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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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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精选11篇)
2023-11-19 22:35:57    小编:ZTFB

大多数人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和梦想,努力为之奋斗。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重要问题。以下的总结范文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总结的要义和核心。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一

1.美景在眼底,安全在心中。

3.景点警示记心上,旅游安全有保障。

4.荡起安全桨,驶向幸福岸。

6.足行千里路,眼观八方景,处处平安情。

7.安全意识多一分,快乐旅游增十分。

8.美景处处收眼底,安全时时记心里。

9.处处小心,安全是金。

10.风景在路上,安全在车上。

11.安全旅游,文明旅游,和谐旅游。

12.同铸平安,快乐旅游。

13.走路不看景,留神您脚底;看景不走路,驻足观美景。

14.构建和谐环境,关注旅游安全。

15.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二

陈晓梅经我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兹任命同志为我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食堂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对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

五,发生疑似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时候,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六、食堂管理涉及的其它工作。

学校校长(签名):

单位(公章):

xx年x月x日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三

首先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成员任组员。在出现紧急突发伤亡事故时成立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

(一)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主要职责

2 、组织本旅行社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3 、做好事故后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 、总结经验教训,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紧急事故处置原则和操作程序

1 、原则:

(3 )超出公司能力范围以外的、遇有把握不准的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问题应立即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 、操作程序:

(1 )对轻微事故,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由副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处理。待恢复正常后,一天之内,由副组长负责上报材料,分析、研究事故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2 )对一般、重大、特大突发伤亡事故,一线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会同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时严格地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进行组织抢救并上报公司。

(3 )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将事故情况迅速报知总经理,必要时通知市旅游局相关职能部门。

(4 )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现场应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核实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5 )对特别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6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在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b) 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 )造成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按公司规定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突发事件的应变措施

1 、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突发旅游紧急事故和恶劣的旅游意外伤亡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发生治安事故:应及时拨打110 报警

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拨打119 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拨打122 报警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拨打120 报警

同时,拨打公司电话、总经理值班电话和总经理助理值班电话,并立即执行《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由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决定,出现重特大事故时通知呼和浩特市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

2 、 现场指挥

(2 )事故责任人和一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畏罪逃匿。

二、其它预案和制度

(一)大型旅游活动(超出100 人)、特殊惊险旅游项目和特殊群体旅游活动管理。把旅游安全始终放在首位,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安全因素,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工作;在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特殊惊险旅游项目(登山、探险、等)及组织学生、老年旅游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或相关组员,必须亲自审核活动的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充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导游带团过程中,部分游客极力要参加一些危险项目旅游的,导游要求游客、全陪、领队签订导游随身携带的我社危险项目旅游协议书,强调参加危险旅游项目纯属自愿,若由此而引发的其他纠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旅游者个人承担,不涉及他人责任。

(二)加强旅游业务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等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小组成员负责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五)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公司处理应急事故小组成员应依据有关案件的性质及原因,组织员工认真分析,总结与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旅行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旅游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

第三条 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经营,谁负责”、“谁组团,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四条 旅行社应根据自身员工规模大小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 员工总数达到200 人以上,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3. 员工总数在50 人以下,应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 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3. 投入必要资金保障安全管理有效、顺利开展;

7. 定期组织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

8.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9. 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档案,其中包括:员工安全责任书、各种应急预案、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10. 预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游安全事故。

第三章旅行社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 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3. 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4. 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5. 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

6.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7. 履行向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旅行社安全保卫专(兼)职人员安全职责

3. 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安全职责:

1. 树立安全服务意识,维护国家、企业和旅游者安全;

2. 掌握旅游安全知识,熟知所带团队人员情况与接待计划;

3. 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 旅游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旅行社及当地相关部门。

第四章旅游产品设计

第九条 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和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 为旅游者安排的住宿、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相关方面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旅行社销售人员应当熟悉本社的旅游产品,对具体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第五章旅游合同及履约

第十二条 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应含有安全内容条款。

第十三条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与法定代理人订立旅游合同。

第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和推荐旅游线路,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组织学生团参加旅游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未成年学生应与监护人一同参加行前说明会。

第十六条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配备具有各项基本信息的个人胸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及医护人员。

第六章旅游活动

第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乘坐飞机、火车、游船时,导游员应告知旅游者安全须知,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旅行社应协助办理航空出(境)入(境)空港有关安检、行李托运等手续。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者长时间滞留或改签,导游员应做好旅游者的解释工作并协调航空公司做好应急处理,避免矛盾升级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100 人以上旅游团队应按规定向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章 旅游汽车

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应同具有旅游客运资质、安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旅游汽车公司签订《旅行社旅游团队接待用车合同》,使用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旅游汽车。

第二十二条 旅游活动中导游员应告知旅游者乘车安全须知。

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要督促驾驶员不能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八章  游 览

第二十四条 导游员应熟悉游览行程,了解目的地气候变化情况。出发前提醒旅游者做好游览安全、行装、自备药品的准备。

第二十五条 导游员应向旅游者告知游览安全提示。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登山、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漂流、蹦极、骑马、射箭、武术、自驾车队等高危、特种活动项目时,旅行社应与旅游者订立含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合同, 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相应的急救措施,且以书面形式明示旅游者,并随时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行李安全管理应当做到:

1. 旅行社应配备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行李管理人员;

2. 完备行李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旅游者行李损坏或丢失;

4. 办理行李托运,应提醒旅游者锁好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二十八条 交通工具管理应当做到:

1. 旅行社租用的旅游用车应当取得旅游运营车辆资质,保险手续完备;

2. 旅行社自备的旅游车辆应当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3. 出车前,须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5. 紧急避险专用工具和急救药箱必须放置在交通工具内明显位置,且保证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九条 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应当履行下列告知义务

1. 旅游目的地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禁忌;

2. 我国驻所在国家大使馆(领事馆)联系方式;

3. 旅游目的地国家紧急救援方式和机构;

4. 旅游目的地国家风土民情;

5.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第九章旅游保险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三十一条 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应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向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第十章内部管理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强旅游接待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中外游客游览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十三条 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三十四条 实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旅行社员工每年要接受10 小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操作实践;建立备查机制,对员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记载,并归入相关档案材料。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经营场所要做好财务、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火灾、刑事、治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七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对于一般、较大、重大和外国人在川伤亡事故,严格执行《四川省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三十八条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2.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3. 立即向旅行社注册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 通知伤亡者家属及单位;

5.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6. 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7. 属于入境旅游者的伤害事故,由外事等相关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相关单位;

8. 查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汲取教训,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十九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1. 发生一般(iii 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在1 小时内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 发生重大(i 级)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旅游、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第四十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旅行社应当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结果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并在3 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第四十一条 出境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时,领队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我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组团社应当及时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四

为加强新琥珀餐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餐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定要求和安全标准的食品,现任命__________为新琥珀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相关事宜。

新琥珀餐厅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本公司经营正常、有序发展,现任命 胡君华 (性别: ,居民身份号码: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以上任命决定自任命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名称(印章): 杭州百室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4 月 10 日

兹任李晓玲为怀宁县石镜初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作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持各种检查记录

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怀宁县石镜初中 

2017年9月

兹任命我校职工程小红同志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平舆县蓝天幼儿园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五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总经理杨远德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xxx

xx年xx月xx日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

)

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

)

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

)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

)

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

或者英文。

)

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1

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1

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

(

以下简称风险。

)

提示制度。

根据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风险提示级别分为一级。

(

特别严重。

)

二级。

(

严重。

)

三级。

(

较重。

)

和四级。

(

一般。

)

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风险提示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卫生、公安、国土、交通、气象、地震和海洋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

第十七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提示级别、可能影响的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一级、二级风险的结束时间能够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补充发布。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可以不发布风险结束时间,待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下列措施:

(

)

四级风险的,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

(

)

三级风险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

)

二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

(

)

一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旅游者,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旅游项目或者场所。

第十九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个人安全防范,并配合国家应对风险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

(

地区。

)

(

地区。

)

风险提示的,需经外交部门同意。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之外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及公众易查阅的媒体渠道对外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

(

)

(

)

(

)

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情况;

(

)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星级饭店和。

a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对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进行指导,核定或者配合相关景区主管部门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引导景区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流量;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

)

组织或者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者的救助及善后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件;

(

)

协调医疗、救援和保险等机构对旅游者进行救助及善后处置;

(

)

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

第二十六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应当承担事件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旅游经营者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旅游突发事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

)

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

(

)

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其他有关单位的名称;

(

)

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

)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

)

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

(

)

报告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续报。

第二十九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0。

日内按照下列程序提交总结报告:

(

)

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

)

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

)

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国家旅游局提交。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的,由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

5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1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情况逐级报国家旅游局。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旅游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

(

含失踪。

)30。

人以上或者重伤。

100。

人以上;

(

)

旅游者。

500。

人以上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

)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

(

含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

)

旅游者。

200。

人以上滞留超过。

24。

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

)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

(

含失踪。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

)

旅游者。

50。

人以上、

20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

)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

(

含失踪。

)3。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下;

(

)

旅游者。

50。

人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

)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

“以上”包括本数;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外,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6。

12。

1

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

1990。

2

20。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七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批准,在各校区和学生公寓内不得点蜡烛,不得焚烧物品或动用明火。

2.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蒂,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3.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非救火需要不得擅自动用或挪用。

4.在寝室内不得擅自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和天然气灶具等可能发生火灾的器具。

5.在寝室内使用台灯时,不要靠近枕头、被褥、蚊帐等,以免发生火灾。

6.要学会红车载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还要学会使用酸碱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

7.要学会逃生的基本方法,正确使用逃生器具、以及在逃生中进行自我保护方法及注意的事项。

出门的具体安全防范。

1.要自觉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马路上行走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侧路边行走。

3.横过马路,须走斑马线。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行人横道斑马线,须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

4.乘公共汽车、电车或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带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5.不准在车行道逆向或者隔道招呼出租汽车,不准在非停车站电和行车道上拦截乘坐公共汽车。

6.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深处车外,车未停稳不准跳车。

7.不要骑自行车违章带人,不要骑自行车追逐嬉闹,不要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以免发生危险。

8.在旅途中不要当众频繁地打开钱包,以免暴露给他人。

9.在旅途中当你已经知道谁是作案者或有可疑人时,要及时大胆地向车、船、飞机上的公安人员或乘务员报告、检举,并争取其他旅客的支持。

10.当有人在你背后跟踪时,你要注意他可能是坏人要对你下手的征兆,要立即改变方向,并不断向背后查看,使跟踪你的人知道你已经发现了他的企图,要朝有人、有灯光的方向走,到商场、潮湿、逐户、机关等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并记住跟踪人的体貌特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11.大学生无论在何地、何单位实习、见习,要服从该单位的领导,虚心向技术人员、工人师傅学习,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损坏仪表、仪器和机械设备,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2.每到一地实习,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状况及风俗习惯,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13.注意保管好各类重要资料、图纸,防止丢失或泄密。

14.在旅途中如果住宿时有不相识的人同住一房,既要注意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又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人言。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八

3.讲究卫生杜绝病从口入,注重消防远离火魔侵袭。

4.安全是最好的效益,平安是旅企的财富。

5.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6.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7.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

8.安全生产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全民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10.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11.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

12.良药苦口利于病,旅游安全利于行。

13.您因旅游美景而心醉,风景因您安全而更美。

14.景区风景美,开车莫陶醉。

15.一草一木点头笑,文明安全最重要。

16.旅游安全人人参与,快乐安康家家幸福。

17.风景处处美,安全时时记。

18.加强旅游安全,建设美好安徽。

19.旅游持续发展,安全主题永恒。

20.皖风徽韵永难忘,文明安全是保障。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九

为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顾客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由 担任本公司质量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3.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与质量有关的问题,对产品最终质量负全责任;

4.提出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改进的要求;

5.代表企业就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方面事宜与外部各方进行联系。

xx县天星面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30日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十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单位管理层会议决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顺畅。

六、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七、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人: 被任命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安全管理任命书范文范本篇十一

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公司会议决定对以下同事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二、任命xx为一车间主任,协助经理和分管安全副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主抓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任命xx为二车间主任…

以上任命决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怡丰工业城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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