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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 部队病退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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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 部队病退申请书(6篇)
2023-01-15 20:39:32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一

今天我为大家报告的标题是《争做“三队三员”,加强义务感》!

转瞬间,参军已经一年多了,记得中学的时候就听人家说过,军营是座大熔炉,走入的是平常,走出的是闪亮的人生,咱们作为跨世纪的一代人,沐浴着军队的阳光,一路下来,心中充斥了骄傲跟冲动。

回想一年来的工作,感触良多,播种许多,这其中包涵了各级领导的造就、教育,同道们的赞助、关心,也包涵了自己辛苦耕耘、不懈努力的辛酸。一年多来,自己始终保持“三队三员“精力------打硬仗的战役队、优质服务的保障队、部队形象的代表队;合格驾驶员、合格战斗员、及格勤务员,争做“三队三员”。我认为要想做到“三对三员”,首先必需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八一军人演讲稿

一个人的责任感首先是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好的立场。一件事首先要当事人迫不得已去做。委曲、应付敷衍,甚至两面三刀,那都是不真心想做一件事的表示,这时候请求有责任感,那实际上是没有可能的事。被逼着做某事,这样反应出来的是逼迫者的志愿,要被强制者存在责任心,这也是不可能。一个人不信念,或者不以为本人可能做到、做好,他就不会乐意为之背上责任感。既然已经做出了决议,简直没有一个人不想把事件做好。然而,假如信息重大不足,当事人不晓得该怎么做的时候,他的责任感就没有一个依靠点,或者说是载体。落不到实处的责任感,或者无奈进行绩效评估的责任感,即是没有。责任感还体现为是否乐意承当一件事的成果。如果不敢承担,那象征着有所保存,也不可能会居心付出。八一军人演讲稿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对于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础要求是:爱岗敬业,老实取信,办事公平,服务大众,贡献社会。”这五句话中,爱岗敬业是条件,而强烈的责任感也恰是爱岗敬业要求的题中之意。社会职业和工作岗位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岗位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但无论什么职业的道德都有独特的准则和要求,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就是各种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

一个人的成绩大小,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就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而事业心责任感的强弱就是看待工作的基本态度问题。高尔基说过:“天才是因为对事业的热爱而发展起来的,几乎可以说,蠢才就其实质而论---只不外是对事业,对工作进程的热爱罢了。”可以设想,一个人不酷爱自己的工作,缺乏最少的事业心责任感,在职不尽责,安心不尽心,怎么可能把工作干好?更谈不上高尺度,发明性的发展工作。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干,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干在艰苦的时候找到力气,在急躁的的时候得以动摇,坚持高昂的工作状况,干好每一项工作。能够说,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干好所有工作的前提前提,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决议性因素。八一军人演讲稿

组织的培育,领导的关怀、教导,战友们的支撑与辅助,容纳了我的毛病和过错,教会了我做人做事。今后,我将倍加爱护,尽力学习,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争做“三对三员”,在领导和战友们给予的舞台上,为团队的发展尽一份责任。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二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现服役军人,在我心中,中国共产党是1个先进且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且随着本人年龄的不断增长我越来越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那种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我最根本最重要的人生目标。为建设更加美好与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断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我再一次得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首先增强了对党性方面的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整个儿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诞生至今的全部历史证明,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肩负起民族的希望,才能领导中国人民把历史推向前进。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员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各个时期,都起到了模范带头的先锋作用。 其次就进1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争取入党的1种精神力量,是指1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端正入党动机就是要摒弃个人利益和私心杂念,而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争取入党的过程,实际就是不断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提高觉悟、以实际行动使自己具备党员条件和素质的过程。

最后更加深入理解xx大的重要论述。通过再次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内容实质,使我进1步认识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要以良好的作风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xx大精神。落实好xx大精神,就是要与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们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xx大精神在点滴中不断闪光、凝聚和体现。

相信在以后的工作计划和生活中,我们必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坚定的立足本职,以更高的立意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事业;必将以更纯净的思想境界不断深入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积极进取、持之以恒,转变作风,苦干实干,主动靠扰党组织,以实际行动来争取早日入党。我们必将在党的领导下,把党员的这面旗帜通过实际工作亮出来,把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通过言行举止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体现出来;我们必将在党组织培养下,入党申请书范文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和执着追求,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全面建设富强社会、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舆论支持和工作支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及同志们:

你们好!

我叫.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程度.复转军人.87年进厂后分配在.曾担任过运行班长.检查工.宣传员.代理工段长.92年调入保管员.97年任组长.98年任安全员和主任.任调度员至今。

为响应公司和部门岗位竞聘上岗号召.本人积极响应并参与公司和部门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支持和拥

护公司的“.“的文化方针.本人这次竞聘的岗位是主任一职。

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基层管理者.当好兵头将尾.团结并带领职工坚决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企业生产物资的安全正常供给.本人是这样理解的;

1.作为一名企业的基层管理者首先要有以大局为重的胸怀.要以企业的生产为重.要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一个企业的生产正常与否直接与效益相关.正常的安全生产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执行公司和部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力度大小又直接与基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相关,所以作为基层管理者要服从领导的分配,处处以身作则,遵守公司和部门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要刻苦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努力工作,团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的核心文化理念,坚决支持协作领导工作,坚决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真正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不论领导交给什么工作任务都要坚决服从,并不折不扣的完成,决不推诿扯皮,拖拖拉拉,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带领全库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及部门领导制定的各种文件和各种规章管理制度,领会其含义和意图,领会公司的先进文化战略,坚持以“、“和“、“的企业核心文化为指导,发挥自身和班组员工的先进意念,为公司部门献计献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合理化建议,使班组员工在工作中相互学习,相互进步,不断提高,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坚决服务于生产,服从于生产,一切为公司生产服务,激励员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2.作为后勤服务部门的基层管理者,首先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有安全防范的意识,作为物资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特为重要,要掌握了解原材料的性能及安全储备知识,科学的管理和储备,才能确保原材料的不变质,安全合理的进行发放,实行日日检查运行设备和储罐制度,时刻掌握物资的储备数量和每天的发放量,做到心中有数,账务做到日清月结,了解并熟悉各原材料管路的去向和走势,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经常性对物资使用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并与使用部门进行沟通,绝不让不合理的物资管理给公司生产造成损失,更不能让自己疏忽出现安全事故,给员工身心和公司物资造成伤害和损失。

3.作为基层管理者要以公司的“十型“工段长和基层管理者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对照自己,既要起好带头表率作用,但又不能独断专行,要民主集中,要勤奋务实,决不虚造浮夸,要团结关爱员工,以人为本,但决不准拉帮结派,要有团结意识,共同学习提高的胸怀,不妄自表现自我,对工作要有创新和求精、求细、求美的精神,在管理上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虚心向优秀的基层管理者学习,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基层管理者。

以上是我的竞聘演讲,有不对的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出,本人虚心接受并加以改进。

如果这次我没竞被聘上,说明我离这个岗位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工作,虚心学习,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谢谢大家!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四

×××,19××年×月入伍,19××年×月入党,大学本科文化,××军衔,职级正团,××省××市人,现任某部队副政治委员。

我19××年×月出生在农民家庭,当时正值“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严重泛滥,加之苏联政府背信弃义撕毁合同,使人民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到严重困难,家庭生活非常艰苦,吃过野菜、树皮。父亲×××,务农,小学文化,于19××年病故。母亲×××,务农,文盲,现已××岁高龄,在原籍老家休息。妻子×××,大学文化,干部,现在××县国土房管局工作。儿子×××,大学二年级,现在××青年政治学院读书。哥哥×××,务农,高中文化。姐姐×××,务农,小学文化。舅舅×××,务农,小学文化,病故。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历史清白,与本人关系比较密切。

我19××年9月入××市××小学读书,19××年9月升入××市第二十二中学读初、高中,学习过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等课程,先后担任过少年先锋队中队长,语文、英语科代表。

从我出生起,虽然父母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们身上素有的勤劳、朴实、苦干,谦虚待人、老实做人、乐于助人和与人为善的高尚品格一直在熏染着我,对我以后的健康成长起到了楷模作用;家境比较贫寒,更加激发了自己艰苦奋斗、发奋成才的决心和动力。因此,我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而奋斗”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环境中成长,在小学阶段,各科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第一批加入了少先队;在初、高中阶段,总体成绩是中上等,语文、英语、政治课在本年级一直名列前茅,高中毕业,我的语文、英语成绩是本年级的第一名。

19××年初,我高中毕业回原籍,郊区农村的许多新人新事教育感染着我,激发着我发挥自己特长,拿起笔杆去进行宣传报道,不少稿件被××晚报、××人民广播电台刊用。我很快担任了大队团支部书记,自己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团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被郊区团委评为先进团支部,本人被评为××市优秀团支部书记。19××年10月,我被调到××公社任政工组秘书,同时兼任新闻干事。

在公社期间,先后两年协助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对部队有所了解,对军人产生了良好的印象和光荣感。19××年12月,我抱着到部队这所大学校长见识、锻炼成才和报效祖国的愿望,在母亲非常疼爱、极力不让走的情况下,毅然参军入伍。

入伍后,于19××年1 2月至19××年12月,参加了解放军××指挥工程学院××专业培训班学习,取得大学专科文凭。19××年×月至19××年×月,参加了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习,在工作与学习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自己挤时间攻读,从不耽误辅导听课,按时上交作业,结合工作实践,写出了一些理论性、指导性较强、内容充实的优秀文章,被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军区分院评为优秀学员。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工专业能力,为自己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自入伍后,我一直以“人生能有几次搏,现在不搏待何时”,“奋斗”和“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堂堂正正为官”为座佑铭。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坚持奋力拼搏,努力为党工作,尽力多作贡献,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上坚持低标准、不攀比,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坚决执行上级指示,服从命令听指挥,发出自己的光和热,取得了一些成绩。入伍一年多,我就加入了党组织;入伍两年多,我就被提为干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更加激发了我努力工作、报答党恩的精神动力。在连队、团政治处宣传股工作期间,刻苦学习,积极采写、拍摄新闻稿件,总结部队建设经验,宣扬先进典型,与首长下部队进行调查研究,当好首长参谋,先后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刊播文字、照片稿件50余篇,19××年有13幅照片被军事博物馆“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展览”选用。参加过数次军事演习,一边负责起草战斗文书,一边负责团政委的首长决心图的标绘,先后受各级嘉奖9次。19××年,由于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总结的工作经验,有5份被军和军区转发,荣立三等功一次。

总政×××主任、国防部长×××等领导同志视察×××,我被调到军宣传处帮忙,负责军委领导视察部队的摄影工作,圆满地完成任务。在×××政治部宣传科工作期间,19××年整党,曾担任过简报组副组长,总结的3份经验被集团军和军区转发,19××年起草的“关于今年新兵的主要特点和对政治教育提出的要求”的调查报告,被集团军和军区转发。19××年受师嘉奖一次。在××集团军政治部保卫处和宣传处任干事、宣传处副处长期间,自己虚心学习,拼命工作,星期天、节假日很少休息,经常加班加点,得到了集团军首长的充分信任,参加了很多重大任务的完成和中心工作,使自己的调查研究能力、分析认识问题能力、文字表达和演讲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总结指导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自己本人及与他人合作撰写的首 长讲话稿、汇报材料、调查报告、教育提纲、政治教育试点经验、政治工作论文等文字材料共××多份。

其中被××、总政治部转发推广的经验材料共××份。19××年撰写的《浅谈如何提高干部的政治教育能力》研讨文章,被××军区评为优秀论文奖;19××年参加×××团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教育试点,总结的2份工作经验,被××军区和总政转发,中央电台、电视台、解放军报作了报道;19××年调查起草的《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中需要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被军区《政治工作简况》和总政组织部《组工情况》转发,总政×××主任在简报上作了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同年撰写的《积极探讨机械化部队建设的特点规律,努力增强政治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被××军区和总政转发;19××年,带领工作组在×××团进行了稳定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试点,总结的教育经××军区《政工简况》转发推广,战友报、解放军报、人民日报刊登了经验报道。

由于几年来工作政绩突出,19××年底,被集团军记三等功一次;19××年,带领工作组在×××师炮兵团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基本观点教育试点,经验被军区《政工简况》、传真电报转发5份,被总政《政工通讯》、《宣传简报》各转发1份,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了报道;19××年,先后总结撰写的《×××团采取多种方法,旗帜鲜明地批驳歪歪理》、《×××集团军团以上领导和机关进行人生观教育的基本做法》、《×××集团军重视加强对基层干部人生观教育的督查指导》等5份人生观教育经验被军区《政工简况》、总政《宣传简报》、《政工通讯》等转发推广。

同年8月,带工作组在×××师高炮团进行开展周末育才活动先行试点,其做法被总政、军区推广转发。总政×××主任、驻京各大单位政治部领导到该团进行了参观。在负责师团领导干部理论读书班期间,与他人合作撰写的《领导者尤其要学习发扬邓小平同志的革命风格》理论文章被《国防大学学报》19××年第1期刊登;19××年×月与军区工作组一起在×××团进行的新兵政治工作先行试点,与他人合作总结的文明带兵等3份经验被军区、总政转发。在集团军工作期间,与他人合作编写的书目有:《热点问题解答》、《集团军战役行动政治部工作及程序》、19××年本人组织、撰写和编辑的《战备教育教材》下发全集团军连以上单位。先后参加过“×××战役演习”等大的军事演习4次, 19××年第11届亚运会安全防卫任务等中心工作及重大任务。先后受到记三等功1次、嘉奖5次。在担 任×××集团军××旅副政委以来,积极协助军政主官,搞好政治工作的筹划、检查和落实,大项工作或艰巨任务都冲锋在前。

本人分管的政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全旅连续5年无刑事案件,严重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保证了部队的安全稳定。群众工作和双拥工作,我积极努力与地方协调,大力开展双拥宣传,亲自带领部队努力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办实事、做贡献,开创了新局面,使地方政府为部队办了许多实事,解决了供电经费不足、调整炮库和菜地、开辟了拥军专线公共汽车,旅游点军人免收门票等一批实际困难,军政、军民关系空前融洽。19××年和xx年,本人被授予××市拥政爱民模范个人、首都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年因工作政绩突出,荣立三等功。xx年,被集团军评为优秀纪检干部。

19××年5月,在××市第二十二中学由×××、×××同志介绍,本人加入了共青团组织;19××年3月在×军高炮团一连由×××、×××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19××年3月,在该团政治处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入团入党后,曾担任过团支部书记,集团军宣传处党小组长,集团军政治部党支部宣传委员,××旅党委、纪委书记。能够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执行党的决议决定坚决,比较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持用党性原则规范言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在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能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自觉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五

一年马上即将结束了,在这一年里我一直不忘部队领导干部对我几年的教育引导,时光似水,回到地方的一年里,一直对部队有着深厚的眷恋。这一年里工作比较繁杂,下面就进行这一年的工作总结。

一、政治思想

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好的方面:政治立场坚定。提高思想觉悟,思想上和行动上永保军人本色,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员。存在不足:思想上有时有放松现象,学习不够及时,有"差不多"就行的心理。

二、军事技术

增强体质,好的方面:坚持锻炼身体。对本专业兵器简单的操作能熟练掌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能做到不违规操作,加强理论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存在不足:体能训练不系统,下降比较明显,理论学习中存在厌烦情绪,对兵器保养不够好。

三、作风纪律

现在也不存在有半夜*不假外出了喝酒也少了对外*往是基本没有了这么一来我作风就好了存在不足:条例看的少,好的方面:能保持部队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意识淡薄了着装不统一。

四、完成任务

好的方面:上级赋予的任务基本完成。存在不足:任务完成质量不高,时间把握不好,不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针对上面对一年来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不足做以下整改措施:

一、端正自己的态度。纠正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二、保持良好的体能。加强系统的体能训练。

三、增强条例意识,加强条例学习。保持军人风采。

四、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加强工作责任心。

有关军人病退申请书理由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 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 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 褒 扬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 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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