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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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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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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要经过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才能确保其有效性。制定方案需要量化可行性,评估可能的成本和收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一

2014。

2016。

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4。

1

2014。

2016。

年)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4。

47。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优先发展、优质教育、免费实施、普惠全体”为目标。

(2014。

2016。

)

2014。

2016。

年)》。

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基本原则。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支持保障体系。

加强内涵建设。

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

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使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幸福生活。

1.

坚持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原则,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

3.

坚持全纳教育的原则,培养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的能力;

4.

坚持公益性教育的原则,确保残疾学生(幼儿)接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5.

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按需施教,医教结合,夯实特殊教育的发展基础。

2016。

92%。

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落实视力、听力、智力特殊教育课程方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深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的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1.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

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辽阳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

2016。

年底前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并开始招生。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班)。

2.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管理。

残联、民政等部门每年要定期向教育部门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信息,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提供依据。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创造条件,依法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及时总结推广随班就读成功经验,加强随班就读管理。

3.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开展合适的个别化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1.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各县(市)区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点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全市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要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实验和探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班)。

2.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

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高中教育班,逐步扩大招收高中阶段学生规模,努力使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能够继续接受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为残疾学生从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

1.

保障特殊教育办学经费。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

2015。

年起,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按照不低于。

6000。

元的水平足额拨付,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

10。

倍拨付,目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不得下调。学校规模不足。

100。

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其正常运行。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

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实施残疾儿童少年

15。

年免费教育(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住宿费)。各县(市)区在落实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时,要优先保证残疾学生。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

3.

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市、县(市)区政府加大特殊教育资金投入,对因维修及设备购置等一次性投入项目,确有需要的,可一次一议,优先安排。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各县(市)区财政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足额落实特殊教育保障经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完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的设备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

1.

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

切实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班)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优先安排选聘特殊教育学校所需教师。

2.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各县(市)区要在解决好特殊教育转岗教师较多、专业教师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对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津贴统一按照基本工资的

15%。

25%。

标准执行。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承担残疾学生教育、生活和管理,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此标准执行。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时,对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职工予以适度倾斜。各县(市)区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和交通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

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标准,研究制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职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建立健全体现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特点,重师德、重教学实绩的职称评价机制。将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的教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特殊教育骨干。到

2016。

年,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师的全员培训率达到。

100%。

1.

丰富教育内容。

根据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有针对性、个别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通过差异性教育得到和谐发展。积极研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注重学生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2.

改革教育方法。

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确保随班就读质量。

3.

开展特教研究。

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配备专职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特殊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市、县(市)区政府将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统筹处理特殊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关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市、县(市)区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三年提升计划圆满完成。

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教育教学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应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

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

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教职工核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定编制标准,足额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人员编制。

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救助工作。

研究和制定扩大残疾儿童入学的对策和办法。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完善落实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

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检测和医疗与康复服务,开展优生优育宣传、自愿免费婚检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努力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

发展特殊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

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要把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改善特殊教育条件、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作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实施规划,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在全面把握残疾儿童少年人数和特殊教育办学现状等情况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本地区特殊教育的三年提升计划,明确本地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提高我市特殊教育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发展能力。

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特殊教育政策保障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生资助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把特殊教育相关指标列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学生群体,如: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等,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关注。为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加强上述八类需特别关注的学生的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学校要通过家访、调查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学校各年级、班级学生中八类特殊学生群体的状况,针对每一名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关注。作好“需特别关注学生成长记录表”和“八类需特别关注群体学生统计表”。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建立完善特别关注学生成长档案,并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导师学校要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情况,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做特别关注学生的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学生健康成长。各学生成长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被指导学生的状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学生成长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变化,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足迹,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鼓励各学校和学生成长导师结合工作实践,探索创新特别关注学生成长问题解决方案,对成功帮助学生解决成长问题的创新案例进行表彰和推广。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特别关注群体学生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将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成长作为“一把手”工程,安排专人负责,并成立相应组织,对本学校特别关注学生的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学校要定期研究分析各年级、各班级特别关注学生成长状况,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要将学生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指导学生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聘任等方面要优先予以倾斜,建立起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成长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通知精神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开展对特别关注群体学生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镇教办。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坚定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突出问题和集体事件电视会议精神,切实执行访问者和重点人员的稳定管理工作,集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和集体事件解决工作,深入开展四带活动,积极调查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责任执行,严格依法工作,确保信访责任和访问者、重点人员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二、工作的重点。

一是访问积累事件的跟踪协调,二是密切关注军事相关人员、法轮功等不稳定因素对象的思想状况,掌握动态,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协调解决发现的访问案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做好访问者和重点人员的稳定控制工作,在解决访问问问题上有很大突破,实现领导包事件的事件结束,访问者呼吁访问。

四、组织领导人。

为了更好地进行稳定管理,加强领导承包事件的责任制度,建立了重信访问者和重点家庭的稳定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者如下:。

组长:第一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为一名成员:。

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是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1、社区书记为把握本村不稳定因素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社会关系、联系方式等)和思想动态,积极进行思想指导和稳定控制。

2、实行访问信息提交制度,从20**年1月1日到20**年12月31日,必须在每周五上午11点前报告社区重点。

对象的情况下,人员失控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街道主任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越级访问发生后立即启动访问应急预案,拦截劝返,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负责对去市以上异常、越级访问者进行法制教育。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困难事件,各村(居)负责人自行承包事件处理,直接推进问题的彻底解决,直到事件结束,呼吁罢工。

(二)落实责任,加强措施。要实行领导承包事件的责任制,各村(居)成员单位根据土地管理、等级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访问事件承包事件的领导、事务员、工作措施,形成层层执行的结构。

(3)扎实工作,确保质量。全社区干部要有责任和感情进行访问,不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或者理解偏差的访问者,明确法律和政策,促进认识的转变。坚持过高要求的,必须认真进行思想教育,进行思想转换和稳定控制。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四

为实施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实施方案》(宣发〔2015〕20号)、《宣城市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教民生〔2018〕13号)、《宣城市城乡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暂行办法》(教民生〔2016〕12号)、《泾县财政局、教体局关于印发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泾教体〔2017〕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 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簿本、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含非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成员身患重大疾病导致陷入困境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2. 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标准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2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25元(均含取暖费25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以及“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具体为8∶1.6:0.4。

继续保留县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公用经费。

3.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4. 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所需经费按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由县财政承担。

5. 继续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6.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5:5比例分担。

7. 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5:5比例分担。

8. 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10. 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采取直接打卡的方式发放给学生。

11.各校要重视和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管理工作,要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一致。

12.继续按照《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统筹使用方案》文件要求,统筹部分公用经费。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13.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参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478号)执行。补助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14.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15.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16. 推进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文件要求,制订循环教材的使用管理制度。

18. 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19.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定期通报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重点监管制度,加强对各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的监管。对出现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21.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xx年赤峰宝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特制定本方案。现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

二、引进专业人才计划。

赤峰宝山医院本次公开引进专业人才34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xx年赤峰宝山医院引进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

三、引进范围、条件。

(一)赤峰市内凡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专业人才条件。

1、临床医生。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医师或以上职称,且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三年以上。

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且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五年以上。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符合专业条件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临床药学和应用物理专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以直接聘用。

2、财务审计人员。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毕业并有从业资格,从事成本核算工作五年以上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发布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实施方案公开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专刊》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地点: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厅(平庄北环地税局对过)。

(三)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大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同时需提供在《元宝山新闻网》下载打印的a4纸张格式《元宝山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填写完整,按要求贴好照片,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携带的各类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收费:报名人员需交报名20元、考核费50元。

(五)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检监察部门、卫生局、赤峰宝山医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学历、年龄、户籍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名。

六、专业技能及工作业绩评定。

临床医生、财务和核算人员采取考核形式引进。临床医生根据不同专业考核其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方案制定、沟通、医疗文件书写等内容。财务和核算人员考核财务、核算、审计专业知识。考核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区纪检部门、区卫生局、赤峰宝山医院共同参与。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评定时间请于20xx年9月25日至9月26日登录《元宝山新闻网》查询。

七、体检、考核。

对于经专业评定合格人员重新学历认证后,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学习态度、现实表现、社会道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同时进一步核实其他资格条件。体检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录用、待遇。

体检、考核情况及录取结果在《元宝山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一年,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白向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明珠(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孙广珍(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刘玉柱(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殿云(区发改局局长)。

李亚平(区卫生局局长)。

王凯(区人社局副局长)。

罗俊祥(赤峰宝山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考工作。

十、纪律监督。

20xx年赤峰宝山医院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六

2016。

)

的通知》。

(

吉政办发〔。

2014。

22。

)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截至。

2014。

6

月末,全市实名登记的。

3

18。

周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

662。

人。其中,在园。

37。

人,毛入园率为。

57.81%。

;在小学就读。

205。

人,毛入学率为。

65.71%。

;在初中就读。

57。

人,毛入学率为。

40.43%。

;在普通高中就读。

19。

人、在职业高中就读。

3

人,毛入学率为。

15.17%。

全市实名登记的。

3

18。

周岁其他残疾儿童少年。

627。

人。其中,在园。

20。

人,毛入园率为。

42.55%。

;在小学就读。

144。

人,毛入学率为。

50.17%。

;在初中就读。

42。

人,毛入学率为。

32.43%。

;在普通高中就读。

11。

人、在职业高中就读。

1

人,毛入学率为。

8.1%。

截至。

2014。

6

月末,全市有教办特殊教育学校。

6

所,建筑面积。

19837。

平方米,占地面积。

30172。

平方米,在校生。

138。

人,教职工。

93。

人。其中:

原通化市聋哑学校创办于。

1961。

年,

2011。

年投资。

482。

万元移地改造后更名为“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建筑面积。

10014。

平方米,占地面积。

15000。

平方米,在校生。

72。

(

听力残疾学生。

18。

人、智力残疾学生。

54。

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52。

人、职业高中学生。

20。

)

教职工。

60。

人。

东昌区育智辅读学校创办于。

1992。

年,学校建筑面积。

453。

平方米,占地面积。

130。

平方米,在校生。

17。

人,均为智力残疾学生,教职工。

12。

人。

集安市育智学校创办于。

1993。

年,教职工。

9

人,在校生。

6

人。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

2013。

年投资。

392。

万元新建了集安市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

1240。

平方米,学校占地面积。

2148。

平方米。目前学校正在进行工程建设,预计。

2014。

9

柳河县育智学校创办于。

1995。

年,非独立法人,教职工。

10。

人,在校生。

41。

人。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

2011。

年投资。

528.54。

万元新建了柳河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

2859。

平方米,占地面积。

7200。

平方米。工程于。

2012。

8

2014。

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

2012。

年,投资。

380。

万元新建了“辉南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

2081。

平方米,占地面积。

694。

平方米。工程于。

2013。

年秋竣工,

2014。

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在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

2010。

年投资。

580。

万元新建了“通化县育智学校”。新建学校建筑面积。

3249。

平方米,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工程于。

2011。

9

2014。

年秋季学期达到招生标准。

截至。

2014。

6

月末,除教办特殊教育机构,市残联还举办了。

1

家康复培训机构“通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针对。

6

周岁听力障碍、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教育,现有在训听力障碍儿童。

20。

人,脑瘫儿童。

42。

人,孤独症儿童。

57。

人,智力残疾儿童。

10。

人。

除上述。

1

家公办康复机构,全市还有。

1

家民办康复培训机构“通化市心语残疾人庇护中心”,针对。

7

周岁以上的孤独症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训练和教育,现有在训儿童。

18。

人。

截至。

2014。

6

月末,全市教办专职特教教师。

93。

人。其中,专任教师。

63。

人,师生比为。

1:2。

专任教师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教师。

22。

人,占。

34.92%。

;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

31。

人,占。

49.21%。

;专科学历教师。

17。

人,占。

26.98%。

;中专及以下学历教师。

15。

人,占。

23.81%。

有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

61。

人,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

2

人。专任教师中,男教师。

8

人、女教师。

55。

人。其中,

30。

岁以下教师。

3

人,

30。

40。

岁教师。

22。

人,

41。

50。

岁教师。

21。

人,

50。

岁以上教师。

17。

人。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校中有兼职特教教师。

424。

人,均为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全市暂没有送教上门教师。

截至。

2014。

6

月末,全市共有。

427。

名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其中:小学。

313。

人,初中。

81。

人,高中。

33。

人。集安市小学。

22。

人,初中。

6

人,高中。

3

人;辉南县小学。

40。

人,初中。

12。

人,高中。

5

人;柳河县小学。

155。

人,初中。

29。

人,高中。

13。

人;通化县小学。

61。

人,初中。

17。

人,高中。

3

人;东昌区小学。

26。

人;二道江区小学。

9

人,初中。

6

人,高中。

2

人;市直初中。

11。

人,高中。

7

人。

截至。

2014。

6

6

15。

周岁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417。

人。其中,视力残疾。

19。

人;听力残疾。

19。

人;言语残疾。

32。

人;轻度智力残疾。

10。

人,中度智力残疾。

51。

人,重度智力残疾。

76。

人;轻度肢体残疾。

(

含脑瘫。

)18。

人,中度肢体残疾。

(

含脑瘫。

)23。

人,重度肢体残疾。

(

含脑瘫。

)94。

人;轻度精神残疾。

(

含孤独症。

)1。

人,中度精神残疾。

(

含孤独症。

)20。

人,重度精神残疾。

(

含孤独症。

)25。

人;多重残疾。

29。

人。

2013。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用于特殊教育的经费为。

976.408。

万元,占教育经费的。

0.02%。

其中公用经费。

104.918。

万元,生均公用经费。

1972.00。

元。市、县。

(

市、区。

)

两级财政没有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1.

特教体系不够完善。

我市现有的和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提供义务教育服务,全市尚没有独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提供高中段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只有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仅

20。

人,远不能满足残障学生的需要。我市现有。

1

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聋教育,能够满足听力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没有针对精神残疾。

(

含孤独症。

)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的公办学校;没有针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的送教上门社区教育等服务项目;没有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

2.

特教经费保障水平较低,设施设备不足。

一是缺少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投入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二是教学设施设备不足,学校体育设施缺乏,资源教室少且水平低,教学仪器设备不完善、水平较低。三是康复训练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有效地开展康复训练。四是生活设施设备不足,已有的生活设施设备水平较低。

3.

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一是编制不足,缺少专业教师,特别是严重缺乏具有康复训练及护理保育知识的专业型人才。二是教师整体专业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现代特殊教育发展要求特教教师集医学、康复训练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育能力于一体,我市特教教师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三是特教教师待遇相对较低。

4.

教育改革相对滞后。

对特殊教育规律和特点、对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把握得不够到位,现代特殊教育思想观念还没有全面确立,课程体系不够完善,课程实施效果不够理想,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现代教育手段应用得较少,对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重视不够,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交流渠道不够畅通,教育与康复结合得不够紧密。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提供合适的教育服务。到。

2016。

90%。

以上,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1.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构建起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保证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就读,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渠道不断拓宽并有新发展。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所有有意愿并适合学习职业技能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合适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

建立和完善条件保障机制。

落实特殊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起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顺利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4.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聋、培智两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得到落实,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个别化教育得到明显加强,“医教结合”实验有所推进,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增强。打通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促进融合教育。及时补充师资,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2014。

年:

1.

通化县、东昌区、二道江区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0%。

其他县。

(

)

达到。

70%。

;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0%。

2.

各县。

(

)

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招生标准并开始招生。

3.

加强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在试点学校启动资源教室建设工作。

4.

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

5.

启动特教教师及教研员编制核定工作。

6.

各县。

(

市、区。

)

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特教专干。

7.

筹设市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县。

(

市、区。

)

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

8.

开展聋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启动“医教结合”实验准备工作。

9.

组织开展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2015。

年:

1.

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80%。

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

5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20%。

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0%。

2.

完成县。

(

市、区。

)

特殊教育学校。

(

含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

)

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落实特教教师以及教研员编制,补充一批特教师资。

3.

完善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

4.

在各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

5.

各县。

(

市、区。

)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附属幼儿园。

(

)

开展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

(

)

学习试点,启动儿童福利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

(

)

工作。

6.

启动县。

(

)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部。

(

)

工作。

7.

深化聋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启动聋、培智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开展“医教结合”试验工作。

8.

在随班就读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9.

开展购买民办特教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10.

组织开展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11.

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工作。

12.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

6000。

元。

13.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2016。

年:

1.

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3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30%。

其他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70%。

2.

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完成各县。

(

市、区。

)

特殊教育学校附属特教幼儿园。

(

)

建设工作。

3.

完成各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4.

(

教室。

)

为支撑、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5.

健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6.

全面落实特教教师以及教研员编制,配齐配强特教师资,健全特教从业人员津贴补贴制度体系。

7.

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深化“医教结合”实验工作。

8.

(

市、区。

)

特殊教育学校建成高中部。

(

)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学生特殊需要设置合理专业。

9.

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生人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

10.

建立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11.

深化特教师资培训工作。

12.

市、县。

(

市、区。

)

两级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以县。

(

市、区。

)

为单位,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逐一制定具体解决办法,采取多种教育服务形式,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

大力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考虑随班就读方式,各县

(

市、区。

)

制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具体办法。普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对教师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教学管理,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2.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

各县

(

市、区。

)

统筹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在残疾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努力增加特殊教育资源。

3.

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潜力,扩大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扩展招生类别,增加招生数量,扩大服务范围。县

(

)4。

所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配备专任教师,保证。

2014。

学年秋季学期全部开始招生。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和资源优势,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康复训练,对送教上门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对教学对象的康复服务。

4.

认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

各县

(

市、区。

)

要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社区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社区教育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5.

合理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

以县

(

市、区。

)

为单位,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民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统筹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成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教育需求状况进行鉴定并提出安置意见。

1.

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接收残疾幼儿,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普通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

(

)

(

市、区。

)

(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市、县。

(

市、区。

)

两级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和残联等部门相互协作,积极探索开展。

3

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途径。

2.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积极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满足更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就学需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市、县

(

市、区。

)

两级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扶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部。

(

)

提高招生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3.

市属高等院校创造条件努力开设适合残疾人的专业。

各有关方面积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便利。

4.

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1.

保障正常运转。

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人均

6000。

6000。

元。

2.

提高资助水平。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努力逐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水平。组织实施好有关助学项目,落实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3.

加大扶持民办特殊教育力度。

选择办学品质高、填补公办教育办学类别空白的

(

如脑瘫、孤独症等。

)

民办特教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实验。

4.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1.

按需配备教师。

针对特殊教育学校

(

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

)

(

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

)

(

含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

)

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按需确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配足配齐教职工,确保康复教育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现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依据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选好人、用好人。

3.

组织实施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教专干、专业教师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项培训、专门培训、管理者培训和新教师

(

含转岗教师。

)

(

市、区。

)

两级培训网络,搭建交流与提高的平台。

4.

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落实教师职务

(

职称。

)

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的有关政策,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

(

职称。

)

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

(

职称。

)

评聘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结合各地实际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1.

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作。

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国家项目建设与验收要求,

2014。

学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项目学校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必备的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配置到位,具备基本的教学、康复和生活条件,达到招生标准。

2.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扶持,探索建立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部。

3.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

4.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大力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各县

(

市、区。

)

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

中心。

)

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生活便利。

5.

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

积极争取国家实验项目,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配备专业人员,为实验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医疗、康复训练仪器设备,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6.

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

1.

推进教学改革。

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落实国家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改革,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就业等能力,强化残疾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着力培育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促进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加强对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改革教学方法,实施个别化教育。加强教材建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

2.

促进融合教育。

拓展特殊教育学校功能,使其从单一的教学机构转变为区域性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研究指导中心,发挥信息通报与资源管理、决策咨询与研究指导、测量评估与社会服务作用,为普通学校提供指导服务,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支持帮助。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打通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

(

教师交流、学生流动。

)

推进全纳教育促进普特融合。

3.

强化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要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中职班

(

学校。

)

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对残疾学生进行定向培养、订单教育,建立职业教育与就业培训基地,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我,全面分析职业需求,科学树立职业目标,正确选择职业,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4.

加强教学指导。

市、县

(

市、区。

)

两级教研部门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指导,推动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各县

(

市、区。

)

政府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关心特殊教育的特殊需要,制定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如期完成。

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管;民政部门要抓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社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务

(

职称。

)

评聘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编制核定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各县

(

市、区。

)

2014。

8

月底前,以县。

(

市、区。

)

(

市、区。

)

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

(

市、区。

)

(

市、区。

)

(

市、区。

)

两级教育局要将特殊教育列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专项和随机督导,加大监督力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2.本方案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3.本方案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县分担比例为:农村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和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政策范围内的县为8:2。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二)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

(三)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贫困面,我县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3.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4.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我县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1.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3.校舍维修改造。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县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审核通过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年度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我县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

1.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2.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3.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4.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

报告。

”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5.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1.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

报告。

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八

为更好地关注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我校根据学生的家庭、学习、性格等方面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等八类学生,学校给每个学生建立了成长档案,采取了以“导师制”为主体的教育管理模式,多措并举,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行为、习惯予以全方位关注,通过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现就我班实施上述八类需特别关注的学生的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家访、调查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学校班级中学生八类特殊学生群体的状况,针对每一名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关注。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建立完善特别关注学生成长档案,并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将辖区内所有八类特别关注学生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情况,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做特别关注学生的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学生健康成长。学生成长导师及时关注学生的发展变化,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足迹,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导师们采取深入班级、深入学生,通过积极家访、个人谈心、观察等方式,了解这些学生在生活、学习、思想、身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困难,积极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在特殊学生群体班级内开展结对子活动,如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与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结成对子,健康强壮的学生与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结成对子,使他们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特殊群体学生也是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个性、人格特征及优点特长。导师们走进这些孩子中间,了解每个孩子的优点,激发他们身上的潜能,真正尊重每个孩子独立的人格,并在不同场合认可、赞扬他们身上的优点,以及对集体的作用,让他们感受“自己是集体的不可缺少的一分子”,从而养成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

每个学生都是要求上进的,特殊生也不例外,对学习特别优秀的或者学习困难的学生来说,他们的进步更需要老师的引导和激励。如特别优秀的学生,他们在学习上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心理上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比如自负、情绪化、集体合作意识不强、对班级关心不够等等,因此他们更需要老师的引导和鼓励。导师可以有意识地帮助他们树立一颗平常心、增加适当的挫折教育、提出更高的学习目标以此来激励他们,增强他们自我完善、自我教育的能力。激励是一种动力,无论对哪类学生,不管是学习困难生,还是优秀生等,对他们每天的表现要及时地表扬,肯定他们那怕点滴的进步和闪光点,对不足之处,帮助他们进行分析,尽可能多表扬,少批评,做到有成绩不抹杀,有缺点不掩盖,爱之有度,严之有格,使这些学生能体验成功的喜悦,增强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特殊学生群体思想较为复杂,精神压力大,为全面掌握学生的有关信息,学校要求每位导师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从心理上疏导,精神上支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疙瘩,让他们快乐成长。如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和家庭贫困的学生,他们要么因为家庭条件太优越,要么太贫困,在心理上存在优越感或自卑感,在行为上也表现异常,因此,及时的家访或电话联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交流,把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及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汇报,让家长或监护人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动态,适时改变家庭教育的方法,导师或者班主任把最适合孩子的教育方式与家长共享,以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最佳合力。

在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工作中,学校要求教师做到“八心”:对学生有“童心”,对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要“静心”,对尖子生要“细心”,对待优生须“恒心”,对贫困生献“爱心”,对单亲子女靠“热心”,对务工子女持“耐心”,对智障学生有“怜悯心”。针对单亲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两类特殊群体,学校特意为其选派了“教师家长”。同时,为了营造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学生自愿组成互助合作小组,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一年来,通过以上措施,不但使那些隔代家长们逐渐转变了教育观念,而且使不同层次的家长都增长了家庭教育知识,开创了我学家庭教育的新局面,有力地支持了我校八类群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当然,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只要坚持不懈、不断总结、改进和横向交流,我们相信,这些学生也一定会全面、健康发展,逐步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总之,我们在责怪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管的同时,莫忘了思考怎样关注他们,怎样给他们提供适度的环境。无论为人父母还是为人师长,在忙碌的社会生活中,请给予这些孩子更多关怀更多关爱吧!让他们在健康快乐中自由成长!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人才建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20xx年,医院设立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启动“千万人才引进工程”,用千万资金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科技人才,提高医院整体队伍水平,为实现“建设综合优势明显、专科特色突出,市内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性医院”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2020年)》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学历与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

(三)按照适用、精干、高效,人员配置均衡的原则;

(四)坚持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一)第一类人才:博士研究生。

(二)第二类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三)第三类人才: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985、211工程院校)。

注:第一、二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第三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一)职责。

1、推动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2、积极参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工作。一、二类人才在本专业领域两年内完成院级技术创新不少于2项(填补医院空白),争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

3、2—3年内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临床科研成果产生。

(二)待遇。

1、第一、二类人才: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0万元,提供二年的周转房,年薪不低于10万。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2、第三类人才: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提供二年的周转房,年薪不低于5万元。

3、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帮助办理调动,编制等手续。

(二)医院人事科根据医院用人计划和应聘者意向,向院领导汇报同意后组织考核;

(三)医院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核,并提出引进的具体意见;

(五)医院按条件,录用高校毕业生后与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必须明确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承担的违约责任。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十

为落实潍坊、青州市教育局八类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我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学生群体,如: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等,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关注。

1、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统筹安排了分期组织,班主任教研组分析各级部各班级特殊关注学生的成长状况,及时调检工作开展情况。

2、成立特别关注八类学生教育教学教研组。定期研究特别关注学生的成长状况,针对不同的问题研究不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3、特别关注学生与老师结对,配以专门的成长导师,导师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研究被指导学生状况,做好培养工作。导师研究被指导学生状况,制定导师培养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关注学生成长变化,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足迹,引导他们的健康成长。每个导师结合工作实践,写出有价值的帮助学生成长问题的创新案例,并表彰和推行。特别优秀案例报上级组织的“创新燎原奖”、“金点子成功案例奖”的评选。

学期开始,学校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了关注八类学生工作,摸清各年级各班级八类特殊群体的状况,特别是七年级新生的状况。针对每一名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关注,分门别类的.做好统计工作,各班级填好八类特别关注学生统计表,教导处汇总填好八类特别关注群体学生汇总表,并根据导师和学生情况研究安排导师,导师制定出工作计划。开展辅导工作中,要做好辅导记录,将上述所有材料建档存放。严格档案借阅制度,设定档案管理权限,保护个人隐私。

学校领导下研究制定导师工作制度,导师评价细则,学生针对自己的成长情况,写出成长周记,向导师汇报成长情况,导师根据此情况做好下步的指导工作,要求教师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多表扬激励,用科学的方法做好八类群体学生的培养工作。

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落实好两实一补政策,并通过捐款等形式,搞好贫困群体学生的救助工作,确保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期结束,学校领导小组,对学生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指导学生成长成绩突出的导师,在评优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并纳入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中,切实调动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使我校八类需特别关注的学生教育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十一

2014。

2016。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

2015。

25。

号)精神,大力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2016。

90%。

以上,其他残疾人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设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镇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加大兼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落实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探索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5。

年秋季起,对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实名登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类别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全面落实学前三年免费和学前一年补助政策。麟游中学和职业中学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努力使已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继续深造和就业创造条件。加强教育、卫生、残联、体育、文化、社区等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10%。

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从。

2015。

6000。

元标准。到。

2016。

3000。

元,并为每位残疾学生每学期一次性补助交通费。

100。

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学校的康复设备进行免费治疗。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发展特殊教育。

50%。

的政策,并在职称评审、年终绩效考核、评优树模等工作中向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加强特殊教育管理,配备兼职教研员,并把随班就读教师、兼职教研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采取委派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将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个别教育和康复训练计划,定期进行分析研讨和评估。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教育,使其乐观面对人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随班就读课题研究,发动广大教师在随班就读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努力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开发特殊教育校本教材,按照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现实生活需要,组织编写校本教材,重点向学生传授生活基本知识,培养他们的基本生活技能,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存能力。完善学校卫生室和康复训练设施,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医疗与康复档案,做好医疗与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学生康复水平。加强与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联系,定期开展家长培训,指导他们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加强普特融合教育。加强与市特殊教育学校交流,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发展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麟游县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订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和资助资金,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孤残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特教特办”原则,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并在教师招聘时,向特殊教育倾斜。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残疾学生就业辅导等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特殊教育政策落实作为督导重点,把特殊教育相关指标列入学校“

316。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生资助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提升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特殊教育的新政策、新举措,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特殊教育良好氛围。

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人才建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20xx年,医院设立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启动“千万人才引进工程”,用千万资金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科技人才,提高医院整体队伍水平,为实现“建设综合优势明显、专科特色突出,市内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性医院”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学历与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

(三)按照适用、精干、高效,人员配置均衡的原则;

(四)坚持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一)第一类人才:博士研究生。

(二)第二类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三)第三类人才: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985、211工程院校)。

注:第一、二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第三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的职责及待遇。

(一)职责。

1、推动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2、积极参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工作。一、二类人才在本专业领域两年内完成院级技术创新不少于2项(填补医院空白),争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

3、2—3年内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临床科研成果产生。

(二)待遇。

1、第一、二类人才: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0万元,提供二年的周转房,年薪不低于10万。医院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设备、或技术项目启动基金等。

2、第三类人才: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提供二年的周转房,年薪不低于5万元。

3、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帮助办理调动,编制等手续。

四、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二)医院人事科根据医院用人计划和应聘者意向,向院领导汇报同意后组织考核;

(三)医院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核,并提出引进的具体意见;

(五)医院按条件,录用高校毕业生后与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必须明确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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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篇十三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广州市花都区公立三级甲等医院,20xx年被广东省授予首批“省中医名院”,现正创建“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适应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现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张文兰;成员:胡圣祯、黄卫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花都海豚俱乐部抽调,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人数和专业。

学科专业人数职称。

中医内科3主任中医师。

心内科(介入)1主任医师。

烧伤整形外科1主任医师。

泌尿外科1主任医师。

病理科1主任医师。

骨科1-2副主任医师以上。

脊柱外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神经外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妇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儿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新生儿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产科1-2副主任医师以上。

影像(放射科)1副主任医师以上。

影像(b超)1副主任医师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医德高尚,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8年以上;副主任医师年龄在40岁周岁以下,主任医师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

2、专业条件。有较高的临床科研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有国内著名医院或国外医院半年以上培训进修经历。在地级市以上的临床科研中发挥引领、组织、示范作用。未发生医疗事故。

3、业绩条件。晋升现有职称后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地级市以上评定的名医优先。以第一作者的身份主持市级以上科研并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优先。

(三)聘用医院免费提供两年期周转临时住所。配偶工作按现有政策协助予以解决。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临床科研能力测试(试工)、实地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xx年9月至10月)。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主要的报刊、电台、网络等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邮寄或电邮个人资料至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及注册证、进修学习证明、论文论著、学术资料和科研成果等等。网上报名者须上传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报名者须递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67号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应聘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占综合考评总成绩的20%。主要是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专业和业绩条件进行审查。

(四)临床科研能力测试(试工)。

试工分为本院试工和省级医院试工两部分,各占综合考评总成绩的30%。本院试工和省级医院试工分别测试临床查房、带教、操作水平、手术水平技巧、治疗结果、本专业国内国际发展、疑难点处理、授课等内容。

(五)实地考察。

占综合考评总成绩的20%。主要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当地实地考察,包括医院规模、科室规模、学术水平、专科技术、社会口碑、本人技术、作用影响、科学协作精神、人品医德等。

(六)考核。

成立由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都海豚俱乐部、花都区卫生局、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相应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负责对入围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社会关系、守纪情况、计生情况、政治思想表现等。应聘者的综合考评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入围参加考核。

(七)体检。

在综合考评80分以上的人选中,结合考核结果,根据拟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和录用。

在体检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和花都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录用手续。

本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两年内有效。所定各专业人才在确定引进对象后即告完成,不再按此方案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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