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美甲店入股协议书(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23:06:23 页码:13
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美甲店入股协议书(7篇)
2023-01-15 23:06:23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一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三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普通合伙人于年月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1条总则

1.1根据《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2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1.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1.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2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2.1名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2主要经营场所:。

第3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3.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品牌公司](该公司目前尚未设立,以设立时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3.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除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开展其他业务,不得对外借款,不得对外担保。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4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4.1普通合伙人1人:,身份证号码为,其他信息见附件一。

4.2有限合伙人共[27]人,具体信息见附件一。

第5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6条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各有限合伙人发送出资缴付通知,载明付款账号信息,各合伙人在上述邮件发出通知以后[15]个工作日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迟延缴纳出资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除名。各合伙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本协议附件一载明的地址为准,该地址作为本协议相关事项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须于三日内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7条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7.1合伙企业净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7.2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

第8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8.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8.3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8.3.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开展与持有或转让目标公司股权(股份)有关的业务;

8.3.2代表全体合伙人签署新的有限合伙人的入伙协议或退伙协议;

8.3.3制定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8.3.4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案;

8.3.5决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3.6制定合伙企业的管理制度;

8.3.7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3.8决定转让合伙企业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

8.3.9决定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8.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8.4.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8.4.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8.4.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8.4.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8.4.5转让合伙企业所持股企业的股权(股份);

8.4.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8.4.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4.8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8.4.9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8.4.10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8.4.1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8.4.12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8.4.13修改和补充本协议;

8.4.14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第9条入伙和退伙、除名

9.1入伙

9.1.1新合伙人入伙时,需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无需经过有限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时,普通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9.1.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9.1.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执行合伙人同意;

(2)满足目标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目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或计划设定的其他条件。

9.2退伙

有限合伙人拟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或退伙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由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是否同意。法律法规或目标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有限售期限的规定的,应遵守有关限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转让部分财产份额的,需不影响《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数的限制。

9.3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除拟被除名人之外)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9.3.1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给合伙企业造成物质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9.3.2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转让财产份额,给合伙企业造成物质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9.3.3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不竞争、禁止关联交易义务的;

9.3.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根据本协议第4条的住所送达除名通知的,通知送达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10条合伙份额转让

10.1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10.2有限合伙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的,可转让出资份额,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执行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在无人愿意受让拟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份额的情形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原始出资额]受让其份额。

10.3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目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份额转让无效,且合伙企业有权拒绝配合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其所持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设立任何的抵押、留置、质押、其他债务负担(包括任何所有权再转让协议、优先购买权、优先要约权或其他对任何权利的任何类型的限制或授予)。

10.4对于在目标公司任职的有限合伙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向该合伙人发出通知指定其财产份额的受让方,该有限合伙人应当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取得该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的原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指定的合伙人。除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明其已确认放弃对该等财产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10.4.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2非法将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财物占为己有;

10.4.3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回扣或接受其他形式的贿赂;

10.4.4泄露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机密或商业秘密;

10.4.5因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等行为损害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利益或者声誉;

10.4.6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应当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无论出于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关系,各有限合伙人将受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

10.4.7有限合伙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4.8因违反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其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被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依法辞退;

10.4.9有限合伙人主动解除其与目标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10.5有限合伙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该有限合伙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参照合伙企业当时资产情况确定。

第11条解散和清算

11.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1.1.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11.1.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11.1.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11.1.4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11.1.5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1.2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

11.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1.3.1清理本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3.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企业未了结事务;

11.3.3清缴所欠税款;

11.3.4清理债权、债务;

11.3.5处理本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11.3.6代表本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11.4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

11.4.1合伙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11.4.2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1.4.3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1.5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履行经营义务,经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表决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解散,在前述情况下解散的,有限合伙人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第12条保密义务

12.1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就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接触的关于目标公司以及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和非专有技术、商业、财务、运营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传达给除本协议签约方以外的第三人。

12.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作为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期间或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退伙的两年内,均不得:

12.2.1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涉及或有意于从事与本合伙企业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业务;

12.2.2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诱使或寻求诱使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雇员离开合伙企业。

12.3本协议各方应确保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实体以及其各自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亲属遵守前两款规定的限制。

第13条违约责任

13.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协议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协议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的,任何一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各方已缴纳的出资全部退回。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依法由合伙企业承担,如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由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

第14条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15条其他

15.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执行合伙人对决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15.2修改或补充本协议,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15.3本协议中的”关联方”、”关联交易”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15.4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5.5本协议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合伙协议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5.6本协议一式[29]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其余留存于合伙企业。

15.7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普通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人(多位分别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五

1.格式?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市(县)_________街道(乡、村)________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_____》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六

合伙协议

: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生产水泥制品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一)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各方原则上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三)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四)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一)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本合伙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最新合伙美甲店收款协议书如何写七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