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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 医疗保障培训内容(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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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 医疗保障培训内容(八篇)
2023-01-15 16:57:1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一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落实工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目标。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保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全年按区就业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新增就业再就业要达到90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困难人员安置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达到550人,其中有组织的236人。职业培训达到320人,技能鉴定27人,安置公益岗位24人,新办网点16户,纳人员29人,用工信息采集80条320岗。推荐有创业培训意愿的人员32人,小额贷款推荐72人,失业扩面120人,创业示范社区1个,充分就业社区1个。用工信息采集80条320岗,信息发布400条1600岗。

二、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巩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六个到位”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更新信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福州市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大街道对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企业的录入工作,力争做到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两头清”。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继续把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创业培训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三、锐意进取,努力做好其它中心工作。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劳动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完善窗口服务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精神面貌,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群众,树立优质的窗口单位形象。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突出抓好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复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工作。

四、加强职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实施有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五立足实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外来务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计划完成企业养老保险扩面2户,养老保险扩面100人;以建立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以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达标社区为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落实好居民医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居民医保的宣传、登记、申报等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切实做好残疾人、低保户的参保工作,让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居民;计划完成城镇居民医保16001人。

六、立足特色、采取措施

1、立足辖区特色,采取有效措施,服务辖区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同时积极引导私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挖掘就业潜力,积极吸纳失业人员,把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

2、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把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并尽可能简化申报程序,为再就业人员提供帮助。

3、积极探索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转变实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创业意识和主动择业意识,切实搞好劳务输转工作。

4、继续加大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宣传力度。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二

担任政府第三总支书记、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书记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以强化机关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从严治党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理想信念的“望远镜”和“显微镜”,廓清思想迷雾,排除思想干扰,把稳思想“主心骨”。通过开设学习研讨交流,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进政治认同。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真理,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以学促用。今年共组织学习讨论7次,其中组织收看红船党课1次,开展党课2次。

三是拓宽教育载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机关党建“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阵地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和途径,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学员的个性化需求,让组织生活在网上延伸,使党内政治生活“活”起来。支部依托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及时推送相关学习资料、警示通报,宣传党的主张,党员学习反馈率达90%。

一是规范支部工作。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局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切实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带领支委成员商讨支部学习、活动等工作;支部委员积极开展党务工作,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和完成评议工作。

二是完成规定动作。支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并积极探索,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始终坚持“主题党日”活动“五定”的原则,同时把主题党日活动和局医保工作特点相结合,积极开展走访入户、政策宣讲、帮扶济困等创意党日活动。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党日活动4次,开展走访20次。

三是推动暖心关爱。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六必谈”,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局党组书记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进行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层层推进,有效传导组织关爱。今年发动党员和爱心药店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筹集爱心捐款帮助贫困群众,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抓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站好岗、掌好舵,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一把手”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重要会议、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主动邀请,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坚持党风廉政工作部署痕迹化、目标实施痕迹化、履责监督痕迹化,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发放到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要求随时做好工作痕迹记录。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针对医保局基金监管资金量大、基金支出风险高以及药品招标采购、两定机构审批监管和各类医疗救助政策多的实际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了廉政风险防范,逐人逐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逐股室约谈告诫,采取上廉课、会前说纪等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通过开展涉及基金监管和欺诈骗保方面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年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和“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及主题教育关于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组织全局37名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并根据医保工作特点通报了嘉兴市工作人员违法收取医保金33万元的典型事例,警醒医保系统人员,引导干部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种常态,常抓不懈,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并落实“三亮三赛三评”活动,要求党员佩戴党徽上岗,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今年通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强化人员业务经办能力,提高办案技巧,锻造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本领。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的便捷服务。

一是落实多项帮扶共建工作。今年10月,积极20家爱心药店,深入城关南山村开展走访和医保政策宣讲2次,与3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慰问帮扶贫困户64人(次),捐赠帮扶资金29980万元。同时,针对个别群众在医疗报销中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重点对医保政策落实后依然自付比例较大、或者因交通事故存在报销纠纷的农户,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和村内进行走访,摸清实情,积极协调采取多种措施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比如:为城关袁大村民争取政策报销7万多元、为城关镇石碑村冯国顺政策报销11万元、为小川镇西寨村刘伟波报销37万元。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群众作风建设。对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制定了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进一步精简办事证明材料,按照“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医疗保障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对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精简,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最大限度精简、便民。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积极加强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经办窗口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做到制度上墙,服务规范,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办事拖拉敷衍、厚亲顾友等情况发生。待搬入新办公场所后,我局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合理配置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体验。积极推广综合柜员制,不断加大窗口队伍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减少群众重复排队,提高经办效率。

然医保局在成立后抓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党务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缺乏活力;二是党建活动开展得不够丰富多彩,形式单一;三是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四是由于办公场所的限制,党建活动室、党建制度还不够规范。

2020年,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巩固提升标准化党支部的目标,以党建为统揽推进医保工作更好更实。

一是抓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委成员“分工责任”,明确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继续规范和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的开展,及时录入“机关党建在线智慧考评系统”,规范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推动支部工作每个步骤、环节都实行“痕迹化”管理。

二是抓党员党性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服务中心、建强队伍、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抓好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关心关爱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

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化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党建阵地建设,在新的办公场所按照“六有”标准建好党建活动室,并落实专人按月更新公开信息。

四是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七一建党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结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

五是围绕中心推动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机关党工委中心工作,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进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为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

第十一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或每 天支付一次工资,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省以及统筹地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四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或船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应保障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完好、畅通,公路设施和水运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七)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县(区)政府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防灾、避灾的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情况,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

(九)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2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31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本制度自20__年3月5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__年三月五日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六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煤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3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7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0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2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4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5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6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7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条公司实行安全生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9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七

20xx年,后勤保障处的工作思路是: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以深化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以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推进和谐型、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平安型后勤为抓手,胸怀更高精神追求,确定更高发展目标,树立更好后勤形象,全力打造升级版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和谐型后勤

1、凝心聚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系列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完成“”改革和发展规划、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后勤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使思想有新提高、精神有新动力、作风有新境界、能力有新增强、工作有新成效,凝心聚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后勤党委在后勤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意高、教育意义好的最佳党日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转正工作以及党员评议教育活动,以党建带动团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反对四风,大力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抓好整改方案落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班子成员坚持每周、每月、每学期有计划地到校区、学院察看、调研,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制订《后勤保障处工作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落实《后勤党委关于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结办制等工作制度,管理、服务人员实行置牌上岗或挂牌上岗,强化管理,培育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后勤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洁教育,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健全网络,签订岗位廉洁承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校党委十项规定,打造清廉的后勤队伍。

5、促进和谐,做好宣传统战工会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宣传报道深化后勤改革的新举措、重大活动和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大力弘扬先进后勤文化。重视统战工作,通过联系交友、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全力支持“建家”和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四届一次两代会,筹备召开后勤二级教代会一届一次会议。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构建学习型后勤

1、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从后勤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制订后勤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推动员工专业成长,促进后勤事业可持续发展。

2、围绕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以“团结和谐、务实清廉、开拓创新、争先进位”为目标,继续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细化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不断提高班子的集体领导效能,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同心同德共同完成任务目标。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科级干部培训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管理能力、执行力。

4、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在各中心推行“职工文化学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员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加强骨干队伍建设,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定员定编,增强发展后劲。加强对非编员工的人文关怀,规范用工,和谐用工,提升归属感。

三、深化综合改革,开展“双创”活动,全力打造服务型后勤

1、按照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把改革工作贯穿后勤工作的始终,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加强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拟定后勤发展规划,明确当前及今后一阶段后勤保障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

2、不断深化后勤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根据后勤岗位特点,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总体精神,统一原则,制订业绩绩效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作用。参与扬子津校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服务广大师生。

3、开展“双创”建设年活动。在全处开展创后勤十佳优秀服务窗口、创后勤十佳优秀服务员工活动,做到年初有争创计划、年中有争创检查、年末有争创评优表彰。通过开展“双创”活动促进“三提”:一是规范真诚促窗口服务提神、二是多措并举促维修服务提速、三是打造特色促重点服务提质。

4、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美食文化节、宿舍文化建设月、物业便民月、节能减排月、医疗服务月、幼教家长开放月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强保障,惠师生,展风貌。

5、加强高校后勤同行间的交流,参与行业协会的活动,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使服务标准和行业接轨并努力走在行业前列。

6、大力支持并全力做好教育部职工餐厅的服务工作,精心服务,精细管理,树立扬大新形象。

7、强化督查机制,实施量化考核。聘请一批责任心强、敢于直言的督察员和信息员,对后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8、 针对财务人员减少以及核算内容变化的实际,调整岗位分工,加强新版财务软件学习与培训,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评价经济效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9、饮食服务工作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两个”效益为目标,以实行食堂经理负责制为着力点,探索风味小吃窗口经营管理模式,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流程,建立工作标准执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饮食服务中心内涵和综合实力。

10、公寓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公寓“全时服务”机制,完善公寓育人工作模式。配合学工部积极探索把学生宿舍区建设成类似于“书院制”的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阵地。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文汇路校区、瘦西湖校区、荷花池校区学生宿舍电路改造、空调、热水器安装等工作。

11、物管工作以楼宇管理为核心,推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公共教学楼宇保洁、护卫和多媒体钥匙发放管理。以校园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校园环境责任管理网络,立足长远,谋划校园绿化布局,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12、全面实施老校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配合做好瘦西湖校区、文汇路校区学生宿舍空调安装水电改造配套工作,满足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的用电需求。

13、编制20xx年维修专项计划,加强维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按照新的《扬州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好各项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4、进一步做好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保调研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毕业生、新生体检工作,继续做好专家门诊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5、扩大幼教品牌效应,以“文化建设、内涵打造”为核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和服务质量,促精致和精细化管理。

四、落实节能降耗,加大技改投入,师生共建节约型后勤

1、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以节能减耗、节约增效为重点,构建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节能降耗、合理使用资源的后勤服务管理新体系。

2、 规范制度管理,建立节约型后勤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建设节约型后勤的奖惩、检查、监督机制。

3、 开展食堂“光盘行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加强成本控制,营造校园节能氛围,增强师生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意识。

4、根据《扬州大学水电管理办法》,合理编制并监督实施水电指标年度分解方案,推进独立楼宇水电表的安装工作,实施按责任单位分块计量,确保水电指标包干使用的实施。

5、认真做好节能技改和节能监控体系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水电能耗定期通报制度,促进水电管理的科学与规范,加强水电回收环节基础性工作,促进节约,减少浪费。

6、积极探索符合我校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设立楼宇勤工助学岗,减少人力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推进物业管理机械化操作,添置大中型机械化设备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后勤数字化建设。谋划后勤信息化建设规划,分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师生健康档案体系建设工程,教职工体检信息实行网上查询,医疗收费与校园一卡通对接;饮服完善“高校后勤采供与核算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内部监控力度;建立公寓管理学生信息库;逐步建立水电管网、维修工程数字档案;发挥处网站功能。

五、落实岗位责任,健全安全网络,合力创建平安型后勤

1、抓好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产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平安后勤。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与防火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挂钩制度。制定和完善处内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制度保障。

3、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员天天巡查、分部负责人每周检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每月检查、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意识。

5、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发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执行《江苏省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推动学校爱国卫生运动。

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培训通知范文通用八

各位领导,各位医保专管同志:

大家好!我叫李**,是**市中医院医保办专管员。感谢医保中心领导和医保专管的同志们给我这次发言的机会。作为一名定点医疗机构的代表,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并与各位同仁一起探讨分享在医保工作中的经验。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这也标志着我国城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全面的制度创新阶段,原有的公费医疗制度逐渐淡出医保领域。时至今日,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已在全国全面铺开,目前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开始实施。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行医保制度以来,经过6年的努力,在全市各医保相关单位的思想高度统一,全面落实措施制度下,使得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商丘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到36.3万多人,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6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达到了82家,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方便、及时、有效、低廉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市医保中心与各医保定点机构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职工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又专门开发了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得我们的工作进入了科学、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上来。

作为一线的医保工作人员,在对参保人的保险金征缴、个人账户资金收入、核算、支付、结存等方面,我们需要大量而实际工作,同时在面对参保人也有了更多的耐心和细心。所有这些通过单位反映给参保人,给每一位参保人提供了一个明白账,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征缴保险金方面,我们积极、及时、足额的按时交纳,遇到有疑问的群众我们能够耐心细致的进行疏导和解释,确保了医保基金的足额征缴,也确保了广大群众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医保专管人员严格按照参保规程做好参保人员增减手续,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医保中心,改变了过去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认真核查参保人员身份,杜绝住院病人冒名顶替,避免医疗浪费,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就医吃药及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等。

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我们全市上下各级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的共同努力,取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辛勤劳动。

医保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科学理念,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为参保群众减轻了负担;医保扩面征缴成绩显著,基金管理更加规范;医疗监管强力有效,宣传服务得到加强,有力推进了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人间四月天了,2014年的医保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让我们与医保部门加强合作,团结互助,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这件关系千家万户的好事、实事,做实、做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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