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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 疫情捐赠协议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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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 疫情捐赠协议书(四篇)
2023-01-15 17:38:3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精)一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在科学重建中开展联镇包村帮户活动,以及开展联镇包村帮户活动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工作要求,20xx年至20xx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村基本情况,结合重建规划和乡镇、村、群众意见,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推动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二是结对帮扶5户困难户,利用当地优势资源提高农民致富能力。

二、帮扶规划

(一)帮助联系村抓好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指导村级党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引导联系村做好xx大、中国梦以及灾后重建政策的宣传,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根据联系村实际,帮助发展种、养殖业,如引进资金办养猪场、养鸡场、栽种核桃等,协助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学习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

(三)实施结对帮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通过"一帮一"等形式与困难群众或困难党员结对子,捐款捐物,缓解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生产、生活压力。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按照目标考核要求,局长谢琪同志全年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帮扶科室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政策宣传入户、关怀温暖入户。

(二)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联系点的具体负责人要每月安排时间,带领相关科室深入联系点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领导小组,以便准确掌握动态,有利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三)在工作中要认真、及时、准确的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

(四)领导干部要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五)要树立创先争优、不畏艰险的意识,以联系点为基础,及时收集联系村和帮扶户的意见,做好各种记录,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及时汇总上报资料。

关于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精)二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资料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团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理解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理解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坚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团体讨论经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景,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理解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景,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__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贴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发展团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团体经济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团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职责。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团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团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团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景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必须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团体讨论经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经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贴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团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团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团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团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团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团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团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景。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到达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提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资料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齐查处一齐,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景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景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口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财务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财务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对村级财务管理有新的规定按上级文件为准。

关于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精)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嵩明县委将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把监督利剑直插最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截止目前,我县共开展了8轮巡察工作,其中从第五轮巡察开始把村级巡察作为重点,目前已对8家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在巡察中发现,村级党组织因地理位置原因点多分散,往往一个村党总支下属的村小组都有10个左右,巡察采取“1托2”的方式,一个月的时间兼顾两个村(社区),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实施精准监督,确保巡察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我县村级巡察实践,就村级巡察工作作些粗浅探析,为做好村级巡察工作提供实操性强的经验和方法,以提高村级巡察效率。

截止目前,嵩明县共开展了8轮巡察工作,共对小街镇的李官村委会、大桥村委会、牛栏江镇的大箐、荒田村委会、嵩阳街道的东北街社区、东村社区,杨桥街道的杨桥社区、黑营盘社区8家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看账务、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12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一)村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

巡察发现,当前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村级党组织领导作用不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虚化;党员学习教育走过场,“三会一课”、“两学一做”、民主评议等党建事项存在应付检查情况;基层党员党性观念淡漠,纪律松弛,党员老龄化严重;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突出;对工程项目、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未按“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实施,剥夺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以“村干部专治”代替“村民自治”,农村干部纪律意识淡漠,落实惠农政策、工程实施优亲厚友、接待费用超标、作假、自定标准滥发各种津贴、补贴、慰问费,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问题依然存在。

(二)村级巡察取得的成效

从我县村级巡察的情况来看,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一是打通了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消除了巡察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对村级延伸巡察,将巡察监督范围拓宽到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真正实现监督“零距离”。同时也为农村群众反映问题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条件。二是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整改、促进发展”的这一巡察主要任务,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运用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措施,使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突出问题浮出水面,为解决问题找准了目标,提供了遵循。三是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对村级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有效解决各种政治偏差,有利于村级党组织更好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四是传导了责任压力,促进了农村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巡察,使村组干部明确了纪律规定和日常行为“边界”,使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得到增强;老百姓感受到巡察成果,看到村组干部的变化,更加信任村组干部,逐渐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关于村级疫情捐赠申请书(精)四

【一】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

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养老保险及奖金等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本村具体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3)年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预算方案的,必须及时修改预算方案。

(4)年终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决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5)年初预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预算方案和年终决算方案都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定。

【四】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严禁截留收入搞账外开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隐瞒和挪用各项收入。

(2)一切费用开支都必须符合制度规定,且有真实的单据作为凭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入账。

(3)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人。财务开支实行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设报帐员一名。

(4)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具体审批权限分为: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审批,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1000—10000元以内的开支,必须由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开支需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并报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签字,超过2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议通过。

(5)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具备时间、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审批,对于票据不真实、手续不完备、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凭证,村报帐员应当拒付,拒绝报账,镇经管站会计拒绝入账。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不得经手收支任何票据和钱款,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开支必须有一名以上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并签字。

【五】票证管理制度

(1)账簿、凭证、报表、收据等,由镇经管站和财政所统一添置、领购,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

(2)专用收款收据等带序号的凭证,必须建立“票证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管理。领用、缴销时,都要按凭证种类号码入簿登记。使用时填错作废处理的凭证,要在各联上加盖“作废”戳记,一并保留在票据存根上。

(3)票证由村报账员负责领用和管理,实行谁领用、谁保管

的原则,用完一本方可领用下本,特殊情况需多领用的,最多不超过五本,并限期缴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村级费用开支标准制度

(1)村内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制度的约束下把费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年度开支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年初预算,如特殊情况需要增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所有开支标准一律报镇经管站备案。

(2)差旅费。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档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宿费补助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超规格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出差人自理。

(3)工资、奖金及福利补贴。村干部工资由镇政府按标准统一发放,奖金及福利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复,不得由村支两委自行研究决定。

(4)通讯费、办公费用可实行包干,具体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代表大会决定。

(5)其他。报刊杂志的订阅以党报党刊为主,杜绝滥杂的现象,无经济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庆典不得以村集体名义提供赞助。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必须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必须在镇经管站的结算报表基础上进行。年初应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2)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为:财务状况及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支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的资金预决算情况;集体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形式为:设立固定公开栏,按照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或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4)严格财务公开程序。年度财务公开前,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并作出结论意见。季度财务公开,应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有村报帐员、村支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后公开。

【八】财务交接制度

(1)村财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在没有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财务人员应遵循财务准则,离岗时不得扣留任何财务资料及档案。

(2)交接手续必须在监交人监督下进行,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责,如事后发现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员责任外,监交人应负连带责任,财务交接的监交人为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3)财务人员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编制科目余额表和各项相应的明细表,以及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并将所经管的帐簿、凭证、报表、业务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单,移交给新接任的财务人员。所有移交表和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都必须签名盖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会计档案室入档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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