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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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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五篇)
2023-01-15 14:04:1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精)一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_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 办 人(签字)

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精)二

甲方(发包方):顺德市__镇__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__镇__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__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_年8月 日起至20_年8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20_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顺德市__镇__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精)三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甲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过村民户主代表大会(经济合作社),公开招标、投标方式将林地出租给乙方承包,该出租林地位于____,面积共____亩,乙方亦自愿承包发展种植经营经济林木。承包林地的边界至详见林权证及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站红线勾图。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满乙方应把林地交回给甲方。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办法:

1、承包金额:每年每亩人民币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内),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办法: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额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承包范围内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谁失火,谁负责。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权属必须明确,林地界线清楚无争议。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权属、林地界线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上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负责赔偿给乙方,并且不得中断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

3、甲方应告知该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该承包地内毁坏林木、砍柴、开荒种植、取沙泥或新葬坟等,如村民需要在该林地内新葬坟的,需要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运输道路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内开设新运输道路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理顺开路涉及农户的思想工作,但涉及农户林地的补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包期内,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炼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业部门申报有关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成本、国家规费(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该承包地内的原有山坟,必须离墓地周边3米外才能种植经济林木及其它经济作物。

4、乙方为了合理的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但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承包期满,上面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国家征用承包林地的,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的各项手续,以尽快取得补偿金,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和地上物等设施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应得的补偿款。

六、承包期内,如在承包林地内发现有矿产资源的,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开采,确需开采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七、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赔偿给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如有过错的,则按双方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该承包林地转租、转包、转让,如转包、转租的应告知甲方,如将承包林地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并到公证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种植的林木或经济作物还未能处理完毕的,甲方允许乙方延长年时间处理,延长期的承包金与原租金不变。如在约定延长期满乙方仍未处理完毕的,则林地上的所有剩余物应无常见归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条款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公证机关备案后方可变更。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最高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各存执一份,以便法律监督。

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精)四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两保”

(一)工会方面

1.保证支持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证厂长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财务开拓全面负责、统一指挥的顺利进行。

2.保证厂长交给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分解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四次大赛,进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承接厂内外技术攻关项目,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完成技协任务_________万产值。

4.协助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安全。

5.定期组织职工就生产、劳动、生活、福利等职工具体利益同厂行政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共同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对宏观经济及工厂有关措施的理解,增强厂行政对职工实际困难的理解,维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保证开好全年两次的职代会,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说主人话、为主人事、当主人家,讨论决定职工福利方面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评议干部,组织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和检查职代会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7.保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黑板报、快讯、广播、一句话新闻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

8.协助行政动员职工顾全大局,服从调动,遵纪守法,增产节约,革新挖潜,出满勤,干满点,争创高指标,开创新纪录,提高经济效益。

9.围绕生产经营,参加生产经营大调度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努力为行政排忧解难。

10.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把职工的热情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完成工厂_________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厂长方面

1.保证今年实现产值_________元,上交利润_________元,增收节支_________元,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完成企业_________项奋斗目标,保证给全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晋升一级效益工资。

2.面对市场需求,搞好商品经济,增产节约,开发新产品,依托优势,在国内各地开拓经营新局面,发展外向型经济,完成______年承包目标任务,保证全厂职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_________元。

3.保证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_____职工勤劳致富,努力创造良好条件,为职工多办好事。

4.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_____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条件,定期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要爱护关心职工,保证铸件、露天场地、铸造和大车件车间改造、基建器材库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装、大件、漆工的环境改造工程进度,重建招待所和职工食堂,改造部分职工宿舍,改善单身宿舍,按计划进行生活区道路的修理和绿化工作,改善用水条件。

6.认真贯彻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代表行使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

7.关心工会建设,支持工会_____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8.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标兵和生产经营中提前完成双过半任务以及提前跨入_____9年的职工给予重奖。

9.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来访室,热情接待职工,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基层热情服务。

10.搞好厂区绿化和大楼花园化,完成职工之家的建设,增加文体设施,改善供暖条件,为职工创造优良的生产工作环境。

二、“一超”

合同书所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福利目标实施超额完成后,有如下奖励:

1.给生产经营工作中出色的职工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2.给在生产工作中提前跨入_____9年的职工,每超一个月奖励_________元,以此类推。

3.给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务的中层干部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4.给每季度超额完成任务的中层干部一次性奖励_________~_________元,车间、科室_________~_________元。

5.给厂长和工会_____各多晋半级效益工资,并增给厂级干部晋升半级效益工资名额三名。工会系统名额三名,以奖励在完成目标任务中的有功人员。

6.奖励厂长的生产经营团体_________元,奖励工会_____的职工群众团体_________元,奖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从厂长和工会_____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证厂长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使厂长承包的生产经营目标同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超过,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厂长一方违反合同书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如工会_____违反合同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

四、此合同由党委监督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厂长(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会_____(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承包集体山林土地协议书(精)五

集体合同(第一部分)是关于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方面的资料,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博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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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 │├───┬─────────┬─────

的连续工龄 │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高血压、癌、神经系│

│││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其他疾病

││ 疾病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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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30个月│24个月

──────┴─────────┴───┴─────────┴─────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15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2.奖品;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博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畅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1)婚姻(包括结婚日)5天

(2)妻子生育2天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

│单身赴任│携家属赴任│家属阻挠

──────┼─────────┼─────────┼─────────

外地│3天 │6天 │4天

──────┼─────────┼─────────┼─────────

附近地│2天 │4天 │3天

──────┼─────────┼─────────┼───────────────┴─────────┴─────────┴─────────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实际工作时间

2.技能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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