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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卫生室协议书 装修卫生室协议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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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卫生室协议书 装修卫生室协议书范本(2篇)
2023-01-15 21:37:0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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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装修卫生室协议书(推荐)一

乙方(承揽方):

甲方的房屋需要装修装潢,乙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为甲方完成装修装潢,经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按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的家庭装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加工承揽费(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二:装饰施工地点:

1、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90.m2,室内面积84m2。2、装饰施工内容:水电路工程、泥水工程,木工工程、刮瓷工程、漆工工程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程。

3、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天。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

工中发生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垫付任何费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防止损害其人的财产生命健康安全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为包工包料的承揽方式,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材料品质、价格、品牌、售货单位购买材料 。甲方可以预支部分加工承揽费用于乙方购买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按照图纸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施工,每一个施工单元一张施工图,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承揽费按每单元的市场价格分别议定和支付。

六:乙方在进场前应提供本人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对照),通讯号码等,便于甲方提供给物业单位管理单位留底备查。

七:为施工方便,甲方提供房屋的钥匙一把给乙方,乙方不能将钥匙遗失、损坏、复制、转借,并在结算加工承揽费时交还甲方,同时对房屋内的原有设施、堆放的各种材料及电器、家具及装饰装潢负有保护和保管责任,直至交付使用后为止,否则应对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八: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2、乙方须提供图纸对隐藏的电线、水管、气管等其它设施进行标注,说明其位臵、形状、尺寸、材质等,防止甲方今后使用时产生意外损坏,以及便于维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九:其它: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买的材料、电器、家具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

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卫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十一: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卫生间、厨房等防渗漏部分为五年)。

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算加工承揽费和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超出工期以及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条款中对违约金已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负责反工修复至合格为止。

4.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也应予以赔偿。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最新装修卫生室协议书(推荐)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贵州省瓮安县格泰国际大酒店设计与装饰装修施工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省瓮安县银盏乡

三、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方案图纸设计与施工;双方确认的清单单价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装修。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贵州省瓮安县格泰国际大酒店设计与装饰装修工程(含装饰装修、消防工程、给排水、中央空调、园林、外墙、机电等)的施工。具体装修内容是按甲方确认的方案图及双方确认的清单范围进行施工。

二、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税费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甲方包报建,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施工保证金200万整,乙方进场正常施工7天后甲方(无息)支付乙方150万作为乙方的开工组织费,剩余保证金于本工程全部完工后7天之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四星合格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必须在工期要求范围内进行整改。

二、总工期为 天内完成设计与施工,达到甲方质量要求。

第四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室内外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第五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时间以具备开工条件,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经乙方现场管理代表签收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 。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发出开工令后二日内必须进场作施工部署,甲方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楼面交付乙方。最晚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工。乙方如逾期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天二万元的罚款。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可由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按时完工并工程质量较好,甲方可奖励人民币十万元整,总罚金额不超过50万元整。

三、乙方进场施工未达到甲方合理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甲方第一次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追加人工按质按量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如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清退,已完成工程量按30%结算,并扣除乙方所交50万工程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违约的处罚,乙方自接到清退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场。

四、乙方确保该酒店于20xx年10月1日试营业(含客房100间、迎宾大厅、外观(含主楼和副楼外墙、停车场景观及绿化、门楼)、宴会大厅及部分包房、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厨房设备等,以上于20xx年9月20前交与甲方使用),如未能营业,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

第六条:材料的供应

材料由乙方采购,单价、品牌、色质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并双方封样,乙方方可采购,如与封样不符,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以甲方审定的竣工结算报告总价为准。

二、计价方式

1.本工程按成本加 %利润计算。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竣工图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 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大型机械费、材料费、材料加工、以及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合同工期内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及其他合理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由甲方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8.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 调价方法:

本工程人工费按贵州省20xx版最新工程计价定额为标准,工程完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套算(如定额上无子项目的分项工程按双方协议的市场价格结算)。

第八条:竣工验收及结算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审查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7天内通知乙方。

二、甲方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三、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甲方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四、甲方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和结算。

五、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已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备料款。

(2)乙方进场施工两个月后申请首次拨付工程款,甲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但是客房100间、迎宾大厅、外观(含主楼和副楼外墙、停车场景观及绿化、门楼)、宴会大厅必须达到50%以上的工程量,以后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两月30日提交本月工程量清单和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甲方于次月5日前审核并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直到工程全部竣工。

(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拿到竣工验收合格证,办理工程结算之日起60天内工程款付到总工程款的97%。

(4)剩余总工程款的3%作为保修金,如在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或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保修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如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将以乙方的质保金作为维修费,期满后退还乙方时扣

除已使用的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在保修二年期满合格后一次性将3%的工程维修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甲方协调总承包单位消防电梯(仅此大型设备)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乙方必须及时将垃圾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乙方负责自身的施工垃圾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源点 (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项目经理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技术负责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8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20xx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 附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二、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 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一方依本地址向对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对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所产生的责任由对方承担,非过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对方。

三、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索赔外再收取本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

四、本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包括以下情形: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2)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3)其它异常事件(包括经区以上政府确认的恐怖事件、造成区级以上一定范围恐慌的事件(如“非典”)等);

(4)6级以上地震;

(5)一周内8级以上大风累计超过8小时;

(6)日降水量100mm以上的暴雨;

(7)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零下10摄氏度以下的严寒天气;

(8)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人的过失)通知停工或间断施工(如雪灾、高考等);

(9)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8小时。

五、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第十四条:通用条款约定

本装饰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六条:附件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 电话与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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