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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 外来人员疫情防护措施告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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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 外来人员疫情防护措施告知(七篇)
2023-01-15 13:51:2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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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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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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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协议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试用期为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二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而实习正是理论知识与实地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从理论到实际,用哲学的观点来看,这是一次飞跃。我们有了理论知识,并不等于我们可以很高的分析实际眼前的问题,只有把学到的理论应验于实地,用理论来知道实践,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结合才能真正了解地貌学。这种从理论上的认识到真正亲临现场去分析问题,就是一次飞跃。因此,应该把实习看成是从理论到实际的过程,把自己对每一种地貌类型的认识看成是自己在认识论上的一次飞跃。

通过实习,使我们进一步巩固课堂上所学的地质学基础理论知识。运用这些知识去观察、研究、分析和判断各种地质现象解决实际问题。培养我们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锻炼我们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地质精神。树立热爱专业以及勤奋学习的思想和决心。煤矿地质学是地质学的一个应用学科分支,是采矿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之前必修的一门课程。地质学不仅是一门科学理论知识,同时也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自然科学。无论是进行地质研究还是地质知识应用几乎都离不开野外地质观察。通过野外地质观察和取样,获取地质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和实物材料,经室内进一步研究,进而最终获得地质知识。 这次实习无疑巩固了地质学的教学效果,提高了学习的质量与热诚,让同学们学以致用,能够用书本的知识来解决实际上的一些问题,提高同学们的野外作业能力和分析能力,并学会了一些外出实习的基本要领和考察方法。 本次实习是以获得地质现象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野外综合观察能力,地质思维能力,野外地质工作基本能力,启发创新意识为目标的地质启蒙教学实践。

我们本次的地质认识实习工安排了两天的时间。实习开始以20xx/9/9号,8号晚上我们领来了实习所要的工具,9号早上开始了第一天的实习。本次实习安排了两天时间,所以实习也分为两条实习路线。第一天的实习路线是西山实习路线,首先我们观看了西山大断裂,然后沿西山向上爬,在爬上的过程中观察了西山大断裂的地层剖面,到了望海亭,又对滇池进行了观察。第二天的实习开始于10号,也就是第二条实习路线,澄江实习路线。早上我们到了抚仙湖,,对抚仙湖的几个点进行了观察和了解,对抚仙湖的形成和水环境特征有了大体了解。下午我们去了帽天山澄江动物群,在澄江动物群参观了化石博物馆,还看了澄江动物群的宣传片,之后就返回学校。实习结束。

昆明西山古称碧鸡山.为碧蛲山,华亭山,太华山,罗汉山的总称.西山位于昆明西郊,滇池西岸,距市区15公里,隔滇池与金马山遥遥相对。北起碧鸡关,南至海口,绵延35公里.最高峰罗汉峰,海拔2 511米。山峦起伏,彤似卧佛,故也称卧佛山。隔水相望宛如—丰盈的女子躺卧滇池岸边,有“睡美人”山之美称.三清阁上凿有龙门石窟.为昆明地区第一胜景.西山之名最早见与明天顺六年(1462年),敕赐华庭山,大园觉禅寺圣旨碑“云南府昆明县海西山”。 滇池,亦称昆明湖、昆明池,中国云南省大湖,在昆明市西南。有盘龙江等河流注入,湖面海拔1886米,面积330平方公里,平均水深5米,最深8米。湖水在西南海口洩出,称螳螂川,为金沙江支流普渡河上源。西山和滇池位于昆明主城区靠西,交通便利。我们本次实习是学校的交通大巴送去的,回来也是。

澄江抚仙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南部,湖面海拔1721米,总面积为212平方公里,仅次于滇池和大理洱海,是云南省第三大湖。平均深度为87米,最深处有157米,是云南省第一深水湖,也是我国第二大深水湖,也是云南旅游景点中较为特殊的一个。湖容量达189亿立方米,相当于12个滇池的水量,6倍的洱海水量,蓄水量是云南省第一大湖。抚仙湖水清澈纯净,透明度平均为8米,最大可达12.5米,是我国内陆淡水湖中水质最好的湖泊之一,居云南省湖泊之最。澄江抚仙湖名声鹊起是因为1992年在湖底发现“水下古城文明”,“扁形人面图案、类似母系氏族分娩的图腾、类似于阿拉伯数字、古罗马字母的“0”、“1”、“y”、“i”的符号,以及那些横七竖八的猜不出功能与用途的刻痕、颇似青铜器一角的金属碎片,高达19米、底长30米的五层世纪坛式建筑”等等古代文明迹象,神秘的澄江抚仙湖水下建筑与古

滇文明相距不远,在历史上它们有何关联?为何两处繁华的文明都先后神秘消失这些“未解之谜”和玛雅文明、百慕大之谜一样,引发着人类永远在追求。但愿通过抚仙湖水下古城遗址的一次次科学和严谨的探秘行动,能早日复原抚仙湖一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生活、城镇村落、祭祀活动等,让又一个中华文明千古流芳。

沿澄江抚仙湖山川秀丽,胜景很多。西面的尖山平地拔起,状如玉笋,雄伟峻峭,被称为“玉笋擎天”;东部有温泉,当地叫热水塘,热水塘位于澄江县海口镇,泉口甚多,从山脚一直延伸到湖底,涌水量大,水温一般在40℃左右,水质含硫,是沐浴、疗养的理想之地;东北面的回龙山如大象长鼻,故称象鼻岭;南面山间的海门河,仅长一公里多,隔山连江川的星云湖,河中段有一堵伸到水面的赧色石壁,称“界鱼石”,其旁还有一块石碑。碑上有诗:星云湖栖息之大头鱼,抚仙湖生长的糠蒗鱼,以石为界,不相往来。古往今来,“界鱼石”曾吸引无数游人,现已辟为公园,供人们游览。离“界鱼石”西侧100多米处,还有一座始建于明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的海门桥,无桅杆的木船可从桥下过往于[1]星云湖、抚仙湖间,桥身精雕细刻,美观大方。

帽天山,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城东边6公里处。距昆明市56公里,距玉溪市87公里,因化石而闻名,所谓地球生命的“寒武纪大爆发”指的就是这里。这里埋藏着距今5.41亿年的帽天山化石群,该动物化石群再现了距今5.41亿年前海洋生物的真实面貌,为揭示地球早期生命演化的奥秘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证据。帽天山化石带,呈带状蜿蜒分布,这条分布带长20公里,宽4.5公里,埋藏深度在50米以上。

昆明西山森林公园位于昆明西郊有“高原明珠”之称的滇池湖畔,距市区15公里,北起碧鸡关,南达灰湾,由碧鸡山、华亭山、太华山、太平山、罗汉山等山峰组成,由北向南逶迤升高,最高峰海拔2507.5米,最高的罗汉山高出滇池水面约620多米。西山公园东濒滇池,西迤长坡,占地约889公顷。西山峰峦起伏,林木苍翠,百鸟争鸣,涧壑流泉,云蒸霞蔚,景色秀丽。远眺西山群峰,既像一尊庞大的睡佛,又似一个仰卧的少女,故称“卧佛山”,又称“睡美人”。明嘉靖年间杨慎在《云南山 川志》中赞美西山“苍崖万丈,绿水千寻,月印澄波,云横绝顶,滇中一佳境也。”在明代,昆明西山与通海秀山、巍山巍宝山、宾川鸡足山,合称“云南四大风景名山”。 全山除岩石嶙峋的罗汉崖外,均为繁茂的原始次生林,随高度变化森林垂直带谱十分明显。山体下部有以栎类为主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山体上部是云南松、华山松为主的针叶林,在海拔2150米以上 的石灰岩地带,分布有冲天柏林和多种落叶阔叶林。西山植物多而集中,分布有167个科、594个属、1086种灌乔木和其他植物,药用植物也多达九十余种。还生长了一些珍稀树种,如台桧、鹅耳枥、化 香树、八角枫、滇紫荆、云南樟、长柄桢楠等四季常青的树木。1998年起,公园致力于恢复“碧鸡秋色”工程,连年持续栽种漆树、红枫树等彩色树木。

滇池在昆明市西南,连同湖西侧的西山是著名游览、疗养胜地。由构造陷落而成。有盘龙江等河流注入。湖面海拔1,886公尺,面积330平方公里。平均水深5公尺,最深8公尺。湖水在西南海口泄出,称螳螂川,为金沙江支流普渡河上源。过去环湖地区常有洪涝水患,早在1262年就在盘龙江上建松华坝,1268年又开凿海口河,加大滇池的出流量,减轻环湖涝灾。1955年以后在湖的上游各个河流上先后修建十馀座大中型水库,沿湖修建几十座电力排灌站,解除洪涝灾害,并确保农田灌溉和城市工业、生活用水。湖内产鲤、鲫、金钱鱼等。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协议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试用期为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财务顾问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财务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甲方的兼职财务顾问,其工作内容包括: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及日常业务指导、全程税务筹划(事前、事中、事后)、财务指标分析、经营成本监控、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内部审计、经营成果分析等;其工作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财务顾问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2、在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1、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___________(元),在公司发放职工薪酬日支付报酬。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甲方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乙方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2个月;

2、乙方无故连续两个月不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公司被撤销。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顾问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日 期: ______________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五

甲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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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协议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试用期为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或盖章):乙方(签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六

一 实习目的和任务

1. 目的是使学生通过野外实践,进一步巩固、充实地质学基础知识,开阔眼界,了解野外地质工作方法,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一定的实践基础。

. 2. 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以地球科学发展变化的观点去认识各种地质作用和地质现象,加深理解地学知识,启迪科学思维。

3. 初步培养学生在野外实践中准确、全面的获取第一手地质资料,以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专业学习打下基础。

4. 体验煤矿地质工作的特点,了解煤矿地质工作的内容,培养对科学的兴趣和对工作的事业心,树立严谨的科学工作作风。

二 实习内容

1.观察基础地质现象,如风化、剥蚀、搬运、沉积、地下水作用及褶曲、断裂、陷落柱等现象;

2.用罗盘测量岩层的产状、观测、描述岩层露头;

3.认识地层的新老关系、层序、地层的接触关系;认识主要煤层和煤系主要标志层;

4.学会采集岩石和化石标本

三 实习队建制

队长:樊行昭 徐平 副队长:汪振宇 冀相宇 韦振超 付伟 队员:采矿09级全体同学

四 实习地

太原西山西铭矿(6月27日 雨)

踏勘路线:学校→南寒→斜坡→西铭矿→七里沟→骆驼脖沟→原路返回 观测内容:太原西山月门沟煤系。

no.1

点位:西铭矿食堂大烟囱以北50米,电车道旁。

点性:c2b/o2f接触关系以及c2b第一段的岩性、岩相特征。

内容:回顾华北古生代地层特征。中奥陶世后,华北地区地壳整体抬升,成为陆地,遭受剥蚀,历经大约1.5亿年,致使缺失地层o3、s、d、c1,直到中石炭世才又复下沉,再度接受新的沉积。

o2主要为灰色、深灰色厚层致密状石灰岩夹白云岩和薄层泥灰岩,顶部夹有两层石膏层,含动物化石头足类珠角石。由于长期风化剥蚀,顶面形成凹凸不平的剥蚀面,非常明显,与上覆地层c2b呈平行不整合接触关系。

平行不整合接触关系特征:新老地层平行接触产状一致,但其间存在明显的剥蚀面,表明沉积或长或短有间断,地层或多或少有缺失,剥蚀面上有底砾岩。它表明地壳发生了上升(剥蚀)、下降(沉积)的过程。其意义在于:有助于我们了解该地区地质构造运动的性质和时代,是划分地层、建立地层顺序的重要依据;同时,剥蚀面是地质发展阶段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是个软弱带,成矿带,并且还是储油储水的良好场所。

上覆地层c2b平行不整合于o2灰岩之上,根据沉积特征分为两段:下部—铁铝岩段,6—8米;上部—畔沟段,16米。铁铝岩段主要由红褐色、褐黄色的铁铝岩、浅灰白色的铝土岩、灰中带红色的铝土质页岩、细砂岩、粉砂岩和粘土矿组成。

铁铝岩工业类型叫“山西式铁矿”,即褐铁矿。黄褐色,多孔状、块状或土状,硬度随含铁量多少而有所变化,2—5,含铁量较低。

铝土岩灰白色,鲕状、豆状结构,能否成为工业矿床,需看al2o3的含量,若大于40%,即为铝土矿;或者铝硅比值大于2.6,称为“g层铝土矿”。

沉积环境为滨海相、泻湖相,由于风化林滤作用,使fe2o3、al2o3富集起来,因其胶体带电,与海水发生化学反应,于是沉积下来,鲕状、豆状结构是受到波浪、潮汐的影响所致。

此段基本没有化石,至少说没有标准的海生生物化石。

点位:食堂对面,仓库后边。

点性:本溪组c2b的上部—畔沟段岩性及岩相特征。

内容;本段厚度16米。主要是一套由海陆交互相的砂岩、页岩、粉砂岩、煤层和灰岩组成的岩系,因为其中既有海生的、又有陆生的动植物化石,故称海陆交互相;且其中含煤,又叫煤系地层。畔沟段自下而上有灰岩三层,且每一层灰岩下都有一层煤,这是太原西山月门沟煤系地层的特点。畔沟段煤层大多不可采。动植物化石有脉羊齿、蜓类、腕足类、牙形刺等。沉积环境为沙坝—潮坪沉积。

no.3

点位:机房背后西侧山坡上。

点性:上石炭统太原组c3t晋祠段的岩性及岩相特征。

内容:太原组c3t分为三段,晋祠段、毛儿沟段、东大窑段,厚度100米左右。晋祠段因晋祠砂岩发育而得名,厚20米,起于晋祠砂岩底面,止于西铭砂岩底面,整合接触于本溪组之上。本段岩性特征为一套海陆交互相沉积,由砂页岩、薄煤层和灰岩组成。晋祠砂岩是由石英、岩屑和火山凝灰物质组成,旧称“晋祠杂砂岩”,为一标志层,代号k1。

标志层是指煤系地层中那些岩性特殊、层位稳定、分布普遍、易于识别的煤岩层。其作用在于划分和对比地层。

吴家峪灰岩l0灰色,藕节状,其中含大量的蜓类化石—麦粒蜓,是太原组的下部化石带。

沉积环境为潮坪沉积,滨岸、海滨环境。

外地人员疫情告知书范文(精)七

通过一周的实习,我们圆满的结束了实习任务,其中的经历也算丰富,老师带我们去了很多地方,我们也学到了不少知识。下面我就看到的和老师讲的做一简要概括。

一、 地质

1、三大岩石分类

(一) 沉积岩----砂岩

彬县大佛寺石窟位于彬县城西8公里的312国道旁的清凉山脚下。石窟开凿于以红砂石为主的峭壁上,长年地质状况的变化,使砂岩出现许多裂隙,造成大块岩石掉落。大佛寺石窟地处山阴,加上山体渗水,窟内空气流通不畅,湿气很大,严重影响佛像的安全。中德合作开展了治理大佛寺石窟危岩裂隙、岩石风化剥落等危害,成效显著。

特点:由石英颗粒沙子形成,结构稳定,通常呈淡褐色或红色,主要含硅、钙、黏土和氧化铁。砂岩是一种沉积岩,主要由砂粒胶结而成的,其中砂里粒含量要大于50%。绝大部分砂岩是由石英或长石组成的。

砂岩是源区岩石经风化、剥蚀、搬运在盆地中堆积形成。岩石由碎屑和填隙物两部分构成。碎屑除石英、长石外还有白云母、重矿物、岩屑等。填隙物包括胶结物和碎屑杂基两种组分。

(二)变质岩-----大理岩

在去秦岭途中,我们看了大理岩,并且老师给我们做了详细讲述。

大理岩是重结晶的石灰岩,石灰岩在高温高压下变软,并在所含矿物质发生变化时重新结晶形成大理石。主要成分是钙和白云石,颜色很多,通常有明显的花纹,矿物颗粒很多。摩氏硬度在2.5到5之间。

大理石主要用于加工成各种形材、板材,作建筑物的墙面、地面、台、柱,是家具镶嵌的珍贵材料。还常用于纪念性建筑物如碑、塔、雕像等的材料。大理石还可以雕刻成工艺美术品、文具、灯具、器皿等实用艺术品。

大理石的质感柔和美观庄重,格调高雅,花色繁多,是装饰豪华建筑的理想材料,也是艺术雕刻的传统材料。

(三)火成岩-----花岗岩

花岗岩是一种岩浆在地表以下凝却形成的火成岩,主要成分是长石和石英。因为花岗岩是深成岩,常能形成发育良好、肉眼可辨的矿物颗粒,因而得名。花岗岩不易风化,颜色美观,外观色泽可保持百年以上,由于其硬度高、耐磨损,除了用作高级建筑装饰工程、大厅地面外,还是露天雕刻的首选之材。

花岗岩是一种火山爆发的熔岩且受到相当的压力在熔融状态下隆起至地壳表层之构造岩。在地壳表层形成中,缓慢地移动冷却下来。属于火成岩之一种,火成岩是由含有硅酸盐熔融物的岩浆或熔岩冷却固化结晶形成的一种物质。当熔化的岩浆冷凝固结时,矿物即形成于火成岩,像橄榄石、辉石之类。

2、泾阳县口镇

(1)断层

定义:岩体在构造应力作用下发生破裂,沿破裂面两侧的岩体发生显著的位移或失去连续性和完整性而形成的一种构造形迹。

·断层的形成

断层是地壳运动中产生强大的压力和张力,超过岩层本身的强度对岩石产生破坏作用而形成的。岩层断裂错开的面称断层面。两条断层中间的岩块相对上升,两边岩块相对下降时,相对上升的岩块叫地垒;而两条断层中间的岩块相对下降、两侧岩块相对上升时,形成地堑。

·断层产状三要素:

1. 走向:岩层面同任意水平面的交线的两端所指的方向,以方位角来表示。

2. 倾向:岩层面上与走向线垂直的向下延伸的线的水平投影所指的方向,以方位角

表示。

3. 倾角:岩层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组成要素

通常按断层的位移性质分为:①上盘相对下降的正断层。②上盘相对上升的

逆断层。断层面倾角小于30°的逆断层又称冲断层。正断层和逆断层的两盘相对运动方向均大致平行于断层面倾斜方向,故又统称为倾向滑动断层。③两盘沿断层走向作相对水平运动的平移断层,又称走向滑动断层。

分类

正断层:沿断层面作上升下降的相对运动,则是倾向滑动断层。上盘相对下盘向下运动的倾向滑动断层。

逆断层:当断层面倾角小于或等于45°,上盘相对下盘作向上运动时,叫冲断层,而若断层面倾角大于45°。

平移断层:在所有类型的断层中,不同的岩石块紧密地相互挤压,在移动过程中形成很大摩擦力。如果这种摩擦足够大,这两块岩石将咬合,因为摩擦力使它们无法相互滑动。在这种情况下,来自板块的力量继续推动岩石,从而增大施加在断层上的压力。

·认识标志

野外认识断层及其性质的主要标志是:

① 断层面和断层带上的标志,断层面的断层带是断层存在的直接证据。断层面(带)上遗留的断层擦痕、断层滑面(镜面)、阶步、断层构造岩、构造透镜体等痕迹是判别断层的标志;

②地层的重复或缺失,这是断层走向与地层走向大致平行的正断层或逆断层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断层倾向与地层倾向相反,或二者倾向相同但断层倾角小于地层倾角的情况下,地层重复表明为正断层,地层缺失则为逆断层;

③擦痕,断层面上两盘岩石相互摩擦留下的痕迹,可用来鉴别两盘运动方向进而确定断层性质;

④牵引构造。断层运动时断层近旁岩层受到拖曳造成的局部弧形弯曲,其凸出的方向大体指示了所在盘的相对运动方向;

⑤由断层两盘岩石碎块构成的断层角砾岩、断层运动碾磨成粉末状断层泥等的出现表明该处存在断层。此外还可根据地貌特征(如错断山脊、断层陡崖、水系突然改向)来识别.

(2)褶皱

定义:岩层受构造应力作用形成的连续弯曲现象。

褶皱有背斜和向斜之分:

背斜:岩层自中心向外倾斜,核心部分是老岩层,两翼是新岩层。

地形特点:背斜顶部受张力作用,岩性脆弱,易被侵蚀,在外力作用下形成谷地。向斜与背斜的情况相反,底部岩性坚硬,不易侵蚀,易接受沉积。背斜在外力作用下反而成谷,向斜在外力作用下反而成山,这种情况称为“地形倒置”,是外力作用的典型体现。 向斜:向斜也是褶曲的基本形态之一,与背斜相对。

地形特点:从形态上看,向斜一般是岩层向下弯曲。因此,从地形的原始形态看,向斜往往会成为谷地。但是,由于向斜槽部受到挤压,物质坚实不易被侵蚀,经长期侵蚀后反而可能成为山岭,相应的背斜却会因岩石拉张易被侵蚀而形成谷地。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岩层新老关系来确定一个褶皱是背斜还是向斜,而不能单凭地表形态来判断。

褶皱的六要素

褶皱的基本组成部分,用以描述褶皱的形态和产状。包括: ①核,褶皱的中心部位 ②翼,泛指核部两侧比较平直的部分 ③轴迹,褶皱面从一翼过渡到另一翼时出露的轴部 ④枢纽,同一褶皱面上最大弯曲点的连线 ⑤轴面,各相邻褶皱面的枢纽联成的面,可以是平面,也可以是不规则的曲面,轴面与地面或其他面的交线称为该面上的轴迹 ⑥轴,理想的圆柱状褶皱可以由一条平行其自身移动而描绘出该褶皱面弯曲形态的直线,这一直线又称为褶轴。

(3)角度不整合

当下伏地层形成以后,由于受到地壳运动而产生褶皱、断裂、弯曲作用、岩浆侵入等造成地壳上升,遭受风华剥蚀。当地壳再次下沉接受沉积后,形成上覆的新时代地层。上覆新地层和下

伏老地层产状完全不同,其间有明显的地层缺失和风化剥蚀现象。这种接触关系叫不整合接触或角度不整合。这种接触关系的特征是:上、下两套地层的产状不一致以一定的角度相交;两套地层的时代不连续,两者之间有代表长期风化剥蚀与沉积间断的剥蚀面存在。

形成过程:

①在地壳稳定下降或升降运动不显著的情况下,在沉积盆地中形成一定厚度的原始水平沉积岩层;

②地壳发生水平挤压运动,使岩层产生褶皱、断裂等变形,岩层伴随着水平方向上缩短的同时,在垂直方向上则不断上升,并到达陆上的一定高度或成为山地,在此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岩浆作用与变质作用发生;

③在陆上环境下,变形的地层遭受长期的风化剥蚀,形成凹凸不平的剥蚀面,同时在剥蚀面上形成古风化壳、残积矿产等;

④地壳重新下降到水下沉积环境,在剥蚀面上又形成了新的原始水平沉积岩层,新形成的地层与不整合面大致平行,但与不整合面以下的地层以一定的角度相交。所以,角度不整合反映了一次显著的水平挤压运动及伴随的升降运动。

二、河流地貌

(一)河床

谷底部分河水经常流动的地方称为河床。河床由于受侧向侵蚀作用而弯曲,经常改变河道位置,所以河床底部冲积物复杂多变,一般来说山区河流河床底部大多为坚硬岩石或大颗粒岩石、卵石以及由于侧面侵蚀带来的大量的细小颗粒。平原区河流的河床一般是由河流自身堆积的细颗粒物质组成,黄河就是一个例子。 河床按形态可分为顺直河床、弯曲河床、汊河型河床、游荡型河床。其中汊河型河床河身有宽窄变化,窄处为单一河槽,宽段河槽中发育沙洲、心滩,水流被洲、滩分成两支或多支。汊河与沙洲的发展与消亡不断更替,洲岸时分时合。随主流线移动和冲刷,常伴生规模不等的岸崩,会危及河堤安全和造成重大灾害。

(二)太极弯

(三)河漫滩 河漫滩位于河床主槽一侧或两侧,在洪水时被淹没,中水时出露的滩地。河流洪水期淹没的河床以外的谷底部分 。它由河流的横向迁移和洪水漫堤的沉积作用形成。平原区的河漫滩比较发育。由于横向环流作用,v字形河谷展宽,冲积物组成浅滩,浅滩加宽,枯水期大片露出水面成为雏形河漫滩。之后洪水携带的物质不断沉积,形成河漫滩。

(四)山区河流、平原河流

山地型河流特点:河谷深切、河床狭窄、落差大、水流急湍、流速大,下切侵蚀力强、沿河床多巨大石砾堆积。上流为粗沙,高山峡谷,高度高,坡度大。下流为细沙,河面宽,高度低,山坡坡度小。

平原型河流特点:河谷较宽,河漫滩发育,其上多汊流、湖泊,入海口处大量泥沙堆积,形成三角洲。

平原地区多是河流中下游,地势平坦,落差小,河水流速缓慢,携带泥沙的能力低,以沉积作用为主,所以河床比较宽。由于是平原,河流受地形影响比较小,在地转偏向力的作用下,河道多弯曲,河流不会流成圈 因为在重力作用下水往低处流 地转偏向力的作用远小于重力。

三、丹霞地貌-----大佛寺

大佛寺这里是典型的丹霞地貌。丹霞地貌发育始于第三纪晚期的喜马拉雅造山运动。这次运动使部分红色地层发生倾斜和舒缓褶曲,并使红色盆地抬升,形成外流区。流水向盆地中部低洼处集中,沿岩层垂直节理进行侵蚀,形成两壁直立的深沟,称为巷谷。巷谷崖麓的崩积物在流水不能全部搬走时,形成坡度较缓的崩积锥。随着沟壁的崩塌后退,崩积锥不断向上增长,覆盖基岩面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崩积锥下部基岩形成一个和崩积锥倾斜方向一致的缓坡。崖面的崩塌后退还使山顶面范围逐渐缩小,形成堡状残峰、石墙或石柱等地貌。随着进一步的侵蚀,残峰、石墙和石柱也将消失,形成缓坡丘陵。在红色砂砾岩层中有不少石灰岩砾石和碳酸钙胶结物,碳酸钙被水溶解后常形成一些溶沟、石芽和溶洞,或者形成薄层的钙化沉积,甚至发育有石钟乳。沿节理交汇处还发育漏斗。

在砂岩中,因有交错层理所形成锦绣般的地形,称为锦石。河流深切的岩层,可形成顶部平齐、四壁陡峭的方山,或被切割成各种各样的奇峰:有直立的、堡垒状的、宝塔状的等。在岩层倾角较大的地区,则侵蚀形成起伏如龙的单斜山脊;多个单斜山脊相邻,称为单斜峰群。岩层沿垂直节理发生大面积崩塌,则形成高大、壮观的陡崖坡;陡崖坡沿某组主要节理的走向发育,形成高大的石墙;石墙的蚀穿形成石窗;石窗进一步扩大,变成石桥。各岩块之间常形成狭陡的巷谷,其岩壁因红色而名为“赤壁”,壁上常发育有沿层面的岩洞。

四、岩溶地貌----太白神洞 喀斯特(karst)即岩溶,是水对可溶性岩石(碳酸盐岩、石膏、岩盐等)进行以化学溶蚀作用为主,流水的冲蚀、潜蚀和崩塌等机械作用为辅的地质作用,以及由这些作用所产生的现象的总称。由喀斯特作用所造成地貌,称喀斯特地貌(岩溶地貌)。

地表喀斯特形态

溶沟和石芽地表水沿岩石表面流动,由溶蚀、侵蚀形成的许多凹槽称为溶沟。溶沟之间的突出部分叫石芽。 石林:这是一种高大的石芽,高达20-30米,密布如林,故称石林。它是由于石灰岩纯度高、厚度大,层面水平,在热带多雨条件下形成的。

峰丛、峰林和孤峰 峰丛和峰林是石灰岩遭受强烈溶蚀而形成的山峰集合体。其中峰丛是底部基坐相连的石峰,峰林是由峰丛进一步向深处溶蚀、演化而形成。孤峰是岩溶区孤立的石灰岩山峰,多分布在岩溶盆地中。

溶斗和溶蚀洼地溶斗是岩溶区地表圆形或椭圆形的洼地,溶蚀洼地是由四周为低山、丘陵和峰林所包围的封闭洼地。若溶斗和溶蚀洼地底部的通道被堵塞,可积水成塘,大的可以形成岩溶湖。

五、十八丈瀑布

瀑布,地质学上叫作跌水,是由地球内力和外力作用而形成的。如断层、凹陷等地质构造运动和火山喷发等造成地表变化,流动的河水突然地、近于垂直地跌落,这样的地区就构成了瀑布。瀑布是河流在流动过程中的重大中断,这主要是由内力因素而引起。另外一种是由外力作用引起的侵蚀作用和溶蚀作用,使得硬度不同的岩石被不同程度地侵蚀掉,形成高低不同的地势差,从而形成瀑布,但是水流的侵蚀作用的速度取决于特定瀑布的高度、流量、有关岩石的类型与构造,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瀑布的形成也还有其他的因素,如冰川对岩石的刨蚀。一般来说,河流总是透过侵蚀和淤积过程来平整流动途中的不平坦之处。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河流长长的纵断面(坡度曲线)将形成一条平滑的弧线∶河源处最陡,河口处最和缓。瀑布中断了这弧线,它们的存在是对侵蚀过程进展的一个测定。瀑布有大瀑布和小瀑布之分,水量比较大是称为大瀑布,而小瀑布为比较低和陡峭度较小的瀑布。

瀑布最终会消失,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水流的强力冲击使得形成瀑布的悬崖不断地坍塌,以及水流的侵蚀作用,瀑布将会向上游方向后退并降低高度,随着岁月的累积,瀑布最终消失。

三、我的家乡的地貌类型

渭南地区位于关中盆地的东部,大尺度地貌属盆地类型。地势南北高、中间低,东西开阔,渭河横贯中部。中尺度地貌从渭河平原向南、北山地呈梯级上升;最低一级为渭、洛河下游冲积平原,地面宽阔平坦, 偶有微波起伏, 海拔330—400米; 平原外围为黄土台原,地势升高, 以陡崖与平原分界,原面微斜,海拔500---1000 米左右, 间有河沟切割;山前为山麓坡积洪积扇裙,地面倾斜,沟谷较密,,各地海拔不一; 南北边缘为石质山地, 南面是太华山, 为一强烈褶当的构造剥削蚀中山,海拔多在1000---2300 米之间, 草链岭最高, 海拔2645米; 北面是褶给舒缓的构造剥蚀低山, 习称北山, 海拔800---1500 米, 最高峰为大岭, 海拔1783 米。南北两山绝对高程相差800 余米。山地剥蚀

侵蚀强烈, 沟谷纵横, 地形破碎, 岭谷相间, 坡势陡峻。此外, “ 三河”( 即黄河、渭河、洛河) 沿岸及大荔沙苑地区有片状沙丘、沙垄覆盖;平原、台原上散布一些槽形注地;秦岭山区见有古冰川地貌遗迹,中山顶部有寒冻崩解的石海景观。这些丰富多采的地貌类型有规律地组合为盆地型地貌综合体。

总结:

通过此次地质实习,使同学们进一步巩固地质地貌学的基本原理,学习并掌握野外地质地貌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加深同学们对课堂理论知识的理解,形成比较完整的学科理论教学体系,为学习其他课程打下必要的基础。使学生对地质地貌学有一个感性直观地认识,锻炼学生自我探究的能力和野外勘查实验的能力。通过对各种地质地貌的观察,认知并了解典型的地质地貌特征,能对野外的地质地貌构象作出基本的解释,并能做出合理的推算当地的地质演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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