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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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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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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整合和提炼信息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和发现问题。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交往是提高社交能力的关键。总结范文中的观点和观点可以作为我们总结过程中的参考和借鉴,但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加以筛选和运用。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一

那个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

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

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

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办理土地登记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下情况须办理土地登记、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申办要件:

土地登记申请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或变更)土地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委托代理申请的,持代理授权书)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权属来源及证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下发的用地文件、图件及其他资料;法院判决书、房产的赠与、继承、分割等有效证明;土地登记人员收取上述材料后,开具《土地登记收件单》。

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认定权属界线时,被调查宗地权利人的法定代表人与相邻宗地权属人的法定代表应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3、注册登记。

公告期满,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指出异议的,由人民政府批准,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权利人应携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证书。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初始和变更登记个30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的,不含公告时间)。

收费标准:

豫价房字[1993]第087号《关于发布土地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

行政行为及收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二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xx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xx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xx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委员会

xxxx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三

一、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二、办理土地登记应提交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指模;。

企事业、机关单位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涉及共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各自提交。(如:抵押、租赁、共用宗地)。

(7)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11)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和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17)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8)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9)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20)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2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22)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23)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

(24)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国土所将初审合格的有关表格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交到服务窗口后(属沙坪城区控制范围国有用地的,由用地者直接交服务窗口),由经办人员审查提交的资料,核对原始档案,之后由测绘地籍管理股经办人员提出是否同意登记的意见和依据,交测绘地籍管理股负责人审核,材料合格的报局领导审批,再由测绘地籍管理股进行注册登记和核发证书,在承诺期限内交回服务窗口通知交费、领证;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注明欠缺材料或不符合登记要求的依据,退回土地登记发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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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四

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址: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xx56年至xx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xx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xx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xx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xx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0xx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此致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菏泽市xxxx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0xx年二月二十二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五

请求事项:

1、确认_____________山场(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2、确认_____________山场(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3、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__份;

2、权属、权源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3、权属争议区域等到有关图表__________份。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六

市国土资源局:

价、安全生产预评价等前期工作。目

前,按程序已完成环评、安评、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复垦方案、水保方案的相关报批备案工作。

《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堆浸尾渣6000t选矿厂, 年治理堆浸尾渣198万t;建设内容主要为选矿厂工业场地、尾矿坝、办公生活区;拟定总投资3.8亿元。

项目建设选址按照距堆浸尾渣(原料)较近、运输距离较短、节约用地的原则,现已确定项目建设选址在甘肃省礼县罗坝乡王寺村、焦赵村区域内。该区已纳入礼县黄金产业开发建设规划区。

项目建设拟用地总规模约17.98公顷。在拟占用的土地中选矿工业场地13.31公顷,办公区生活区1.34公顷,尾矿坝3.33公顷。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用地标准。

此区域均在县、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贵局审核向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甘肃礼县李坝矿区堆浸尾渣综合回收选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 使企业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预审手续。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土地规划证明 报告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xx年6月21日印发 存档(二)共印8份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七

投标申请人:陕西凯德环保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8号。

日期:7月28日

目录。

二、资格审查必要/附加合格条件响应表。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发置业分公司: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业绩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有关声明和资料。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要求后的投标申请人。

5、如贵方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我方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刘宝。

联系电话:13991209791。

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二、资格审查必要/附加合格条件响应表。

表1。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附后。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八

致:*************。

我公司(厂)已经认真阅读了本次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本次招标的基本情况和资格要求,完全明白必须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其资格审查申请的编制方法。现正式向贵公司提出资格审查申请,请予以准许为盼。同时我公司(厂)做出如下承诺:

3、遵守国家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若存在上述现象,愿意退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11月24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九

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址: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7.22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2.69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19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2.69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019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此致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何楼街道办事处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二、受理部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四、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二)、有关证据材料。

(1)、人民政府颁布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五、处理程序。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调查处理意见——处理决定。

六、调查处理时限。

(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

建议书。

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七、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申请人:王某海,男,1955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李集农具社。

申请事项: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2019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2019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2019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李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2019年5月22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

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

(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

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在接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后,应当及时组织办理。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出具证据。当事人不能出具证据的,不影响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依据有关证据认定争议事实。

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处理意见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事由、各方的主张及出具的证据;

(三)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处理意见。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一

甲方因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乙方农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国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集体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在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临时使用位于____________的`乙方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体位置以图纸标准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宗地使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满前______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重新续办临时用地手续。

三、在使用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及时交清土地补偿费用后,严格按照批准位置、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和改变批准用途,乙方应按时移交土地,不得影响、阻扰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该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甲方应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______元土地复垦保证金。甲方使用期满后,必须进行复垦整治、恢复原状,经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

六、使用期满后,甲方不按期复垦和期满不按时退还土地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甲方复垦保证金予以没收,用于土地复垦。

七、本合同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内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区)人民政府各一份,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

乡(镇、区)人民政府(章):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二

申请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已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年月日被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在市区看守所。申请人依法接受本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辩护人经会见、阅卷等工作,辩护人认为其涉案情节轻微,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为此,辩护人特申请对变更强制措施。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的涉案情节轻微。

……。

二、代办驾驶证迁入的收益并非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

……。

三、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

……。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之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申请人特向贵院提交书面申请,提请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肖鸿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请办案机关综合考虑涉案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致

市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广东律师事务所。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三

李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地址:

一、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二、受理部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四、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二)、有关证据材料

(1)、人民政府颁布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五、处理程序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

申请——审查——受理——调查——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调查处理意见——处理决定。

六、调查处理时限

(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七、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1484字)

申请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李集农具社。

申请事项: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20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20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20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李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20xx年5月22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四

国土资源局:

兹有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

置座落在 村(居委会), 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

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办

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20xx年11月19日

房产权属申请书范本篇十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因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_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_______年_______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的要求下,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向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送彩礼_______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_________叔叔_______________家。后于______月__________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_____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______月__________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_____________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

__________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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