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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 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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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 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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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一

地点:公司会议室

应到人数:x人

实到人数:x人

主要议事:

经某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在某公司x%(出资额为人民币x万元)的股权给,同时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其他事项不变。

全体股东签字: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二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多少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__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__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至__时间内___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__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戊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43%股权(占股比例43%)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具体行使相关权利时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行使公司法与*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有限公司享有股东权益。

2、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若因乙方原因或因任何第三方追究乙方责任(不包括因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应对*有限公司或其股东或其债权人或对公司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等类似主体承担相关责任而发生的)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足额赔偿甲方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追讨赔偿所发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7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四倍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5、在乙方代持股权期间,因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足额补偿。

第四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四

股东会议决议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

出席人:全体股东

一、会议主题:

1、 讨论公司注销事宜。

2、 讨论成立清算小组事宜。

二、会议决议:

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x公司。

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由,(股东成员)组成,由担任小组负责人。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编制清算报告股东会审议。 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务,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务债权;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全体股东签字:

201xx年x月x日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五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 元,乙方实际出资 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 年 月 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二条 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 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 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甲(甲方): 身份证号:

股东乙(乙方): 身份证号:

股东丙(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丙方作为名义股东参与分红,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三方均确认:甲方实际出资万元,乙方实际出资万元,丙方没有实际出资而名义上持有公司的股份。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三方同意:各方名义上按以下比例持有股份: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丙方占%股份。

3、三方确认:丙方只享有按股份比例取得红利的权利(没有盈余的不分配红利),而不享有《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实体权利,不承担《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义务。《章程》和法律规定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行使和承担。

4、丙方应当履行勤勉义务并不得损害其它股东的权益。丙方有权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员工,负责相应的职务,具体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丙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以下行为,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转让、抵押、出资等。丙方退出股东时,无权获得任何对价。

6、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丙方应以股东的名义按《章程》和法律的规定配合签署相关文件,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需要变更股东时,丙方应予配合。

7、丙方和其直系亲属不得设立公司或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进行同业竞争。

8、《章程》中有不同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按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履行,《章程》仅限于工商登记的需要而签订。

9、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510__________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成都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xx公司的法定地址为: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占投资比例的_____%,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投入,乙方并没有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以乙方的名义出资_____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20__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xx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xx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甲方享有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有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xx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而导致其名下的部份或全部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等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在xx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__________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金堰水泥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或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如xx公司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则甲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仍然依照本协议由甲方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认购,并由乙方与公司发生法律关系。

第十三条: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如甲方在xx公司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六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会议决议:

一、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变更为。

二、同意变更公司住所,由搬迁至。

三、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增加/减少经营项目)。

四、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由年月日延长至年月日。

五、同意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万元,即从万元增加/减少至万元;其中于年月日以方式增加/减少万元人民币,于年月日以方式增加/减少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股东名称/姓名)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万元% ······;(注:若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说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并承诺全体股东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同意转让公司%的股权(人民币万元)给;同意转让公司%的股权(人民币万元)给;······;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股东名称/姓名)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万元% ······

七、同意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免去监事职务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七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一)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如何写股东之间财产分红协议书(推荐)八

最新设立1人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范文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

(l)成立_________公司,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股东为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签署公司章程;

(3)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聘任____为公司经理(或:成立公司董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等人为董事,任期____年;)

(4)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____年;(或:成立公司监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等人为监事,任期____年;)

(5)指定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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