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范文(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1:51:17 页码:10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范文(精选9篇)
2023-11-12 01:51:17    小编:ZTFB

总结是经验的结晶,是成长的记录。总结应该具备反思的能力,帮助我们认清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自我。总结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只有不断尝试和实践,才能写出更好的总结。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xx建设项目管理。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

4职责。

4.

1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

2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

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5.

2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等专业检查。由各专业副总组织不定期检查,本专业人员参加。

5.

3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员检查

不定期检查,重点查“三违”现象,(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地面值班、要害车间、厂房人员在岗情况。

5.

4安全管理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抓“三违”现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带班在岗情况。

6.

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运输、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爆破管理、文明生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资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6.

2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专业检查,重点检查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

1安全检查标准主要依据煤矿“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7.

2安全检查方式采取“五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值班检查与安全管理人员查岗相结合。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二

2014年x月6日xxxxx煤炭工业厅对我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提出安全隐患及问题23条,针对省厅领导提出的问题,天山煤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及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

一、为保证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安全得到保障、隐患得到排除,达到预期效果,矿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1、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及副总以上领导。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潘如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具体分工如下:

(1)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支护和协调。(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现场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到有效完成。(3)成员主要负责在施工现场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保证整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并确保整改安全。

二、整改方案。

1、交接班内容填写不规范。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无。

整改完成时间:2014年月日。

整改完成时间:2014年月日。

整改完成时间:2014年月日4、11202轨道顺槽超前支护有一单体失效。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

整改完成时间:2014年月日。

以上23条问题已认真按检查组的要求制订了整改方案,所有隐患已经全部落实到位。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三

(一)。

1、

采、掘、开工作面必须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间断进行动态检查,由安全科统一管理。一般情况下采取巡回检查制度,特殊时期或重点区域、地点要采取盯岗制。动态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措施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2、

除专、兼职安全员班班随时检查外,各队至少每旬要组织自查自纠一次,要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生产岗位的跟班领导、班(组)长及工人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的职责,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

各级领导干部、安全检查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整改。

(二)。

专业性检查制度

1、

针对特殊作业、特殊设备、特殊场所、专业系统必须进行专业性检查。

2、

专业性检查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进行,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执行。

3、

对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火工品管理、一通三防重要安全设施要求每月必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剖析、分析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

4、

针对季节性的特点要针对性开展季节性专业检查,以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如春季防火、防瓦斯;夏季防讯、防雷电;冬季防寒、防冻等。各有关业务部门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地进行。安全部门要根据季节要求及时督促落实。

(三)。

1、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旬由各专业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要对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进行1次质量检查,确保每旬覆盖一遍,每月末进行一次验收评级。

2、

月末验收评级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协调办公室组织各专业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查验评级,评级结果参与生产考核。

3、

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规定。

4、

每月验收评级要召开专门标准化会议,对当月存在问题和现状进行1次解剖分析。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四)。

1、

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确定每周三为检查日。

2、

安全大检查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重点井下,原则分3个组,根据逐月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科规定检查区域范围和涉及单位。

3、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规定: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性科(室)、采、掘、机电运输队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队、厂技术员必须参加,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同时也要参与,具体人员按年度内确定的人员名单执行。

4、

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周三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8:3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口等候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4:30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例会。

5、

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

6、

凡检查出的一般问题必须责成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重大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时解决。

7、

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在例会召开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汇总整理填表,由小组组长在当天下午召开的例会上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8、

安全例会应由总经理或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进行落实,各检查组要在例会后将查出的问题汇总表交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根据安全例会会议要求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由安全科在当日,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和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罚。

9、

凡安全例会上研究、安排的任务和处理意见,各有关单位必须不折不扣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在整改过程中,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奖罚制度加倍处罚。

10、

安全检查采取定组、定点、两周一循环、滚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即两周内同一检查组检查同一地点,以便掌握实际复查整改情况。

11、

每周三安全例会汇报要求,要首先汇报对上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然后再对本周检查情况作出汇报。安全科要针对重点问题和隐患,每周三在等候室进行挂牌明示,以使责任单位和检查人员进一步明确重点,重点检查纠正。

12、

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活动,无故不参加检查和例会的,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13、

除周三定期的安全检查外,每月在月末最后一周内要对地面生产系统、销售、机修厂等安全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时间由安全科确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14、

除以上安全大检查外,公司将根据生产阶段的不同重点,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活动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如在安全月、百日安全活动等活动中,要采取大检查的方法集中检查解决某一方面的安全问题,要有针对性,力度要大,要确实有推动作用。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15、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要组织综合性的全面检查。尤其节后复产检查验收是重点,必须认真组织好。节假日前后检查包括:“春节”、“五一”、“十一”,因假期长,职工思想波动大,精力不集中,要同时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

16、

对每次的安全大检查,都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或安排,要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不走形式,尤其是带队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

17、

安全大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严格按“四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时间、定

措施)原则落实整改,上报下发,存档备案,追踪复查。安全科要建立专门记录。

18、

安全大检查要从查思想、查领导、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查安全设施、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查文明生产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止重大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也要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19、

安全大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着不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单位对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五)。

1、

专兼人员协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确定每周一为检查日。

2、

专兼人员协防安全大检查必须有群众职工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重点井下,原则分3个组,根据逐月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科规定检查区域范围和涉及单位。

3、

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周一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8:3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口等候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4:30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例会。

4、

专兼人员协防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

5、

凡检查出的一般问题必须责成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重大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时解决。

6、

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在例会召开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汇总整理填表,由小组组长在当天下午召开的例会上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7、

专兼人员协防安全检查采取定组、定点、两周一循环、滚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即两周内同一检查组检查同一地点,以便掌握实际复查整改情况。

8、

对每次的专兼人员协防安全大检查,都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或安排,要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不走形式,尤其是带队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四

一、上级部门来我矿检查所查出的问题由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四定”原则制订出整改计划,于检查当天报安全科。若不按时上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二、凡是矿领导带领召开现场办公会查出的问题,发出办公会议纪要,由指定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安全大检查问题由安全科负责督促落实。

三、安全科要对各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汇总,并按“四定”原则进行分类,在次日打印下发给有关矿领导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五、如有特殊情况,完不成的要及时向安全科和矿领导汇报。

六、对于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责任的,给予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区队按制度规定的两倍罚款;问题重复出现的,在给予两倍罚款的基础上,对单位再给予1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50元罚款。

七、凡是整改项目没有完成,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又没及时督促落实的,每条对系统业务主管部门罚款50元。

八、此制度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五

根据矿井实际生产状况,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行为,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意识,特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全面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 的第二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负第二位责任;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负技术责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企业职工对现场安全操作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生产 管理严格执行“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六查”制度,即(1)查思想;(2)查制度;(3)查措施;(4)查隐患;(5)查整改;(6)查效果。

四、对现场违章违纪处理坚决按四不放过原则来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入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五、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生产 工作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好现场安全关。凡在当天检查的现场出了事故,要追查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作业,每个工序、环节都不能马虎。

七、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查出的`问题必须有现场落实整改,整改后必须有结果、效果,有记录可查;现场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汇报,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其他人员发现问题应与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处理。

八、发挥群体监督作用。群众安全监督是广大职工监督和协助各级行政领导贯彻实施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矿井在生产中严格按安全奖惩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交接-班记录,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对国家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

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六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经常性检查与抽查、上级检查与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

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规范安全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奖惩办法和隐患处理办法。

3、

检查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矿长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检查。

4、

安全检查要侧重检查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设备和设备质量状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职工持证上岗和标准化操作情况,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现场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反“三违”和事故追查情况,工程质量和生产情况。

5、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亲自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分管安全矿长主持。

6、

参加安全办公会的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请假须经矿长批准。

7、

办公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讨论制定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制度、措施。

8、

听取各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9、

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落实事项完成情况,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规划和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10、

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安全办公会落实的事项,将完成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七

为了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我矿本质安全化水平。为此,结合我矿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实行“三结合”,即定期安全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跟班现场监督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1、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科长及各队组队长分别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参加。

2、突击检查由矿安全科牵头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协调配合对井上下各环节分区域不定期检查。

3、跟班现场监督检查由调度室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特殊作业、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4、日常检查是由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对现场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

二、每次检查前,各级入井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专表记录。对现场查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做到定型定量。

1、定期安全大检查要分区域、分专业确定检查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并签注意见。

2、检查结束后,组织单位要及时召集安全检查专项办公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五定”(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形式安排、落实、处理。

三、安全科对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写出安全检查通报,上报下发,存档备案。

2、对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安全科要安排落实存在隐患(问题)的队组进行整改处理并安排管理人员跟踪复验整改情况。

四、建立隐患评比制度。

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隐患单位要指定专人按时整改,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对整改积极、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改态度消极拖延,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行安全隐患首查负责制与奖惩激励机制。

1、各级入井检查人员应保证所查隐患及问题的真实性。检查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循私情、互相监督的原则,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能够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及时汇报,从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了事故程度的;敢于制止并检举揭发违规违章现象的。由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做出特殊贡献的要给予特别奖励。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例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达到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3、各级检查人员中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在检查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者,将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

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井下顶板事故的发生,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顶板隐患的排查。

1、为有效排查和控制顶板事故隐患,成立顶板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检查等活动。

2、每月5、15、25日由顶板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采掘地点的顶板隐患进行排查,并将隐患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处室及工区,要求有关单位对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落实。

二、顶板隐患的整改。

1、顶板管理小组是顶板隐患整改落实的监督单位,由顶板管理小组制定出顶板隐患的治理措施,并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有关单位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排查出的顶板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并要求相关管理处室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3、排查出的顶板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所整改的隐患要有安全员记录。

三、相关考核制度。

对排查出的顶板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的,要对相关工区予以考核:日常顶板管理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整改负责人50元/条,在每季度“顶板管理”专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整改负责人100元/条。

附:顶板管理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排查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工作面撤除以及工作面过断层、或邻近层煤柱、过破碎带、过老巷、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回采面支护材料数量、质量存在的隐患情况。

3、排查掘进工作面掘进遇断层、围岩破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情况。

4、排查掘进工作面的贯通处顶板、瓦斯、水害、通风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情况。

5、排查井下巷道有无严重失修。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八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安全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车间、班组、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四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五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

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

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

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第六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1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八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

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

安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0次。

3、

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全面的安全检查。

4、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第九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责任人报告。

第十二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依照本制度,矿制定严重和一般“三违”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半年以上。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执法机制,为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1、

煤矿企业没有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

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未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应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整顿的。煤矿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较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应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的;

3、

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工作;

4、

煤矿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

5、

在煤矿安全执法中,对于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联合执法的;

6、

针对突发性、紧急性煤矿安全事件需组织联合执法的;

7、

县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煤矿安全执法决定存在较大问题的。

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1、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成**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2、

煤矿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负责执法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

1、

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归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

联合执法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并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必要时邀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

3、

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4、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执法主体单位开展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5、

需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时,执法部门应该在5日前向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联合执法方案,经牵头部门审核,在2日内书面回复。由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应制订联合执法方案。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或执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县安监局煤监股。

2023年3月1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