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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范文(汇总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2:50:38 页码:8
最新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范文(汇总11篇)
2023-11-19 12:50:3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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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一

一、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报批程序是:在市区范围内活动,由学校校长批准;离开市区,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报材料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二、组织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必须由教师带领,学校统一安排,有专人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体育活动、竞技活动,体育教师为直接责任人;涉及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要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必须由校长带队。活动组织者必须与学校或有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和商业性活动。

五、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六、大型活动必须由活动的组织者制定活动预案,确保整个活动过程的安全,活动预案必须体现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凡大型活动应安排政教处、保卫处及医务人员到场,并要求班主任跟班,以便维持活动秩序、协调紧急救护。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二

根据中央、四川省等有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部署,为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学生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学生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须到学院老师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附件1、2分别为中国学生版、国际学生版),经签字盖章后会同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进出校园。

三、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学院销假,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向学院和校医院报告。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三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职工外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x**x小学教职工外出报告表》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备。

2、《x**x小学教职工外出报告表》经上级审批通过,方可外出。

1、教职工外出,必须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急时报备单位负责人。

2、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执行审批制度,对外出审批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

3、凡申请外出疫情重灾区一律不予批准。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四

制度一般指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程序或行为准则,也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和其他规范或特定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xx小学全体教职工。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教职工外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xxxx小学教职工外出报告表》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备。

2、《xxxx小学教职工外出报告表》经上级审批通过,方可外出。

1、教职工外出,必须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急时报备单位负责人。

2、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执行审批制度,对外出审批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

3、凡申请外出疫情重灾区一律不予批准。

为加强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管理,结合当前防疫形势、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报批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能离开宁波大市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离开宁波大市区去外地的,须实行外出审批及报备手续。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对于预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严格审核。

2.手续办理。教职工本人需在出行前如实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审批表》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批;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并在审批当天填写外出汇总表(钉钉工作群内),将有关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3.教职工每日自觉在“微信-宁波大学公众号-教职工健康申报”记录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

4.教职工外出期间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要遵守当地的各项防疫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回甬后及时告知所在单位,按规定实施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配合社区(村)做好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的变化,符合进校条件后方可返校工作。

5.二级单位须认真落实教职工的外出报批制度,及时向人事处报备外出人员信息,并将相关报批资料留档。

6.各单位应及时关注教职工外出后返甬情况;对于未及时返回的,要及时联络跟进,并将有关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7.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应做到如实报告信息,隐瞒、谎报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学生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进出校园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在拟进出校园前一天15:00前提出申请(以院系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时间为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校园。

二、在校内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校园,以尽可能减少在外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2.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如需再次返校的,要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

3.学生返校后要服从学校的管理,包括必要的集中住宿健康观察。

三、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各院系要严格把握进校申请,目前允许进校的事由仅包括以下情形:

(1)短暂到宿舍或实验室取重要物品;。

(2)到实验室参与经学校正式立项批准的防控疫情相关的科研任务;。

(3)其他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

2.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3.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在校内要服从学校管理,并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

4.各院系要加强对入校学生的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学生入校后的活动内容和路线,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学生做好健康防护,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

(2)各院系楼宇、实验室等场所要加强出入登记,做好人员体温检测、证件查验等工作,加强楼内巡视,严禁学生滞留过夜。

(3)有师生活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四、学生在校园内进入宿舍楼和办公楼也需要进行证件核验、资格审核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五道口金融学院的学生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两单位制定。

六、本办法自2月17日起实施,若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根据中央、四川省等有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部署,为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学生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学生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须到学院老师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附件1、2分别为中国学生版、国际学生版),经签字盖章后会同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进出校园。

三、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学院销假,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向学院和校医院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结合当前防疫形势、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报批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阜阳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离开阜阳市去外地的,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及报备手续。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对于预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严格审核。

2.实行教职工的外出报批制度,需在出行前如实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工离阜审批表》并提交审批。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学单位(部门)审批,报组织人事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送组织人事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书记或院长审批。

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须认真落实教职工的外出报批制度,统一汇总并在审批当天填写《教职工外出统计表》(电子表发送至防控工作群内),并将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交送组织人事部备案。

4.外出期间,教职工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的各项防疫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记录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回阜后及时告知所在单位,按规定实施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配合社区(村)做好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的变化,根据阜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回阜后做好核酸检测,符合进校条件后方可返校工作。

5.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关注教职工外出后返阜情况;对于未及时返回的,要及时联络跟进,并将有关情况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6.疫情防控期间,应严格遵守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如实报告信息,对违反规定影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予以追责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五

根据上级综合治理办工室有关集体外出活动的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一、教委组织师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种活动,学校按照教委通知精神,有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有计划组织参加。

二、教工乐队、学生鼓号队不准参加校外商业性的庆典活动,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性活动,必须有教委领导同志的批示,方可参加,在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年级(班)根据教育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计划措施保证,经校长同意,报教委综治办审批,可组织校外活动。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参观学习、夏令营),有学校向教委写申请报告,经教委领导批准,可组织外出,外出时,必须责任到人,有安全防范措施。

五、凡经上级批准的校外活动,必须填写好《校园安全周志》,填写内容包括负责人、活动时间、地点、人数。

六、未经学校同意和教委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经查实,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当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在活动中出现事故,有负责人负责,学校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六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七

b、为鼓励出勤率达90%的学员,中心于每学年末设立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c如学员因病或事需请假,请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

c、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课程安排将会提前作出公示。

a.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如果学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告知中心协助办理休学手续,待康复后出示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学馆将恢复对其授课:

1.)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

2.)患有传染性疾病。

休学申请由书面形式提交,经批准后生效。

b、因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集中爆发、停电等),导致中心无法正常进行教学活动,将提前通知并作统一安排。

a.学员因生病、度假、出国等原因,需要长期请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个月学费延费之权利(最短的请假周期为半个月,即小于半个月的假期不予延费)。

b.学员因搬家、出国等原因申请退费时,需携带缴费收据或发票、学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费须退还发票,如有遗失,不予受理。

c.报名费、教学材料等费用不予退还;

d.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70%。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50%。

e.退费时,刷卡手续费、发票税额均有学员家长承担。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上报教育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本制度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应采取的申报、审批程序,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九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十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对疫情期间教职工和幼儿外出进行严格审批制度,尽量减少外出频率,具体要求如下:

教职工外出要求:

1.教职工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来园上班,进入校园前“测温+亮码”,做好入园登记工作。下班时间测温做好登记后离园。

2.在园期间,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私自进出校门。教师如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园区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3.后勤职工如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后勤负责人审批同意,和保健医生报备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4.行政领导因公或因私外出,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园长室审批同意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幼儿外出要求:

本学期受疫情影响,为了确保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避免交叉感染,我园一律不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

工地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请各年级组、各班级认真贯彻执行:

1、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将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

2、学校加强对校外集体活动的领导,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确需交通工具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3、实行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填写校外集体活动审批表,经大队部、教导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提早一天以上报请校长批准。组织春游、秋游活动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时间,提早一至三天报教育局批准后分各年级组报批。

4、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要确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教师,安全负责人为校外集体活动的总指挥。年级组活动安全负责人为年级组长,大队部活动安全负责人为大队辅导员,全校性校外集体活动安全负责人为教导主任。

5、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预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事先对学生、安全保卫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6、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校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救护及善后工作。

7、在校外集体活动组织过程中,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追究安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8、违反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谁组织、谁负责,责任人师德考核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不称职,并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解聘。

10、本制度自20xx年3月18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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