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环保通知书填写范文(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20:29:40 页码:14
最新环保通知书填写范文(模板8篇)
2023-11-19 20:29:40    小编:ZTFB

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对过去的经验进行反思,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总结的语言要精炼、简练,避免啰嗦和冗长。如果你正在纠结如何写一篇好的总结,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一

贵父母(监护人):

根据《xxx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祝贺你的孩子成为xx小学一年级新生。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定于月日上午9:00--12:00到我校办理一年级新生报名手续,到时请父母带孩子一同前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本。

进入一年级后,望父母能配合学校,引导孩子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继续重视家庭教育,努力为孩子创设一个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密切与学校的联系,加强交流与沟通;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思想品德教育,促使孩子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二

同学:

恭喜你成为xx初中的学生。

根据xx市教育局学位派定通知,你已被录取为我校初一年级新生。

请你于20xx年6月28日至7月5日来校报到。

报到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小学5、6年级《素质报告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公办初中报到注册有关政策告知书》。

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8月27日进行初一新生入学测试。

请你于8月26日下午2:30—5:00到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8月31日上午9:00学校公布分班结果并进行入学教育。

祝你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三

停产,指[工厂或作坊]停止生产。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保责令停产。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我局于20xx年9月22日对你经营的小弟石材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加工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由车间内水沟通过车间北面围墙底部的洞口流至原料区,经由原料区东面围墙底部洞口流出外环境。对排入外环境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潭环测(20xx)第167号)。

以上事实,有20xx年9月22日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我局拟责令你经营的小弟石材加工点停产整治。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如对本停产整治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10月14日。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经排查,你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用电严重违章,现通知你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特此通知。

1223。

按照有关关于印《发米东区关于清理整顿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年月日,柏杨河乡清理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你单位进行排查,发现你单位未取得环评、土地等手续。现要求你单位接到本通知日起。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在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生产。

此文一式两份,一份由整顿单位保留,一份由企业办留存。

企业负责人签名:

xx企业办年月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一)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抓紧制(修)订土壤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快完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质等领域环境标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鼓励各地根据环境质量目标,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约束产业转移行为,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移送和立案工作要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启动联合调查程序,防止证据灭失。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需要环境保护技术协助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给予必要支持。

(三)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xx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四)着力强化环境监管。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xx年底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巡查,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抽查,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要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二、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

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五)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应予以追责。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

(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各地要于20xx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七)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非诉执行案件,环境保护、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

三、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

(八)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九)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跨省域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在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自20xx年起,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市(地、州、盟)和5%以上的县(市、区、旗),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市、区、旗)开展环境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十)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十一)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支持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20xx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

(十二)落实社会主体责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物资保障和资金投入,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排污单位要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制定财政、税收和环境监管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的环境信用。

(十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五、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20xx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研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和有利于监管执法的激励制度。

(十五)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xx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x年x月x日。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四

松溪县强大农牧养猪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的规定,“清水蓝天”检查小组及我局执法人员年6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养殖废水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外环境。

以上事实,有20xx年6月29日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治污染环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8月1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内容如下:

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进行按日计罚。

联系人:吴xx。

电话:23303xx。

地址:xx县大街12号。

xx县环境保护局。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五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环保同样会有约谈。但约谈时需要事先发出通知,以便告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保约谈。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20xx年8月份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同比恶化,其中二氧化氮反弹42.2%,反弹幅度居全省第一。从日常监管情况看,你市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新标准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重点大气减排项目进展、土小企业关停及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我厅工作安排,决定对你市进行约谈,听取你市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你市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原因,研究提出下步改进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9月26日上午9:00——10:30,在省环保厅(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1502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淄川区区长,市环保局局长、分管局长、相关科(室)、单位有关人员,淄川区环保局局长。

三、会议内容。

(一)省厅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和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和突出环境问题。

(三)研究部署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四、其他事项。

请认真准备约谈会有关内容,如必要可通知其它有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新增参会人员请提前通知我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促使企业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充分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由区环保局会同属地镇街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沟通交流、分析讲评等方式,就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条若企业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实际负责人,可授权委托企业实际负责人参加约谈。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约谈。

(一)近三年内被连续处罚3次及以上违法企业;。

(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企业;。

(三)近一年内信访投诉急增,或被主流媒体报道的企业;。

(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

(五)拒不配合环保检查,拒不实施污染治理的企业;。

(六)有其他行为需要进行约谈的企业。

第五条约谈由各片区分管联系领导或属地镇街分管领导主持,政策法规科、环境监察大队、相关环境保护监察所或派驻开发区负责人、属地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报请区领导主持。

第六条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保护监察所或派驻开发区办管辖企业中有符合上述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应当向政策法规科提交约谈申请,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并提交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提交的约谈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约谈原因、存在问题、拟整改意见。

第八条政策法规科收到约谈申请后,应联系约谈领导,确定约谈时间、地点,明确参加人员,并制作约谈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应包括被约谈方信息、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约谈流程、参加人员等内容。通知书制定后应当于约谈前三日内送达被约谈方。

第九条约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约谈方说明约谈事由,并指出存在问题;。

(二)被约谈方对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下一步拟整改措施;。

(三)约谈方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被约谈方表态。

第十条约谈结束后,需形成约谈纪要,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约谈纪要一式三份分别由政策法规科、约谈发起部门及被约谈方留存。

第十一条约谈发起部门(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保护监察所、派驻开发区)应当根据约谈纪要内容,开展后续督察,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整改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企业约谈纪要样式。

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手段,切实提高水环境整治工作意识,推动水环境整治责任落实,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建立路桥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约谈。

二、约谈对象(一)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力、工程推动严重滞后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二)区水环境整治办要求整改但久拖不改或逾期未改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三)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对象。

规章制度。

水环境整治投入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约谈单位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分析原因,提出加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二)与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力工程推动严重滞后单位的约谈还要听取原因分析整改计划和强化工作意识等专题汇报。(三)与水环境整治过程中要求整改但久拖不改或逾期未改单位的约谈还要听取原因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和如何加强水环境保护责任等专题汇报。

四、约谈时限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约谈。五、约谈实施(一)由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镇(街道)及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由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区水环境整治办主任约谈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二)对存在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无视约谈、在水环境整治-3-工作中工作严重不力、拒不接受上级工作任务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三)约谈前,对被约谈单位要下发约谈书面通知(详见附件1),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约谈通知书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印章),约谈部门和被约谈部门(单位)各保留一份,存档一份。(四)约谈时,被约谈人要带上约谈通知书。约谈单位应有2人以上参加,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记录(详见附件2),约谈结束时参加约谈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约谈内容应及时形成约谈纪要并发送有关单位。(五)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约谈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约谈单位。六、约谈罚则对无故不参加约谈、对约谈要求整改事项和措施落实不力、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单位和个人,将交区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通知书2、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记录。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六

各学院、相关部门及全校普通本科各年级学生:

我校期末考试将于x年6月24日开始,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定于x年6月26日至7月3日进行(含周末)。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可在x年6月9日至12日期间在百合平台中查询并打印。

本次期末考试地点分为蛟桥园、麦庐园两个考区。

蛟桥园考区主考场设在第五教学楼,同时使用第三教学楼部分教室。第五教学楼将于x年6月25日20:50进行清场并封闭。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麦庐园考区主考场设在第二教学楼,同时使用第一教学楼部分教室。考务办公室设在第一教学楼的麦庐园教务办,第二教学楼将于x年6月25日20:50进行清场并封闭。

由教务处组织的期末考试实行试题纸与答题纸分离的方式,即考生答题时使用专用答题册。为此,考生应试时,应首先在答题册密封线之内的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名称、学号、姓名、班号等,对在密封线之外填写或未填写上述内容的考生,其试卷作废,以零分计。

请各学院于x年6月19日至22日间从“考务管理系统”中输出本学院所属学生的“考试通知单”并发给学生。

学生按“考试通知单”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在“期末考试学生签到单”上对应位置签名。学生证、身份证及校园卡均为考试有效证件,考生须将考试有效证件和“考试通知单”置于课桌上方备查。

请各学院督促班主任务必利用主题班会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江财教务字[]35号)、《关于对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补充的通知》(江财教务字〔〕158号)和《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诚信教育管理条例》(江财学工字[]6号)文件,切实加强考前考风考纪教育。

每个考场均根据考生人数安排监考教师。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于x年5月27日前对监考编排结果进行学院内部调整。请各学院将监考任务落实到人,必须本人监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的,学院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代监考人名单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交教学运行科,否则按《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问责制度》(江财教务字[]3号)第三条第五款认定为严重教学责任事故。

xxx。

20xx年xx月xx日。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七

我局于20xx年9月22日对你经营的小弟石材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加工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由车间内水沟通过车间北面围墙底部的洞口流至原料区,经由原料区东面围墙底部洞口流出外环境。对排入外环境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潭环测(20xx)第167号)。

以上事实,有20xx年9月22日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我局拟责令你经营的小弟石材加工点停产整治。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如对本停产整治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10月14日。

环保通知书填写篇八

漳州市汇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主:

大安全隐患,限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立即停产整顿,落实相关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古农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漳州市汇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主:

大安全隐患,限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立即停产整顿,落实相关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古农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