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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 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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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 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范文(九篇)
2023-01-15 22:27:27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一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二

(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_____________。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_____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_______________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三

银行自产生以来,风险就与之形影不离、相伴相生。风险既是一种挑战,也蕴藏着机会。银行因为有效管控风险而生存和繁荣,也因为风险管控不力而衰败和消亡。困此,风险管理是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也是现代银行科学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能否正确认识风险、能否有效管控风险,将决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近几十年来,随着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银行风险的重视和认识逐步加深,银行风险管理已引起社会、政府和银行机构的高度重视。如何有效识别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特别是防范案件,已成为银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银行风险的含义(一)风险

1、风险定义。目前,学术界对风险的内涵还没有统一定义,由于对风险的理解、认识程度不同或对风险的研究角度不同,不同的学者对风险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风险一般是指未来的消极结果或损失的潜在可能。这一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二是损失的可能性。

2、风险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结果是风险的基本构成要素。风险困素是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包括有形因素如物质条件、无形因素如道德品行等。风险事件是风险因素没有被有效管理控制从而导致风险结果的事件,它是风险存在的充分条件,在整个风险中占核心地位。同时,它也是连接风险因素与风险结果的桥梁,是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风险结果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资金被挪用无法追回、间接损失如声誉1

形象受损等。

3、风险与损失。风险与损失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风险是损失的条件,损失是风险的结果,但风险并不必然有损失。风险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及潜在的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结果;风险是一个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风险既是损失的来源,也是盈利的机会。盈利来自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高风险可能带来高收益。混淆风险和损失,也就混淆了发生损失之前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发生后的损失处臵,从而影响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风险管理。人们在追求目标的同时,为降低和规避风险,利用各种手段识别、分析、计量、管理、控制和化解风险的决策与行动过程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本质就是用科学、先进、有效的方法,在业务发展、盈利需要和风险之间找出平衡点,其目标是把风险带味的积极影响(机会)最大化,同时让消极影响(损失)最小化,实现等量风险最大效益。

(二)银行风险

1、银行风险。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其损失或盈利能力下降的可能性。银行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管控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的特殊行业。作为一种核心能力,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兴衰存亡。

2、银行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转移或承受经营中的风险,在追逐利益的同时,维护银行安全的行为。

(三)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

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1、客观性。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主体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市场经2

济主体作出的决策往往是不及时、不全面和不可靠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客观上可能导致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风险产生;即使作为“理性经济人”,人也有一种道德上的冒险精神和趋利避害动机,其投机、冒险和各种钻营性的客观存在导致银行风险不可避免;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客观上面临着期限、数量、信息不对称等风险,加之信用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风险存在的必然性。

2、隐蔽性。银行对信用的传导放大作用,导致许多损失或风险隐患被信用循环所掩盖;银行具有信用货币发行和创造信用的功能,使得本来属于即期银行风险的后果,可能被通货膨胀、借新还旧、以贷收息所掩盖;银行垄断、行政干预或政府特权,使一些本已显现的银行风险被人为的行政压抑所掩盖。

3、扩散性。银行风险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就是银行机构的风险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这就是银行风险的扩散性。一方面,银行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一边联结或聚集着成千上万的众多储蓄者,是存款者的集中地;另一边联结或聚集着众多的投资者,是投资者的总代表。银行经营管理的失败,必然连锁造成众多储蓄者和投资着蒙受损失。另一方面,银行业不仅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创造信用、放大信用。因而,银行风险不仅对原生存款和初始投资产生广泛的影响,而且还具有数量倍数扩散的效应。

4、加速性。银行风险一旦爆发,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爆发时只在既定范围内匀速变动,而是因风险失去信用基础,从而加速变动。如一旦某种情况下银行出现某笔或某几笔存款不能兑付时,就可能导致挤兑事件发生。这时越是存款兑付不了,就越是投有客户去存款,客户越是挤兑;越是挤兑和存款减少,就越是兑付用难,从而形成“马太效应”。再如,银行一旦大量贷款难以收回,就会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越是资金周转困难,贷款就越难收回,从而形成贷款循环“锁定”和恶性循环。所以。一旦银行风险爆发,往往都呈现突发性、加速性,如不及时有效控制,极易导致大范3

围的金融危机,甚至引起社会动荡。

5、可控性。随着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规范、历史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方法和技术手段等,对风险在事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防范,在风险发生时进行化解、补救。控制风险并不等同于彻底消除风险,而是把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限度,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宏观金融监管的加强,特别是金融监管法规、条例、制度、办法的建立健全及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使金融行为主体受到有效约束,从而把银行风险纳人可控的组织保障之中。正因为银行风险是可控的,才使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通常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八大类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按照协议条款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它是威胁银行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稳健性的最大因素。只要存在银行资金的发放、承诺、投资或其他的风险敞口,无论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还是表外,都会产生信用风险。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贷款(授信业务)是银行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不仅包括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还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或评价下降(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如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等。常见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结算风险。违约风险是交易对手因经济或经营状况不佳或恶意逃债而产生的违约风险:结算风险是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不能履约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交易类业务是市场风险的主要风险来源。市场风4

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是银行财务状况受到利率不利波动影响的可能性,是市场风险中尤为重要的风险类别。汇率风险是耒预料到的汇率变动给银行头寸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是银行受到股票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投资负面影响的风险。商品价格风险是指在二级市场(期货)交易的实物产品受到价格的不利变动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它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银行之所以承担是因为操作风险不可避免。管理的策略是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下列事件带来的损失: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实体资产的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等。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增加资产和偿还到期债务提供融资或变现资产而造成损失或资不抵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危害性较大,如出现储户挤兑就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流动性风险一般可分为负债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负债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以与其他类似银行相同的成本从市场上筹集资金(融资)的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在市场上出售或冲销资产头寸(变现)的风险。

(五)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又称国家信用风险,足指经济主体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存在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交易活动中。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的国家的行为引起的,它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如冰岛、希腊等国家出现的债务危机,伊拉克的战争等。

(六)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银行的负面评价,从而导致其客户群缩小、发生昂贵的诉讼或使其收益下降、形象声誉受损的风险。银行的意外事件、政策调整、市场表现及任何一项日常经营活动都有可能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声誉损失。银行通常把声誉风险看做是对其企业价值的撮大威胁。维护客户和整个市场信心、预先防范和有效应对声誉风险是银行非常重要的任务。

(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违反法律或法律不完善、不明确情况下发生交易行为,导致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其表现形式有:银行在金融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违法);金融合约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金融合约条款不周密(缺陷);法律法规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交易一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缺失);各种犯罪及不道德行为给金融资产安全构成威胁(外部威胁)等。

(八)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不适当的未来发展战略,或与该战略有关的假设条件、参数、目标以及其他特征发生了负面改变,导致银行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来自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或相互矛盾,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实施时所需要的资源匮乏,以及整个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难以保证。

上述风险分类并不是绝对的、孤立的,各种风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操作风险中内控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风险管理中必须注意各种风险的关联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对银行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近30年来,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20世纪80年代。80年代初期,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各国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西方主要国家银行纷纷展开合作,《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诞生是这个阶段的重要成果。该协议通过对不同类型资产规定不同权数来量化风险,是对银行风险比较笼统的一种分析管理方法。

2、20世纪90年代。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的迅猛增长,市场风险日益突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巴林银行倒闭、大和银行及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损失等震惊世界的金融机构危机大案,促使人们在对信用风险关注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场风险的关注。一些国际大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臵模型,以弥补《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足。金融危机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以及操作风险的量化问题,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3、21世纪初。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新一轮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也暴露出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缺陷、应用失度和监管缺失。这些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工具,并没有消除风险,而是分散、转移了风险,并通过它的高杠杆交易功能放大了风险,形成极大的金融泡沫,最终导致了危机的大爆发。这次危机对持续加强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再次敲响了警钟。由于造成了惨重的损失,除国际金融组织外,各国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在展开全方位金融救助的同时,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从战略定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入手,以资本为基础,对整个机构内所有层级和部门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各种风险进行的统一度量和控制。

1、全面风险管理概述。全面风险管理是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和资产组合,由管理这些风险的各个层级纳7

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然后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在新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后,全面风险管理方法会更广泛地得到应用。

2、全面风险管理过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贯穿于业务发展每一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指银行对宏观、微观环境中潜伏的各种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的网素进行系统归类分析,从而识别出风险因素的操作过程。目前,普遍采取的风险识别方法主要有:财务报表分析法、德尔斐法、故障树和筛选一监测诊断方法等。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第二是分析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损失程度。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基础。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有:缺口分析法、久期分析法、外汇敞口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情景分析法、风险价值法。

风险评价与决策:是指在取得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研究该风险的|生质、分析该风险的影响、寻求风险对策的行为。风险评价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主观因素。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概率统计法、概率分布法、概率树和损失模拟法。

风险处理:又称风险处臵、风险化解,是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规模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方法,使风险损失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风险处理的方法主要有: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和承担与补救措施。

风险学习:对风险进行总结,使每一次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技术等形成相应规范案例和可运用的技术方法,并在银行内部对风险案例进行学习培训,熟悉处臵过程,掌握具体处理技术、方法,从容应对可能再度发生的同类风险。

3、全面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8

各类风险。随着技术的成熟,银行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通过内部模型来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此外,建立全员风险管理文化也成为银行防范风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银行通常设有风险管理部门,但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管层还是业务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岗位工作时,都必须深刻理解可能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预防。

4、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着力建设支持全面风险管理的“五大体系”:一是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建立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行业监督和外部监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管理风险的综合优势。二是风险管理岗位职责体系。对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管理风险的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流程化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奖惩使之落到实处。三是业务和管理流程体系。完善并落实覆盖每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的操作管理流程,使每项业务和管理行为都按流程操作,并保持业务的灵活性,从而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四足风险管理工具体系。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的指标与监测体系、方法与策略体系、行为与规范体系、监督与奖惩体系。五是风险考评奖罚体系。完善与员工薪酬、职位晋升密切相关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各级经营管理者管理风险的绩效,视风险管理成效兑现奖惩,使有效控制风险者得到激励,制造风险者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

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称为银行的三大主要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仅次于信用风险。从银行业暴露的案件情况看,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几乎都与操作风险相关。因此,正确认识和全面理解操作风险的含义、特性及成因,对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控9

制和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以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承认操作风险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允许银行出于内部管理目的使用自己的操作风险定义,只要其中包含巴塞尔委员会定义中给出的基本成分即可。尽管对操作风险很难作出确切的定义。但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已在整个银行业赢得了基本的认同。

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参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实际,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以不经常发生的离散事件或偶然事件等形式出现,其成因简单,事件发生概率一般较小。

(二)操作风险主要特征

操作风险是银行“开门即来”的最古老的风险,具有内生性为主、涵盖全部业务、难以度量等特征。

1、内生性。操作风险源于银行业务操作,主要由内部因素引起,如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是,银行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或风险过高的业务,除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盗抢欺诈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多的则是一种外生10

风险。

2、具体性。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之中。且几乎涵盖了银行的所有业务活动。虽然前后之间有关联,但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难以用分散化方法进行管理且不易量化。因此,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具有各自的具体特性,难以用一种方法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计量。

3、多样性。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和外部事件。由于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十分复杂,如多样化的产品、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新技术的应用、人员的流动、违规操作以及制度流程的变化等都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而通常可以监测和识别的操作风险与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规模、频率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常常带有鲜明的多样化特征。因而。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难以确定哪些因素对于操作风险管理采说是最为重要的。

4、不对称性。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一般原则是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与收益存在对应关系,它们是一种投资风险或带有投机性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是一种纯粹的风险,承担这种风险不能带来任何收人,只会造成损失,而且操作风险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的联系。

5、分散性。操作风险管理实际上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既包括那些高频低损的日常业务差错,也包括那些低频高损的自然灾害、欺诈行为等。操作风险与各类风险相互交叠、涉及面广,试图用一种方法来管理控制所有领域的操作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完成,银行应将更多日常性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于各相关业务部门。

(一)内部欺诈。指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违反监管规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此类事件至少涉及内部一方,但不包括性别、种族歧视事件。

(二)外部欺诈。指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三)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指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

(四)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指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内义务(如信托责任和适当性要求)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

(五)实体资产的损坏。指实体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丢失或毁坏导致的损失。

(六)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指业务中断或系统失败造成的损失。

(七)执行、变割和流程管理风险。指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在我国银行管理实践中,这七种类型大体可以归纳为人员、流程、it系统及技术、外部事件四类风险。

(一)人员风险:指银行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违法或违规、违章操作,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盗用、诈骗银行资产;或者由于自身素质、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工作不尽职造成的损失。

(二)流程风险:指银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存在缺陷,甚至留下漏洞。导致员t操作差错或不法分子蓄意犯罪而造成的损失。

(三)it系统及技术风险:指银行内部it系统不完善、软件硬件故障,不能形成对风险的技术预警、控制,或影响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四)外部事件风险:指直接来自外部的主、客观因素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包括犯罪、法律纠纷、灾害、政治事件等。

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从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识别、评估、12

监测和缓释/控制)、监管者的作用、信息披露的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十项原则:

1、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

原则一:董事会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把它作为一种必须管理的主要风险类别,核准并定期审核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对存在于本行各类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进行界定,并制定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所应依据的原则。

原则二:董事会要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内审部门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内审部门不应直接负责操作风险的管理。

原则三: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在银行内各部门得以持续的贯彻执行,并且各级员工也应了解自己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责任。高级管理层还应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程序和步骤,以管理存在于银行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

2、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

原则四:银行应识别和评估所有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引进或采取新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之前,对其中同有的操作风险已经经过了足够的评估步骤。

原则五:银行应制定一套预警程序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风险。对积极支持操作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应该定期报告有关信息。

原则六:银行应制定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定期检查其风险限度和控制战略,并根据其全面的风险偏好和状况,通过使用合适的战略,相应地调整其操作风险状况。

原则七:银行应制订应急和连续营业方案,以确保在严重的业务中断事件中连续13

经营并控制住损失。

3、监管者的作用。

原则八:银行监管者应要求所有的银行,不管其大小,制定有效的制度来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并且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原则九:监管者应直接或间接地对银行有关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估,并确保有适当

4、信息披露的作用。

原则十:银行应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允许市场参与者评估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对公众进行及时和经常性的相关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市场约束力,并促成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操作风险管理

在建立清晰完善的组织架构基础上,银行要合理运用量化工具,识别和评估所有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计算应对这些操作风险所需提取的资本准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进行充分识别、计量、监测、预警,事件发生后以资本准备结合各种手段及时控制、处理风险,避免更大损失。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起点,也是后续各环节顺利开展的基础。风险识别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出银行的操作风险暴露情况。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不同的银行业务将会分别面临哪些操作风险,什么因素会导致这些风险的发生,这些风险发生的频率如何,可能产生何种影响或多大损失。

2、风险计量。《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风险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即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这些方法已经整体操作风险的尺度。基本指标法是指以单一的指标作为衡量商业银行的方法。标准法是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类产品线,对每一类产品线规定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并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8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14

作风险资本要求。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资本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这三种计算方法在复杂性和风险敏感性上是逐渐增强的。那些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尚未达到量化阶段的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选择较为简单的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它的风险计量需要大量的孤立事件的历史损失数据,而目前只有欧洲部分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数据统计系统,大部分银行机构则缺少丰富的历史事件和损失数据积累,不能实现对操作风险的科学计量。因此,这些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主要根据经验进行判断、推测和进行硬性手段准备(如对人的控制,政府、司法力量的介入等)。

3、风险评估。是指银行根据内外部损失经验分析、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对所有被识别的银行所面临的操作风险因素进行测评,以决定哪些风险可接受,哪些风险不可接受,需加以控制或转移。评估的要素主要包括: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外部数据,以及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等方面。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自我评估法、损失事件数据法和流程图等。

4、风险控制、缓释。是指银行针对不同性质的操作风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银行风险容忍度之内的许多操作风险,可以通过银行的内控机制被调整、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人员操作失误可通过有效稽核减少其发生频率,系统漏洞可通过不断更新维护系统予以控制,损失可以通过保险予以减缓等。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案件的秩序破坏性和损失不可控性,在制度安排设计中,不能为其留有容忍度,即要对案件实行“零”容忍,一旦出现,须严加处理。

在具体实践中,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中小金融机构还可购买保险或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并将其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一种方法。但不应因此忽视控制措15

施的重要作用。以购买保险等方式缓释操作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同时,要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5、风险监测与报告。是指银行应当制定有效的程序。定期监测并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情况。应针对潜在损失不断增大的风险,建立早期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风险,降低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应当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规定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在中小金融机构,稽核部门搬不直接负责或参与其他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但应定期检查评估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独立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一、案件与操作风险的关系

操作风险是产生银行案件的主要根源,案件是操作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操作风险七种类型中,有两大类可直接导致银行案件,即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主要表现形式是违法违规操作,直接后果是犯罪和案件。

(一)金融犯罪

银行案件主要是指金融犯罪案件。我国《刑法》界定的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中的刑事犯罪,主要是指发生在金融业务活动领域中,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有关货币、银行、信贷、票据、外汇、保险、证券等管理制度,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不包括那些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和系统漏洞以及外部事件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犯罪共明确具体罪名37个,其中常见的银行领域犯罪主要有:

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如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

2、金融诈骗的犯罪,如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

除了上述罪名,在侵犯财产罪中还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谥窃罪等可适用。(二)银行业案件定义

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治理和信息统计的特殊性,本书关于案件的概念与法律案件概念有所不同。2009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该文件根据案件信息统计与管理的实际需要,将银行案件分为两类,并分别给出了定义。

第一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或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应移进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巳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第二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外部诈骗、盗窃、抢劫等侵害,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鉴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的特殊性,2009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定义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或因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所引发的,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或其客户的资金、财产或权益为侵犯对象的侵占、挪用、贿赂、破坏经营管理秩序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应移送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经公安、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三)银行案件风险

银行案件风险属于操作风险的范畴,是银行工作人员(内部人)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或内外勾结及外部侵害(诈骗、盗窃、抢劫等)案件造成银行资金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银行案件风险遍布于所有银行机构,近年来统计数据硅示,我国银行业案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生居多。对案防思想认识不充分、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制度流程不健全、监督检查不深人、责任追究不到位、教育培训不重视、经营思想不端正、选人机制不科学等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充分。对案防重视不够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案件形势的严峻性、案件风险的危害性、案件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监管机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部署的案件治理、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照本宣科,原文转发,不能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和业务风险状况制定案防措施;有的根本不对下传达部署,基层员工对案防工作不了解,对案件风险缺乏防控意识,甚至有的单位发生了案件,仍不能举一反三,彻查相关风险,认真进行整改,导致同质同类案件频繁发生。

(二)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监督约束缺失

中小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相比,在公司(法人)治理上十分薄弱。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仍处于改革过渡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缺失、监督制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缺乏有效制约。一些机构虽巳基本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按行政模式运作,理(董)事长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理(董)事会代替经营班子,监事会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行业管理组织的政策、职能不清晰,对所辖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业务决策与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县(市)18

联社(农村银行)理(董)事长、主任(行长)聂分支机构负责人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存在诸多违规甚至违法问题。

(三)制度流程不健全,执行力不足

1、制度流程存在缺陷。部分机构制度流程不健全,特别是一些业务环节存在瑕疵和漏洞,不能覆盖所有风险点,多数机构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后评价机制,制度流程出台后长期不作修订。

2、规制流程执行不力,部分机构制度执行意识淡薄,管理层内部控制、条线管控缺失,对违规、越权、逆程序操作见怪不怪,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习以为常。部分员工原则性差,人情大于制度,对个别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使权力不抵制,屈从或盲从领导意志,甚至同流合污。部分高管人员、业务条线管理人员、制度流程制约岗位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没有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助长了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行为,致使一些人肆无忌惮、明目张胆作案。

3、重要案防制度落实不力。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和休假等“四项制度”和印证押卡、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贷款三查、授信授权、岗位制约、监控安保、员工行为等重要管理制度,但有些机构始终没有落实。在已发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是因为案发机构没有认真执行制度或疏于重点环节防控。

(四)监督检查不深入,不能有效揭示风险

1、缺乏风险管理机构,没有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合规部门,未配备风险、合规管理人员,风险、合规管理存在“真空”。

2、业务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业务辅导、风险揭示和本业务条线的风险防控职责。部分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不重视,稽核人员配备、经费与其职能不匹配,缺乏独立性、权威性。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没有有效发挥防控风险的作用。

3、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完善、协调的业务和稽核条线检查规划,缺乏对风险的研究分析,不能准确把握风险点,头痛医头,脚痛医19

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检查方式单

4、缺乏尽职免责、尽职奖励和渎职惩罚等相关制度安排,相关人员不尽职,应揭示的风险不揭示,该奄出的问题查不出来,该发现的案件发现不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认真落实整改,导致同样的问题屡查屡犯。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惩戒誓示作用不足

在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中,案件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处理尺度上宽严不一。在责任追究上,普遍存在只追究基层机构不追究管理机构、只追究当事人不追究相关监督岗位和领导的现象,特别是有的重大案件没有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问责力度不够,导致有关违规违法人员和不作为的监督管理者没有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此外,一些机构存在避重就轻、以罚代处和袒护开脱、久拖不处问题,以致在很多地区形成员工普遍受罚、问题屡在屡犯、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六)教育培训不重视,部分员工行为失范

部分中小银行机构不能正确认识员工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状况,忽视对员工相关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等应知应会的培训,偏重于请大学教授、金融理论专家讲授国际金融理论、国外银行经验、公式模型等,严重脱离实际需要。不重视对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it系统操作培训不到位,导致一些基层网点计算机业务操作严重依赖于个别人员,使流程制约、岗位监督形同虚设。有的单位长期缺乏对员工的思想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少数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染上黄赌毒等恶习,甚至与黑社会勾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许多案件都是因为对员工的思想和不良行为教育、管理、监督和约束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的。

(七)经营思想不端正,弱化了内部管理

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脱离自身基础和发展实际,片面追求做大做强,抢占市场份额,重规模扩张轻风险管理,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上,缺乏自我约束意识、风险意识。部分管理部门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合理,简单地以存款、贷款、利润等规模性指标考核经营业绩,且每年都累进式增长,由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客观情况、风险考虑不够,部分指标严重超出基层机构实际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致部分机构为了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八)选人机制不科学,重要岗位用人失察

在选人用人上,没有形成客观、公正的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使用、考核、评价、监督和处罚管理机制。

1、在人员选用上,重关系轻品行,重“社会能力”轻专业水平,谁能拉来客户、业务,谁就能得到提拔重用,就可必拿高薪酬,甚至任人唯亲。把一些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甚至坐上高管的位子,埋下风险隐患。

2、缺乏对各级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日常考核和履职效果评价,对其思想、行为变化缺乏监督约束,特别是对异常行为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囊。使有问题的人员长期居于高管或关键岗位,有的单位将履职效果差、出了问题的人安排到异地继续任职,甚至提拔重用,把恶习和风险叉传染到其他机构。

3、对用人失察缺乏问责惩戒机制,明显任人唯亲、用人不当酿成案件和风险损失,很少追究有关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四

2021年以来,xx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五年来审结党政纪案件91件,处理违纪人员95人,办理申述复

查案件1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审理率、审结率均达100%,连续4年在自治州纪委案件质量考核中名列第一,2021年,xx县审理室荣获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我们注重做到了两点: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例如,在审理县检察院移送的艾某违纪案时,发现检察建议书认定的当事人受贿问题事实经过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多次与反贪局沟通,进行了补证,在补证过程中兼顾收集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最终排除了受贿问题,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鉴于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死材料”去认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在审理某单位领导违纪案件时,被审查人虽承认其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违规报销费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已构成违纪,但本人却多次强调自己不懂财务,是单位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所致,而不愿意承担违纪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调查部门了解到,被审查人是法律专科毕业,任现职前在某单位兼做过多年会计工作等情况,我们从此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入手,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了被审查人参加财务培训的有关证明。在审理谈话中,我们多次提及其专业和培训情况,使其无法为自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任何辩解,最终承认了违纪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使审理谈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xx县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县。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我们用维汉两种文字为乡镇编发了《xx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制定了乡镇下达处分决定前要带卷到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的有关制度,对审核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实行了《xx县乡案县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三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各乡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县纪委案件监察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2021年在审理阳霞镇文教办原主任占用学校微机一案中,案件检查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及被审查人本人交代将三所学校的三台微机搬回家供自己及子女使用的证词,即认定其占用公物。我们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被审查人将学校电脑拿回自己家使用的情节不清,主观意图不明,不能排除其有贪污的可能,建议案件检查部门进一步核实被审查人拿走微机的具体情节。调查人员由于在办案中已形成的思维定势,一开始不愿接受补证要求,我们耐心向调查人员讲明了需补证的理由,最终得到了调查组的认同,经过补充调查,取得了当时文教办分配给学校微机机型的清单、和现在实有微机机型的证明;三所学校当时的负责人对被审查人以借用为由从学校拿走微机的细节证言;以及被审查人为了自己和子女使用方便向学校借用微机的交待,核对了微机的机型,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的证明体系,确认被审查人的行为应以占用公物定性,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四是严把案件程序关。为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我们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在审理阶段,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五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做个剖析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三个以案”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

(五)遵守群众纪律方面。我能够树立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来到☆后,与分管干部主动开展了一些座谈交流,也利用机会到基层单位,特别是相关扶贫责任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轻车简从,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但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到目前还没有走遍☆每一个基层单位,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也不够深入,联系群众的方法还有待改进。

(六)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求,目前对☆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一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

(七)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低调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我能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要求和管理家人及亲属,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但是勤俭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上也偶尔有放松调节的想法。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

(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六

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个人在学习《2011年以来的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后,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学习和认识。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汇编材料上的种种案例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

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

二、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个别领导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

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要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

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汇编材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带给我们的思考是繁多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七

张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中央纪委对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勇气。张坚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践踏司法公正底线,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严重背离司法为民宗旨,严重败坏党的形象以及政法机关形象,严重污染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法院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以下是我关于此次张坚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一、要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筑牢防线、恪守底线,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结合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思考、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自觉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眼,不断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要严格执法,谨慎用权。深刻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四、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坚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五、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维护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八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系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开发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医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涉及的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四、工作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开发区内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局、办要对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局、办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大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 “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部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最新案件移送管辖申请书通用九

【案件情况】20xx年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20xx.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平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1日

【诉讼时间】20xx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20xx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维权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平: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xx年*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xx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习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xx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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