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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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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汇总10篇)
2023-11-19 17:07:04    小编:ZTFB

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协作和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制定方案时,需要引入创新思维和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我们在面对复杂问题时,需要制定明确的方案来解决。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和目标,我们可以借鉴专家的经验和意见,以获得更好的方案设计。以下是我为您准备的方案范例,供您参考和借鉴,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您可以了解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专业方案案例,祝您顺利达成目标。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一

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小的安全事故只是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大的事故则对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直接威胁,对于社会稳定有了一定的动摇。因此,在思想上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预防,在行动上要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且需要严格而有效的执行力。

安全工作无论多少都不算多,无论多么严格都不算过分。学校应当在思想上重视安全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重要意义。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和必须前提。我国近年已经出台了不少学校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但是学校的.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对于学校的安全工作认识仍然不够充分,对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任务的艰巨性估计不足、安全措施的严格执行还有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学校应当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学工作,从思想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行动上完善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从细节严抓安全工作的每个细小的环节。要充分考虑可能的安全事故,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严格的落实,同时也要考虑学校自身问题的特殊性来保证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具体的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并成立完善的安全工作小组。班主任对于本班同学的安全负起主要责任,代课老师要对课堂时间的安全工作负起直接责任。对于日常的安全工作做到不松懈,对与突发的安全事件做到有应对方法,对于客观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排除,对于主管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要迅速处理。制度一旦建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

学校要努力做到以人为防御事故的中心,以制度为防御准则,要有科学的安全事故防御方法。

对于学生,老师不但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加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突发安全性事件时的自救和呼救能力。

学校生活丰富而多样。学生的食堂要时时把关食品的卫生安全。我国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于学生的科学膳食,要做到严肃认真的控制把关,防止任何突发中毒或者病情的突发。在一些偏远地区,社会青年不时进入学校,对学校学生进行恐吓威胁甚至殴打的暴力事件也屡有发生。学校的保安制度应当负起工作责任,在学校的门口就要把好第一关。

严防任何不相关人士,特别是社会的闲杂人等、不良社会青年对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进行任何骚扰。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做到第一保障,使得学生的心身健康能有保障。

严格执行学校的门卫制度,学校校门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通过相应的批准和同意。严格管制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学危害的物品进入校园。对于这类事件,一旦发现,要立刻进行制止,必要时候要报警来保障学校教育的安全。对于执行学校安全护卫工作的人员要责任到人,不能很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学校不但要对常规可能的安全事件严格落实,对于突发的安全事件的控制,学校应该进行适当的演习。诸如08年的地震就是严重的突发安全事件,很多学校因为对于突发安全事故的重视不够,对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学校应该定期对广大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演习,特别是对于像火灾、突发性的集体食物中毒。

对于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安全事故,对于学生不慎溺水等严重的安全事故,一定要做到临事不慌乱,应该科学、冷静、及时的做出应对,在最快的时间内,以最科学的方法做出相应的救治。

如果能在平时就进行一定的安全事故演练,必然能把突发性的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小,使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使得学校的教学设施得到最大的保障,对社会的稳定也有重大的意义。

学校的安全教育,不但学校要狠抓落实,社会、政府和家长也要负起责任。学生的安全不但要从校内抓,在校外的安全也同样的不能忽视。有很多的家长对于教育的认识不够,认为只要把孩子送到校园教育就是老师的事。无论学生在校外犯了错误,还是受到伤害,都把责任统统推给学校,但是自己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呢?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学校,寒暑两个比较长的假期里,学生任意的在河流池塘里摸鱼、游泳,在农田里放火,甚至聚众进行酗酒等事情也不时发生,因此而引起的火灾事件、学生溺水事件,因为聚众不合造成的恶意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所以不但学校自身要抓好自己安全工作,更应当适当的在家长会等等场合把这些理念普及到家长身上,令家长积极自觉地参加到学生安全的保护工作中来。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二

为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黔府发200826号)文件要求,结合紫云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制定的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行政管理事务的各种文件。

行政机关部署阶段性工作的文件,规范本机关系统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以及有关具体事项的'布告、通知、决定、批复等,不适用本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制定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或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署。

四、规范性文件应由制定机关统一文号发布。规范性文件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或“通告”等。

五、规范性文件在生效前应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执行的依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约束力。

六、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因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除外。

七、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制定机关应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三)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

(四)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八、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制定说明;

(三)制定依据;

(四)规范性文件正式刊印文本一式三份;

(五)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

九、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下列内容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是否与其他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四)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十、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二)对程序不规范的,由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建议,通知制定机关限期纠正,或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纠正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将修改废止的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十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作出的审查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报告抄送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处理说明,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十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规范性文件之间互相冲突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审查建议,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予以核查。确有问题的,按照本制度第十条的规定处理。对书面审查建议,应当将审查结果告知建议人。

十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违反本制度,拒不执行审查处理意见的,由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有权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十四、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三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及时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单位有专人在每日下班前对办公室等重点进行安全防范巡查”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安全防范行政值班制度如下:

一、本单位安全防范行政值班由门卫负责,各部门治保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本单位的安全。

二、安全防范行政值班责任人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巡查工作,不得遗漏空白点,确保单位平安。

三、安全防范行政值班责任人在每天巡查工作结束后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巡查记录,不得遗漏。

四、安全防范行政值班责任人在巡查中发现问题,能自行排除的,应积极主动进行排除,并在适当的时间,向有关部门领导如实反映情况;如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前来排除。

五、应急联系:xxx。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xx区行政中心各部委办局办公区域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有序,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请示区领导同意,特制定xx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制度(试行)。

第一条: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外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xx区行管局共同负责,除四套班子大楼外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治安保卫门岗值班制度。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四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四)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五)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六)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六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门岗值班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登记进入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证件;

(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巡逻和检查并进行记录;

(四)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技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各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九条:区级机关年度考核(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五

为了加强检修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人身事故发生,保障生产、检修、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容器及设备内部作业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部门。

3.管理职能。

安全监督科负责本办法的制订、监督检查与实施,收集汇总对本制度提出的修改建议并进行修改审定。

4.管理内容和要求。

作业前首先对容器、设备内部或地坑、地沟内采取用压缩空气、蒸汽清扫或鼓风等措施进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和窒息,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作业过程中要设专人监护和联络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单人独自作业。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当有坠落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空气呼吸保护工具。

电气照明或其它设备等符合国家安全作业标准。

进入煤气设施时,必须测定一氧化碳的浓度,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作业过程中要备有预防中毒、窒息等急救措施。

带入容器、设备及地坑内的工具,工作完毕,必须如数清理查验取出。

关闭容器、设备孔门或盖板时,必须确认其内部无人或无其它物料后方可进行。

5.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此制度,作业中违反此规定发生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考核。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现制定开展“夺旗、争星、亮牌”活动方案。

“夺旗、争星、亮牌”活动是实施党建“书记项目”、持续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争夺流动红旗,争当岗位之星,亮警示黄牌”,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作示范、勇争先”,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打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水利队伍。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争夺流动红旗。

1.评选对象。

县水利局内设10个股室,2个中心机关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

2.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先进集体按照民主测评、评选公示的程序,一季一评,每季3个。

(1)民主测评。次季度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2个中心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局机关股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取前4名上报到局党组会议研究。

(2)评选公示。上报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3个先进集体在微信工作群、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公示期收到不同反馈意见,局活动办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办法。

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对荣获季度“流动红旗”的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授予流动红旗一面,并在荣誉栏中张榜公布。

4.评选要求。

评选“流动红旗”先进集体,应重点围绕日常工作任务和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上级表彰奖励考核通报及上级会议经验推介情况、内部团结合作情况、与各方沟通协作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测评。

评选周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纪检效能通报,或因业务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取消该单位或股室(站)评先资格。

1.评选程序。

争创“岗位之星”按照内部推荐、民主测评、评选公示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季一评,每季3人。

(1)内部推荐。每季度末,每个中心推荐3名、局机关每个股室推荐1名季度“岗位之星”候选人报局活动办。如无合适人选,可零上报。

(2)民主测评。次季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2个中心及中心下属6个管理站、局机关股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拟推荐的季度“岗位之星”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取前4名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3)评选公示。上报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3名优秀人员在局微信工作群、党务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公示期收到不同反馈意见,局活动办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奖励办法。

对荣获季度“岗位之星”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张榜公布。

3.评选要求。

评选“岗位之星”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围绕“理论学习、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服务水平、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把按时完成“学习强国”和“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作为推荐“岗位之星”的必要前提。坚持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原则,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凡推荐、评选中出现不真实或获评人员思想行为表现不良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亮警示黄牌。

1.警示事项。

对办事拖拖拉拉、效率低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对帮扶、服务、管理等对象态度冷漠,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推诿扯皮的;影响甚至破坏内部团结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有关规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受到上级及县局通报处理的等相关责任人员亮警示黄牌。

2.警示方式。

“亮警示黄牌”采取下文通报、在微信工作群和公示公开栏中通报等方式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菊如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国群、徐小勇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水利局“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查暗访、考核评比、总结宣传、信息收报等日常工作,徐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智、顾瑶琪兼任活动办工作人员。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取得实效。县局将“夺旗、争星、亮牌”活动纳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加减分,奖惩结果与集体、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注重总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黑板报、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宣传载体和报纸、媒体、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既要广泛宣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创新求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争一流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又要敢于揭露、曝光身边的反面典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局直单位、机关股室应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0日将《县水利局季度“岗位之星”推荐表》报局活动办。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七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实施但未标注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省政府令〔〕第14号)同时废止。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八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人大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全国人大机关行政本级、法制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等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以下统称人大机关)。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大机关国有资产,是指由人大机关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人大机关的国有(公共)财产。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包括人大机关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人大机关的资产,人大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全国人大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人大管理局)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财政部是负责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负责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对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人大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具体组织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四)负责对人大机关资产配置事项进行审核或审批;

(六)负责对人大机关房屋、土地、车辆及规定权限内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或审批;

(七)按规定向财政部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第十条 人大机关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六)向人大管理局负责,并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人大机关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本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第十三条 对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有配备标准的资产,人大机关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人大机关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对人大机关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批准重新购置。

第十四条 人大机关房屋的配置,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办理。所需支出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必须纳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五条 人大机关土地的配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所需支出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必须纳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六条 人大机关公务用车的配置,按国家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办理。

部长级干部专车,由人大管理局配备或批准配备,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副部长级干部工作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和车辆编制数配备,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七条 除房屋、土地、车辆外,人大机关购置其他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

(三)财政部根据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状况和人大管理局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四)经财政部审批同意后,人大机关可以将资产购置事项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财政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第十八条 人大机关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人大机关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人大机关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资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人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第二十二条 人大机关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 人大机关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 人大机关应当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五条 人大机关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

第二十六条 人大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在本办法颁布前已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进行脱钩。脱钩之前,人大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管。

财政部、人大管理局应当对其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人大机关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履行审批程序:

(三)财政部根据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状况和人大管理局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四)经财政部审批同意后,人大机关方可进行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事项。

第二十八条 人大机关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人大机关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人大管理局商财政部予以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第五章 资产处置

第三十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人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第三十一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人大机关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第三十三条 资产处置应当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一)房屋处置,按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办理,报财政部备案。

(二)土地处置,按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报财政部备案。

(三)车辆处置,由人大管理局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四)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其他国有资产的处置,由人大管理局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200万元以下的资产的处置,由人大管理局审批。具体办法由人大管理局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五)人大机关划转撤并时处置资产,及向其他部门、向地方调拨资产的,应当报人大管理局、财政部审批。

第三十五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人大机关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人大管理局、财政部审批、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人大机关联合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而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六章 资产评估

第三十九条 人大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人大机关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二)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财政部会同人大管理局组织人大机关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第四十一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范围、权限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人大机关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四十三条 人大机关进行资产评估,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七章 产权纠纷调处

第四十四条 产权纠纷是指由于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五条 人大机关与其他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人大管理局、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地方调解、裁定。必要时,报国务院裁定。

第四十六条 人大机关与非行政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由人大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人大管理局、财政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八章 资产统计报告

第四十七条 人大机关应当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时间等要求,定期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向人大管理局做出报告,经人大管理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人大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八条 人大机关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应当对人大机关报送的年度资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经财政部审核批复的统计报告,应当作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依据和基础。

第五十条 财政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财政部、人大管理局、人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十二条 财政部、人大管理局、人大机关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大会办公厅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人大机关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九

为了配合学院全面提高学生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的发展,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整改方案。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紧密结合我系实际,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稳定,为学校的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系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广泛动员师生做好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完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系主任刘振楼任组长,系党总支书记秦蓉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规范学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生的守法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构建我系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同时,抓好现阶段安全工作:宿舍、消防、心理健康教育、外出等安全工作,特别严把外出安全关,建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的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1.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召开全系辅导员专题会议,就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系统学习和统一部署。要求各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充分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把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各班要积极动员和宣传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大环境、大氛围。

2.积极引导,搞好安全宣传。坚持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作为平安校园创建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创建和谐校园氛围。

3.深入排查,找准问题。各班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在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思想浮动、心理状况、遵守纪律等各个方面开展深入排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

4.突出重点,开好四个会。一是召开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动员专题班会。辅导员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学院关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要求,讲评前一阶段班级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防患于未然,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召开班级党团骨干会。强调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学生党团骨干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三是召开各级学生组织会议。系团总支、学生会召开专题会,传达文件精神,做出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和共青团员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召开个别学生座谈会。各辅导员及时找学生中组织纪律性差、思想状况不稳定、性格孤僻等特异质学生谈心,做好心理辅导,通过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其健康的生活情趣,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抓好传染病预防。各班加强对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检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灭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对于关注得病的学生辅导员要重点,必须要求学生去学校医务室检查,并认真核查该生检查的结果。如果是传染性疾病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系安全工作小组。

2.抓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技能训练,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对教室用电设施及线路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加强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和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3.严抓学生夜不归宿和擅自离开学校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我系规定各班班长每天晚上宿舍熄灯以后要向辅导员回报人数。如果有夜不归宿的情况一定要查明情况,联系到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对待违纪的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相关处分。

行政单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监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为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主持安全监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专题安全会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负责贯彻落实筹建处有关安全管理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在各种节假日期间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由监理部总监带头轮流进行值班。

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安排和指导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召开的安全周例会,参与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或委托他人组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检查其运行情况。

(5)、审核监理部各种安全周报、总结安全通知和工作计划等。

(6)、对所监理各种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

(7)、负责审核承建单位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安全专项措施费的审批。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业主和监理中心的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指导思想,作好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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