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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 邻居道路纠纷协议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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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 邻居道路纠纷协议书(七篇)
2023-01-16 01:06:1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一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装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x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x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x。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x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x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x,清x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x。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x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x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本站合同范文183;建材订货合同通用版83;简单装修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工装装修标准版标准合同书;门面店面装修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办公室装修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室内装修标准合同书、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时,与装修人(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____市建设局、____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为体现协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215;,以示删除。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二

1商场火灾危险性特点与发生火灾的原因1.1商场火灾危险性特点面积大、跨度大,横向蔓延危险性大。

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求,许多新建的商场均采用大空间设计,原有的一些商业营业网点也经过改建,将原有的隔墙拆除形成大空间,每层面积小则数百平方米,大则数千平方米,尤其是一些大型超市,更是面积庞大,如广东省某市正在建设的一个大型购物商场,共有3层,单层面积就达到18000平方米,采取“共享空间”的设计方法,每层均有自动扶梯连通,造成了防火分隔问题突出。如此一来,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给控制火势蔓延和深入商场内部扑救火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多为封闭式建筑,自然排烟能力弱。多数商场都设置在商住楼的底部,或是高层建筑的裙楼部分,为了满足造型和中央空调系统的需要,或防盗安全的要求,商场内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小,有的甚至采用全封闭设计,自然排烟能力大大减弱。

人员众多,通道复杂,疏散困难。商场在许多城市里已成为人员最密集、流动量最大的公共场所。尤其是节假日,顾客云集,出入频繁,如深圳市某大型超市,平均客流量达到3.2万人/日,节假日一般可达6.5万人,最高峰曾超过8万人。另外,商家为了经济效益,突出商品和卖场功能,场内货架林立,布置复杂,加之出口标志不明显,人们习惯性地从主通道进出,商场疏散容易造成拥挤、速度慢。

商品集中,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商场内由于商品的储存量大,经营品种多为服装、鞋帽、布艺、木材、家具、家电等可燃物品,有的还有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加之内部装修材料也多为可燃材料,因而火灾荷载如同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因素多。现代化的商场为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往往采用大量的灯饰,致使商场内照明设备种类繁多。如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安装在商品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在节假日展销活动期间,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以增添节日气氛。这些照明设备多采用带状方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各种射灯、霓虹灯和灯箱,还有临时敷设的灯具,数量巨大。而荧光灯的镇流器易发热起火;有些豪华商场采用满天星式深罩灯,深罩灯如采用功率较大的白炽灯,也能烤着可燃物;除了荧光灯,射灯(除采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灯,表面温度都较高,足以烤着可燃物;临时铺设的线路,处置不当,容易发生超载、短路及灯泡温度过高,引燃其他物品。

1.2商场发生火灾的原因晚上停止营业时,清场不彻底。商场经过一天的营业会产生大量的商业垃圾,加之商业场所流动人员多、营业面积大,难免遗留下烟头等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经营单位在下班时有一套彻底清理商场营业性垃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制度并加以落实。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商场出现漏洞,或者是没有严格的制度,或者是有制度不能够落实,或者是长时间未出现事故产生麻痹思想,敷衍了事。

电源管理存在漏洞。大型的商业营业场所多为用电大户,除灯光照明以外,还有商品测试、食品冷藏、中央空调及消防中心控制等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的电器设备。因此在下班前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很可能出现用电故障点,产生火险隐患。如不能及时发现,出现漏洞就会酿成火灾事故。

防火硬件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善。商业性营业场所是物资集中的地方,历来是防火工作的重点。一般地说,商场的建造都要严格地按照国家规范搞好防火安全硬件设施,防火分隔、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电梯、消火栓等设施和装置都要安装完备,调试良好,以备应急使用。不仅如此,营业中遇有上述设施装置临时修缮、改装等施工时,还要采取确保安全的硬性措施。但由于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人员不重视消防硬件的投资设施,致使商场抗御火灾的能力差。

值班人员失于职守。值班人员是商场的夜间守护神,随时准备消除隐患,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可是往往有的值班打更人员失于职守,他们或者麻痹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过安全保卫知识的培训教育,致使发现初起火灾晚,待发现时已蔓延,难于扑救。

2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目前,我国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在一些城市里,消防部门在开展商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时候,还是发现了不少漏洞,商场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疏散通道不畅通,如占用安全通道,紧急疏散门被锁等,不利于人员疏散;疏散标志不太明显,有些超市为了使整个装修风格一致,居然把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的颜色采用与周围环境一样的色调,使顾客难以辨认,不利于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出口数量太少,在当前超市的管理模式下通常为一个出口,在紧急情况下会影响人员疏散速度;违规使用多,堵住消防栓的情况相当普遍,影响灭火,有些超市的货架高度过高影响了自动喷水系统的喷淋头和自动报警系统的探头的正常启动;灭火器种类配置不够合理,不利于人员灭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够,如厨房消防探头油污严重、泵房设备锈蚀严重等问题;员工缺乏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知识缺乏,不清楚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作用和使用方法,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如何处理;缺乏周全的应急预案,不利于处理紧急事件;商场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随意调整货架摆放,更改内部布局,变换内部装修,关闭消防设施。

3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3.1严把源头关,消除先天隐患。

提高商场建筑的耐火等级。商场建筑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还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的要求,一类高层建筑内要达到一级耐火等级。

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大空间商场的营业厅面积较大,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如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地上部分当超过1500平方米时,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包括背火面温升做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来划分防火分区;如商场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3000平方米;如同时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合理布局,确保疏散。安全疏散是商场设计中的首要部分,直接影响到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商场疏散宽度的设计,要严格按照“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人员换算系数(人/┫)×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百人)”来计算,在《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48-88)中,规定了人员换算系数: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第三层为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为0.60;《建规》规定了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第一、二层为0.65m/百人,第三层为0.75m/百人,第四层及以上各层为1.00m/百人;《高规》规定了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为1.00m/百人。即设在高层建筑二层内的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为1000平方米的商场所需的人员疏散宽度为:1000×0.85×1.00/100=8.5m.

另外,确保安全疏散还需按照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柜台应分组布局,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2提高工作人员意识抓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人是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因此,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也是做人的工作。现在,一些商场管理者对于消防安全,仍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总是敷衍了事,表面上满口“重视”,实际上却表里不一。作为商场管理者,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效益第一,安全第二”的安全观,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要我安全”的被动管理提升到“我要安全”的主动管理。同时,还要采用理性灌输、活动熏陶、言传身教等教育方法,把这种“我要安全”的主动型安全观念灌输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中,主动抓好各种消防知识的传授和灭火演练的开展,提高员工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

3.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作是否正常;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故障;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和违规操作行为;是否有遗留火种等。消防部门和商场本身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时候,都要明确以“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为目的,认真仔细,不能放过任何细节,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3.4加强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由于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多,空调系统及经营家用电器、灯具的部门都需铺设线路,因此商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在公共建筑中是最复杂的。由于不能集中控制,同时切断一切电源,相对来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工作也应加强。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安装时应合理规划;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符合局部集中控制又便于检测的原则,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注意霓虹灯防火。对霓虹灯线路应经常检修,建议夜间最好关闭霓虹灯;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的器件都必须封闭,以防止意外接触而造成事故。其构架、活动运转部分和座底部应经常清除垃圾尘,杜绝可燃物的堆积;机件应加油润滑,以防止因摩擦发热,或被丢进隙缝的烟头引发火灾。

3.5完善消防设施现代化的商场应配备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商场的消防设施,应按公共场所标准从严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甚至运用大空间智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足量的、适合灭火对象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初期火灾的扑救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场、超市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场所,而且将会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它的消防安全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商场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措施,大力提高商场本身火灾防控能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三

甲方

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根据教育部教财(1999)14号文件“关于围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培养和发展教育市场体系”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学校食堂,承包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全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交卫生保证金5000元;财产保证金5000元。承包期满未出现食物中毒、财产损坏、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出现上述问题,视情节在保证金内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三、甲方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甲方食堂具体负责管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确保校园整洁,遵章守法,维护学校名誉。服从创建、治

安等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及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由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乙方承包期间,应多动脑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大,反映强烈,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

六、乙方为学校食堂卫生、防火、治安第一责任人,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门卫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七、合同期满甲方组织重新招标,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投标,若未中标,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5天无条件移交房屋及有关设备。如强行占房,甲方有权按原承包价双倍收取占用金,并且依法强制搬出。

八、甲方提供水、电源,费用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与甲方总务处结算,超过三个月不结算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

九、乙方经营中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学校总务处、校医室的卫生检查监督,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十、乙方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标承诺,服从甲方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校规校纪,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务;不得在校园内对外服务。

十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位置,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承包期满,甲方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如果损坏,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十三、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2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

十五、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十六、本次招标的公告、招标须知和中标方投标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十七、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本合同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见证单位: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四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建设工程施工、待建筑物(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经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准后,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未经批准施工导致交通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月二十八日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平等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网吧电脑桌面广告(以下简称桌面广告),现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桌面广告发布方式:

电脑桌面广告、浏览器默认页广告、开机弹出广告、浏览器植入式广告等方式。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桌面广告的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桌面广告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

3、甲方有权对桌面广告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有权对桌面广告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支付费用;

5、乙方应保证属于合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依法正常经营;

6、乙方不得中断设置甲方桌面广告内容,自签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桌面广告合作,其涉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桌面广告发布方式;

7、乙方要保证桌面广告软件正常运行,保证桌面广告不被任何人做任何形式的占用或修改;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桌面广告发布形式、发布尺寸、出现顺序、持续时间及发布时间;

9、乙方在因各种因素导致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时需及时维修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0、乙方在出现导致桌面广告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的因素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1、乙方在桌面广告软件被杀毒软件或者恶意软件查杀工具等影响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保留所有证据且乙方也有义务协助甲方保留所有证据;

12、乙方的实际经营人变更时,乙方及原经营人应向新经营人说明本协议之履行情况,本协议照常履行,且原经营人与新经营人对合同承担连带履行责任。同时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新经营人签署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声明书》且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新经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手续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

13、乙方注销或停业后,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剩余款项。

第三条 费用内容及支付方式:

1、网吧安装桌面广告费用:每台电脑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共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2、桌面广告利润提成:甲方每月根据桌面广告利润向乙方支付提成,当乙方累计广告收益到达人民币100元时可向甲方申请提取现金,具体的提成数额见附件二的约定;但桌面广告的内容是甲方的招商广告或公益广告的无桌面广告利润,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提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支付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催告甲方履行支付义务,甲方超过三个月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已履行义务相应的费用;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并且负担甲方10名巡查人员从北京抵达乙方网吧经营地处理乙方违约事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七项的规定,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月份日均应纳税收入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若乙方有上述多种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数额应合并计算;·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5、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即乙方不属于合法成立的经营实体或乙方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取缔,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并且负担甲方10名巡查人员从北京抵达乙方网吧经营地处理乙方违约事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乙方的股东及业主和实际经营者等人对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注销或停业一周后,仍未书面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并且负担甲方10名巡查人员从北京抵达乙方网吧经营地处理乙方违约事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乙方的股东及业主和实际经营者等人对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都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8、 如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关于本协议有关名词(电脑桌面广、浏览器默认页广告、开机弹出广告、浏览器植入式广告等)的具体含义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附件和协议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____乙 方(盖章或签字并指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并指纹):_________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六

公共政策作为“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本质属性是公共性。公共政策应该遵循如下公共性原则:第一,公有性原则,即公共决策权力应该归社会公众所有;第二,公治性原则,即公共政策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第三,公享性原则,即公共政策应该适用于其所要调整的所有对象;第四,公平性原则,即公共政策应该维护社会公平;第五,公益性原则,即公共政策应该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第六,公开性原则,即公共政策应该具有开放性和透明性。但是,当我们对公共政策进行深入考察时却发现,公共政策时常表现出与公共性相违背的特性,这便使得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研究陷入困境。对这些困境进行科学梳理,将有助于理顺公共政策研究的思路,探明公共政策失效的症结,进而加快我国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具体而言,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困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公共政策主体的公共性困境

公共政策主体是指那些在特定政策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监控、调整的个体和团体。其中,广义的政府(即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作为公共政策的法定产生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最主要的政策主体。传统观点认为,作为公共政策最主要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政府是广大社会公众权利和意志的代表者,政府的公正与准确是一种固有的天赋,政府不具有自身利益。

然而,现实中政府的自利性却是客观存在的。政府的自身利益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政府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作为一种正式的社会组织类型,政府是由若干名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而政府工作人员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他们也具有各种各样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这些需要也都期望得到满足。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其个体需要和组织需要的相互作用,才保证了整个组织的正常运转。当他们的个人需要以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形式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社会特性时,这种需要就转化为了个人利益。由于他们常常被置于“公仆”的地位而不能明确追求自身利益,他们的自利动机受到了限制,从而迫使他们采用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比如通过贪污受贿、挪用或占用公款等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私利。第二,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任何政府都有职能部门和层级的划分,这种划分是组织规模扩大化和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各项职能正常运转、组织目标顺利实现的组织结构保障,但这种划分在客观上却容易形成纵向上的层级断裂、横向上的部门交叉、整体上的条块分割的行政格局,从而使得政府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萌生不同的团体利益。例如,在经济发展和投资格局中出现的地区产业趋同现象,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资源、市场的行政保护现象,以及各部门为了维护本行业、本部门利益而人为设置市场障碍、防止外地区行业竞争进入等现象,都充分证实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团体利益的存在。第三,政府整体的机构利益。政府组织常常被人们设定为社会的公共组织,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是社会最高利益的代表者,并不具有自利性。事实上,政府组织同样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比如特殊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精神文化特权等。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政府管理工作从社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特殊的专业化、专门化的工作,政府组织的自利性就越来越突出。因此,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也是多元利益主体之一,也要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目前,各国政府的规模扩大化、部门支出的增长等都是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扩张行为。

从理论上讲,公共政策是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产生的,公共性是其逻辑起点;公共政策又以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最高目标,公共性是其价值终点;公共政策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以公共性作为其基本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因此,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作为公共政策主体构成要素的政府,其公共性既是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的重要体现。然而,为什么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却存在着与公共性相抵触的自利性呢?现有的公共政策公共性理论是无法对此问题作出科学解答的。于是,政策主体理论上的公共性和现实中的自利性之间的冲突便使得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研究陷入困境。

二、 公共政策目标的公共性困境

公共政策目标是指公共政策主体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自身需要和社会提供的可能而设想出的一种希望状态。依据公共政策公共性原则的要求,公共政策目标应该具有公益性,即公共政策应该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

关于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利益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公共利益和抽象的或实体的或理想的自然法规、正义、正当理由这一类的价值标准和规范联系在一起,即将公共利益理解为一种合法利益、正当利益;二是把公共利益和个别人物的特殊利益或集团、阶级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或与多数派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即将公共利益视为与个别人物、个别集团、阶级的特殊利益相对立的多数人的利益;三是把公共利益与个人之间的竞争过程或集团之间的竞争过程联系在一起,认为个人之间以及集团之间利益竞争的结果便是公共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学者认为,社会上实际并不存在作为政府公共政策所追求目标的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肯尼思·阿罗在《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1951)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该定理阐释了将个人偏好或利益加和为集体偏好或利益的内在困难。该定理指出:试图找出一套规则或程序,从一定的社会情况下的个人选择顺序中推导出符合某些理性条件的社会选择顺序,一般是办不到的。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这些个人偏好本身也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詹姆斯·m.布坎南也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因此,依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作为公共政策根本目标的公共利益是不存在的,那么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公共性自然也只能是一种虚幻的公共性,这显然是和现有的公共政策公共性理论研究成果相矛盾的。即使我们不认同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利益的论述,仅从学术界对公共利益这一概念的定义的争论中也可以看出,公共利益是一个很难把握的概念,它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人员来说难于把握,它对于作为公共政策决策主体的政府来说更难于把握。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原则要求将公共利益视为公共政策的根本目标,而公共利益本身却是模糊不清、飘忽不定的。可以想见,在没有回答到底是不是存在公共利益以及什么是公共利益这两个基本问题的条件下,政府又怎能制定出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呢?现实中,政府官员制定和实施的公共政策所追求的也仅仅是他们自己观念领域中的模糊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官员个人价值观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带有主观性和狭隘性。同样,在既没有证明公共利益的真实性又不能科学界定其内涵的前提下,政策研究人员又如何能够对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呢?于是,公共政策的虚无性和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便构成了公共政策研究中的一个理论难题,使得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研究陷入困境。

三、 公共政策问题的公共性困境

公共政策问题是指那些引起政府的关注并纳入政府议程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指社会的实际状态与社会公众所期望的状态之间的差距,也就是需要解决的各种社会矛盾。就其本质而言,政策问题是“思想作用于环境的产物,它们是通过分析从问题情势里抽取出的要素。因此,我们所遇到的,是问题情势而非问题,问题就像原子核细胞一样是观念的产物”。可以说,“问题不能脱离对它们进行定义的个体和群体而存在,也就是说,并不存在其内部和自身就构成政策问题的‘自然的’社会状态”。只有当人们对改变某些问题情势的希望作出判断时,才能产生政策问题。可见,政策问题是被人们感知、觉察到的状况,是与价值、规范和利益冲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当前,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正在成为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现实挑战。任何时代和任何时期,都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政府,有必要关注并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但社会上存在的问题为数众多,纷繁复杂,而由于时间、能力和资源的限制,政府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只能解决其中的一部分问题,政府应该解决哪些社会问题呢?这需要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选择,也就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首要环节确立公共政策问题。依据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原则,公共决策权力应该归社会公众所有,公共政策应该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因此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首要环节的公共政策问题确立过程,也应该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下来完成,于是公共政策问题的确立过程应该是社会公众的选择过程。然而在现实中,政策问题的确立过程,只是政府将必要的社会问题纳入政府议程并将其转化为政策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在诸多社会问题中进行选择的过程,而不是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进行选择的过程。

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选择,归根到底就是政府工作人员的选择,这种选择在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认定。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信仰或价值观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就必然不同。对于同一问题,有些人看来非常重大,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加以解决,而将其确认为公共政策问题,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不以为然,认为没有兴师动众的必要,而拒绝将其纳入公共政策问题之列。于是,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可能会给政策制定带来两种直接后果,其一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却没有被确立为公共政策问题,这无疑是对社会公众民主权利的剥夺,是与公共政策的公有性、公治性原则格格不入的。其二是被确认为公共政策问题的社会问题并不是社会公众最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这显然是对政策资源的肆意浪费,既没有真正代表社会公众的意志,也不符合公共政策公共性的基本要求。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该属性要求公共政策必须准确界定公共政策问题,而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却使公共政策问题的界定具有了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公共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二者之间的矛盾便构成了公共政策公共性研究的又一困境。

四、 公共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困境

公共政策价值是指公共政策主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遵循的价值准则。公共政策具有各种不同层次的价值追求,效率和公平一直是政策研究人员最为关注的两种价值。效率,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与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比值,即收益与成本的比值。作为公共政策价值的效率,主要是指对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公平,是人们对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带有主观性的价值判断,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是注重规则的无差别性的公平,即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结果公平是注重人的差异性的公平,即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规则。作为公共政策价值的公平,可以理解为对政策资源配置合理性的判断。

公共政策效率价值取向的存在,正在冲击着公共政策的公平价值取向,进而使得公共政策的公共性研究陷入困境。关于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否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统一,但就公共政策而言,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却是二者之间的相互对立。效率与结果公平在终极意义上是“两全”的关系,而在日常操作中,特别在微观层次中,是“难以两全”的关系。效率价值取向强调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提高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就需要通过激励性差别分配机制激活各种生产要素,以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但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社会成员的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是不同的,因此这种激励性差别分配机制必然会导致结果的差别,即强者会获得更多的资源,弱者会获得较少的资源,甚至丧失掉已有的资源。可见,从某种程度上讲,选择公平必然会妨碍效率,追求效率必然会损害公平。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对立,直接导致了学术界对二者在公共政策价值体系中的先后次序问题的争论。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效率优先论认为,公共政策应该强调效率的首要性,只有效率得到了提高,才能更多地体现公平,不能因为公平的原因而伤害效率;以罗尔斯和德沃金为代表的公平优先论认为,公共政策应该以平等作为衡量分配是否公平的标准,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强调平等的最终目的价值;以阿瑟·奥肯为代表的公平与效率并重论认为,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两种价值在不同领域中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在社会和政治权利领域中,“社会至少在原则上把平等的优先权置于经济效率之上。当我们转入市场和其他经济制度时,效率获得了优先权。

效率和公平两种价值取向的对立常常使现实中的公共政策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以暂时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或者以暂时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换言之,效率和公平的对立使公共政策方案选择出现了机会成本问题,即一项公共政策只能以其中一种价值选择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选择了一个就意味着放弃了另一个。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政策必须以公平原则为基本价值准则,而现代公共管理的效率性则要求公共政策必须以效率原则为首要价值依归。效率与公平两种价值取向之间的两难选择便成为公共政策研究中的又一公共性困境。

推荐占用公共道路纠纷协议书通用七

占用、挖掘公路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占用、挖掘公路_________㎡,设置_________。

二、乙方必须在审批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乙方施工作业时,应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否则禁止施工作业。因施工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时修复,并由路政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以确保质量。

五、乙方修复路面的长度一般不得小于_________米(半块板面),保修期_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生路面破损而引起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占用公路许可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或期间遇公路建设,管理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期满乙方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在期满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办理续期手续。

七、以上条款应严格遵守,违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_________备案。

九、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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