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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 电梯安装施工安全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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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 电梯安装施工安全协议书(5篇)
2023-01-15 17:29:1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序号品牌型号规格电梯:层/站/门扶梯:倾角及提升高数量(台)单价(元)合计价(元)

3升达sdl20xx/0.5-jxvf (货梯)4/4/4199,45099,450

5迅达9300ae-10-en-35-100-k-r(扶梯)35° 4500mm2163,300326,600

6迅达9300ae-10-en-30-100-k-r(扶梯)30° 5960mm2191,025382,050

合同总价(rmb元):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圆整(¥808,100.00元)

注:总价包含税金.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的条款以____________作为双方的确认。

2.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执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液压梯执行(gb 21240-20xx)》。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由买方于签订合同前确认盖章后提供卖方。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应在签署确认的同时予以确认。

2.2.3、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3.1、付款方式:买方以_汇款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61,620.00元)作为预付款,其中占合同总价的15%(¥121,215.00元)作为定金。

3.2.2、买方在交货期4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646,480.00元)作为提货款。

3.2.3、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满足前述第二条之2.2.1、2.2.2款以及第三条之3.2款的内容后,卖方应于收到预付款后货梯60天内,扶梯80天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4.2、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若有异议或者届时可能引起的价格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

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5.1、卖方须按期交货,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安装方负责,送达地点:广东省z市z买方指定工地z广场买方自提,提货地点: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买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倘若约定由卖方保管时,买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并保证货到工地7日内能够进场安装;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

6.3、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迟延履行。

7.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加装电(扶)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一年,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保修期一年完后卖方再免费保养维修一年,不含电梯配件费用。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十八个月失效。

8.2、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扶)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9.3、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合同总额每日百分之一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卖方不能交货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买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处置的标的物所得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时,卖方有权对买方继续追索。

9.5、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21天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每月1500元;扶梯每台每月30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9.6、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90天或以上时,除按前项计算仓储费和违约金外,另须支付因仓储时间超过90天卖方为确保合同标的物质量而作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每台3000元。

9.7、买方未支付上述9.5、9.6条所产生的仓储费及检验费前,卖方有权留置标的物。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电梯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买两年的电梯保险,受益人为买方

1、技术规格(电梯)。

2、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市____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大道南____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经办人日期:__________

精选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二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2、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_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20_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精选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三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包装

序号品牌型号规格电梯:层/站/门 扶梯:倾角及提升高数量 (台)单价 (元)合计价 (元)

3升达sdl20__/0.5-jxvf (货梯)4/4/4199,45099,450

5迅达9300ae-10-en-35-100-k-r(扶梯)35° 4500mm2163,300326,600

6迅达9300ae-10-en-30-100-k-r(扶梯)30° 5960mm2191,025382,050

合同总价(rmb元):捌 拾 万 零 捌 仟 壹 佰 圆 整(¥808,100.00元)

注:总价包含税金.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____________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执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液压梯执行(gb 21240-20__)》。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由买方于签订合同前确认盖章后提供卖方。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应在签署确认的同时予以确认。

2.2.3、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_汇款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61,620.00元)作为预付款,其中占合同总价的15%(¥121,215.00元)作为定金。

3.2.2、买方在交货期4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646,480.00元)作为提货款。

3.2.3、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满足前述第二条之2.2.1、2.2.2款以及第三条之3.2款的内容后,卖方应于收到预付款后 货梯60天内,扶梯80天 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4.2、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若有异议或者届时可能引起的价格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

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须按期交货,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安装方负责,送达地点:广东省z市z买方指定工地 z广场 买方自提,提货地点: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买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倘若约定由卖方保管时,买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并保证货到工地7日内能够进场安装;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

6.3、 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迟延履行。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加装电(扶)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一年,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保修期一年完后卖方再免费保养维修一年,不含电梯配件费用。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十八个月失效。

8.2、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扶)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9.3、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合同总额每日百分之一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不能交货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处置的标的物所得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时,卖方有权对买方继续追索。

9.5、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21天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每月1500元;扶梯每台每月30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9.6、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90天或以上时,除按前项计算仓储费和违约金外,另须支付因仓储时间超过90天卖方为确保合同标的物质量而作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每台3000元。

9.7、买方未支付上述9.5、9.6条所产生的仓储费及检验费前,卖方有权留置标的物。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电梯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买两年的电梯保险,受益人为买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1、技术规格(电梯)。

2、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买方执 贰 份,卖方及安装方各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市____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大道南____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经办人日期:__________

精选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四

买方:卖方:

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1301040

买方(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上价格包括电梯设备价、(含五方通话的电话分机、总机、预留视频电缆功能费)和运输费。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  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2.1.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以及最新相关的行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1.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因需要贯彻执行最新技术标准而引起的交货期,双方协商解决。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予以确认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甲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乙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甲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价每台10,000元作为定金。分批发货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时,按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含本批次前期定金10000元/台)。

3.2.2、(分批发货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买方(甲方)在提该批次货物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乙方)排产。买方(甲方)在接到卖方(乙方)通知提货至之日起二十五天前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提货款(即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款的80℅)。

3.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质保期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起算),买方(甲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由卖方(乙方)出具合同总价7%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履行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卖方(乙方)。 3.2.4、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3.2.5、买方(甲方)付清合同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甲方)。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如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满足合同条款第2.2项、第3.2项的条件后,卖方(乙方)应于收到买方提货款后不超过30天向买方(甲方)交付合同标的(货到甲方工地)。 4.2、卖方(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

4.2.1、买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乙方)须按期交货,买方(甲方)应如期办理提货。买方(甲方)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乙方)负责运输,送达地点:乌龙江大道66号康桥丹堤项目。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甲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甲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甲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买方(甲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甲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甲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在开箱前,由运输原因造成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再由保管方向承运人追偿。

6.3、卖方(乙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 不视为迟延履行。

6.4、货物到工地后,在交付使用前对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买方(甲方)提供场地,由卖方(乙方)负责保管。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甲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满足卖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甲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乙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乙方)负责保修贰拾肆个月,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如因买方(甲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保修期则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叁十个月。

8.2、未经卖方(乙方)同意,买方(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乙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甲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甲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在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3、卖方(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乙方)不能交货超过6个月,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甲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口、技术规格(电梯)。 口、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精选加装电梯维护安全协议书五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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