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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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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论文(五篇)
2023-01-15 17:09:2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一

大家新年好!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这里隆重举行xx街道迎新春联欢会。首先,我们要向刚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这些先进个人是经过街道、社区有共同推选出来的,由于指标有限,还有许多优秀的同志没有获得表彰,希望你们不要气馁,争取在20xx年度总结表彰会上走上领奖台,也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新年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回顾20xx年,我们感慨万分。20xx年是我们的筹建之年、开创之年。盘点过去,我们围绕三条主线,搞好一个调研开展开展筹建工作,至少我们取得了五个不容易的成绩。

第一个不容易:4个月不到的筹建时间,南钢街办在8月2日被市政府批准,并于11月5日成功举行了成立揭牌仪式。[莲~山 课件]

第二个不容易:争取了方大特钢公司的支持,于7月22日搬入原社会事务部办公。改变了打游击办公局面,并争取了区财政支持,办公楼装修一新,庄重大方,亮堂气派。

第三个不容易:8月12日家园社区与社会事务部签订了公共事物管理协议,为打造高星级社区和创先争优品牌社区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第四个不容易:我们成功举办了玉兔迎春文化周系列活动,规格之高、场面之大、反响之好,为打造文化名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五个不容易:昨天在全区新春联欢会上获得了大合唱三等奖,不但超过了本区的其他两个街道,甚至还超过了江西第二镇。邓主任昨天在省艺术中心连续两次上台领奖,真是捷报频传,大快人心。为20xx年开了个好兆头。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方大特钢公司、区纪工委、钢城派出所和一些兄弟单位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街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事实证明,我们是个优秀的团队,我们是个出色的团队,我们是一流的团队,我们是最能干大事业的团队。在此,我谨代表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你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展望20xx年,我们豪情满怀。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新成立xx街道的基础之年,关键之年,我们将围绕工业强街、文化名街的发展定位,至少做好五篇文章。

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二

合 同 编 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三

【时间】20xx年08月26日15:00时

【地点】施工现场会议室

【主持人】周也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陈国辉、张剑、王国忠、柳工

监理单位: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周也、赵铁元、吴启东

施工单位:深圳市华美绿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蔡高翔、廖展周、毛金、吴文松、冷志飞、林晓斌、郭依太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叶晔

本次会议是深圳市李朗路市政工程(金粮路--刘屋路)市政工程第二十八次监理工程例会,内容如下:

一、深圳市华美绿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及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一)、上周完成工作情况:

1、上周计划完成电缆沟垫层100米,实际完成100m,累计完成81.91%;

2、上周计划完成电缆沟砌筑100米,实际完成60m,累计完成74.28%;

3、上周计划完成盖板边沟100m,实际完成80m,累计完成10.84%;

4、上周计划完成里面平整、压实54米,实际完成54m,累计完成100%;

(二)、下周工作计划安排:

1、下周计划完成燃气管道100m,占总量的19.96%;

2、下周计划完成给水管道100m,占总量的19.8%;

3、下周计划完成盖板边沟50m,占总量的6.78%;

4、下周计划完成电信通讯井4座,占总量的50%

(三)、现场安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1、临时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加以控制,已安排人员不同时间洒水;

2、临时道路围挡个别处铁皮松动,有脱落,已将脱落铁皮加固到位;

3、个别井盖未有封堵,已将井盖封堵完成;

(四)、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1、关于临时道路k0+716处沥青铺设已完成,关于增加施工费用部分,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工程联系单确认以及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解决。

2、设计图纸中人行道下的通讯管道空隙填充,在图纸总说明中用细砂填充,但是,在详图中且注明采用c20砼填充,具体采用哪种施工方法,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调设计单位解决确认。(设计单位确定采用设计图纸说明中的施工方法,进行工程联系单确认以及进行设计变更)。

3、现状燃气接驳点与在建项目图纸设计接驳点不符,关于叹气管道造价清单没有先关接驳口费用,清单存在造价缺漏分项,是否已在其他单价中包含,若未包含,费用由哪方出,需进行什么程序,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解决。(设计单位确定采用进行工程联系单确认以及进行设计变更)。

4、请建设单位尽快配合提供弃土申请报告,具体格式已发送给建设单位。

5、由于08月13日至08月16日连日强降暴雨天气,导致本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下雨4天,翻晒4天,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七项、20.2.6条规定,满足申请工期延期条件,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解决。

6、关于本项目第四期工程进度款申请,已经导入工务局oa系统,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给予审核、确认。

7、根据建设单位现场决定,将本项目雨污水检查井周围增加使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具体做法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为准,增加工程量将进行工程联系单确认以及设计变更程序,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给以审核、确认。

二、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意见

(一)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现场部分区域大雨后出现积水,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排水,做到现场回填土施工部位无明水;

2、路口绕行临时路及办公室门前下雨后,道路泥泞,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处理,避免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

3、路边围挡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

(二)质量方面

1、现场电缆沟墙体砌筑时必须控制好墙体标高及垂直度,在压顶砼浇筑前,墙体砌筑需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压顶砼的浇筑,在压顶砼浇筑过程中需控制好压顶顶面标高,避免对盖板施工造成影响;

2、近期连续降雨,现场出现积水现象,要求施工单位在晴天后将土方抓紧晾晒,待含水率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回填土施工;在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对异物及大粒径石头进行挑捡,确保回填土施工质量;

3、燃气工程报建一般由燃气专业施工队伍自行办理施工许可,燃气清单内漏项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将燃气分包单位组织到现场,请建设、设计单位共同召开专题会议解决;

(三)进度方面

1、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现场的施工工序,明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职责,增加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以保证工程能够顺利竣工。

三、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意见

1、施工单位必须按路基回填控制回填压实厚度,安排管理人员进行施工过程控制,若发现路基面有杂物,必须清理后,方可回填碾压。

2、雨污水检查井周围压实到位,达到设计要求。

3、要求现场各参建单位要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团结一心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单位新来的技术人员需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将后续工作努力做好;

4、要求施工单位对雨污水检查井口采取加固安全措施。

注:与会各方如对会议纪要有异议时,应在签收后3日内以书面文件提出,留档存查。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李朗路市政工程(金粮路-刘屋路)市政工程项目监理部整理

20xx年08月26日

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四

甲方:采购计划编号:

乙方: 采购编号:

签订地点:柳州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严格遵守本次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人员参加。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或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验收,费用由采购单位自理。

6.2具备乙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6.3验收内容包括: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6.4提出异议期限: 年 月 日前。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结算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8.2结算期限:

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10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通知单位财务在柳州市财政国库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授权支付"。

九、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0.1%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4.3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3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乙方转帐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市政专业绿化施工论文范文简短五

xx年,县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省、市行政效能建设暨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目标,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继续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在全省市州中“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的目标和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努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切实解决审批服务事项较多、程序复杂、时限较长,办事效率不够高等问题,20xx年,工作稳步推进,实现机关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对外窗口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就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内部管理,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新形象

今年1月,中心顺利搬迁到县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办公,办公区域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两倍,县就业局、医保局和社保局整体入驻,县地税局办税大厅、交管服务大厅同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就增加了50余人。为进一步抓好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中心从制度建设入手,内强管理,外树形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一是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务中心的管理地位及对各入驻单位的管理要求,为政务中心对综合办公大楼的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及各入驻单位分析讨论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逐步加以改进;三是强化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研究制定了《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做到奖惩有度、有章可循;四是为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了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采取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的形式,定时巡查大厅,及时纠正窗口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解决大厅运行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秩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政务中心整体搬迁后的规范、有序运行,基本达到了搬迁后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打造了政务服务新环境、新形象。

(二)以治庸问责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一清理三减少”行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省市州中实现“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的目标,中心与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局(物价局)和县编办协调配合,本着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的原则,指导全县46个部门和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逐一清理。通过集中审核和清理,全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399项减少、调整为238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264项减少为76项。原有的40件承诺办结事项调整为即时办结事项,承诺件减少比例为20%。在23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承诺事项的总法定时限为5204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674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到了法定时限的32%。取消土地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一共12项。截至10月底,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230件,办结1623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率达99.8%,承诺提速54.73%,办理提速97.37 %,群众评议满意率100%。

2、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

审批服务事项“一清理三减少”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对全县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告,并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进一步提出要求,要求凡是县政府确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本部门、本单位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行政审批股室按要求成建制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与本单位窗口首席代表签订《四川省行政审批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股室负责人(或者是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四项权力,一是审批决定权、二是审核上报权、三是组织协调权、四是印章使用权。通过授权到位,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到位,严格禁止“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目前,共有41个部门和单位派驻的80余人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地税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房屋登记中心、县交管所等原办事大厅全部进驻中心,涉及立项、基本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水土保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涉税业务、工商登记、卫生管理、银行服务等项目,全部都能在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和办理。

3、以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坚持和完善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制度,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服务;二是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坚持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值守,提供网上咨询、预约、预审等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定期登陆电子政务大厅,及时解答咨询、处理投诉,截至10月底,接受网上咨询45件,处理并回复网上投诉13件;三是指导并协助晨光科技园区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延伸政务服务职能;四是制定富顺县投资项目领办服务暂行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专人作为领办服务人员,在投资项目报批过程中,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的意愿,提供“一对一”全过程审批指导和引领,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办理从立项到开工的所有审批管理手续。截止10月底,受项目业主委托,完成代办项目1件;五是着力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在认真贯彻《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手册(试行方案)》的同时,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富顺县并联审批操作程序》,截止10月底,并联审批办结24件。

(三)以试点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内涵建设

今年,我县被确定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18个省级试点县之一,中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动政务服务内涵建设再上新台阶。

1、充分运用“一清理三减少”行动的成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行政权力清理。试点工作之初,中心按照行政权力清理的要求,对涉及政务服务的几类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编制了政务服务目录。之后又按照“一清理三减少”的高标准、严要求对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清理和调整,同时对乡镇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清理出的项目由县政府进行了公告。公告后,中心及时将调整、保留的项目在行政审批业务软件中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在试点工作新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集中展示。公众可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的情况,实现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2、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延伸,实现政务服务窗口前移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内涵,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电子政务平台延伸到乡镇。5月底,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2个村和4个社区的便民服务代办点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与电子政务平台联通,实现了省、市、县对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时监控和对便民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的电子监察,政务服务窗口前移。

3、以平台搭建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考核力度。为进一步巩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县政务中心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巡查考核力度,并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治庸问责”行动挂钩。通过督促整改,原个别没有落实场地的乡镇落实了场地,部分落实场地后没有及时启用的乡镇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后正式启用,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基本完成,形象普遍有了较大改观。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乡镇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安装到位后,中心于5月专门举办了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操作和使用培训会,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之后,中心共组织人员先后三次到乡镇指导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软件,并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的维护;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中心会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富顺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办法》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定位,对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和人员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下一步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10月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咨询事项66806件,受理事项77171件,办结76619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5%。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咨询事项94334件,代办事项84719件,接待和处理投诉77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高,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行政服务职能交叉,部门强调各自的办事程序,并联审批工作推进较难。

三是个别部门不严格按要求选派窗口工作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行政审批队伍整体服务能力有一定影响,给中心管理加大了难度。

四是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在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少,专业人才匮乏,难以保证工作质量。此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县级部门、乡镇和村(社区)缺乏精通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计算机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给中心的工作指导加大了难度;另一方面,目前使用的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系统不能完全对接,也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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