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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线路更改申请书 营运客车线路变更申请(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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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线路更改申请书 营运客车线路变更申请(三篇)
2023-01-15 18:20:1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客车线路更改申请书一

合同自编号hcz-

甲方:

乙方:(车主)姓名车牌号a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湖北省和**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规范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旅游客车挂靠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挂靠经营主要内容

1、乙方将自购符合旅游客运要求标准的客车(以下简称客车)自愿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旅游客运经营。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客车相关的规费、税费和保险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从事旅游客运,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乙方自愿承担车辆挂靠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5、甲方为乙方在经营上提供车辆客运资质保证,并提供经营上的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按期缴纳相关管理费用。

第二条、客车有关证照及编号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载重吨位

核定座位数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驾驶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后期续签至六年以内为止。

第四条、车辆抵押担保及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采用以下二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抵押和担保:

1、乙方自愿将挂靠甲方的车辆作为抵押,同时,由乙方自行邀请一位具有一定资产的自然人予以担保。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客车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35座以下(含35座)5000元;47座以下(含47座)7000元;

47座以上10000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元/台,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规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相关费用的约定

1、车辆挂靠管理费元/月,此费用不因客车审验、修理、交通事故、车辆遗失及其他原因的停驶而免交。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政策因素影响需调整管理费,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甲方调整管理费的幅度,不得高于市场同行标准。

2、乙方自接业务,如需甲方开据票证,甲方将代收代缴税费,按票面金额的5%收取税管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固定通勤班车业务,按不低于15%的标准收取税管费。安排乙方的门市业务按10%收取税管费。

4、其他经营费用,如:包括办理挂靠客车转入或转出的过户手续费用及线路牌、保险、事故、车辆有关证照审验及保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车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客车保险:乙方必须对其经营的客车按规定投保,如: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和驾驶员人身意外险,其中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由甲方统一购买(其他险种乙方可自行选购),其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有固定班车的可由甲方现行垫付办理投保,无固定班车的,乙方则需提前一个月预缴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办理投保,如乙方不按期投保,则由甲方强制购买,并按10%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恶意拖欠保费达两月以上者,按单方违约处理,违约者按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2、交通事故处理:乙方客车在挂靠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办理索赔手续,保险理赔由乙方享有。但乙方若差欠甲方款项时,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付款中扣回。

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在协助和行使对上述事故的处理以及签署处理事故的有关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已全权和已授权。因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车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人员差旅费和现场处置费以及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安全管理及客车审验要求

1、乙方应参加甲方通知的安全教育和学习活动。甲方应对乙方学习情况作出记载,并以此作为续签合同和客车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

2、乙方应按照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车进行维护和保养,按期参加审验和车辆技术检测等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驾驶员审验证明(复印件)、车辆年审单据、车辆保养证明单据。

第八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在乙方未违规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停止相关的服务和处置乙方车辆的所有权。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要积极维护甲方企业声誉,不得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者,将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自觉按旅游客运行业的管理规定及职业道德,合法和守法经营,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应积极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如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和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将停止对乙方停发办理线路牌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旅游客运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业务登记手续,领取线路牌,如遇恶劣气候、恶劣地段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备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承揽业务。

6、本合同期内,乙方因证照吊销吊扣或因病致残,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可向甲方提出客车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客车挂靠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及其有关债权债务等,由乙方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7、为了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将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指客车做抵押。抵押期与本合同期相同。(客车具体情况见第二条)

8、本合同期内,如客车达到六年期限,乙方必须将客车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给甲方办理车辆下线手续,本合同自然终止,其挂靠车辆应随即转出,如在三个月内未转出,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双倍标准收取管理费,直至该车籍转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客车经营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不予提供经营凭证;乙方累计欠款达两个月时,乙方除补交欠款以外,表明乙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在当月内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如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未办理转出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车辆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其处置费用除补齐各种欠款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条款处理。即:(1)乙方擅自将客车转包、转租、转让、转卖;(2)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乙方违规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在此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涉及本合同客车的意向和协议即告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担保人(或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2023年客车线路更改申请书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车牌为贵 线路为开阳县城关镇至城关镇鱼上村的万达牌营运客车一辆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决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全年金额为 元整(¥ 元),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应缴当月承包费 元(¥ 元)给甲方。

二、风险抵押金为 元整( 元)甲方交车给乙方时,由乙方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营运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营运期限内,如有违规行为所产生一切违章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在收回车辆后年审时发生的处罚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此发生的一切罚金。

五、甲乙双方在交车前各种手续必须完善,未欠交车前的各种税费。

六、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各种手续。并扣取乙方已交的全部风险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将此营运车辆转借或转包给她人。如乙方毁约,则甲方不退风险抵押金。

八、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发生更改或更转车辆时,则乙方无条件将此车辆交给甲方。

九、承包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发包或转让此车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将此车辆优先发包或转让给乙方。

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有国家一切补贴由乙方领取享受,若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此车辆,甲方应将 元(¥ 元)的风险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2023年客车线路更改申请书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 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 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乙方经营客运班线的基本情况(其他具体许可内容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班线起讫点│

├─────┼──────┬──────┬──────┬──────┤

│车辆牌照号│

├─────┼──────┼──────┼──────┼──────┤

│班线牌编号│

├─────┼──────┼──────┼──────┼──────┤

│核定

│年月起至│年月起至│年月起至│年月起至│

│经营期限│年月止│年月止│年月止│年月止│

├─────┼──────┼──────┼──────┼──────┤

│异动情况│

└─────┴──────┴──────┴──────┴──────┘

第五条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 营权的处理;

2、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8、9、10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1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十条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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