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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 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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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 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好(五篇)
2023-01-15 14:50:5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一

x5年7月7日上午,永顺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永顺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赐群、王焕达,县司法局纪检组长龚明祥,县司法局各股室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主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人。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x5年6月,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件、邻里纠纷7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6件、合同纠纷2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25件、山林土地纠纷27件、政府拆迁纠纷6件、交通道路纠纷5件、其他纠纷13件等。调解成功215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4件,化解率成功99.5%。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人次,预防纠纷3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1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30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形势案件。

三、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调处措施

本月排查出的各类民间纠纷,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尽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并做到: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

2、加强对重点上访户的稳控工作力度,要主动上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有针对性的做好化解工作。

3、做好每月的矛盾纠纷排调、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抓好落实。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同志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要求再接再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精选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二

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在其工作中,领导与领导、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难免发生矛盾纠纷。而诸多矛盾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最为常见,而这些矛盾若处理不妥,又最易激化或留下后遗症。为了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特制定以下制度。

校长室负责处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政教处与班主任负责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公平、公正、公开

1、不论哪种关系发生矛盾,要求当事人冷静处理。尤其是师生之间的矛盾,教师不得打学生,骂学生,也不能变相体罚学生。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要对教师从严处理,记入道德考核栏中。若学生因教师的处罚而发生意外事情,教师要负完全责任。对教师工作一票否决。

2、凡遇到师生或教师与家长之间闹下矛盾后,若教师上报政教处后,政教处要积极解决,妥善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自己若解决不了,上报校委会,商议解决。若政教处解决不了,也不上报,使矛盾扩大化,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本班同学的问题,班主任解决,跨班级同学之间闹下矛盾,双方班主任协商解决,若不便解决,由政教处处理。政教处处理学生,要把学生的变现量化记分,记入当月班主任工作考核中,与班主任津贴挂钩。对学生的处理结果,要求通知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若学生存在有心理问题,一定要解决好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好善后工作。

4、教师、学生、家长在矛盾解决之后,都要写出对问题的认识,负责处理矛盾的责任人,一定要使双方都能心悦诚服,达到相互理解。

精选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三

根据霍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霍邱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20〕2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与信访部门负责、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加快平安曹庙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聚焦矛盾纠纷排查,着力解决矛盾排查不全面、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充分运用全镇矛盾纠纷系统等线上平台数据,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据实填写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聚焦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纠纷化解不及时、不专业、不彻底的问题。以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和受疫、受灾严重影响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防范化解相关法律风险。镇司法所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并减免相关费用。建立健全企业、商会等调解组织,切实把各类涉企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围,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大调解体系效能发挥,着力解决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不顺畅、不互动、不衔接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构建“1+4+n”(以镇、村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纠纷化解工作格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综合性、“站式”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联动,高效化解涉疫情、灾情矛盾纠纷。

(四)聚焦“四下基层”,着力解决接访下访流于形式、一接了之、接而不结的问题。将信访“四下基层”纳入“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结合“信访接待下基层”,将排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上访、协调难度大的信访事项,纳入镇主要负责人接访约访、带案下访。结合“现场办公下基层”,将排查出的疫情防控、抗洪防汛、“四重”(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事项、重点人员)信访事项等,及时调度,主动化解。结合“调查研究下基层”,将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作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五)聚焦“四最”试点,着力解决积案化而不解,漏管失控、包案形同虚设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多种形式的化解稳控措施。近年来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督办的1件信访积案,镇建立包案化解稳控措施,严格按照“五个一”包保责任(一名包案领导、一组化解专班、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方案、一份结案报告),咬定不化解不放松,不销号不放松,确保积案清仓见底,人稳当地。

(六)聚焦信访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受理办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问题。组织镇信访干部到县以上参加信访业务培训,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提升信访“三率”水平、开展信访听证评议等内容,夯实基层业务水平,补好工作短板努力提高我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七)聚焦依法处置,着力解决以访施压、以访牟利、违法信访的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信访诉求,坚持舆论宣传和分类处理相结合,坚持解决问题和依法处理并重,在做好群众宣传、源头预防的同时,对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解释教育到位,同时教育信访人依法反映问题,理性表达诉求。在信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通知》、《安徽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进行打击,维护好我镇大局稳定。

(八)聚焦矛盾属地稳控,着力解决包保不力、追责不实、重复信访的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对重复来信、重复网上投诉、重复进京赴省上访、集体访、利益群体、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认真贯彻落实包协调、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克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等现象。对因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妥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百日攻坚行动”从8月份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由镇党委牵头,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共同组织实施,组建统计汇总专班和矛盾纠纷化解专班(专班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8月13日-8月20日)。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逐案进行核实排查,登记并建立台账(排查隐患包含近三年全县矛盾纠纷系统内未办结案件、进京赴省人员、网上重复投诉或来信人员、近年来交办1件积案人员等),明确矛盾纠纷的人员信息、家庭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诉求、化解措施、包案领导、办结时限等,通过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第二阶段:矛盾化解阶段(8月21日-9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按照“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妥做好调处、化解与稳控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10月1-10月31日)。对重大疑难案件或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案件,镇矛盾纠纷化解专班定期集中会商,提出化解意见建议。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8日)。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探索新形势下解决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惠家国任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副书记惠家国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真抓、敢抓、善抓,亲力亲为,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收集涉稳信息,针对疫情防控及抗洪防汛背景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过细排查、超前预警、做好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按要求、按任务、按时间节点开展好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叠加、激化,坚决把各类不稳定隐患和苗头发现在萌芽、化解于基层,坚决杜绝矛盾“外溢上行”。

(三)落实包保责任。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可行的包保稳控措施,明确包保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对矛盾突出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加强预测预警性信息研判,及时掌握动态,教育疏导和包保稳控相结合,防止问题上行,形成越级访或集体访。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的化解稳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化解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对案件报结后仍发生进京赴省越级上访、重复网上投诉和重复来信的,将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考评。

精选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力争把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减少到最低水平,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移”,为省青奥会、市省运会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重点是:各类企业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人事争议、劳动关系解除、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各类社会保险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农口落聘人员、电大毕业生、原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

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时间至6月25日。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排查,具体是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同时对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等进行排查;三是逐案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各负责人要把排查工作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31日。按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边排查边化解的要求,对排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认真分类汇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各负责人要把化解工作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三阶段:就地稳控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各负责人要把“回头看”工作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30日。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人社部门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沛县人社局2014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洪兵

副组长:王昭峰

成  员:王家功、陈莹、刘静、张明、李强、张训洲、徐建平

对下列排查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1、电大毕业生问题:责任领导:张明  责任人:郝大伟

2、农口人员落聘问题:责任领导:张训洲  责任人:韩友平

3、企业军转干问题:责任领导:李强  责任人:张浩

4、单位改制遗留问题:(1)企业养老保险方面。责任领导:陈莹  责任人:陈荣军;(2)医疗保险方面。责任领导:王家功  责任人:郭峰

5、劳动者维权问题:责任领导:徐建平  责任人:张凯、陈兴文

6、鑫诚公司派遣人员上访问题:责任领导:王昭峰  责任人:杨知宇、孙同才

(二)多项措施并举,全面排查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拓宽排查思路,更新排查方法,通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关注网络舆情动向、梳理联名信集体上访等方式,分析研究判断、评估预测矛盾纠纷。要充分利用信访、仲裁、监察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就业服务、社区平台等服务窗口所反映出的信息,及时发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和完善排查工作制度,合理安排相应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细化工作程序,将矛盾纠纷按诱因、地点、人数、重点人员、态势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

(三)综合整治,切实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对反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使用仲裁处理的劳动争议问题,要协调仲裁机构使劳动争议问题进入仲裁程序,及时依法处理,防止出现应受理而不受理和久拖不裁现象。同时,要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力争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系统内部。要加大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解决成功率,及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对重点疑难案件,要按照“不限于原调查结论、不限于原处理意见,不限于原领导表态”的原则,转变思路、变换角度、调整方法、完善对策、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进一步挖掘解决问题的空间,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坚持领导带案下访、量化细化工作目标、网上公开答复等好的作法。要设身处地地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

(四)把握形势,加强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正确把握当前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自查自纠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不足,结合实际,明确总体目标,切实加强人社领域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要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解决,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案结事了”,对敷衍塞责,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责任人,通过责任倒查,追究或者建议追究其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通报制、公开听证制等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非正常上访处置机制。要切实加强劝返接回工作,努力做到“行动迅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非正常上访等违法人员的劝返接回、取证移交等工作。

精选矛盾纠纷典型事迹材料范文如何写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我所根据辖区内7个行政村调解委员会队伍实际,组建完成了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并在1月5日会同牛头店司法所对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2、强化矛盾纠纷的调解责任者,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根据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办制,各责任区民警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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