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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 督察部申请书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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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 督察部申请书范文(八篇)
2023-01-15 23:17:5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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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一

今年以来,督察队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本着对局长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督察工作。每月开展对办案单位进行一次刑讯逼供检查,并到看守所提审x名以上在押人员;对所有配枪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四句话开展内部管理检查;对交巡警巡逻执勤情况进行督察。每季度到拘留所询问x名被拘留人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民警遵守“五条禁令”、“五不准”等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所有窗口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30条、省厅79条、xx市局xx条便民措施、警务公开、简政提速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110、122接处警、警车、警服和警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x起行政案件、x起刑事案件、x起经济案件、x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检查。每半年对爆炸、化学、剧毒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回访治安案件、交通肇事当事人各xx人。按照上级部署,我队于200x年x月至xx月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x月至xx月开展侦破命案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月,开展了打击赌博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月,开展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督察,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x条;200x年x月分别开展了继续盘问专项督察、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专项督察,共出动警力xx人次,提出督察建议x条;200x年x月至xx月,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斗争专项督察,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在积极开展日常督察工作的同时,我还认真积极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及时为领导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情况不同对待,能马上整改的督促其改正,不能马上整改的限期改正。

今年下半年督察队参与了x起袭警、x起控告民警打人案件的调查处理。我们以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为目的,坚持有理有据、因情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全力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积极为民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目前,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已刑拘x人,行政拘留x人,行政罚款x人。受伤民警的有效诊治及案件的层层推进,大大增强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增强了我们为民警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以上工作我都是全程参与。我觉得作为督察队长,不应该浮在水面上,指指点点。应该深入基层,多了解基层基础工作,多搞一些调查研究,多倾听一些群众意见。通过这些才能去伪存真,掌握全局动态,才能为领导提供较翔实的督查报告。另外,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督察下去不仅仅是监督和检查,还要带着学习的观点去工作,带着理论联系实践的观点去工作。一年来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练”,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几点不足

1、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督察有时做的不够好。主要由于有时工作较多,人员较少,无暇顾及造成的。

2、对行政首长的指示有时贯彻的不够确切。主要是政治学习的不够,业务水平还不够高造成的。

3、在处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时,存在畏难发愁心理。

4、向局领导提供全局性、建设性、苗头性意见,有时发挥的不够好。主要原因是存在麻痹侥幸心理,有时认为是小事,不会出现问题,未从大局出发看待问题。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北部矿山扬尘治理工作作以安排部署。后面,拓县长还有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近几年,全县上下围绕矿山整治和环境保护,努力探索,主动作为。特别是去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陕西以来,我们通过“关、堵、拆、查、退、拍”等措施,全面掀起了新一轮矿山整治暨环境治理风暴,共拆除57个采石点,有效控制了矿山扬尘的产生。客观地讲,这个成绩着实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为之付出了艰辛努力。县委、县政府肯定大家的工作,但也请同志们保持清醒头脑,我们的工作仅仅才开了头、起了步,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离环保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之前我们矿山工作的重心是拆除清运,接下来要将精力更多的向治理扬尘转移,再打一场铁腕治霾攻坚战。二是个别持证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仍不够强,无论是生产,还是运输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三是前期我们对矿山的拆除还不够彻底,走进原来的矿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石料堆积在那里,上面没有任何的遮盖,刮大风时就会扬起灰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四是市上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县市区铁腕治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我县北部矿区是重点区域,一旦工作开展不力,就会被市上通报,影响全县大局。

在去年12月召开的矿山整治大会上我说过:“严峻的形势,迫使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整治矿山;做人的良知,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整治矿山;群众的期盼,促使我们必须毫不留情整治矿山;铁的纪律,中省市的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保证我们能够彻底全面整治矿山”。扬尘治理是矿山整治的重要环节,扬尘治理抓好了,才能为全面、彻底整治好矿山奠定基础。

一要突出源头治理。结合我县矿山现状,扬尘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冀东、声威两家持证矿山企业上,要严肃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县矿管办、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镇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矿山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决不能为了生产而忽视扬尘治理,决不能为追求利润而降低治理标准。特别是要监督企业在开采生产、运输、堆料堆放等三个环节落实好各项防尘措施,严禁车辆带泥带尘上路。

二要强化问题整治。当前有三项重点工作,需要大家抓紧抓好。第一,县矿管办、国土资源局要尽快拿出方案,妥善对原有矿区遗留石料进行环保处理,坚决杜绝风吹引发的扬尘污染;第二,要督促矿山企业对出入厂区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降尘,避免因道路碾压产生扬尘;第三,要紧盯冀东、声威两家企业,在通过皮带长廊运输石料的过程中,及时进行洒水处理,确保运输的过程中无扬尘污染。

三要加快修复治理。在扩大口镇吊庄试验段建设规模的同时,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整合各类资金,逐步开始对北部沿山原有的碎石加工场区、堆料厂、进矿道路等统一进行平整治理,不断改善北部矿区环境面貌,早日还沿山群众一片青山绿水。

四要继续严防死守。治理扬尘的同时,巡逻值守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县矿山综合执法大队,要与县矿管办紧密配合,24小时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坚决不能发生一起偷采偷运现象。安吴、口镇等沿山4镇也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决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矿山扬尘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另外,今天来参会的沿山4镇及县矿管办领导同志,回去以后,一定要把今天会议要求向沿山群众说清楚,发动周边群众配合、支持矿山扬尘治理工作。

六要严肃追究责任。矿山扬尘治理工作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项重要内容。今天的会议不仅仅是安排部署一项工作,更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整治矿山扬尘问题的态度和决心。对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矿山扬尘治理工作抓牢抓好。县考核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下面,我再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简单强调一下。

3月15日,“禁土令”就将解除,届时一大批项目将复工动土,如果监管不及时、不到位,我们工作就会十分被动。对此,县住建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迅速作为,要按照属地监管和“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的防尘措施,所有工地都要有自动监测、自动喷淋设备,建设高标准的冲洗台,覆盖要采用厚实的布。所有商混站都要建设封闭料仓,自动冲洗设施,全过程封闭运行,运料车辆净车出场。县城管局要尽快制定出台更为严格的渣土车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车辆标准、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坚决把渣土车管住、管好。要全面提高环卫水平、提高保洁标准、提高城市道路清理保洁的水平。总之,要采取一切办法,千方百计的把尘降下来。

同志们,当前扬尘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形势非常严峻。希望大家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尽快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治污降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大会,对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详细的安排,今天的会议十分重要,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6月3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区上下有力有序地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会议精神,区迎检办督办组开始对10余个部门,11个乡镇(街道)和2个管委会全面督察,要求各单位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尽可能地为我们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争取更多主动。刚才,xx同志对近期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区城管局、区科经信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对有关工作做了汇报。下来后,各单位还要认真自查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最大力量组织集中解决,对未准备好的迎检工作要尽快充分准备到位。我就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再讲五点意见。

同志们,最近几个月我们多次开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前要基本整改到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还是比较好,从xx同志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剩下的31个暂时还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整改工作存在较大难度。但是,这是政治任务,必须完成。同时,我们还要在问题整改上争取主动。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所以必须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并贯穿始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尤其高度重视督察组重点关注问题、交办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实行日扫描、周调度、回头看,争取能销号的销号,能提速的提速,尽可能在督察组入川前完成问题的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对督察组有交代。

督察过不过关,责任追不追究,关键就要看问题整改。我们是成都市的老工业基地,几十年粗放式的工业发展,生态环境欠账是比较明显的,突出环保问题必然存在,再加之十多年前的沱江污染事故,更容易引人注目,更需要我们加倍努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第一是要把平时掌握的问题列成清单,制定问题整改具体措施,推动完成整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心中有底,核实清楚,切不可麻痹大意,要组织“回头看”,督促监管责任落实,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决不能在平路上“栽跟头”。第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集中力量攻坚,争取尽快啃下“硬骨头”。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守土有责,环保督察的特殊时期,督察组公开收集群众突出问题,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出了大问题,肯定是要处理人的。第三要直面当前重大环保问题,对于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不要绕,不要躲,不能瞒,只有加班加点、实打实推进整改,彻底解决问题才是唯一途径。第四要避免新问题的产生,中央环保督查期间,要紧绷环保弦,要有舆情警觉,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不忙中添乱,雪上加霜。需要强调的是,区委、区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出现问题整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我再次强调:一是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辖区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督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统一要求,认真对照整改清单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间进度、集中精干人员队伍,对整改工作进行集中冲刺,力求中央环保督察前整改到位。三是整改工作中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推进的,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对接,其他单位负责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做好各项配合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

中央把环保督察作为我们推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抓手,作为检验区委区政府落实环保工作责任的标尺。这既是对地方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阅,更是对地方环保工作的“大考”。在座的都是各单位一把手,大家要切实做到“五个熟悉掌握”,一是要熟悉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二是要熟悉掌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三是要熟悉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问题整改的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亲自到现场,担水到井边。四是要熟悉掌握成都市和我区各个重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决策文件,对未来五年全市和全区生态环保工作的目标和指引,务必要创新思路、增添举措把规划落实好。五是要熟悉掌握中央环保督察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时限,确保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为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区迎检办今天给大家发了迎接督察工作的《资料汇编》,内容十分详实丰富,大家要尽快研究熟悉。

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是当前我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紧扣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取得好的效果。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工作要求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为重要。我区迎检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协调组、资料组、督办组、交办案件查办组、信访维稳组、追责问责组、宣传组等7个工作组要立即到岗到位,迅速进入角色,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再过滤,要明确配合中央环保督查的科室、人员,建立内部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对联系不上人员的现象,区委区政府将严肃问责,要确保每个问题、每个责任环节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督察工作期间,工作作风要做到全、快、实。“全”:资料准备全,重点督察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有免责对策和万全准备,尤其是要完善书面佐证资料,确保督察组一发现问题原因答得上,佐证拿得出。“快”:督察期间,督察组要求提供的资料、要求办理的信访投诉问题要做到“五快”(快发、快查、快处、快办、快报),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同时还要考虑送件路程的时间。“实”:资料决不能弄虚作假、错报、乱报,一经查实是肯定会被问责,督察组要求办理单位首先回答“属实”或“不属实”,“不属实”的问题督察组100%将会进行现场核实。因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办理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报告。

经过前期排查,我们已经梳理形成了详细的信访问题的清单,但不可能一网打尽。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管好“责任田”,扫好门前雪,在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之前再排查、再过滤、再处理一批潜在的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做好“减法”,确保信访问题不出辖区。尤其对有其他诉求夹带环保问题的,一定要高度关注,必须把环保方面问题解决好。督察期间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时,肯定还会有不少我们视野之外,目前没有掌握、没发现的问题会暴露出来,具有突然性,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态度,高质高效开展调查处理,不得推诿、不得拖延、不得隐瞒,确保处理到位、整改到位。督察期间,环保督察肯定会成为舆论焦点,区委宣传部要强化统筹,加强网络舆情监控,要有舆情警觉,每天收集报告舆情动态,对负面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和正面引导,防止对敏感问题进行渲染炒作。

对于那些确实躲不过的“硬伤”,区委区政府将考虑主动追责,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依法主动进行查处。对整改不力、作风飘浮的将严肃处理。全区各单位和人员务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绝不能因降低标准办或迟办,否则区委区政府将严肃查处。同志们,自己及时处理,肯定比督察组盯着处理好;

自己酌情处理,肯定比督察组从严处理好。主动及时处理,是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体现,是敢负责、敢担当的表现,是对群众和社会的交代,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同志们,抓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是当前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各单位一定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扎实全面完成督察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市污防治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切实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打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刚才,**同志通报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同志就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作了部署,讲得很具体、也很到位。会后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特别强调,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6月28日,省委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充分认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全面贯彻落实、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正视困难和问题,更加注重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科学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强化工作保障和支撑,不断改进和完善政策措施。三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打好水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重大战役,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落具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督查考核、锤炼过硬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韶关市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前段时间出台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文件,进一步体现了韶关市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党中央、省、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策越来越明晰、要求越来越高、问责越来越严,做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而且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作为**北大门的门户城市,面积和人口位列**各县(市、区)首位,拥有***和***十二度水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地、**省重点林业县(市),生态功能定位特殊而重要,我们要切实肩负起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为**争当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重要支撑。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紧扣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认领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推动全市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前一阶段时间,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投诉较高畜禽养殖污染及油烟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但对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各镇(街)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日常巡查、日常监管,更没有把网格化监管制度推进到村一级。比如,近期野外焚烧秸秆的情况就相当多,特别是**、**、**周边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工作合力没有形成。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镇(街)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不敢碰硬、不想碰硬,特别是在畜禽养殖清理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方面,进度仍然不够理想。三是“管行业管环保”不够严,部分货车运输不遮蔽不覆盖、砂石厂裸露堆放、工地扬尘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反复出现,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相关执法部门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四是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不到位,特别是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铅锌矿整治等部分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进度情况报告不及时,没有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存在“等靠要”思想,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研究解决,能销号的没有及时销号。这些问题当中,其中有些已被韶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督办通报,希望大家要高度充实,充分认清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乐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钉钉子”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我市第一、二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7.78%、98.88%,优于2018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3.48%,空气质量保持比较稳定,但也看到,当前我市正全面实施旧城提质工程,城区空气质量问题也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仅今年发生涉及扬尘污染的舆情就有3起,下半年空气污染防控方面形势比较严峻,绝不能掉以轻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守住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采取有效管控防控治理措施,严格落实vocs综合整治措施,加强建筑工地、砂石场、道路扬尘及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卫生整治,严格管控农用车、散装物料车及重载柴油运输车,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抓野外违规用火管控,严控禁燃区烟花爆竹燃放,确保我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二是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控。要按照“截污水、关猪场、打偷排、保好水”的思路,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好河湖“五清”和重点河段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截污提升工程,完成7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水环境安全。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要持续深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积极抓好涉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抓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编制用户需求书及资金使用方案,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提升土壤环境治理。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尽快调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人员,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要加快推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性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切实做好总揽全局、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确保我市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市四套班子领导要深入挂点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和分管的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督促其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环保问题。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在对待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上要亲力亲为、亲自督办,把责任扛在肩上,整合行业、地方资源,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特别是环保部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要敢于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整改任务,同时要继续做好常态化巡查监测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要严格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及时掌握未办结和未销号整改问题进度,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镇(街)、各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日常督导检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市委组织部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市纪委监委要及时启动环保问责机制,针对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程序进行约谈问责,确保生态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同志们,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我市“四城同创”工作,让**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六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五个强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方案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梳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对标一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铁腕治污的决心和意志,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守护“大同蓝”作出应有贡献。

1、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要紧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3、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终要用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要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发扬“四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委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2、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加强统筹和督导,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建立定期报告。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每周四12时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七

同志们:

在年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召开这次全区贯彻落实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区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研究谋划,全力以赴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刚才,书面传达了全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环境问题整改作了表态发言,xx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深入分析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我们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和政策,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作任务。党的十九大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新时代“三大攻坚战”之一来进行部署,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完整、深刻地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为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立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方向。党的xx上,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又对未来五年及更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作了长远规划,为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方向和要求。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大局意识、工作能力的集中检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刘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依照《xx县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动对标对表,查找薄弱环节,梳理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要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亲自上手,全力推进。要认真总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定期调度、督查预警、验收销号等制度机制,构建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要坚持分类指导,对症施策,对于一些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行动,尽快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治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分步推进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问题清仓见底。要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县整改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要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和弱化。要切实加大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要坚持举一反三,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从这次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追责问题可以看出,咱们县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绝大多数仍然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这既是阻碍和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也是咱们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区。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这次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来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梳理排查,逐个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要坚持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紧盯薄弱环节,聚焦短板弱项,集中攻坚突破,务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优质煤专营市场建设、加油站油罐防渗漏改造等环保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聚焦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煤质管控和散煤治理行动,加快推进“三改一补”工程,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力整治胡杨河河等县域主要河流污水直排行为,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清理整治,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医废及其它危险废物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可以说,咱们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相对来说基本健全。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进绿色发展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不断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步伐,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建立分区管理体系,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牢固树立产业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互促共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要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步伐,推进清洁能源供应范围向乡镇、农村延伸,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同志们,抓紧抓实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重大,刻不容缓。我们务必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全县人民根本利益负责、对灵台永续发展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全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向省级督察组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现在散会。

2023年督察检查小组申请书通用八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督察意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并于2017年12月22日向我省进行了反馈和移交。反馈意见问题找得准,实事求是,要求明确,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改进工作、补齐短板,不断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对人民负责、向中央看齐的态度,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坚决抓紧抓好、落实见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推动全省上下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再深化,对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再完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结构、改进生产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主动整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真整改、实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对反馈意见的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实事求是,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完成整改后,要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反馈问题及整改过程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区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聚焦成都平原等重点区域、沱江和岷江等重点流域、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同时,立足长远,建立健全环境准入、环境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经济政策和治理体系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四川经济转型升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运用和巩固好督察成果。

三、整改目标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行整改“清单制+责任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二)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加快建设发展水平高、产业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深、市场机制活、协调发展好的现代化经济强省。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

(三)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督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改革创新,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更加明晰、考核机制更加健全,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单位)各尽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强化并高效运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冬季持续雾霾天数明显减少;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81.6%以上、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7.6%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四、整改举措

认真对照督察意见梳理的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制定《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其中,15项重点整改任务由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修订完善《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落实生态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制度,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突出“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将环境目标分解到下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逗硬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扩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结合环境保护费税改革,将各级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运行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潜力,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二)坚决以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1.优化空间开发布局。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生产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的重要依据,引导发展方向、调控开发强度,逐步扭转部分城市产业布局混乱、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加快解决规划不当造成的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推动开展成都平原战略环评,实现全省中心城市(成都)与周边城市统筹发展,促进城市群、产业集群合理布局、规模优化。全面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形成以“一轴三带、四群一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2.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出台并实施环境准入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手段的环境准入体系,形成绿色生产、消费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禁止新上限制类投资项目,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产业规划。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倒逼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改造升级。

4.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开展节能环保对标行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升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实施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严格生态保护。

(三)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重点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1.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出台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由省级河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已印发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出台其他8条省内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规划总体控制作用,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推动建设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经济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

2.强化流域环境承载约束。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流域管控要求,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善流域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准入标准,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3.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在2017年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升级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湖长制体系,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4张清单,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积极开展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良好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实现长江干流(四川段)、嘉陵江、青衣江、泸沽湖、紫坪铺水库等良好水体水质稳中趋好,扎实推进长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促进岷江、沱江污染较重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实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加快落实《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按时完成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9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大力实施《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分年度完成176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完成24个磷石膏堆场整治;强化涉磷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00套。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实施农业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加快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全面取缔禁养区内5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编制并实施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绛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污染严重的24条小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巩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全面公开120个问题整治信息,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在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将新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清单一并推动解决,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四)以区域联防联控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调整产业结构。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持续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到2020年底,关停淘汰112.97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压减420万吨粗钢、500万吨水泥、300万重量箱平板玻璃、3400万吨煤炭等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成都平原地区产业结构,加大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淘汰力度,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

2.优化能源结构。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大力实施“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发电的使用比例。提高城市建成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有序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出台优惠电价政策,鼓励电代煤。控制煤炭使用,禁止高硫高灰商品煤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推动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16%。

3.强化污染整治。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管理。深入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大钢铁、火电、水泥、化工、垃圾焚烧、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完成24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砖瓦企业、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面淘汰县以上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鼓励实施锅炉煤改气、煤改电。

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管控。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监管,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加强车、油、路综合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提高油品质量,整治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重点,强化分区管控,实行区域内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川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五)以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为重点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1.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夯实生态本底。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抓好勘界、立标、落地工作,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妥善处置生态保护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

2.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保护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采矿、探矿、水电、旅游、交通、风电等开发建设活动,以及其他保护地的违法问题,通过关停取缔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成一批,确保各类生态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3.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实施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等生态保护措施,建设下泄生态流量视频监控系统,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完善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市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4.持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深入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围绕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统筹实施重点工程造林等九大绿化行动,以川滇、秦巴、大小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植树造林全覆盖。大力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森林走廊,严格落实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制度。

5.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因地施策,按照区域生态特点稳步推进生态脆弱区保护。加快推进沙化土地、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干旱半干旱土地和陡坡耕地综合治理,针对阿坝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场等重点区域,实施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保护改良治理退化草地15400万亩,重点综合治理299万亩沙化草地、1200万亩鼠荒地(黑土滩)。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努力把灾区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脱贫奔康的典范。

(六)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1.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探索设置高风险园区生态隔离带。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组织实施《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限期完成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范运行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开展汽修、涉重金属、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实施《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及城镇生活垃圾环保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存和处置。加强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成都等12个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职责,强化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七)以强化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探索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拟为:在环境保护厅设置环境保护总监察职位(副厅级、厅党组成员),增加行政编制;设立环境监察办公室,分片区设置5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环境保护厅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将核与辐射监测管理机构一并纳入垂管范畴;在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内设开发区(高新区)环境监管机构;建立条块结合、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实施针对性环境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国家标准,建立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生态环保标准体系。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达标地区保持稳定,不达标地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优化调整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和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加快建成适应当前环境管理需求的监测网络。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和生态、污染源监测体系,依托省级政务云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提升环境监测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设立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绩突出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研究组建省级环保投资平台,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在重点流域组建流域治理公司。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放宽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限,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机制,全面推开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5.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大激励补偿资金额度,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省级补偿标准,有序开展多渠道筹措生态综合补偿资金的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补偿力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6.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根据国家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情况,加快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统筹推进沱江、岷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以《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坚持经常性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访为主,不断提高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有条件的地方,在公安机关探索设立环保警察;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

7.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第三方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扩大第三方运营、规范第三方监测、健全第三方监督。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拓展参与渠道,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职业荣誉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实行有奖举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厅,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由省直有关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并明确承担相应职责的工作机构。

(二)加大环保投入。全省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力度,省财政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等方式,重点支持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税制改革,探索建立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艺和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决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省级领导同志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联系指导市(州)工作重要内容,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业务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单位)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报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整改销号、日常监管和追责问责的依据。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牵头查处,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要求征得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其他问题由各地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倒逼整改到位。

(五)强化督察督办。实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牵头督办机制,由牵头省领导负责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督促指导,找准问题症结,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月交账制度,明确具体的销号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销号制度,采用清单管理、领导包案、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监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六)加强宣传报道。建立省、市、县宣传三级联动机制,全面跟踪各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健全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办理进度情况、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督察整改期间,省级电视台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每周五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邀请社会各领域代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参与问题整改、监督整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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