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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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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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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一

测试的目的:经过制造厂标准生产试验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规格书上的性能要求.通过对承包、分包或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子系统和整个系统的功能明确接收检查、单元测试、组合、综合测试和测试的方法、内容以及实施要领,以确保产品和功能都能达到用户的要求。

测试内容:包括设备,工厂初步试验和测试及工厂试验和测试。

1、设备、材料的工厂测试。

对设备、材料的工厂测试主要按如下所列的内容进行(不限如此)所有设备进行连续通电3天进行在线测试,而无损坏,如果某部分元件损坏,更换新的部件,重新进行测试。

2、外观检查;

3、制造产地核实;

4、产品系列号;

5、生产日期;

6、保修卡;

7、电路图;

8、技术指标;

9、电源;

10、电缆标签;

11、保险丝;

12、机柜的完整性;

13、plc的机械、外型和性能;

14、灵敏度、准确度;

15、环境条件;

16、电源测试:

项目硬设备都要进行一系列的电源测试,所有设备连续通电72小时,对其提供的备件也做同样测试,验证是否满足项目提出的技术要求。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二

通过“走出去”实现从地方企业到世界强跨越,为一带一路沿线提供优质的供应链服务。

旧邦新命,古道新程。“‘一带一路’建设承载着我们对共同发展的追求,将帮助各国打破发展瓶颈,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打造甘苦与共、命运相连的发展共同体。”^v^主席在“一带一路”首届高峰论坛欢迎宴会上表示。

雪松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劲表示:“紧跟‘一带一路’国家倡议,雪松不断优化现有的产业结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加大重点投资布局。同时,雪松通过构建全球供应链体系,沿着‘一带一路’拓展供应链节点,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的供应链服务。”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连接“一带一路”

“如果说制造业是国家实力的支柱,那么现代供应链就是制造业的基石和血液,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世界级湾区竞争的关键要素。”雪松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劲如是说。

作为以实业为本的综合性产业集团,雪松控股旗下拥有大宗商品供应链、化工新材料、旅游文化和智慧城市服务等产业板块,同时拥有齐翔腾达()、希努尔()两家股上市公司。

以广州为起点,雪松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此前,^v^中央、^v^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以泛珠三角区域为广阔发展腹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粤港澳大湾区尤其广州是中国发展现代供应链产业的最佳区域。一方面,大湾区拥有得天独厚的产业土壤,这里聚集了中国%的供应链企业,拥有多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物流运输体系发达,经济发展潜力和消费潜力巨大。另一方面,现代供应链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在世界级湾区竞争中“弯道超车”的核心驱动要素。

“观察纽约、旧金山和东京三大湾区的崛起,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特点,供应链产业在湾区内的产业协同和垂直整合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功助推湾区经济的腾飞”。张劲表示。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可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连接,这既可以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又可为企业自身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目前,雪松旗下供应链产业核心企业供通云供应链集团,是中国现代供应链领军企业和中国最大的大宗商品做市商之一,正致力于成为引领全球供应链产业变革的领导者。

供通云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资源开采及采购、全品类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金融服务、仓储与物流运输、产品分销等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对产业的独到洞见及全产业链、全球化运营,保持灵活、创新、公开、透明的同时,以负责任的态度维持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体系的平衡,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为中国实业夯筑基石。

“立足于广州和大湾区发展现代供应链,既有无比广阔的市场空间,也是企业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和使命。”张劲表示。

正是因为如此,供通云供应链集团已经在华南、华东、华北市场占有率达到行业第一,同时布局物流、仓储、码头等供应链资产,为产业链上下游数千家企业提供一站式智能供应链服务,是中国最大的大宗商品做市商之一。

帮助乌克兰大宗商品打开市场。

供应链水平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决定了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能力、协同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步伐加快,将要面对全球化原料采购、生产力布局和产品营销的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大宗资源全球化配置。

“我认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一定要走出国门,才可能拥有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对国家而言,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供应链水平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提‘现代供应链’,将其作为新增长点、新动能。”张劲表示。

当前,雪松正不断拓展全球化布局,积极构建全球供应链,全面增强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规模和渠道优势、资源配置能力及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

今年月,雪松控股与乌克兰工业商业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今后雪松控股将借助旗下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资源优势,帮助乌克兰大宗商品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

这是雪松积极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缩影。目前,雪松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对当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本身也是在支持沿线国家发展。同时雪松通过构建全球供应链体系,沿着“一带一路”拓展供应链节点,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的供应链服务。

“我们希望全面增强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规模优势、渠道优势和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大宗领域的行业地位和资源支配能力。”张劲表示。

在完善大宗商品产业链的基础上,雪松立志打造全球顶尖综合性产业集团,成就“中国的嘉能可”,成为服务“中国制造”的基石和血脉。张劲表示:“雪松旗下供通云供应链集团在中国大宗领域已具备龙头企业的领先优势,目前正在对标和追赶嘉能可、摩科瑞等国际性行业龙头,成为引领全球智能供应链产业变革的领导者。”

收购化工贸易商供应链建立。

齐翔腾达是雪松控股旗下的另一个走出去的“王牌”,不仅是中国碳四综合利用领域领军企业、精细化工领域多项世界冠军,也是全球产能最大的甲乙酮和顺酐生产企业,拥有全球最高水平的丁二烯生产技术,年位列《财富》中国强第位。

齐翔腾达目前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等地设立公司,已全面进入国际化工供应链领域,并与德国、韩国的全球顶尖化工企业在精细化工和新材料领域加强技术研发和产能合作,力争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成为贯穿化工全产业链的世界级企业,助推中国精细化工和新材料行业迈入世界顶级行列。

年,齐翔腾达完成了对石化类大宗商品贸易商..公司%股权收购。..总部位于新加坡,在美国、瑞士、比利时等地均设有子公司,业务范围遍及亚洲、欧洲、美国及中东市场,贸易伙伴包括大型跨国企业及国有企业,在化工产品行业内拥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稳定可靠的物流安排。

借助..在行业内积累的大量的供应商及客户资源,以及其拥有的经验丰富、及时掌握市场信息的交易员团队,雪松得以快速进入国际化工供应链领域,同时,齐翔腾达得以有机会寻求海外低价优质的碳三、碳四原料供应,从而最终实现原料供给与原料贸易的全球化,多元化布局。

的业务本就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雪松还将伺机扩大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业务布局,逐步建立与完善与供应链相关的港口、码头、仓储、物流等配套硬件设施,最终实现“原料-供应链-一体化工厂”的全产业链布局。

同时,作为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的重要成员,雪松化工产业也正在与德国、韩国国际一流化工企业开展技术与生产合作,争取在精细化工领域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迈入国际顶尖化工企业行列,助力中国从化工大国迈向“化工强国”。

抓住“一带一路”机遇重构产业。

一步步从地方企业走到世界强,雪松走过了年的风雨历程。

纵观雪松这余年,张劲回首称,雪松始终做未来主义的“少数派”,在别人“恐慌”时我们“贪婪”,在别人“贪婪”时我们“恐慌”,在别人焦虑时我们乐观,在别人停滞时我们前进,“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会更快,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会更高,中国民营经济即便经历短暂低潮,也一定会迎来更大爆发”。

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雪松旗下各产业近年快速稳健发展,营业收入、盈利能力等关键指标持续上升,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年以亿元营收入榜《财富》世界强第位。

在业绩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张劲透露,“到年,雪松将打造一个全球顶尖综合性产业集团,服务两亿人口,连接三万家企业,重构四大产业,着力发展第五板块社会公益服务产业”。

这一战略目标被雪松简称之为“----”策略。“这一目标对于我们的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劲表示,“一个全球顶尖综合性产业集团,这是我们的总体目标,也是雪松未来的样子,在跻身世界强的基础上,我们要从规模大到强大,从强大到伟大。”

张劲指出,重构四大产业,意味着专注与聚焦,也是实现“”和“”的路径和实体。“我们要在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化工新材料、文化旅游康养、社区智联服务这四大产业平台上打造贯穿全产业链的核心龙头企业。”

尽管当前全球经济前景存在不确定性,但张劲仍然充满信心,他表示,雪松控股兼具实业和金融的双重基因,拥有大宗商品从上游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拥有多次跨越周期的生存发展经验,完全能够做到业绩增长且风险可控,有充足信心实现“----”的战略目标。

打造全球顶尖综合性产业集团不仅成为雪松的使命,也对提高我国在全球供给体系中的话语权具有积极意义。

抓住“一带一路”的新机遇,张劲表示:“‘走出去’和‘引进来’是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一体两翼’。作为广州唯一的世界强民营企业,雪松控股正在积极开拓全球化产业布局,我们希望借助国家进一步推动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主动‘走出去’,全面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与合作。”

一带一路记录。

齐翔腾达完成了对石化类大宗商品贸易商..公司%股权收购。

雪松控股与乌克兰工业商业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徐倩。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西夏陵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西夏陵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是西夏陵文物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西夏陵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住建、交通、环保、水务、林业、民政、体育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西夏陵保护工作。

西夏陵所在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西夏陵保护工作。

第四条西夏陵的保护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西夏陵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西夏陵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西夏陵保护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西夏陵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西夏陵及其文物的义务,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损毁西夏陵及文物的行为。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合法收藏的与西夏陵有关的文物,捐赠给国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西夏陵保护规划草案,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西夏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范围执行,并设置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损毁保护标志。

第八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涂污、刻划、张贴或者攀爬;。

(二)放牧、垦荒、取土、采砂、采集野生植物、焚烧、野炊;。

(三)建坟、立碑;。

(四)种植不符合西夏陵保护规划的树木;。

(五)倾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排放污水;。

(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

(七)在未开放区域进行参观游览;。

(八)其他危害文物本体及保护设施的行为。

第九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报请批准,并保证西夏陵的安全。

第十条在西夏陵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其高度、体量、外观、色调应当符合西夏陵保护规划有关规定,不得破坏西夏陵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依法报请批准。

第十一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西夏陵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西夏陵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西夏陵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勘测、调查和考古发掘活动,由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指派专业人员监督其活动。勘测、调查和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向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提供相关研究资料。

第十三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相关部门。

西夏陵出土的文物,由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收藏保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西夏陵出土的文物。

第十四条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做好自然灾害防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第十五条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西夏陵重大事项定期通报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内安装安全技术防范、消防等防护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发现可能危及西夏陵安全的行为或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在西夏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旅游活动,应当符合西夏陵保护规划。

第十七条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作好日常演练。

第十八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教育等部门,应当做好西夏陵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西夏陵的知识产权保护。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西夏陵保护的宣传,适时发布公益广告,增强社会公众对西夏陵的保护意识。

第十九条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开展西夏陵突出普遍价值的诠释、展示与传播工作,加强对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利用。

第二十条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流散的西夏文物的'征集、收藏工作。

西夏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异地展出、交换、借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为制作商业性出版物、音像制品或者进行其他商业性活动,需要拍摄西夏陵及其文物或者将西夏陵作为活动场地的,由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报经相关的文物主管部门同意。拍摄单位或者活动举办者应当按规定支付费用。

西夏陵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与拍摄单位或者活动举办者签订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二条西夏陵保护、管理、利用等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五)违反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给予警告;。

(七)违反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八)违反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由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在西夏陵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西夏陵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构建惠民、利民、便民的现代城市智慧式管理、运行和公共服务系统。

第四条智慧城市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可管可控、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智慧城市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第六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是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城市发展应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智慧城市发展应用能力。

第二章发展规划。

第九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十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由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通过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将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第十二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基础设施、公共大数据平台、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设施等。

第十三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设置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建设设计标准,预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空间。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技术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新建、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征求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意见,并经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章信息采集共享。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建设与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配套的设施,推进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和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汇集、存储、共享、开放公共数据以及其他数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机构应当将已有信息系统数据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鼓励其他信息系统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通过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向社会开放。

第十八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风险审核;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告知提供单位,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主动提供、无偿服务、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教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研究,建立大数据发展应用标准体系。

鼓励大数据企业研究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五

记者从银川市人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将对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深远影响,必将提升银川智慧城市建设水平。

据了解,《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对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共享、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方面,《条例》规定“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基础设施、公共大数据平台、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设施等。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设置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建设设计标准,预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空间。国家机关、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技术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新建、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推广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智慧应用平台,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机构应当将已有信息系统数据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要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使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备案,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下面是条例全文: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为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构建惠民、利民、便民的现代城市智慧式管理、运行和公共服务系统。

第四条智慧城市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可管可控、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智慧城市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第六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是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城市发展应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智慧城市发展应用能力。

第二章发展规划。

第九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十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由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通过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将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第十二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基础设施、公共大数据平台、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设施等。

第十三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设置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建设设计标准,预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空间。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技术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新建、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征求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意见,并经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章信息采集共享。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建设与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配套的设施,推进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和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汇集、存储、共享、开放公共数据以及其他数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机构应当将已有信息系统数据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鼓励其他信息系统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通过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向社会开放。

第十八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风险审核;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告知提供单位,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主动提供、无偿服务、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教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研究,建立大数据发展应用标准体系。

鼓励大数据企业研究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

依法不能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数据,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涉及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关系的,经申请可以向特定对象开放。

第二十一条数据共享开放,应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保护数据权益人的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数据共享开放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数据安全等级保护、风险测评、应急防范等安全制度,加强对大数据安全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和安全评估体系。

大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开发、应用、交易等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确保数据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丢失、毁损、泄露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章应用推广措施。

第二十四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智慧城市应用推广阶段性目标和重点领域,建立智慧城市应用推广体系,组织推广智慧城市应用项目。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建设、购买智慧城市项目或者服务。

未按照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建设、购买智慧城市项目或者服务的,不予审批。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智慧应用平台,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商务、旅游、物流、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智慧化。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产品流通和农村生活中的智慧应用,提高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交通建设所需要的交通感知采集系统、数据资源及其设备开放对接。

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宜居生活环境智慧应用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智能分析、远程监测、环境质量管理公共服务的智慧化。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使用智慧城市企业云平台,推进企业服务智慧化。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第三十四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范围的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图像资源和业务管理平台的安全保障、互联互通等标准体系的规划建设。

智慧银川平安城市系统所需的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图像资源应当按照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使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备案,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第三十六条鼓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涵盖公共交通、居民健康、市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公共服务企业办理公共服务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三十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机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制度。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应当使用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不得自建或者使用不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信息化系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

第三十九条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非法采集、销售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非法采集、销售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数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感知网络是指通过视频监控、射频识别、地理定位、传感器、识别码、遥测遥感等传感设备和技术,实现对城市中人与物的全面感知而构筑的网络。

(二)公共数据是指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企业为履行职责收集、制作、使用的数据。

(三)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公共服务企业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民航、铁路、道路客运等企业。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七

中国的城市并不是地理学上的城市化区域,而是一个行政区划单位,管辖以一个集中连片或者若干个分散的城市化区域为中心,大量非城市化区域围绕的大区域。所以市的面积并不能反映城市化的区域即地理学意义上城市的面积。中国统计部门用建成区来反映一个市的城市化区域的大小。具体指一个市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域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从广义上讲,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范围内,实际建成或正在建成的、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是城市建设发展在地域分布上的客观反映。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到近郊区内、但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建成区标志着城市不同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状况的规模和大小。中国的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包括市区内面积较大的农田和不适宜建设的地段。

建成区为“城市建成区”的简称,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城市近郊的一些建成地段,尽管未同市区联成一片,但同市区的联系十分密切,已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视作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在单核心城市和一城多镇有不同的反映。在单核心城市,建成区是一个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开发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对一城多镇来说,建成区就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所组成。划分城市建成区可以反映一定时间阶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形态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分析研究用地现状,合理利用建成区的土地和规划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提供基础。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八

第1页共18页智慧城市,幸福××摘要××智慧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服务百姓为核心,在民生、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文化教育以及政务建设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多项城市智慧化的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智慧××致力于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智慧办;市智慧办担当起“城市cio”的角色,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创新性地提出和推进智慧×ד市域一体化建设”,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全市统筹,各区市的规划与市规划相统一、相衔接;全市域政务资源整合,取消区市一级电子政务机房,全部入驻到“××云计算中心”;智慧城市项目全市域统筹,避免重复建设;本地国有公司作支撑,推进ppp建设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落地实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实现双赢。

第1页共18页一、背景与需求(一)××市基本情况××市位于××省最东端,北、东、南三面濒临黄海,北与××省相对,东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是距离韩国最近的城市,西与××××接壤。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辖××区、××区、××市、××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常驻人口280万。20××年gdp实现279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102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0.79亿元。××是第一批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综合经济实力50强和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是中国最大的海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

(二)问题与需求××经济基础较好,各项人均指标位居××省前列,多项城市治理应用系统起步较早。随着新的ict技术不断涌现,市民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11、信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尤其是国家提出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的战略,对信息基础设施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

第2页共18页建成支撑政府决策的大数据平台系统,需要不断升级完善,提高信息化在城市治理方面的水平。

33、信息化与经济发展不紧密信息化与城市经济发展结合不够密切,需要进一步挖掘信息化拉动经济发展的潜力。

44、服务社会便民惠民不足市民对政府的期望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多元化,打造服务型政府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渠道和形式。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基于已经建成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了数字城建档案馆,实施了智慧燃气、智慧供热、智慧水务和智慧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在城市生态方面,完成了智慧环保、智慧林业等项目规划,智慧旅游一期工程实施完毕,平安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安全指数居全国前列。

在产业发展方面,围绕着国家级计算机外设产业园、××省智慧产业试点园区、××省数字出版基地和临港国际物流园,发展智慧产业,促进园区经济发展。20××年10月,××市与团中央指导下,启动××市政府数据开放创新创业大赛,以免费开放政府数据资源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互联网+、大数据业务的发展。

在民生领域,政府打造的为民提供融合服务的平台——××市民。

第3页共18页网于20××年10月上线运行,搭建起了政府和市民沟通的桥梁;市民卡于20××年四季度开始发卡,实现网、卡合一,线上线下相结合;00001居家呼叫服务中心成为提供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应急救助的社区服务机构,00001成为市民可信赖的便民服务热线;智慧交通将城市拥堵率下降18%,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智慧公交已在100%的运营线路和车辆上,实现了集中调度运行,为市民提供了无线wifi、手机app服务、有线电视服务以及设立电子站牌等,公交出行效率得到改善,群众满意度提高。

在文化教育领域,实施了数字新农村项目,启动了智慧教育、智能图书馆(含24小时在线图书馆)等项目,建设了智慧城市展厅,向市民宣传、推广智慧城市概念,体验智慧生活场景。

在政务领域,建设了云计算中心和电子政务云平台,将全市(含各区市)电子政务资源进行整合,统一入驻云中心,交由专业的运维团队提供服务,信息安全得到了保障,降低了运营费用。

三、典型民生服务(一)智慧供热供热是北方城市非常重要的民生保障。××市集中供热启动较早,实现了市区建成区全覆盖。但是已经建成的供热系统,热源、管网、用户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热源端只管供热,用户端冷热不均,大量热量浪费在输配过程中,没有有效地传输到户内,造成“供热企业敞开口子供热,有的用户开窗散热、有的用户裹被子”现象,企业成本居高不下,冷热不均,用户意见很大。

第4页共18页11、向科技要生产力,解决老大难问题企业经营承受巨大压力,提价的要求老百姓不同意,政府也不支持,政府还希望提高供暖的满意度。怎么办?最终市热电集团决定向技术要生产力,提高供热企业信息化管控水平,内部挖潜,降低企业成本,解决冷热不均的老大难问题。20××年,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启动建设。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以及供热运行的大数据、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实现各环节信息共享,实现供热系统全面透彻的信息化管理,智能融合的热源生产能力、管网输配能力和随气象参数变化等用户热负荷供需平衡在线模拟分析和评估,供热系统按模拟评估结果对各级热网统一智能调节,同时对热网改、扩建提供科学依据,达到“按需供热、按需用热”,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立热源、一级网、换热站、虚拟站、二级管网、楼栋热力入口、室内供热等信息系统,通过有线、无线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热负荷预测、热力平衡计算分析、虚拟工况热网水力分析计算模拟,并实时进行热网远程智能优化运行调节控制。

第5页共18页中供热系统的动态智能平衡调节。”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来看,智慧供热平台建成后,减少运行管理人员65人。一个采暖期可节约标煤约8.6万吨。年实现利税7148万元,工程投资回收期为3.27年。节能量在28%,扣除建筑节能改造的贡献量,测算下来节能量在15%以上。在总耗能不变、保证供热达标条件下,可新增供热面积近600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建了一座400吨容量的锅炉房,减少热源投资1.2亿元。一个采暖期减排二氧化碳21.12万吨、二氧化硫1419吨、氮氧化物1341吨、烟尘825吨。

从节能效果和资源节约情况来看,20××~20××年,对辖区内1500万平方米的居民采暖用户实施了智慧供热,平均热耗由40.2瓦/平方米降至28.9瓦/平方米;年耗热量由0.50吉焦/平方米降至0.36吉焦/平方米(××供热天数145天);单位面积标煤耗量由17.1公斤/平方米降低到12.3公斤/平方米,节能约28%。二级网单位面积循环水量,由5升/小时•平方米降至3升/小时•平方米左右,由此节电1.5-2千瓦时/平方米。

社会效益方面,供热系统运行按照室内温度22度左右的需热量的目标值进行热量分配,这样用户室内温度基本上均控制在22度左右,用户满意度大为提高。

(二)××市民网××市民网是××智慧城市、信息消费和信息惠民城市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实名制”为基础,旨在全面整合政务、公共、便民服务资源,主动向市民推送交通、医疗、社保、教育、旅游、住房、第6页共18页就业等各类信息,为市民提供全方位、主动式、精准化、个性化、一站式的融合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是政府为民服务、政民互动的新平台。××市民网于20××年10月18日上线试运行,一年来,访问量超过170万人次。

11、让信息多跑路,让市民少跑腿以往市民需要办理证照等,都需要跑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现在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可以办理的事项,已全部对接到市民网,市民足不出户,就可提前了解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网上办理材料预审,减少市民来回跑腿的麻烦。全市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市民网对市民提供服务,逐步形成“一个政府,一个窗口”,助力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打造多元投入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22、智慧新××,网上新家园以市民为中心,围绕个人日常生活事务,从水、电、燃气在线缴费,到公交车实时查询等场景式服务,真正打造起了市民网上新家园。点开“旅游资讯”栏目,××周边采摘旅游攻略、特色渔家乐盘点等服务信息,清晰明了地呈现在眼前。市民外出游玩时,还可查询市区大部分公共厕所的位置。

33、微观解疑难,政民沟通新平台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对政府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市民网进行反馈,还可粘贴照片、影像等证据材料。市民提出的问题,均由市民网提交给市长信箱和市长公开电话,由政府办将问题转给责任部门,限期内予以回复,且回复意见也通过市民网进行公开。

第7页共18页上线一年来,部门的响应时间越来越短,市民提出的疑难问题一般可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答复,大多是当日或者次日就得到答复,效率显著提高。一年来累计为市民反馈和解决各类问题1500余条,成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新平台。

44、用户实名认证,安全有保障市民网目前可提供26类主题1710项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平台服务能力达280万用户。市民只要在网上进行实名注册,就可以享受各项服务。也可作为游客登录市民网,浏览相关公开信息,但是不能享受到市民网对实名用户所提供的个性化的服务。

55、服务渠道多元化,市民使用更便捷市民网已经提供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自助终端、有线电视、热线电话、手机app、微信服务号等8种服务渠道,满足各年龄层的市民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获取服务。

66、政企合作,市场化运营项目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按照市政府“全市一张网”的指示要求,与市民相关的通知、查询、互动类应用和服务,集中到市民网出口,方便市民使用。目前已接入食药监局的婴幼儿乳品系统消费者追溯查询、本地气象预报、智慧教育市民互动、市民卡官方网络平台等。

第8页共18页政、养老、医疗、维修、导购、房屋租赁、人才招聘、法律、生活百事等10大类100多项公共、公益和有偿服务资源,通过语音服务模式,向居民提供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社会化服务。

11、居家养老,普惠服务运营新模式呼叫中心完全由企业投资和运营,属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向服务企业收取加盟费,对市民也不收取服务费,拨打按市话收费,年满60周岁且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平台已覆盖区域,市民还可免费得到一部救助终端。由于终端的发放是实名,对老人的住址、病史都有清晰的记录,当老人出现意外时,通过00001施以援助比120还要及时、准确,由此获得了居民特别是老人及其子女的广泛赞誉。

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助”的服务宗旨,立足不同群体,以政府补贴方式,为申请无线终端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每户给予10元话费补贴,基本满足日常话费需求,该普惠型补贴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60周岁以上半自理和不能自理高龄贫困空巢老年人提供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扶持社会组织、义工、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养老、空巢老人关爱、法律咨询服务等公益服务,关注特殊群体。根据居民需求,由加盟服务单位提供家政服务、订餐、购物、旅游、交通等服务,让广大居民真正获得了便捷、高效、贴心的有偿居家服务。

第9页共18页年人所有活动范围的移动救助终端,当居民突发紧急情况时,只要摁一下话机上的sos键,就可以直接联通呼叫平台。紧急情况时,紧急救助指挥中心向老年人发送定位信息,通过lbs定位,中心的大屏上马上可弹屏出居民的详细家庭地理位置,解决了老年人急救和痴呆症老人走失的大难题。

33、关键时刻施救更科学、更及时老年人向指挥中心发送急救指令时,指挥系统会自动向其亲属发送急救短信(您的父母有危险、请及时回家处理)。此时老年人与00001指挥中心、120及老人亲属可以同时实行四方通话,老人亲属可以现场监听老人的情况,120可以指挥老人如何自救,00001可以及时向120传递老人的病史、过敏史、以及老人的详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多渠道保障老年人急救信息通畅。老人健康资料在第一时间发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抢救准备工作,缩短急救时间,及时挽救生命。

第10页共18页急救助、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等方面的需求。尤其能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为老年人服务的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入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来,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去年,呼叫总量45.55万次,入网居民24.57万人,加盟服务企业3079家,登记政府职能部门550个,志愿者630名,上门服务4.87万次,成功实现紧急医疗救助259例,居民满意率达99%。其影响力和社会效益正逐步显现。目前,××市0000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在全市各区市设立工作站,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真正把服务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四)智慧食安按照“标准精细化、问题清单化、督导经常化”的要求,××建立起了市、区、镇、村上下衔接,“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席、联勤、联动”,3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了管理全域覆盖,工作无缝衔接。

11、联合执法,常态监管移动执法人员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即电话通知食品安全联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在电子指挥地图上准确锁定现场,对案件做出研判,并下达执法命令。执法人员达到现场,通过移动执法记录仪采集证据,画面实时回传并显示在指挥大屏上……这是××市食品安全联动指挥中心日常执法的场景之一。通过这一创新的执法形式,第11页共18页实现“三安”联动,将行刑衔接拧成一股绳,让不利于食品安全的行为无所遁形。××建立了“农安、食安、公安”三大系统联动协作办公室,实行“联席、联勤、联动”,做到接报接警一个号码、信息共享一个平台、案件查处一支队伍,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地提升了联合执法效能。

城乡一张网,实现监管全域覆盖,无缝衔接。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将全市划分为7个区市大网格、74个镇街中网格、2917个村居小网格,建立了全域覆盖的监管网格,12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5375名协管员全部纳入监管网格,做到信息采集在网格、政策宣传在网格、教育培训在网格、安全预警在网格,实现目标定位、区域定量、人员定责。

22、全程监管可追溯××以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在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菜流通、食用油等领域先行先试,建立电子追溯平台,把监管措施落实到产、加、销、储、流、运每个环节。以过程化控制和社会化监管为抓手,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链,实现食品生产、流通行为全程监管。通过打造电子追溯平台,××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12页共18页效的“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各类电子追溯、监管平台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信息聚合网,让百姓吃得明明白白。目前,全市80%以上的规模化种养殖场实现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现检疫电子出证;所有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均建立生产过程电子档案,为农产品建立信息身份证,保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今年10月19日在××召开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充分肯定了××市在食安大数据以及网格化管理方面的做法。

四、经验与成效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智慧××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得益于住建部、××省住建厅领导和专家团队的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相对显著的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第13页共18页×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单位。智慧××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在省和国家试点申报书的基础上,市智慧办进一步组织专家,对智慧××顶层规划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论证,使之更具指导意义和实操性。由市智慧办起草的一系列文件,如《××市政府关于统筹智慧城市规划推进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等由政府办陆续发布实施。在顶层框架的指导下,××云计算中心、智能交通、智慧公交、市民网等一系列重大民生项目陆续启动方案设计与论证。

第14页共18页在新设计的项目方案,都已经自觉地主动共享云中心和市民网的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市智慧办担当起了“城市cio”的角色。财政局的副局长作为智慧办副主任直接参与智慧城市相关工作,对项目了解和理解,加快了审批进度,资金保障能力也得到提升。

(二)资源整合××市为民服务资源的整合分为后端数据整合以解决资源分散化问题,以及前端终端整合以解决应用烟囱化问题两个部分。

后端数据整合依托××云计算中心,已整合市直电政、交警、公交等单位的机房、服务器和市直235个政务外网、90个政务网站和72个业务系统,年节省财政资金千万元以上,实现了除政法、中央省属以外的××全域政务物理、数据资源的整合。

前端终端整合包括语音、视频、政务网站、移动app、自助终端和项目六类。

11、语音整合依托12345市长热线搭建政务服务平台,整合46条政务服务热线;依托110搭建应急联动平台,整合28条应急热线;依托00001居家服务系统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整合600多条行业或企业特服热线。

22、视频整合聚合社会治安、交通、执法、森林防火五大类,共计2万多个视频终端。

第15页共18页33、政务网站整合通过政务云平台和网站群建设,整合90个单位的政务网站。

44、移动app依托××市民网,整合了42个单位500多项政务和公共服务及700多项便民服务资源的app应用。

55、自助终端整合将分散在交警支队、旅游局、卫生局、人社局、报业集团、地税等部门合计1271台,由市智慧办统筹,实现共享共用。

66、项目整合如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含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涵盖农业、畜牧、水产、粮食,商务、工商,食药监、公安、质监近十个部门。按以往做法,各部门都要建设各自的追溯系统,即使采用云计算解决了硬件和系统软件整合,但应用软件还是存在各自为政问题。为此我市提出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其他部门监管业务需求,其他部门不再建设类似平台,实现按业务流程而非部门建设的系统整合。目前在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7类、346个流通节点部署,市民在××家家悦超市294个门店、西城等3个农贸市场、市机关食堂等20个单位可获取信息溯源服务。

××已基本实现了数据、语音和视频的整合,终端通用、终端多用的技术服务手段逐渐形成。

(三)市域一体化建设××市创造性地提出了智慧×ד市域一体化”建设,目的是要。

第16页共18页在所辖五区两市,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全域智慧城市建设。下辖的两区两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各区市的特点,确定三个开发区与市直同步推进,两区两市根据各自特点协同推进的模式。主要举措为:

11、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市智慧办指导和参与各区市的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工作,避免脱节和重复建设。

22、各区市电子政务资源统一整合到××云计算中心发挥云中心在机房环境、运行维护特别是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方面的优势,构建全市一个中心,两个网络(电子政务内网、政务外网)支撑下的全市域电子政务资源的整合,有效降低投资费用和运营成本。××云计算中心与××省云计算中心互为异地灾备中心,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安全性。

33、支撑主体企业子母公司由市智慧城市支撑主体企业到距离相对较远的××、××和××三个区市,设立智慧城市子公司,在母公司的支持下,担负起所在区市的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和运维服务工作,××云计算中心也相应地在三个区市设立“××云计算中心接入分中心”。

44、项目延伸市直启动的智慧城市项目,可延伸覆盖的,如市民网、市民卡等,各区市不再单独投资建设。

第17页共18页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外,与本地支撑企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该企业是××市的地方国有it企业,是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和软件收入前百家企业,拥有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各一项,旗下有一家中小板上市公司。企业有技术实力,有人才、有产品、有意愿,有转型升级——从it制造业转向信息服务业的要求,而政府也需借助本地企业解决项目长期运维管理缺失以及人才和资金难题,政府和企业目标一拍即合。自20××年初确定该企业担当智慧××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以来,其业务已经涵盖云计算中心及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云计算中心就是由该企业投资建设,三个区市的智慧城市公司也由该企业与当地国资部门合作建立。企业还是一个很好的融资平台。20××年四季度,该企业成功地申请到国家开发银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七千万元。

该企业审时度势,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在市智慧办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深挖本地资源,积极主动又稳扎稳打,全面参与了智慧××的顶层规划和应用系统建设。在“城市智慧化综合服务商”定位的指导下,该公司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以ppp的模式,或在××共同成立智慧城市专业公司,或作为联合体通过公开竞标获得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资格,共同承建项目。目前,该公司已经搭建起了智慧××运营平台,建立起了智慧××的长效运维机制,政府统一向其购买服务,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也成为××市,乃至××省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典范。

第18页共18页四、智慧××下一步工作目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围绕城市管理与服务两个方面,下一步重点推进政府开放数据,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健全政府运用大数据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对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信息进行整合,立足城市运行监测、管理、处置、决策四大领域,围绕市政设施、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宏观经济、民声舆情等主题建设“智慧××运营管理中心”,搭建并完善城市综合公共信息平台、城市网格化可视化平台、城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城市运行态势监测平台、城市发展决策支持平台等平台,用于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为管理者提供直观生动的城市运行监测和决策支持手段,实现城市高效运营、科学管理,为企事业单位、市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促进城市公共设施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增强,激发城市活力。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九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22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22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22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22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21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22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22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app分厅、“爱·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22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21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22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22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成市灾害信息预警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22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22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22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22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22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21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22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22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22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22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22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22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21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23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2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在开发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配臵、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资源配臵效率,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是开发区抢占未来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开发区的战略举措。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

根据吉办字[]8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创新工作“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念: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模式,20我局牵头组织实施“智慧城市”项目。该项目通过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为2014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2014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设计方案招标。

三、工作建议:

智慧城市是数字城管的外延,是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之中的基于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智慧城市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大数据综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的新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办法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创新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该项目在我市属于新建项目。领先于其他城市的“数字化城市”项目。要完全按照住建部的模式完成智慧城市建设,应在明确我县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分析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做好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加大项目建设配套建设投入。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构建惠民、利民、便民的现代城市智慧式管理、运行和公共服务系统。

第四条智慧城市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可管可控、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智慧城市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第六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是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城市发展应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智慧城市发展应用能力。

第二章发展规划。

第九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十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由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编制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应当通过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将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第十二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基础设施、公共大数据平台、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设施等。

第十三条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设置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建设设计标准,预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空间。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技术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新建、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征求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意见,并经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章信息采集共享。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建设与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配套的设施,推进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和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汇集、存储、共享、开放公共数据以及其他数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机构应当将已有信息系统数据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鼓励其他信息系统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通过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向社会开放。

第十八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共享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风险审核;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告知提供单位,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主动提供、无偿服务、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教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研究,建立大数据发展应用标准体系。

鼓励大数据企业研究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

依法不能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数据,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涉及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关系的,经申请可以向特定对象开放。

第二十一条数据共享开放,应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保护数据权益人的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数据共享开放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数据安全等级保护、风险测评、应急防范等安全制度,加强对大数据安全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和安全评估体系。

大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开发、应用、交易等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确保数据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丢失、毁损、泄露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章应用推广措施。

第二十四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智慧城市应用推广阶段性目标和重点领域,建立智慧城市应用推广体系,组织推广智慧城市应用项目。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建设、购买智慧城市项目或者服务。

未按照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建设、购买智慧城市项目或者服务的,不予审批。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智慧应用平台,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商务、旅游、物流、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智慧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智慧化。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产品流通和农村生活中的智慧应用,提高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交通建设所需要的交通感知采集系统、数据资源及其设备开放对接。

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宜居生活环境智慧应用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智能分析、远程监测、环境质量管理公共服务的智慧化。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使用智慧城市企业云平台,推进企业服务智慧化。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第三十四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范围的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图像资源和业务管理平台的安全保障、互联互通等标准体系的规划建设。

智慧银川平安城市系统所需的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图像资源应当按照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使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备案,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第三十六条鼓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涵盖公共交通、居民健康、市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公共服务企业办理公共服务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三十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机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制度。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应当使用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不得自建或者使用不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信息化系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

第三十九条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非法采集、销售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非法采集、销售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数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感知网络是指通过视频监控、射频识别、地理定位、传感器、识别码、遥测遥感等传感设备和技术,实现对城市中人与物的全面感知而构筑的网络。

(二)公共数据是指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企业为履行职责收集、制作、使用的数据。

(三)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公共服务企业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民航、铁路、道路客运等企业。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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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有幸参加了10月27日至11月3日在深圳举办“社区党建”培训班,先后参观了龙岗区南岭社区、深圳市博物馆、福田区侨乡社区、深圳市党群服务中心等地,参加并认真学习了“社区如何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思想”“社区治理与基层党建创新”“深圳社区党建的标准化探索与实践”“与基层干部交流的技巧”等课程,并在“行动学习”的锻炼中得到了良好提升。学习时间虽然短暂,但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感触良多。

深圳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大都市,其发展阶段和城市现状与毕节有很大的差异,深圳的城市社区和毕节及其县区的城市社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例如在社区建设中投入的巨大资金量、基础设施完善且面积超大的社区阵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工资待遇,都不是处于脱贫攻坚决战时期的毕节及其各县区可以效仿的。但是,富有富的做法,穷有穷的路子,在深圳成功的社区建设进程中,依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宝贵经验。

(一)坚持开放包容和团结奋进。深圳是一座由原住民和外来人共同建立起来的年轻城市,这造就了其开放包容的品质。在深圳的社区,每一个外来人口都可以享受和原住民一样的社区服务,没有你我之分。走进深圳的社区,就如同走进了另一个“家”。开放包容的品质可能是因为城市的年轻,但团结奋进的品质是深圳原住民一直以来就具备的。从南岭社区的历史可以看到,深圳人的骨子里是想富的,但他们不自私,南岭的原住民之所以今天坐在家中就能每年分红15万,正是因为当年他们愿意拿出自己的征地款凑足南岭的“第一桶金”。

(二)坚持立足于群众需求。除了门头统一,在深圳看不到两个一模一样的社区,或者说相近的也没有。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特色,也都很受群众的欢迎。通过学习和总结,我发现深圳的社区在考虑社区服务的功能时,并不是想当然的按照统一模板设置,而是问需于民,按照群众的意愿建设社区。这就确保了资源的最大效率利用。

(三)坚持尊重市场规律。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市场规律自然是其经济社会发展所坚持的基本定律,而这样的规律也植根于社区建设中。这不仅体现在社区引进的市场化运行,主要还体现在社区与企业的关系上:社区一心服务好企业,而企业的不断壮大反哺于社区发展。这种和谐共生关系正是推动深圳城市社区发展的动力源泉。

(四)坚持党建引领下的合理布局。社区党建是我们这次学习的重点,自然感触很深。社区党委统管了深圳大部分社区所拥有的“四套班子”,社区两委“一肩挑”在深圳早已全部实现,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工作站也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建引领的好处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和布局又是合理高效的,社区两委负责做好基层党建和群众服务工作,股份合作公司负责壮大村集体经济,群团工作站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各个系统任务明确,目标一致,做不好是不可能的。

深圳的是座“财富之城”,这个“富”我们暂时学不来,不过学习它“富有的经验”还是必须要有的。

(一)坚定信念,逐步推进,筑牢社区基础。

坚定信念,就是要坚定我们的社区党建、社区服务工作一定可以做好的信念。逐步推进,是因为我们的城市建设还不完善,我们的主要任务——脱贫攻坚还没有取得最终胜利,我们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还不允许我们快速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我们必须在现有条件下,在坚定信念的基础上,步步为营,逐渐完善各项基础工作,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和服务群众工作打牢根基。

(二)减负基层,合理布局,释放社区活力。

我认为深圳成立社区工作站的目的,是为了让社区两委从上级安排的繁重的业务工作中释放出来,回归到自我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自治工作中去,解决“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问题。这是我们可以学习,也可以立即付诸实践的经验。诚然,现阶段将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提升到和在编干部一样高是不现实的,但是为他们减负,或者说让社区两委回归到他们的“最初岗位上”是可以试试的。

(三)问需于民,因需建社,打造特色社区。

众所周知,我们的城市社区大体是按照一个模板建设的,“四点半”课堂、老年之家、妇女之家、图书室、党员活动室…….都是必须要有的,按照统一的标准验收。那么,这些功能室真的用得着吗?以“四点半”课堂为例,有的社区学校都没有,“四点半”课堂不就形同虚设了吗。我们应该杜绝“一刀切”,变上级主导为群众主导,要先搞好调查研究,问问群众需要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建成群众满意的社区。

以上,是我在此次学习中关于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一点体会。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收获,例如通过王海鸥老师的课深入认识了“新时代”的深刻内涵,通过晏世乐老师的课学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沟通技巧,还产生了将“行动学习”的方式应用到日常会议中来的想法。总之,收获很多,启发不少,但最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经常加以应用,才不枉此次深圳之行。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三

建邺区智慧校园建设暨教育技术工作会议在区教师发展中心顺利召开,江苏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金玉、建邺区教育局副局长马峰、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书记肖红霞、建邺区教育技术处主任董苏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领导和信息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金玉副馆长首先做了智慧校园建设的专题讲座,她从智慧校园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几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为建邺区的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找准了路径。董苏主任布置了新学期全区的教育技术工作,肖红霞书记布置了全区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对今年创建的5所试点校提出了要求,100%通过验收并争创省、市示范级智慧校园。同时也对其它中小学今后的创建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全区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最后,马峰副局长就建邺区智慧校园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抓住先机,整体推进。做好“十三五”学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积极创建智慧校园,形成学校的信息化特色;二是边学边思,不断优化,逐步提升师生的信息化素养;三是立足实情,重在应用,不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四是着眼大局,确保安全。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本次会议既是全区智慧校园建设的动员会也是工作布置会,智慧校园创建是“十三五”期间全区教育信息化的重点工程,是省、市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点工作。建邺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实现到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建设成为省、市级智慧校园的目标。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四

项目(一阶段)主要设备节能减排措施从项目所采购设备设施的节电、节材和节地三个方面考虑,按照主要设备能耗,制定设备重量、体积、功耗方面的技术规范,建立节能分级体系,确定主设备节能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在设备采购中优先考虑低功耗、高能耗比的设备,推动设备供应商产品开发,以满足工程节能总体目标要求。

1、配套电源及空调设备。

本工程选用在负载较低时供电效率不应过度降低的ups设备。同时兼顾其谐波指示。

本工程选用能效比较高的精密空调设备,设置氟泵机组,同时考虑新风系统。

2、项目采用通信机房节能系统。

该系统是一种基于节能理念设计的只能化环境温度检测与自动控制设备,适用于通信机房、移动基站、计算机机房及其它对环境温度有特定要求的设备间、库房、恒温室等。

该系统具有环境温度与自然度智能分析功能,可根据环境和自然温度现状的温度变化趋势自动控制通风或制冷(热)设备的运行时段和时长,既保障环境温度处于恒定范围,又使制冷(热)设备运行于最佳节能状态。本系统的应用,可最大限度的减少设备无效运行,控制设备有节能运行,避免能源浪费,为使用者每年节省30%~40%能源资金开销。

项目的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消耗,因此项目照明用具的选择在满足国家规定的照度的基础上,大量采用节能灯具,同时设备采用节能型设备以节约电能。

3、前端设备处设置维护人员,定期迸行巡查维护,防止管道破损。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五

4月日午,县巡察办召开全办机关干部大会,会上全文学习了《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提纲》、市领导及县委书记宗国明同志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集中学习推进会精神。我作为巡察办一名领导干部听取了本次推进会精神,很受鼓舞,受益良多,启发很大。现根据会议精神及工作实际,谈以下两点体会:

一是学习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省、市、县关于强化开放引领、谋划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推进洛阳快速、高质量科学发展。本次推进会既是按动了洛阳快速发展的“快速键”,又使洛阳市进入了钢性快速发展的康庄大道。

二是学习推进会精神,也是新安快速发展的“加油机”、“加速器”。对于新安推动“三大攻坚”,促进经济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巨大意义。

当前深入学习贯彻推进会会议精神,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一定要学会学深学透,指导本职巡察工作。

一是进一步学好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活学活用,再次认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工作素质,以优秀巡察工作者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目前的16轮巡察工作中,立足当前巡察中存在问题,找准问题线索,带好工作队伍,找准切入点,与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县委16轮巡察第一、二分组的巡察工作,把当前工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二是围绕“三大聚焦”,做好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在县委巡察办的强有力领导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认识。在下半年工作,要做好巡察工作“回头看”,体现巡视工作必须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解决巡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使我的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的提升,使人民满意,让领导放心。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六

(8月27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9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智慧经济发展规划。

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智慧经济发展。

第五章智慧应用推广。

第六章保障。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本市智慧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智慧经济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促进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慧经济,是指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知识和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信息科技创新应用与产业间的协同发展为核心特征,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的一种现代经济发展形态。

第四条促进智慧经济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分步推进、鼓励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体系,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社会发展均衡化;推进信息网络融合和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的智慧成果平等共享。

第六条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智慧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智慧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区、县(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智慧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智慧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做好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工作。

第七条市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研究编制全市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社会的信息数据共享和开放,协调推动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大数据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第二章智慧经济发展规划。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智慧经济发展规划,包括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区域、部门、领域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以及规范体系规划等。

第九条编制智慧经济发展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智慧化建设,优先发展民生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第十条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由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智慧经济发展的要求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区域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本领域的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区域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经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审定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部门、领域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经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跨部门、跨领域的智慧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智慧经济规范体系规划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在编制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部门应当就规划的内容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的智慧应用项目按照项目申报、预审、预算安排、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实施方案确认、预算调整、建设进度、绩效评估和审计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公共大数据平台、云计算基础设施、智慧城市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

智慧城市感知网络主要包括通过视频监控、射频识别、地理定位、传感器、识别码、遥测遥感等传感设备和技术,实现对城市中人与物的全面感知而构筑的网络。

第十五条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设置公众通信基站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众通信基站建设设计标准,预留基站和室内无线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空间。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公共场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新建建筑物内的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管线、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应当纳入新建建筑物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与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

已有建筑物驻地网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对所有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经营者和其他驻地网建设单位开放,实行平等接入、公平竞争。

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经营者不得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订立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广场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餐厅、风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市区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的执法活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的指导,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监察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监察工作的领导,监督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七条城市建设监察应当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二章城市建设监察组织和人员。

第八条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城市规划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制度,相互配合做好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九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其所属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加强城市建设监察队伍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五)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将收缴的罚款如数上缴同级财政;同级财政应当保障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所需经费。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二)熟悉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城建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

(二)查阅、复制或者录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制止、纠正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对经教育、劝阻,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经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其使用的工具和有关物品。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履行职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不得滥施处罚和贪污、挪用、私分罚款;。

(四)不得参与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

(五)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

(六)与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城市建设监察范围。

第十五条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道加工、制作、修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

第十六条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燃气安全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

第十七条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

第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

第二十条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二人,必须佩戴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城建监察标志,主动出示城建监察证和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或者处罚。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证据成立的,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需要责令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的,应当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责令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需要作技术鉴定或者涉及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技术鉴定结论、赔偿标准和数额,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对本条例第十九条所列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认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征得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第二十六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加盖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公章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其中,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罚款的,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当场收缴的罚款,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二十七条除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发现当事人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集体决定。

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九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对依法登记保存的工具和有关物品,应当填写登记表,并由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城市建设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登记表一式三份,当场交付当事人一份。

对登记保存的工具和有关物品,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并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在保管期间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本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列举的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的行为,由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一,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及城市建设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城市建设监察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三十四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城市建设监察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城市建设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投诉不受理或者不调查处理的;。

(三)不严格施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智慧城市建设协议书篇十八

4、公交站台周边wifi全覆盖。

6、一键呼救,人性化设计。

通过一键呼救装置,当有人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迅速将急救信号上发;

7、公交站台周边环境监测。

8、显示屏资讯展示及气象环境数字化显示。

通过显示屏,将为乘客呈现相关资讯信息及数字化的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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