否及星级情况)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基本依据。

甲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财政部,外省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重点管理名单。整改期间可暂停其在浙江省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直至整改后复核合格。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不予延续,资格到期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二十八条。

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资格自动延续一次,到期后直接予以换证。

(二)可以免于参加考核一次。如选择不参加考核,其考核结论和星级维持不变。

(三)在采购单位以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按星级给予加分,以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优先选定。

(四)省财政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将按星级情况对代理机构的展示先后予以排序,对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推介。

第五章。

考核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核时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考核的,考核机构应当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其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对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可责令其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二)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合同;

(三)未按规定审批采购方式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

(四)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第三十一条。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六条、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需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资格认定时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办法》第四十。

一、四十。

二、四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在考核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五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二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达到4162.2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达到2058.8亿元,增长11.1%;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000亿元,达到3422亿元,增长15.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1亿元,下降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0亿元,增长10.1%。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增长,蒙西至天津南电力通道、伊泰煤制油等21个项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或出具“路条”,总投资1458亿元;开复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75项,中煤大化肥、汇能煤制气、蒙西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25个项目建成投产。全力扶企业、稳工业,出台了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3亿元,落实电价、职工培训等补贴8.1亿元;电力多边交易企业达到20户,交易电量89.2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2亿元;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煤炭供需协议量4053万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77亿元、利润608亿元、税金353亿元,均居全区第一位。工业用电量、公路和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12.9%、27.5%和12%。

(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工业经济转型步伐加快,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化发展都取得新进展,新增煤化工产能190万吨;非煤产业完成投资1989亿元,占工业总投资的80%,实现增加值86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煤炭产业占工业的比重降到60%以下。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产量30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227万头只,新建农业示范基地16万亩,培育养殖大户250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1家。一产实现增加值99.6亿元,增长4.1%。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旅游业实现收入190亿元,增长29.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94亿元和2589亿元,增长7.3%和9.3%。三产实现增加值1599.6亿元,增长5.1%。

(三)改革创新力度加大。行政审批、工商登记、财税金融、资源配置、农村牧区等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在全区率先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新登记各类企业和工商户2.8万户,民间投资增长17.3%,营业收入超百亿元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6户。土地确权登记、草牧场划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流转土地、草牧场71.3万亩。我市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被自治区确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7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科研机构6家,通过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复审验收。

(四)统筹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投资50.6亿元,新增绿地993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市政道路265万平方米,铺设燃气、供水等管网275公里,中心城区公交实现一体化运营,市体育中心、阿布亥沟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完成投资20.5亿元,其中改造危旧房10350户,硬化街巷道527公里,11.5万户群众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解决了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完成投资189亿元,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26公里、高等级公路73公里、通村油路467公里,架设11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218公里。

鄂前旗城乡统筹、杭锦旗扶贫开发、达旗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

(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1.8%。严格水资源管理,关闭工业自备水源井162眼。启动“数字环保”工程,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时监控。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对突出环境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取缔关闭、停产整顿违法企业198家。淘汰电石、焦化、水泥等落后产能103万吨,新建污水处理厂12座,削减二氧化硫5.3万吨、氮氧化物6.4万吨、化学需氧量1500吨、氨氮300吨,单位gdp能耗下降3.2%,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绿化,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0万亩、草原建设74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8%。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完成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4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11%,达到34983元和13439元。十个方面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建成大学生、农牧民创业园,“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1%。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182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医保筹资水平分别达到597元和610元。为21858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228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7所、标准化卫生室94个,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新建续建嘎查村文化活动室108个,为120个文化室配备设施设备。《警察日记》和《小牛向前冲》两部作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35‰。精准扶贫扎实推进,2.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回购、新建保障性住房12934套。发放农牧户冬季用煤补贴2.34亿元、低保家庭和蒙古族大学生入学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39万户农牧民、9139名大学生受益。

(七)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争取国家银监会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政策,全年新增社会融资760.8亿元,协调金融机构对435亿元贷款予以续贷和展期,有效降低企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得到化解。通过回购、促销等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294万平方米。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成清理甄别工作,净化解政府性债务165.9亿元。信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信访总量、刑事案件、生产经营性事故分别下降24.5%、9.5%和44.9%。

(八)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政府系统作风明显转变。市本级清理规范性文件273件、临时议事机构500个、表彰奖励项目25项,“三公经费”压减53%。全市清理超标超配公车3475辆、超标办公用房18.9万平方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79件。通过开展电视问政、开通政务微博,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落实。审计、监察和政务公开力度加大,出台了财政支出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机关差旅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市直95个预算部门和大部分旗区、园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顺利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外事侨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对口支援兴安盟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结果。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推进转型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信心和决心。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振影响,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下降,投资增长难度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链条短,产业结构单一,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金融、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领域的风险需进一步化解;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改进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仍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六

公司。

201年月日。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我公司于20年月日接到《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立即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强化政府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督检查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利于公司今后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公司一定要结合文件精神,做好自查工作,如实上报。我公司全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项,累计金额达到万元,全年无质疑、投诉情况发生。我公司按照文件精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基本情况:

1、接受招标委托签定委托协议。

公司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委托和接受招标委托的依据。

2、编制招标文件。

公司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送招标单位确认。

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3、招标文件报审。

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必须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明确的回复。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将招标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市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监管人审核,招标文件经监管人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正式招标文件打印、装订、盖章后,交财务部门对外发售。

4、发布招标公告。

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发布,公告的发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部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登记,并保密,不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或透露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组织开标、评标。

开标前,公司根据不同的招标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其他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必须进行签到。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进行检查。

主持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

项目负责人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

按法定程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评标。并将现场所有评审表格收集齐全,核对专家打分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按法定程序宣布中标人。

7、发布中标公示。

根据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即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8、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9、督促签订政府招标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退付投标保证金。

及时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组织评价。

招标机构应建立项目评价制度,每一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应从本次招标的组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标进度是否按期完成;招标结果是否合理、公平;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度以及还存在什么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的。

总结。

和评价,形成材料存档。

12、归档招标文件。

每一次招标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汇同公司专职档案员将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后交档案部门归档。归档文件资料包括:项目资料汇总、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声像资料等。

二、发现的问题。

1、通过自查,各代理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均做到了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均受市资源交易管理办的监管。招投标过程的资料做到了及时整理,汇总和上交存档。

2、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我们也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废标项目资料以前公司不够重视,在公司内部质量要求和审核上存在不足。

三、

改进措施。

1、公司在20年年初就成立了质量保证部,主抓公司业务质量。

2、建立了公司项目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对外的往来文件、档案的归档质量,3、废标项目档案齐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合,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认真热情地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回报社会。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七

委托人:。

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n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仁怀市茅台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

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

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

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

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

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

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

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

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

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

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

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

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

争;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

1、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

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

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

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八

根据《xxx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现编制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20xx年12月31日。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并制定了领导小组和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写了《指南》和《目录》。在《指南》的编写过程中,为达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的目的,我们重点就公开信息的目录分类、编排方式、获取公开信息的途径以及具体联系方式进行了说明。《目录》的编制分为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两部分。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模块中创造性地增加了多个子模块,方便了我局公开信息的分类和查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项目及时进行公开,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将《目录》和《指南》上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审核。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法规股负责,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办公室以及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公开工作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记录,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规定采用倒推法,逐级追查责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明确相关股室提供的所有拟公开的文件,都必须是纸质和电子的正式文本。其中纸质的文本如确无正式文本,可以复印代替,但需要加盖我单位印章,以示具体法律效力。相关股室根据职能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明确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提供各类应该公开的信息;办公室负责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将各股室提供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索引号,将电子文本迅速上传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基础性工作。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衔接工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相关股室在提供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时,要按照前述“主动公开目录”明确的由各股室分类项目,按信息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序编写《××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交接表》,每表一式两份,交接时一份由各股室留存,一份(包括电子版)放办公室存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局长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会议上及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习,我局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xxx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共分为五大类:执法计划、机构概况、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类的数量分别为211条、33条,占到全部信息的86%、1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九

我县招投标中心,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总共受理各类交易104项,总交易额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交易业务67项,中标价合计亿元,中标价比预算价节约资金26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受理24桩,成交价亿元,成交价比底价增加5805万元,产权交易受理业务9项,成交价万元,成交价比底价增加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业务5项,采购价万元,比标底价节约万元。招投标中心建立实现了“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降低招投标工作的运营成本,健全我县反腐倡廉防范体系,提供市场化配置平,实现资源共享和优质服务。

建立招投标中心是一项新工作,涉及发改、建设、水利、交通、农业、林业、国土、财政等8个部门,如何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理顺工作关系是中心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我们首先主动到各个部门走访调研、座谈,掌握招投标业务第一手资料,并到市等招投标中心参观学习。

县招投标中心在工作中坚持刚性与弹性工作制度相结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必须达到的,绝不搞变通,无条件执行,坚持刚性工作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如招投标业务受理、交易证办理,为了更好地服务招投标双方,招投标中心实行延时、预约服务制和即办件制度,多次受到招投标双方好评。

县政府规定政府性投资项目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符合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产权出让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矿产资源开采权交易)必须统一进招投标中心交易,县招管办和招投标中心正常组织检查,确保招投标业务应进不漏,进招投标中心所有项目做到规范运作,阳光交易,发现问题按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时予以处理,5月24日成功地进行我县首次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顷,成交价为万元/亩,通过公开竞拍,扩大了我县的知名度,改变人们的观念,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5月31日步路乡二十都港小流域工程二标段评标时,发现所有7家投标人标书错误一致,当场要求投标人分别作出解释。在投标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时,经评标委员会调查分析后,一致认为7家投标人涉嫌串标,本次投标无效,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坚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维护了招投标双方的利益。

代理机构招标工作报告篇十

须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计划批文、招标小组名单(3人以上单数)、资金证明、土地证明、消防审核意见、图审意见、图纸、规划两证(若未办理时招标公司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批文、资金证明、土地证明及图纸到规划办公室进行代办)

报建申请:招标申请书。包括报建表、招标备案表、招标办制表、招标方案报告、承诺书、委托书及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后附报建具体流程,另页)

招标公告:招标申请完成后形成招标公告(注意该工程要求的资质、条件及所需资料;或招标人提出的特殊要求),请招标人确定并盖章、签字之后报招标办审核,之后由招办在《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发布,之后代理公司自行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示时间为5日历天及以上)

资格预审文件的确定及封面盖章。

注:上述流程中涉及的资料格须盖章和签字的在必要时可一次性请招标人完成。

报名准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收据,提前将资审文件送招办

投标报名:在开始报名时间前跟招标办打招呼,请问是否需要发放交易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需资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交易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身份证、省外入黔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截止时间前停止报名并将信息费及报名表原件交招办。

资审准备:资格预审会议前一天通知招标人(必要情况下携单位公章)、招标办及各相关人员作好准备 资审会议:会议具体流程(另页)

资审结束: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盖章之后的公示表张贴(建设局一楼大厅。全部通过时不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各类表格、文件的确定、完善及存档。将资格预审通过单位送检-察-院档案查询,告知函出来后立即送招标办并请确定投标人(招标人提供图纸后立即送预算员处进行预算)

资审通知:合格通知书的确定,在能保证图纸及拦标价的情况下请招办确定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审结束至发出通知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

注:上述流程中涉及的资料格须盖章和签字的在必要时可一次性请招标人完成。

通知确认:用最完善的'办法确认通知书发放及时、到位,以防由此而发生的种类投诉事件(通知书发放至发售招标文件当日不少于2日历天)

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件(正常情况下是先请招标人审核确定并签字盖章后再报招办)后请招办确定开标时间,并请审核技术标权重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到账时间(招办意见与招标人发生歧义时由三方协调),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将正式的〈招标文件〉送招办存档(其中踏勘时间、答疑时间根据发售时间而定(一般为发售招标文件后3天及以上)

发售准备:〈招标文件〉、技术标封面、发售表、收据、图纸

发售结束:向招标人及领导汇报发售情况后将发售资料整理、保存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当天将保证缴纳情况表及其通知书装订成册交招办处请查到账情况(数额规定为0.5-2%,最高不超过80万元。须在开标时间前7天内到账)

开标表格:根据保证金到账情况制作开标表格,包括投影资料、会议议程、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签到表(3张)、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验证情况表、密封情况表、编号表、初步审查表、技术标专家评审表、技术标评分汇总表、唱标记录表、得分汇总表;评审报告;公示表(6份)、招标书面报告备案表(4份)、中标通知书(8份)

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具体流程(另页)

开标会议结束:将需招标人盖章的资料(评审报告;公示表(6份)、招标书面报告备案表(4份)、中标通知书(8份))准备好请盖章或者签字,第一时间请招办在〈贵州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之后在建设局一楼张贴。

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报告备案表请招办盖章。

书面报告: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完善各类文件、表格的盖章及签署。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将招标书面报告(正常情况下一式四份:招办、纪委、招标人、代理公司)送招标办及招标人,《招标书面报告》内容详见各完工项目书面报告。

后续:代理费的收取(出纳)

注:代理工作中所有程序或资料均需提前向招办、招标人及领导汇报,并将所有书面资料交一份至招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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