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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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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怎么写(7篇)
2023-01-15 15:45:3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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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一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xx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并安排部署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8.8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下降28.57%;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上升4.35%;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一季度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52.45万元,同比上升207.31%。一季度,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一是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两下降、四上升”特点(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工矿商贸事故、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三是道路交通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4月15日(金万茂物体打击事故)、18日(铭帝车辆伤害事故)又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底前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安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月14日县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由22名县级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1月28日,市安委办第四综合督查组对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要求,严把煤气站节后复产复工关。煤制气在我县陶瓷企业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针对陶瓷企业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1月21日,县安监局组织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夹江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全县31家陶瓷企业煤气站召开了煤气站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煤气站安全管理“一杜绝、三提升”工作成效(即:杜绝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了煤气站安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技防水平),明确了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了煤气站站长培训,确保了全县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零事故”。

2.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为落实“隐患整治年”工作要求,一季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66处,其中煤气站362处、非煤矿山22处、危化品48处、冶金12处、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312处、水上运输8处、建筑施工137处、学校58处、商场17处、水库23处、电力31处、其它618处,整改率96%;县安办对乡镇、部门和企业上报的涉及电力、房屋、水库、液化气等8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了督办,完成整改7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之中;木华路安全隐患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县安监局对群众举报的4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核实查处。通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3.举一反三,开展道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针对 “3.8”马边县s103线路边岩体意外垮塌事故,县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路侧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共排查道路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1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296处,剩余16处隐患正在整改之中,整改率达95%。

4.引导退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属引导主动关闭退出煤矿,按照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紧急工作会议要求:夹江县关闭华头牛马溪煤矿,全县退出煤炭行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4日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夹江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正式方案,县安监局多次与煤矿业主进行沟通,待县级“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出台后,积极引导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年内关闭。

5.适应新要求,全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xx年1月1日起,夹江县境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统一按照“24小时入库、7日上报、30日内补报”的联网直报新要求,为防止瞒报、迟报、漏报,确保联网直报工作落到实处,县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22个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安办主任和26个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统计人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会,明确了联网直报工作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建立了夹江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统计人员信息台帐,开展了联网直报培训工作。

6.落实新规,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新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对全县10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开展了“两关闭三严禁”摸底排查,建立了隐患台帐,为确保社会稳定,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三严禁”工作座谈会,注销了3家因经营门市到期无经营门市的零售经营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要求6月30日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两关闭三严禁”安全要求,做到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

7.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夹江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目标考核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拟定了《夹江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执行;二是拟定了《夹江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为载体,通过道路交通示范乡镇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拟定了《夹江县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评选方案》,并通过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将对全县13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立足当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我市20xx年雨情汛情趋势通报,今年汛期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易发多发,汛期安全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结合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防汛和地质灾害: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预报,严格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要求,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抢险救灾处置有力。

2.非煤矿山: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严格执行“雨天停止作业、雨后排查治理后作业”的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矿区排水系统有效、边坡稳定,严防山体滑坡、垮塌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4.在建工程:由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监管,特别是水利、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开展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道路交通: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对前期排查出的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治理。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救生衣”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对餐饮船舶、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6.企业: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质局、县气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汛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准备到位,特别是要加强汛期企业厂房检修安全管理,确保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各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煤气站安全监管,确保煤气站安全运行、防雷设施可靠有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二)提升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要认真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召开专题会,推动专项工作落实。一是召开全县职业卫生工作会,落实职业卫生体检、检测、评价工作,确定2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农民工尘肺病预防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工作;二是召开全县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推进会,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颁证管理,落实新规要求,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三是召开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对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实行全国联网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实行动态监管和闭环管理。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二

通过县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使我的教育观念得到了洗礼,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学科知识得到了提高,对于师德的理解有了新感悟。作为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师要拥有幸福感。通过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知识的学习,使我懂得了怎样备好、上好、评好一节课;对整个初中阶段的数学体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怎样成长成为一名科研型的教师有了具体的方法指导。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实际和本次培训心得总结如下:

一、虚心学习,提升自己

这次培训,对我来说,最大的感触是及时。及时于自己思想觉悟的感悟,及时于自己教学理念的充足和提升。在培训中我充分理解了教师的敬业精神的内涵,它不仅表现在对教学工作的职守,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以尊重、信任的态度关怀学生,而且更重要的表现在对教育事业的孜孜追求和不断完善上。要求我们在奉献自己的同时,更要不断地汲取,不断地超越自我,要有勇于创新与创造,锲而不舍的追求的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施教,开阔自己的教育视野。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逐步完善自我,以便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我们原来讲要给学生一滴水,自己先要有一桶水。现在,这桶水远远不够,我们要让这桶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远程研修为我们搭建了广阔的交流平台。以前专家传经送宝,或教师学习交流要“走出去,请进来”,颇费一番周折,也难于满足到各地学习的强烈需求。如今却是“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图”!网上研修,一下子缩短了地域之间的距离,改变了时空之间的连线,我可以十分便捷地在网上学习、交流,和众多的学友虽不“面对面”却已“心连心”,真可谓为是,妙不可言,乐在其中!在工作中,使我能够再遇到与讲座中类似的、或其它棘手的问题时,学会理性的思考和冷静地处理方式。

二、教师的专业成长

通过培训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当代教师,第一,要具有丰富系统的数学理论知识。第二,要树立“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的基本数学理念。第三,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学习促进者。教师由教学中主角转向平等的首席,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彼此形成真正的“学习共同体”。第四,要做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合作者。新课程要求教师与学生合作,教师与教师间合作,教师与家长合作,教师与其他社会成员合作。

第五,要做学习型的教师,在当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新鲜事物层出无穷,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永不停息。第六,要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成为“科研型”教师,教师即“研究者”是时代对教师的要求,特别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必是教师,教师成为研究者是教师成长的必要。

因此,首先教师要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我会继续努力学习,认真领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精神,积极参加各级的学科培训,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以时俱进,全面提高自身素养。

二是要积极参加校本课程研究,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第一,教学中进行自我反思。第二开放自己,加强教师之间协调与合作,共同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第三,把教学科研成果提升到理论的高度。三是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高尚的师德素养。“用一颗博爱的心去关爱每一位学生,用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我们的教育事业。”这是师德的灵魂,也是我的奋斗目标。

三、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展示

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展示是本次骨干教师培训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现。在新形势下,如何让新理念走进课堂,如何让新理念渗透于教学,从而有效地进行数学教学,是每位数学教师必须面对的问题。而本次的数学展示课充分展示了在农村小学现有教学条件下的有效课堂教学。我很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并组织了我校数学科的评课活动,给我最深的体会是:第一,数学课教学注重学生知识的建构过程。长期以来,在传统教育土壤里生长、发展的小学数学教学,注重向学生传授知识,过分强调数学的学科性,而忽视了学生所学的数学知识与社会生活经验的联系,使得学生缺乏将数学应用于实际的意识和能力。

而在新的课程理念下,数学教学中要注意通过创设情境,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促进知识建构,促使小学生数学知识的内化。本次的数学科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充分体现了这一教学理念。第二是数学课的教学评价发生了可喜的转变。教师不仅注重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也注重学生的学习感受。对学生的分毫进步,教师都给予积极的鼓励和评价,使课堂教学更具人性化。第三、教师的综合素养有了明显的提高。骨干教师教学设计的撰写更加细致、可操作性强,备课更加深入;教师的课堂操控能力、教学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教师的课后反思深刻,评课积极准确。通过培训教师具有良好的素养。

总之,通过培训使我认识到,教师要注重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人格塑造,并加强自己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不断反思教学实践,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四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五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县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山海统筹发展示范县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局增加生猪屠宰管理、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等职能后工作任务更为繁重的一年。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的工作目标,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我县畜牧兽医事业新的发展。2016年度,我局被县评为“文明单位”,被省、市推荐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县畜牧业实现产值14.55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生猪存栏量 31.37万头,出栏量45.36万头;牛存栏量 4.15万头,出栏量0.42万头;家禽存栏量 287.18万只,出栏量466.2万只;畜禽肉总量4.19万吨;蛋品产量8352吨。全县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13个,其中猪场269个,鸡场34个,鸭场76个,鹅场1个,牛场25个,羊场5个,鸽场3个;畜牧龙头企业5家,省级重点生猪养殖场7个,畜禽标准化生产基地23个(生猪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家禽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市级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17个,获得“三品”认证企业11家。

2016年,全县畜牧兽医行业共办理案件8宗,其中动物防疫案件7宗,兽药经营案件1宗。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畜牧业生产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我县现代畜牧业新的发展。

一是抓好《xx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布局(2015-2020年)》组织实施工作。主动争取县政府重视和镇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认真组织实施《xx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布局(2015-2020年)》,加快推进畜禽生态与健康养殖。

二是抓好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2016年,申报了xx县百事盛农牧有限公司、惠州市厚里家禽农牧有限公司、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xx分公司、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为省级菜篮子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惠州市惠民农牧有限公司、xx县宝口养羊专业合作社、xx县百事盛农牧有限公司为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惠州华盛农牧有限公司、惠州市金田现代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为中央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实施单位,共落实上级项目资金170万元。此外,还争取了201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5万元,用于支持规模生猪养殖企业发展生产。

三是抓好能繁母猪和生猪保险工作。采取召开培训会议、张贴公告、印发宣传资料、进场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能繁母猪和生猪保险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能繁母猪和生猪保险工作,确保畜牧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实施。2016年全县能繁母猪共投保226户、24697头,生猪投保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四是做好畜牧业救灾复产工作。今年第22号强台风“海马”袭击我县后,我局迅速行动,全力做好灾后防疫和畜牧业救灾复产工作,确保了灾后无大疫,尽快恢复了畜牧业生产。共安排了32万元用于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免费发放消毒药物500箱。

五是抓好送科技下乡工作。今年,共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2次。

2、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1)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3月10日至5月20日和9月7日至11月15日,认真组织开展了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大行动。

一是抓部署,促开展。县政府及早召开全县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度假区,下同)相应召开专门会议和下发通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畜牧兽医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二是抓责任,促落实。在县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xx县2016年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动物防疫责任细化落实到村(居)委会、村级动物防疫员、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禽类加工作坊,全面推行畜牧兽医站站员分片分村包干责任制,将站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紧紧捆绑在一起,共同开展畜禽强制免疫工作。

三是抓经费,促保障。全年共落实动物防疫经费197.6万元,其中县级160万元,镇级37.6万元。

四是抓重点,促免疫。严格按照《xx县畜禽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畜禽强制免疫管理。全年共订购发放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500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56万毫升,牛口蹄疫疫苗20万毫升,猪瘟疫苗44万头份,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疫苗32.5万毫升,鸡新城疫疫苗632万羽份,狂犬病疫苗4.5万头份,小反刍兽疫1万头份。对辖区内的存栏畜禽进行了强制免疫,确保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达到100%、狂犬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五是抓督查,促防控。春秋大防期间,采用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督查、县畜牧兽医部门明查暗访和对全县283个行政村随机抽取20%村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的方式,狠抓畜禽强制免疫工作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春秋大防工作开展。

(2)抓好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及时掌握动物疫情动态,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全年共抽取猪血清1600份;禽类血清6000份;牛血清300份;羊血清120份。

(3)抓好夏季消毒灭原工作。6-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夏季消毒灭原大行动。共出动消毒人数5523人次,使用消毒药物2311吨(含生石灰),消毒场地面积286万平方米,消毒车辆2412辆次。

(4)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工作。严格按照动物卫生监督巡查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巡查人员和巡查责任,定期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等进行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抓好动物防疫应急管理工作。搞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动物防疫应急演练,以便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及时有效应对。

3、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全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为动物防疫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兽药、饲料监管,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全年共开展兽药、饲料打假行动44次,出动人员169人次。

三是强化“瘦肉精”监管。加强生猪养殖场违禁药物的检测,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全年共抽取猪尿样6000份,均未检出使用“瘦肉精”的现象。

四是强化畜禽产地检疫。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防止病害畜禽进入流通渠道。

五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快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大型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与惠州市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xx分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合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1711头,病死羊等牲畜48头,病害肉1384公斤。

六是开展肉羊定点屠宰工作。从2016年11月起,对县城、大岭镇和白花镇的肉羊统一集中在县肉联厂屠宰。

七是加强耳标管理。加强耳标订购、保管和使用工作,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年共佩戴和信息上传牲畜二维码耳标约49万枚,圆满完成了牲畜二维码耳标的信息上传任务。

4、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生猪屠宰正常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采取畜牧兽医部门独立执法和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执法的方式,定期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动,全力维护生猪屠宰管理秩序。特别是对涉案金额较大的生猪私屠窝点,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查处,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全年共开展集中打击行动21次,出动执法人员630人次,查处捣毁生猪私屠窝点6个,查获未经检疫猪肉1788公斤,涉案货值约4万元。

二是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共开展“扫雷行动”65次。

三是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对生猪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视频监控管理,加大生猪尿样检测力度,确保了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

四是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今年,共投入30多万元,扶持安墩、高潭、宝口等山区镇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推进我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五是大力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代宰服务工作。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代宰服务后,县肉联厂生猪日屠宰量由原来每天不足100头提高到500头以上,镇级生猪屠宰场(点)生猪日屠宰量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文明生态xx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全县禁养区内反弹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安排40多万元用于支持平山街道和大岭、白花等镇开展禁养区反弹畜禽养殖场清拆行动;对全县非禁养区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家禽存栏30000只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全面实地核查和整治规范,符合防疫和环保条件的给予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整治或取缔,有力促进了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工作,推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特别是为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迎检的日常工作,并下设资料收集、案件查处2个工作组,安排了一名总联络员。同时,要求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取消周末休息,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外出离开本县,并全天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周末随叫随到,及时处理迎检工作。此外,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调查处理。

例如,12月13日,我局接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13批52号)后,专门安排了5个调查工作组到平海、铁涌、黄埠、吉隆、稔山等沿海镇调查核实畜禽养殖场的有关情况,有力推进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办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5宗,清拆禁养区内反弹养猪场41家,整治规范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5家。

6、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局务管理。坚持“抓队伍、强管理、促工作”的思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局务管理。

一是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鉴于我局原工会委员工作变动较大的情况,经县总工会同意,我局于8月29日进行了工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并按要求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抓好工作纪律管理。鉴于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时间登陆博彩网站被市纪委暗访人员当场查获并在惠州电视台曝光的情况,我局主动整改,采取强化考勤、明查暗访、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措施,强化工作纪律管理,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了行政记过处理。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共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和防检业务知识培训班各1期,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交流会1次,组织学习行业法律法规1次,组织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到省业务培训1次。今年,张伟同志在参加广东省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惠州市选拔赛中,荣获全市第三名。

四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今年共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人,公开招聘专业对口的大学生12名。

五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今年共评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0名,还有8人申报评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高级1人,初级8人)。

六是加强基层站财务管理工作。搞好基层站电算化建设,规范基层站会计核算,进一步强化基层站财务监管工作。

七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编印了《xx县畜牧兽医局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是规范公务摩托车管理。鉴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公务摩托车原来由使用人个人加油、维修、保管导致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的情况,我局制定出台了《xx县畜牧兽医局公务摩托车管理定》,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200元/部·月的标准安排公务摩托车专项经费给基层畜牧兽医站,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摩托车管理。

7、加强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开展。坚持“抓党建、促工作”的思路,全力抓好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强化班子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全年共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

二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采取领导带头学和分类指导学的方式,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共召开“两学一做”专题会议4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场(次),“送党课下基层”4场(次),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讨论24次数,开展“三式”学习3次。

三是抓好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上级的要求,重新选举了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委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是抓好干部生态治理工作。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大大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五是抓好干部提拔任用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全年共提拔任用中层干部6人,预备党员转正1人,发展新党员1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人。

8、加强帮扶和创文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精准扶贫领导责任制,安排好联系挂钩干部,深入调查核实联系户的有关情况,切实为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共深入联系户帮扶80人次,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个,支持解决精准扶贫村校园建设经费5万元。特别是5月24日下午,刘伟彬局长亲自率局机关副股级以上干部深入铁涌镇小屯村与精准扶贫贫困户进行对接,并为每家贫困户发放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

二是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共安排帮扶资金5万多元,帮助驻点村解决了路灯安装、端午节龙舟比赛等经费不足问题。

三是抓好创文工作。严格按照县创文办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县城10大集贸市场及周边的“三鸟”档整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创文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创文工作中,范仕开同志被县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三)存在问题

1、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力度不够大。全县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程度不够高,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延伸能力不足,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发展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行业管理不够规范。行业执法力度不够大,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管理、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站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7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主管部门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和“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推动我县畜牧兽医工作上新台阶。

(一)抓发展。2017年,计划全县畜牧业实现产值15.54亿元,同比增长6.8%以上;新培育发展畜牧龙头企业1-2家,建立畜禽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以上,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2-3个。发展畜牧业的主要措施为:一是认真组织实施《xx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布局(2015-2020年)》,大力推进畜禽生态与健康养殖。二是抓好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管理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强化服务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抓防控。一是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免疫屏障。二是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疫情动态。三是抓好消毒灭原工作。四是抓好动物防疫监督巡查工作。五是抓好疫情应急管理工作。通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新的一年全县不发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抓安全。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动物检疫、“瘦肉精”等药残检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确保全县新的一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抓整治。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禁养区畜禽养殖行为,规范非禁养区畜禽养殖行为,确保禁养区内非法养殖场“清拆全覆盖、实现零养殖”,非禁养区养殖场管理规范化、污水达标排放。

(五)抓执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兽药饲料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

(六)抓队伍。加强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公开招聘专业对口的大学生充实基层防检技术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敬业、廉洁、高效、便民”的动物防检队伍。

(七)抓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人、财、物管理,为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八)抓党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度教育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今年的《工作要点》已下发各校,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我们遵循“更新理念、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凸现特色”的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强基础、促改革、抓质量、转作风、创品牌,经过全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在深入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共开展集体学习36次,研讨交流6次,查找班子“不严不实”问题26条,查摆个人“不严不实”问题72条。目前,整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我们不断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四风”问题得到基本整治,机关作风明显转变,领导班子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是党务工作不断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党建工作首位,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持续开展践行党章先锋行动、党员进社区服务、“两联一包”、“结对帮扶”等实践活动。对两个直属支部班子做了调整,成立了县西关幼儿园党支部;组织14个直属支部、490多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年共接收积极分子18人、预备党员8人,转正党员9人。隆重召开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对7个先进党组织、3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师资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校园长培训交流工作不断加强。选派288名中小学领导干部、幼儿园园长参加中、省、市相关培训。邀请周至二中原副校长安国玺、南京市浦口区明发一中校长程根宝为全县校园长作专题报告。在陕西省国防教育基地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邀请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等领导、专家分别作专题报告。加强“国培计划”、“远程研训”校长培训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信息反馈、学情汇总和督促检查工作受到市局好评;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组织全系统68名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网络专题培训”。全年交流干部54人,其中学区内交流46人,跨学区交流8人。二是教师招录、培训、轮岗交流及评优评先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人才引进、振兴计划、教师招录等方式新补充教师173人。完成县级以上培训项目44批次,培训9326人次。全年交流教师538人,其中,大学区教师交流489人,县城学校选派农村学校支教19人,赴莲湖区跟岗学习30人。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29名、优秀教师118名、模范班主任80名,树立了先进典型,强化了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评选“手、骨、头”教师46名。教育一科朱国鹏同志被评为陕西省学科带头人,周至七中李亚苗等3名同志被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名师”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教师专业素养不断提升。三是师德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参加全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征文活动,5人获一等奖,13人获二等奖,18人获三等奖。楼观台九年制学校教师李海潮、鹿马中学教师巨阿静获教育部全国师德征文二等奖。遴选10名教师参加全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演讲比赛,哑柏初中李丹荣获全市一等奖,周至中学乔媛、广济镇中心小学杜方等5人分别获二、三等奖。评选出周至中学等12所学校为西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朱智慧等14名教师为西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2例。召开了全县班主任工作交流会,6名优秀班主任作了大会交流发言。20xx年1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面实施,全年发放资金1600多万元,惠及教师3919人。

(三)教育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课堂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积极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全县网上注册教师3110人,其中1972人晒课4631节,县局评选表彰优课150节,优秀大学区和中心学校10个,优秀组织学校16个。其中51节被评为市级优质课,我局被评为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周至中学张萍等4人课例入选国家级优课。各校课堂教学模式更加完善有效,周至三中分层教学模式、周至中学阳光体育及模块式体育课堂影响广泛,全国各地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二是教科研工作深入实施。扎实开展教学、论文评比和小课题研究工作。20xx年立项规划课题8项,小课题99项,326项小课题顺利结题,其中24项获得市级优秀课题。开展中学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共表彰优秀集体16个、优秀个人186名。开展小学教学设计大赛活动,329名教师参加,170多名教师获奖。组织市级教学论文评选工作,推荐论文800篇,其中92篇获得市级一等奖,232篇获得市级二等奖,447篇获得市级三等奖,获奖总数居全市首位,我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县教研室张忠堂同志荣获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一等奖,并参加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三是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全县112个大学区紧紧围绕“四共享、九统一”目标,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大力推进资源共享。与莲湖区组建了4个学段5个学校的跨行政区域大学区,开展了3次交流研讨活动。全县各学区共享优质课4256节,县教育局表彰优秀大学区10个、优秀学区长学校9个、优秀成员学校3个;制定下发“同课异构”课堂展示暨评比活动方案,加强了学区教学交流。20xx年高考一本上线1009人,二本上线2290人,上线人数继续位居全市前列。中考总平均分比去年增加22.97分,增长5.87%,增幅居全市第5名。值得一提的是,20xx年我县中考第一名在全市排名较20xx年位次前移2153个名次,取得近十年最好成绩。

(四)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教育系统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类,计划总投资

2.01亿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学前教育建设已完成尚村镇新河幼儿园、二曲镇下孟幼儿园、四屯镇渭滨幼儿园等3所闲置校舍改建园及2所新建幼儿园项目。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已完成四群中学实验楼、西宝初中、广济初中、辛家寨中心小学等学校教学楼加固改造、体育场硬化及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广济镇协里小学等教师周转宿舍、四屯中学学生宿舍楼、马召初级中学教学楼等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即将收尾。高中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周至三中食堂、周至六中体育场顺利实施;周至六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已配置到位;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宿舍楼项目已完工。

(五)各类教育统筹发展

一是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考核评估和等级提升工作,全年创建市一级园2所、二级园12所、三级园18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所。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整治工作,全县现有幼儿园1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3所,民办幼儿园60所,公办园占全县幼儿园总数的47%。

积极开展幼儿园区域活动评比工作,表彰4所中心学校和20所幼儿园,二曲镇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分别获得省教育厅二、三等奖。二是义务教育扎实推进。以促进均衡发展为目的,实施中小学入学“单校划片”和“对口直升”,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开展了小学毕业综合素质测评调研工作,通过语言素养、身体素养和学业水平三个方面的测评,为全县小学素质教育明确了导向。三是高中教育成效显著。大力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高中发展内涵不断提升,特色进一步显现,优质资源规模不断扩大,对各类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四是职业教育稳步提升。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职教中心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工作稳步推进,职校专业设置与市场契合度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六)教育形象全面提升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行风建设约谈制度,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对全县中小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加强对各类考试、教师职务晋升、各类评优评先活动、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和教育惠民政策等事项的监督。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警钟长鸣,局纪委全年共处理各类举报63件,办结率100%,清退违规资金72948.74元。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了防控体系,扎紧了制度笼子,筑牢了警戒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二是教育宣传工作成效显著。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构建了县、镇、校三级宣传工作网络,开通了教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全年编发《周至教育》15期,在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市教育局、西安新闻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文明网、《陕西日报》、《陕西素质教育》、《金周至》等媒体共发布信息222条,及时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庞骊岗同志被县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完成1990—20xx年《周至县志·教育志》和《陕西教育年鉴》编撰工作。三是四城联创工作协同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坚持创文、创森、爱卫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先后开展了4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发放治污减霾宣传手册500份,宣传画20xx余张。下发《周至县教育系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向各学校发放创森知识竞赛试卷共计15000余张,为30所中小学发放宣传画册共计5000余份,评选20名创森知识竞赛优秀个人。我局获得市委、市政府创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曲初中、二曲镇东街小学被评为全市教育系统创文工作先进单位。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小小百家讲坛”、“微作文大赛”、“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中国梦”系列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文明校园创建内涵,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县教育局和终南镇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分别获得“西安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西安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推荐申报省级文明校园4所、市级文明校园6所、县级文明校园6所。

(七)发展内涵更加丰富

一是体育与艺术工作。以推动国家艺术教育实验县为契机,扎实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开展了西安市音乐名师工作室“周至行-送教下乡”文艺进校园、少儿曲艺大赛、“中国梦”第二批新创歌曲宣传推广、第二届“百合杯”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生篮球赛等活动。参加省教育厅“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书画和舞蹈类共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9个。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57所学校的1800余名师生参与,16个优秀节目进行了县级展演。在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其中,周至一中的诵读《以青春的名义宣誓》和周至四中的小合唱《采茶》荣获省教育厅文艺展演一等奖,并和楼观新镇小学的陶艺展示被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全国展演。我局荣获省、市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在全市中小学美术教师书法绘画比赛中,有35幅作品获奖。在西安市第二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周至三中袁国强荣获中学器乐组第一名和个人全能二等奖,广济镇中心学校武成博荣获小学组个人全能二等奖。乡村少年宫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建立18个活动站,楼观台九年制学校少年宫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二是招生工作。继续深化高中阶段招生模式改革,全面取消择校生,将周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50%按定向生直接分配到各初级中学,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招生录取。继续加强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高考专项招生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三是语言文字工作。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大力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成功举办了“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经典诵读和全县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周至一中、周至六中被评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周至一中、二曲中学荣获全市经典诵读比赛一等奖。四是教育督导工作。实施“316工程”督导评估暨校园长履行职责考核工作,评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33所、良好学校32所、合格学校67所。周至二中、二曲中学、二曲镇中心幼儿园成功创建为市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推荐周至六中为省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五是信息化工作。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68个教学班“班班通”、19所校园网建设,建设周至中学数字化校园。开展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评优活动和“中国梦·教育情”数码摄影大赛,有38件作品获市级奖励,我局获优秀组织奖。全县中小学100%接入宽带网络,全县所有专任教师在西安市大学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开通学习空间。全年完成400余场影视教育放映任务,利用网络平台征集优秀影评作品1136篇,我局获西安市第三届爱国主义影视教育影评活动优秀组织奖。

(八)保障工作更加完善

一是经费保障、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职工文化工作。按时足额拨付各类政策性资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012人次,总金额696.61万元。资助贫困、特困高中生11954人次,金额1219.45万元。中职享受免学费学生、国家助学金人数3142人次,金额319.3万元。深入陈河镇中心村等8个村和翠峰镇五联村,扎实开展“两联一包”结对帮扶工作,全年累计捐款捐物31万元,积极帮扶两镇9村469户1556人脱贫,累计投入资金108.6万元。加强“后勤管理规范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周至二中“后勤管理示范学校”、楼观新镇小学“后勤管理规范化寄宿制学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凝集力、激发工作热情,教育工会精心组织了两次登山活动,丰富了干部文化生活。二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县义务段中小学实现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惠及学生51023人。20xx年,我们在全面实施义务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对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配送。四屯中学、青化镇杏元小学等10所学校被评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化学校。做好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数据上传工作,受到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通报表扬。县教育局、广济中学等4个单位被市营养办评为先进集体,侯梦妮等6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西周中学被评为信息报送优秀单位,翠峰镇中心学校李春会等2人被评为优秀信息员。三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法制第一课、法律进校园、法官护校园、安全疏散演练、安全教育主题月等活动扎实开展,师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开展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在周至中学举行了报告会和法制微电影观后征文颁奖活动。加强校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共查扣违规车辆5辆,查扣证照15辆,纠违59辆。目前,全县共有标准校车117辆。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申报“西安市平安校园”2所,“陕西省平安校园”1所,周至中学等6所学校被县法院评为县级“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周至六中被评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与此同时,资金管理、招生考试、目标考评、工会团建、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卫生保健等工作均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大教职员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教育局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广大教职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学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村部分规模较小的小学,硬件设施差,运转十分困难。二是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各类教育发展仍然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辐射带动作用不大。三是有的干部、教师不能严于律己,乱收费、乱办班、乱购置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然存在,依法治教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受客观条件制约教育投入不足,经费紧张问题依然存在。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未来五年,全县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总目标,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双高双普”合格县和“教育强县”的目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1.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到20xx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县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分别达到98%和100%。努力创建省级示范园2所。

2.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确保小学100%的入学率和巩固率,确保初中100%的入学率,力争消除辍学现象,初中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全面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工程。

3.高中教育: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和内涵式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章程建设,努力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所。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学生自主选课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总结和推广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引导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资源共享。继续加大普通高中改造及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力度。

4.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发展,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努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初步形成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优化劳动力供给侧结构,促进就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5.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提升特殊教育管理水平,增加特殊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特教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形式,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探索保障不同年限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努力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凸现特色”的发展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稳定为核心,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发展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双高双普”合格县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xx年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已通过《工作要点》下发,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我就做好今年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工作。20xx年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推动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于农村教育是很大的政策支持,需要我们在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上,动心思、下功夫,系统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在招生改革、学籍管理、师资管理、课程改革、安全责任、教育督导等方面出台的新制度,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突出质量核心,狠抓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和提升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治教,人文管理,明确办学方向,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快“双高双普”合格县创建工作。20xx年“双高双普”教育合格县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根据市上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xx年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系统上下要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制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校舍建设、部室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档案资料建设,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强化创建督导,确保20xx年通过市级过程性督导评估,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和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奠定基础。三是扎实开展“三线五风”建设活动。1月20日,县委召开了家风、村风、民风提升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严守法律底线、谨守规矩红线、追求道德高线以及树家风、育村风、养民风、正县风、促政风的“三线五风”建设活动。今天的学生将来是周至建设的接班人、主力军,未来周至的社会风气,生活质量,学生的前途命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教育。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的推出“三线五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近期,我们要在全系统开展大讨论,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三线五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真正从思想上认可、行动上自觉,党政办要将县上实施方案和县委杨书记讲话及时下发。各学校要在开学工作安排时,组织“三线五风”建设研讨,适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能人在基层,英雄在民间,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本校、本区域内实施的初步想法,并提出全系统开展三线五风建设的建议。各相关科室就各类评优评先细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三线五风”建设的内容。我们要在师生中全面开展以提升“校风、班风、教风、学风、行风”为目标的五风建设活动,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优化活动效果,提升育人整体水平。

(二)继续推进“两项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所在,县局将在总结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和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为目标,以“两项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一是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推进“四共享”和“九统一”,强化“一室三中心”功能,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有效运行模式,继续开展“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示范校创建活动。扩大“一长多校”式管理的紧凑型大学区以及跨行政区域大学区建设,建立跨学段大学区,优化跨行政大学区学校活动,发挥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作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绩效评估,稳步推进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有效机制,提升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以大力推进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以探索常态化、规模化应用模式为抓手,总结提炼抓典型,推广应用出成效。二是切实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效率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源头活水。目前,全国各个层面教育机制体制、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正在深度推进,我们要科学研判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持之以恒的推进课改工作。各学校要研究、实践、总结,提炼出适合本校实际的课改路子,要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改革的深度融合,开展微课评比和翻转课堂展示活动,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县局将继续开展课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优质课评比和送教、“同课异构”等活动,着力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课堂效率,要不断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推动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为不同个性的学生提供柔性成长环境,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1+x+x”项目进程。强化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锻炼时间。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活动,通过成立学生艺术社团、开展艺术进校园、艺术展示、中学生足球赛活动、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等,扎实推进国家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创建工作,确保年内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评估。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德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中国好人榜”人物线索推荐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师资配备工作,特别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大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20xx年,我局计划总投资2.3亿元实施三大类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一是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新建10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7638平方米;改建8所村级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二是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实施58所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其中新建校舍20631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21580平方米,改造15个体育场,完善学校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三是高职中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周至二中师生公寓楼、周至五中学生公寓楼、周至一中师生食堂,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改善周至五中运动场附属设施。对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四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法人责任制)要求,加强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尊重教育规律、业务精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障,县政府将对中小学校长实施星级管理,以此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发展。星级校长考核办法注重现场观察和过程性动态评估,坚持实地了解、广泛访谈、面向师生,关注校长日常的工作学习状态。《星级校长评定方案》的出台,必将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对建立“专家型”干部队伍有重要意义。同时,县局将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依照上级相关精神,制定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标准,并建成干部信息库,为继续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要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学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专题约谈制度。及时总结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经验,加强学校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总之,通过科学选人用人,科学配备班子,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教育干部队伍。二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强师战略,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建立新任教师补充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建立评优工作新机制,切实做好“优、模、先”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工作。坚持师德为先,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效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积极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摸底统计工作。积极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以省、市级“手骨头”教师为主体,努力建设一支涵盖省、市、县三级的骨干教师队伍;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用为前提,以实效为目的,创新教师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县教育事业

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完善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引导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师生、献身教育。二是全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可以看出,今年反腐的重点在基层,我们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对照“三严三实”标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县局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严格教育经费使用和评优晋级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不懈的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防控体系,推行政务校务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三是全面加强工作落实。为政之道在于落实。所有工作安排,最终全靠落实。今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学校必须按照会议精神,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安排的工作有落实,有回音,有效果。各学校要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和争创一流的观念,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工作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不仅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而且要争取名次前移。各位科长、校长要负起责任,为干部、师生做好表率,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团结教师,凝聚人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20xx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需要系统上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谱写教育改革新篇章,努力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美丽金周至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县级医院远程会诊协议书汇总七

一、奋力推进“四个加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0_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20_年,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较20_年分别下降25%、30.8%、18.9%,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我市全年控制指标43人的41.9%,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位居全省第一位。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属地监管持续加强。各区市县、园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和部门齐心协力,抓紧抓实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现“四级五覆盖”。20_年,所有区市县、园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均未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其中经开区、协兴园区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行业监管持续加强。7个行业安委会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引导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率达100%;对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重点分解任务,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0_年,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20_年相比全面下降,水上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农业机械、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全年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

(三)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持续加强。全市相继开展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安全生产执法亮剑行”、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及风险分级评定、煤炭行业贯彻“一法三规”规范监管秩序等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得到强化。20_年,全市一般隐患和3处省级挂牌的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停产整顿违规企业22户,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户,共处行政罚款183.76万元,始终保持了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同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上线申报率达90%以上。

(四)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复工复产工作,20_年,全市完成煤矿复产13户、复建5户、启动隐患整改4户;引导煤矿主动申请关闭4户,超省上任务1户。积极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关闭退出,20_年,整顿关闭(退出)非煤矿山企业104户,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关闭任务(60户)。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30户重点危化企业已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即将分批连入市级监控平台。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新建波形防护栏221.06公里。加强职业卫生建设,代表四川省接受了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建设交叉检查并获得优胜奖。抓好安全社区建设,5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努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监管监察费用标准,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得到省上肯定;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顺利建成投运;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顺利移交,煤矿驻矿员待遇全部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派驻、统一保障。

二、客观存在“四个不足”,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20_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不足。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6起、死亡5人,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其中四季度就发生了3起、死亡3人。刚才,市住建局也对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作了发言,请你们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出现爆发性增长,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3起、死亡8人、受伤10人,而前三季度只发生事故5起、受伤8人、无人员死亡;四季度还发生了“10?23”兰海高速武胜段和“12?12”包茂高速达渝段两起较大交通事故,虽然责任不在属地政府,但也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公安、交通部门务必要认真分析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陡然增多的原因,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稳定运行。煤矿行业安全隐患仍然突出,连续两年发生了较大事故。1月11日,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将20_年底省安监局对我市煤矿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报告批转增斌市长和我阅研,报告指出,我市煤矿企业还存在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认证不到位,工程建设安全基础工作不牢,施工组织管理差、超工期问题突出,施工队伍不具备规定资质,建设投入无保障、拖欠工资严重等突出问题。各产煤区市县及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增斌市长和建军局长的批示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坚决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不足。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20_年将“五落实五到位”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督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筑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基层基础存在不足。乡镇安全监管能力欠缺,乡镇安办大多只有一块牌子,监管人员也是从现有干部中调剂,无专职人员负责,人数少、兼职多,管辖行业领域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与监管工作量不匹配;多数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职能职责不明确,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各区市县、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调剂使用好现有编制资源,确保基层安监执法人员在岗在位、专职履责;用好用活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四)隐患排查整治存在不足。在20_年四季度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通报了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绝大部分单位均已对上次通报的问题和隐患完成了整改,并向市安办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但仍有部分单位没有彻底整改,或未向市安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广安区瑞达燃气广门配气站在近期检查中仍然存在无防雷设施,配气站有效封闭不到位的问题。广安区光明实业,前锋区蔡山洞煤矿、吉中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华蓥市秀峰玄武岩矿、懋源矿业、西南水泥华蓥公司,经开区玖源化工、诚信化工以及广岳大道与广(高)路直角交叉口的隐患整改情况未报送市安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清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近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又发现了一些隐患:

煤矿方面:华蓥市安庆煤矿多个工作区域分别存在无温度、湿度传感器,隔爆水袋长度和容量不够,自救器氧气压力不足,设施设备无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问题。前锋区小井沟煤矿拖欠电费以致爱众公司停止供电,易带来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方面:经开区华油lng公司电缆防爆穿线盒个别接线箱备用电缆口未封堵。经开区诚信化工公司装置区、罐区部分硫酸、液氨等介质的法兰防喷溅设施有掉落现象。经开区北新建材公司工业气瓶安全附件缺失。此外,全市部分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部分油气管网存在设施老化、标志不明、施工不规范等问题。

道路交通方面:广岳大道与物流b线交叉路口虽有信号灯,但一直未开。经开区护安洗车点进出口辅道窄,没有减速带。新华大道中央绿化带空缺处未贯通。武胜县飞龙镇河尔口横跨高架桥弯道处道路突然变窄桥,无标识标牌、强制减速带和减速标志。邻水县210国道合流镇至四海乡段公路临边临坎临水,无波形防护栏等防护措施。邻水县甘坝乡1号桥是危桥,应落实监控措施并及时整治。华蓥市吉运公司gps车辆监控记录不全,安全制度未更新,二级维护资料不齐。此外,部分波形防护栏质量不合格。

建筑施工方面:经开区奎阁石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号楼外墙架无剪刀墙支撑。广安区金河二苑工地现场道路未硬化,现场材料堆码混乱。此外,施工工地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消防安全方面:广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服务景观楼未经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a、b幢未设置消防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系统,a、b、c幢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整个消火栓系统管道无水。泰合国际商贸城、华美立家广场、广安轻工博览城一期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支队已对3家单位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但3家单位仍未停止使用。

其他方面:武胜县安泰茧丝绸公司从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武胜县金易管业公司现场堆码混乱,部分空压机已过有效检验期,成品吊装行车挂钩无防脱落装置,未标明应急通道指示线路,空压机房消防设施已失效。枣山园区华强建材公司板料口无安全防护,矿山无警示标志。协兴园区八冠弃土场弃土高度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各级各监管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导检查。市安办要及时将这些问题或隐患逐一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对整改滞后或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如造成事故要从重追责。各地务必在2月29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市安办。在下一次的全市安全生产大会上我们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20_年安全生产工作

20_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安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依法治市、依法治安的大背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关键、以隐患治理为重点,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务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健全监管体系,深化安全责任落实。一是深化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健全部门间协调沟通联动机制,促进“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体系日益完善。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工作机制。20_年,全市规模以下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率必须达到中、省相关要求。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四是规范事故统计报告。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故统计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严格规范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统计报表。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推进依法治安,提升监管执法实效。一是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依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查处。要加强对各地、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二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结果。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三是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严把安全许可的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强化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执行和管理闭环管理。四是提升监察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安全监察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建立监察执法抽查机制,提高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实效性,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促进执法人员阳光行政。

(三)突出重点行业,抓实隐患排查治理。煤矿方面:进一步强化煤矿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扎实推进煤矿瓦斯、水害、火灾隐患治理;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引导规模小、产量低、资源枯竭和安全条件不能达标的矿井自动退出。非煤矿山方面:深刻吸取山东平邑“12?25”石膏矿垮塌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五化”、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加强矿山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采矿行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扎实推进化工行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和罐区安全整治,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减少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加快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推进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今年上半年完成所有整治任务的90%,年底达到100%,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深刻吸取江西上饶“1?20”烟花厂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劣质烟花爆竹等行为。道路交通方面:深化以危险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为重点的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施工方面:深刻汲取深圳“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弃土场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集中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继续抓好老旧危楼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方面:启动“三无”小区20_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整改工作,加强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日常监管。此外,还要加强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区域消防安全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阶段。

同时,要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三化”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制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建立台帐并按要求上报。加强隐患治理责任化建设。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由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治理责任人,实行挂牌整改。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重大隐患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跟踪监督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将其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要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建设,实现重点行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8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90%,一般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四)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抓好区市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年内县级平台务必全面建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信息接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工作,实现动态监管、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和应急指挥一体化。二是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保证安全社区“有增无减”。继续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已达标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实行限期整改、告诫或摘牌。三是深化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完善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广“专家查隐患”“专家包服务”等方式,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发挥报纸、电视、网站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报道。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分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先岗后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五是抓实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协调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演练和技术竞赛,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各区市县、园区及高危行业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五)立足当前实际,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各区市县、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及难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三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三个关键(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假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重点岗位要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做好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四是强化督导检查。2月底,省政府安委会将采取分级督查并邀请安全专家参与的方式,对21个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为此,市上将继续发挥市政府9个综合督导组和市安办3个专项督导组的作用,利用春节及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各区市县、园区也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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