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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 审计报告合伙人签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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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 审计报告合伙人签字(六篇)
2023-01-15 19:50:23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一

四川*发律师事务所 王*仁律师

自20__年4月起,王、李二人在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水柜村三组合伙建立“元吉*殖场”,现二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王,男,汉族,生于1987年10月15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李,女,汉族,生于1978年5月18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出资额、时间、方式

1、王出资¥1200000.00(壹佰贰拾万元);出资¥600000.00(陆拾万元)。

2、自20__年4月开始经营以来,王、李二人均已交足全部出资额,并投入合伙经营。

3、二人以其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二人合伙经营养殖场承租水柜村三组土地、房屋的使用权,该养殖场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有形资产包括圈舍等养殖设施、办公设备、蛇、果子狸等动物。

无形资产包括养殖场具有的商业信誉、品牌价值。

1、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具体事务的执行。

2、责建立会计制度对日常开支进行记账,按月负责向毛*琴报告收支情况 ,并将个人账户与合伙账户分开,不得擅自挪用养殖场资金。

3、实行按月结算,高*研负责于每月月末五日内进行财务核算,分配利润或安排亏损承担,并制作财务报告供合伙人查阅。如果未按期进行结算,制作财务报告,承担¥50000.00元罚款。

4、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合伙事务,不得损害合伙人利益,因其个人过错行为给“元吉*殖场”带来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应当协助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工作,绝对不能擅自执行合伙事务,更不得实施有损合伙事务的行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养殖场每月营业利润在40000.00以下部分,20%用于养殖场积累资金,40000.00以上部分80%用于积累资金。

发生亏损及债务,每三个月清算一次,首先用积累资金偿还,不足毛*琴承担1%,高*研承担99%。

3、利润分配,除去积累资金,养殖场每月给毛*琴分红10000.00,亏损则从积累基金中支付;余额归高*研所有。

如未按照规定提取积累资金,应当返还积累资金,由此导致养殖场亏损或不足以支付分红,负责赔偿。

1、入伙、退伙、终止合伙关系,将个人合伙改为合伙企业或设立公司等。

2、租赁养殖场场地,建设、改建圈舍等。

3、用养殖场积累资金搞投资、新设养殖项目等。

4、涉及处分养殖场动产不动产价值10000.00元以上的合伙事务。

:全体合伙人自愿承诺不在另行投资经营与“元吉*殖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视为退伙并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广元城区投资的自愿放弃入伙资金;2、在广元城区之外投资的则按应退金额的50%收回入伙资金。

(一)、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对养殖场内事务行使表决权。

2、对是否吸收新的合伙人行使表决权。

4、对合伙协议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建议修改权、修改权和表决权。

5、享有对其他合伙人所持股份优先购买权。

7、合伙人对养殖场账簿有查阅、审核的权利。

8、法律、法规和养殖场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伙人会议决定

2、遵守养殖场的规章制度,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规定,爱护养殖场的财产,维护养殖场的声誉

3、按时参加合伙人会议

5、对个人行为给养殖场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和合伙人决议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1、合伙期间吸收其他合伙人需要二位合伙人一致决定。

2、合伙期间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人,且退伙人只能就有形资产分割份额,无权分割无形资产。

负责将养殖场尽早设立成公司,二人同意以现有资产为公司注册,由持公司70%股份,持有公司30%股份。

各合伙人应和睦相处,互相尊重和信任,若发生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各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养殖场所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应责任。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0__年十二月十六日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二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 。

第五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六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进行协议续签。

第七条:合伙人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 ________,

现住址 。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 ________,

现住址 。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___。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第九条:企业法人

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方为企业法人代表, 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利润分配,双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 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一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处理方式及负责人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4、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伙的终止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不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三

合伙购房协议书范本(合作购房)

合作购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国藉:_________________国藉: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其中甲方投资叁万元,乙方投资壹万元。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视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视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需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除去一切费用后)平均分配,店内债务同样比例共同承担。

三、经营职责: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__________________房租、消耗用品、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用等)即现金管理,并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签字确认后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将当天营业额全额存入专用账户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营业利润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用货物需做好相应的记录。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一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另在经营过程中,每月双方共有1000元的招待费用共同支出。

四、盈余结算:__________________店内盈余每月末(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甲乙双方平均分配税后利润,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纠纷处理:__________________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予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六、退伙: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当地法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五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

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

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年_月_日

最新合伙利润审计申请书如何写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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