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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改造画图合同协议书 农村风貌改造合同(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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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改造画图合同协议书 农村风貌改造合同(二篇)
2023-01-15 17:37:55    小编:ZTFB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风貌改造画图合同协议书(推荐)一

在这阳光明媚、鲜花盛开的美好时节,我们以喜悦的心情,迎来了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隆重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命名表彰一批为我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项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纪念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光辉节日;二是借助劳动者的节日,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县总工会,向出席今天大会的劳模代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并通过你们,向辛勤战斗在全县各条战线上的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劳动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职工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县人民正满怀豪情地为实施的伟大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新的时期、新的目标、新的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工会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围绕大局,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真正做到劳动创造一切,劳动高于一切。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到工人阶级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要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实现全椒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安排工会工作,创新工会工作,继续广泛开展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和谐奔小康”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要在已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活动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吸引更多职工群众参与,进一步引导广大职工焕发劳动热情,展现聪明才智,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勇挑重担,在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贡献力量。真正做到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团结奋斗。

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扬工人阶级先进性。

工人阶级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学沭阳、超百亿、进前列”目标的实现,要靠劳动的智慧和汗水去付出。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改革的先锋,是发展的主力,是稳定的中坚,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楷模。

他们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劳模的先进思想和精神是中国工人阶级优秀品质的集中体现,是鼓舞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就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弘扬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弘扬他们的开拓进取意识和求实创新精神,弘扬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和时代精神。

时代需要劳模精神,时代需要发扬劳模精神。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劳模的导向作用更加明显。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弘扬劳模精神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这个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劳模为榜样,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做起,学习他们忠于党和人民的伟大情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努力形成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充分展现当代工人阶级的崭新风貌,锻炼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引领社会潮流,引导全县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以建设全椒、振兴全椒为己任,积极投身于全椒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事业。

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关心劳模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尤其对生活困难的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给予特别的关心、特别的照顾,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竭诚服务

各级工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和群众意识,自学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承担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在全县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的“当好主力军、和谐奔小康”主题实践、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创建和谐企业、职工之家,争做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活动,为广大职工施展才能提供了舞台,受到职工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较好效果。

同志们,工作是美丽的,劳动是光荣的,创造是幸福的。让我们努力工作,辛勤劳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工人阶级的时代风貌和伟大创造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全椒的腾飞而努力奋斗!

有关风貌改造画图合同协议书(推荐)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22号)有关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结合兴宁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到2021年,实现对城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完成村庄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按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推进村庄整治,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兴宁区乡村风貌。

(一)规划体系要求。以南宁市的乡村建设规划为引导,优化居民点布局、落实宅基地安排、明确配套标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乡村规划基本覆盖。

对于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风貌提升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及时修编规划。50户或200人以上、未编制过村庄规划的村屯,按照“多规合一”和“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要求,与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划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优先配套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以及公共环境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村庄风貌特色管控要求。50户或200人以下的分散型、小规模村庄,可以在上位的乡村建设规划的总体约束下,以文字形式规定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预留和安排要求。

(二)建设分类要求。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种类型分类进行建设。

1.基本整治型。重点是开展“三清三拆”、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设施完善型。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服务。

3.精品示范型。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实施乡土化环境改造,增添乡村韵味。具备条件的村庄可推进村史室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品位。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和提质升级,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产增收。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村民自主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范管理。

基本整治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三清三拆”、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设施完善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和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精品示范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突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特色风貌改造、环境改善、文化提升和产业发展等精品建设工程。

(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

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确定规划应保留和撤并的村庄,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宅基地安排。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实宅基地安排,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或建设为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落实规划实施保障。建立乡村建设规划有效实施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夯实各镇主体责任,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优化“四所合一”办事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整体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规划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城区“两违”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宁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行动

开展“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具体是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清理村庄垃圾、庭院杂物、卫生死角、禽畜粪便,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废弃危旧建筑,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城管局、“两违”办,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

1.推进村民自我治理。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劳模等本土乡贤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和带动作用。到2021年实现所有50户或200人以上村庄制定有村规民约等制度。(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乡村以德治理。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营造爱国爱家、和谐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城区民政局、乡村办、住建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加大“两违”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城区城管局、“两违”办、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行动

1.改路行动。推进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工程建设,实现兴宁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的目标,完成约5个左右便民候车亭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砂石或硬化屯级道路1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基本通砂石路以上的等级道路,完成约20个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的屯内道路硬化(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具体任务数以上级下达为准),重点推进贫困村改厕所,重点支持竹排江、那考河、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流域内农村区域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现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100%。推进具备建设公厕条件的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4.改厨行动。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具体任务,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走向厨房文明。(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5.改沟渠行动。按轻重缓急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抓好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参照其它地区的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的治理。(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6.改农村电网行动。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发科局;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兴宁分局,邕宁供电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

1.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巩固提升各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庄推进乡村文化讲堂建设,充实乡村文化载体,为村民打造精神家园。(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有效解决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牵头单位:城区妇联;责任单位:城区教育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019年至2020年,对一批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每年每个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80本。到2020年,建成约39家数字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重点完善十里花卉长廊干道旁新建乡村公交站点和便民候车亭,统一制定站台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站牌,张贴乘车时间表,方便村民出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应设置旅游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城区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农村污水治理ppp试点工作,结合市场手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支持那平江和四塘河等周边村屯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灭源控污、截污纳管工作。

新建成昆仑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及垃圾桶,配备一支强有力的乡村保洁队伍,巩固完善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体系,到2020年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牵头单位:城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成昆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各镇要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镇区周边村屯延伸工程,提高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负荷率。(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兴宁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完成10个以上自然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优先考虑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沿河村屯,探索采取ppp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发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4.完善金融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专项活动,推进农村支付户户通工程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完善医疗健康服务。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培养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完善慢性病处方用药政策,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完善便民超市服务。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可建设完善便民超市,以安全可靠和价格实惠的商品服务广大农民,并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收寄快递、费用代缴、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便民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邮乐购”便民服务站),推动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完善广电网络服务。2019年至2020年,每年建设一批乡镇无线台站;全面推进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基础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完善通信网络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并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为基础,逐步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依托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推送0—12小时天气预报服务信息,提升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0.完善教育服务。(1)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重点建设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乡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断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2)幼儿园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激励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普惠的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牵头单位:城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一)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前)。制定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乡村空间规划编制,总结、推广试点实施经验和做法,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

(二)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1月)。总结、推广第一阶段的实施经验和做法,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底)。在巩固第二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它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完成村庄“三清三拆”整治任务,完成设施完善型和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组织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验收考评,系统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总结大会,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城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建立兴宁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召集人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城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乡村办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具体人员名单由城区住建局商各单位确定后自行印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责任。

(二)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投入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将拆旧复垦、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采用整合部门涉农投入、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市和城区筹措的资金,鼓励群众自筹、社会投入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做到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放大效应。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市场前景和招商可能的项目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指导服务。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创新机制模式,确保持续发展。转变思维模式,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疏堵结合、奖惩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贯彻落实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勇于探索投入模式、推动模式和管理模式,激活和培育乡村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的力量汇聚起来,为乡村风貌提升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五)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能复制、易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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