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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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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大全16篇)
2023-11-20 06:15:57    小编:ZTFB

总结是记忆的回顾,是经验的积累,更是前行的指南。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清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请大家阅读以下总结范文,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一

被继承人xx于一九x年x月x日在x(地点)死亡。死亡之后遗留有如下的遗产:xxxx(例如:位于深圳市的x区xx号房子的二分之一的产权)。

我是被继承者的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根据《xxx的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我是被继承者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者死亡时所遗留的上述的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的声明:对上述的遗产,我自愿无条件的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范本二。

甲方:牛**,男,回族,19**年12月生,住址:*街34号院17号楼3—102。

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生,住址:***厂宿舍楼11号楼1—102。

牛**,女,回族,19**年10月29日生,住址:**街一条4号5—402。

牛**,女,回族,19**年4月7日生,住址:**商业小区1—203。

甲方与乙方的母亲牛**为亲生兄妹,甲方之父牛*于2005年去世后留有位于**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私产房一套,其大女儿(乙方的母亲)牛**已于2007年7月16日去世,其对此套房屋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根据《xxx继承法》有关转继承的规定由乙方刘**因此享有。现甲乙双方对**厂宿舍楼9号楼2单元202室如何分配,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放弃对**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所享有的继承份额。

二、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对房屋的公证和过户等各项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

三、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后,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甲乙双方在到期后应当按时给付,不得拖延。

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各方应当认真遵守及履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后,即时生效。

范本三。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

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二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南段)。

救助对象:贫困患者(身份证号:)。

现有贫困患者,家住,身患属实的情况下,特来申请我院的“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援助。

经查,患者的确患病需要治疗并且家庭十分困难,符合“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的免费医疗救助标准,准予救助。

经协商,双方就免费医疗救助的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1、周口妇产医院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程的免费医疗救助,包括检查、治疗、手术、住院、护理等全程免费,不得收取患者任何费用。

2、因“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属妇联和妇女发展基金会的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单位及救助对象均应接受社会监督。故患者也应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及医院要求,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各媒体对此次救助的采访及报道给予配合。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同意媒体对其进行采访和报道。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事宜,均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商定。如有需要,再行书面签订,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救助对象:(签字)经办人员:(签字)患者家属:(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三

协议书。

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爱心救助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

通知书。

》。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南段)。

救助对象:贫困患者(身份证号:)。

现有贫困患者,家住,身患属实的情况下,特来申请我院的“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援助。

经查,患者的确患病需要治疗并且家庭十分困难,符合“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的免费医疗救助标准,准予救助。

经协商,双方就免费医疗救助的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1、周口妇产医院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程的免费医疗救助,包括检查、治疗、手术、住院、护理等全程免费,不得收取患者任何费用。

2、因“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属妇联和妇女发展基金会的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单位及救助对象均应接受社会监督。故患者也应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及医院要求,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各媒体对此次救助的采访及报道给予配合。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同意媒体对其进行采访和报道。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事宜,均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商定。如有需要,再行书面签订,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救助对象:(签字)经办人员:(签字)患者家属:(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火灾扑救和安全生产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战勤保障能力,共同实现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在平等友善的原则下,决定结合“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协议。

二、协议内容:

1、双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配相应人员,保障通讯、应急设备、器材落实,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设备完好有效。

2、甲方接到乙方救援电话后应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完成消防总指挥下达的其他任务。

3、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甲方提供技术、设备和工具等支持,有效遏制和消灭次生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例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如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立即告知甲方。

5、双发接到对方支援请求后,立即启动相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为对方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力量。

6、应急救援培训。乙方每年邀请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应急。

救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每次培训前协商确定。

7、指导乙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乙方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前,邀请甲方进行现场指导,并请乙方根据应急救援演练的实际情况,提供意见,强化细节。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签约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四

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车辆买保险同样需要签订。

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

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业务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

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xx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

合同。

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xx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3、保费支付方式:所有车险业务必须执行见费出单操作,可按客户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单,短期保单按日计费。

4、甲方名下车辆若需要保单变更或退保时,由乙方专人全责办理。

四、甲方名下车辆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双方应积极互通信息,乙方及时定损核赔,并支付相应的赔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保险理赔服务承诺。

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将按照以下服务承诺做好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1、电子查勘员、电子理赔员服务。

在保单年度,出险三次内(含三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户拨打95518报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户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能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车牌号、碰撞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过x次的,经沟通,我司将结合具体案情可以申请协商解决。

2、一小时快赔服务。

损失xxxxx元以下单方事故,在乙方远程定损中心定损后,无需再提交索赔资料,乙方在1个小时内赔款至机房账号[i1],以便即时修车。

甲方另择时间提交索赔资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点在收到资料后1个小时内赔款至甲方账号。

注明:由于银行划账时间关系,每天15时后提交的案件,延迟至次日9:30划款。

3、异地出险、就地理赔。

客户异地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通过“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网络的运行,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损和赔付”服务,使客户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4、停放被撞理赔减免。

出险x次内(含x次)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不设免赔率xx%。

5、第三者直赔服务。

对于我司承保的保险车辆若给第三者造成伤害,若被保险人怠于履行赔偿责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赔,我司将在限额内直接赔付。

6、提供抢救医疗费垫付担保。

当交通事故导致人伤时,出险当事人垫付昂贵的医疗抢救费用有困难时,在我司合作的医院,我司推出不超过限额的全额担保。

7、对于甲方名下车辆,乙方将统一全国各地索赔资料递交要求、查勘定损时效和理赔时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时效为准。其中,对于正常纯车损案件,乙方将在索赔资料递交齐全后的x个工作日赔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8、重大车损理赔处理的约定。

在车辆损失严重,如修理价达到或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9、事故责任人手续通融约定。

事故责任人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即甲方客户在办完事故流程后,不辞而别,不配合甲方收集相关资料时,导致甲方在索赔递交资料等环节出现麻烦,乙方将在事故责任人手续上予以通融处理。

10、拒赔案件的处理约定。

拒赔案件的处理,乙方经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甲方的,乙方将提供已取证的相关证据给甲方。

11、超时报案的处理约定。

乙方考虑到甲方的行业特殊性,在发生事故时,部分客户对保险事故处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险xx小时内报案的,造成迟报案的,甲方承诺不以此由拒赔。

12、赔案支付特别事项处理的处理。

对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别支付的,如部分贷款抵押车辆的赔款提供受益人。

委托书。

问题,除出现全损情况以及贷款银行具体特别要求外,无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这一手续,赔款仍将赔付至甲方提供的账户。

13、对于甲方名下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小的单方保险事故,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当事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关的索赔单证(含双方赔款协议、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资料,乙方将按甲方提供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融赔付.

14、甲方名下车辆出险后被拖至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由交管部门拖至维修点而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请,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次事故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给予通融赔付。

15、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于属于保险合同责任的事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调解、应客户要求推荐律师。

附:理赔时限表(除1小时快赔案件外)。

甲方:xx科技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营业部经。

乙方全面推行理赔承诺制,贯彻“诚信服务,顾客至上”的公司宗旨。从接受报案到查勘定损直至支付赔款,全程实行专人跟踪,限时保质,热情周到,公平合理,方便快捷的服务,或者以非原厂零配件更换,甲方有异议的,可与乙方主管或该单位理赔人员及业务人员联系协商,做好车辆修复及结案赔偿工作。2、关于预付赔偿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重大事故,经协商乙方承诺按最高不超过50%预付损失赔款给甲方,以帮助尽快处理事故,恢复正常工作。3、关于选择修理厂家情况说明乙方为了全面贯彻更及时,更全面,更专业,更道德地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充分保障和尊重客户利益,在为甲方处理理赔,修理受损车辆时,不指定修理厂,甲方自主选择,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协助联系修理厂家,乙方可推荐。

介绍信。

誉好的专业修理厂家供甲方选择。4、关于定损时间(1)车价高于15万的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40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2小时损失金额在人民币40000元以上,定损时间不超过4小时(2)车价低于15万元的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10000元,定损时间不超过2小时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定损时间不超过4小时5、关于赔付时间(1)市内报案:乙方理赔人员接案后以最快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查勘定损服务。(2)市外报案:委托乙方市外出现地所设下属分支机构或当地特约网点,提供代理查勘定损服务。遇特殊情况,在甲方报95518后,如乙方理赔人员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甲方报案后,在规定时间后可自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搞知乙方,同时甲方备齐相关理赔资料,回汉后向乙方办理索赔手续。6、定损与理赔方式(1)对甲方责任事故(包括场、院、站以内的事故及非交警管辖的道路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事故损失,其损失不含人身伤亡事故,且事故损失清楚,双方保险责任无争议,比如明显追尾的车损事故等实行快捷理赔服务。具体如下:经甲方申请且赔付金额达成一致,车损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乙方推行当天结案,快捷理赔。索赔资料齐全,材料有效送达之日一个工作日内结案赔偿。(2)被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甲方可以选择下列定损与赔偿方式:自行择厂,修复赔偿,汽车损失的零部件和修理工时容易核定的,以修理价方式确定损失。待汽车修复验收后,甲方提供修理票据和修理项目清单,乙方履行赔偿责任。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乙方合作,将乙方现有无车辆贷款的车牌___________的营运车辆和甲方提供的散装水泥罐拖车合作,拉运甲方联系的电厂粉煤灰的拉运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定,乙方加盟甲方的拉运业务,必须将车辆挂靠甲方公司的名下,以便于统一的管理,(关于挂靠的详细见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

2、甲方负责与电厂的业务与账目的往来和车辆平时业务管理、调度工作,乙方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和拉运工作。

3、为了方便工作的需求,双方确定利润分配原则5:5的基础上,为更能公平对日后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双方协商将车辆在正常运行中所不直接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大承包的方式,进行重新的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__甲方:__乙方:__车辆间接费用,(方案的内容见方案分配表);双方并确定,在拉运工作开始后,先期所产生的利润,必须先行将双方合作后购置的散装水泥罐拖车的贷款还清以后,双方再进行利润的分配;在拉运工作结束后,作为甲方将不参与车辆冬季的拉运业务的工作,经双方商议,冬季乙方在进行其他拉运业务情况下,每月付给甲方3600元的生活费。

4、在拉运工作开始后,甲方需要为双方的业务顺利发展,进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一些涉及车辆正常运行所需的非正常费用的支出,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拉运一趟,所拉运的运费中扣除100元作为业务发展费用。

5、经双方确定,甲方负责和发货方电厂和收货方的结算工作,乙方负责拉运工作、吨位核对和车辆发生加油、过路费、修理费票据收集与收货单收取的工作,在每拉运完一趟运输的任务,乙方负责该车辆拉运到拌和站的收货收据交到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以换取公司出具的运费收据,以便于公司业务人员和电厂的及时结算。

6、乙方必须购买车辆所需的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法院裁定。

10、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六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南段)

救助对象:贫困患者 (身份证号: )

现有贫困患者,家住,身患属实的情况下,特来申请我院的“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援助。

经查,患者的确患病需要治疗并且家庭十分困难,符合“母亲健康快车计划”项目的免费医疗救助标准,准予救助。

经协商,双方就免费医疗救助的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1、周口妇产医院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程的免费医疗救助,包括检查、治疗、手术、住院、护理等全程免费,不得收取患者任何费用。

2、因“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属妇联和妇女发展基金会的.慈善救助项目。救助单位及救助对象均应接受社会监督。故患者也应按照“母亲健康快车计划”及医院要求,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各媒体对此次救助的采访及报道给予配合。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同意媒体对其进行采访和报道。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事宜,均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商定。如有需要,再行书面签订,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救助单位:周口妇产医院救助对象:(签字) 经办人员: (签字)患者家属:(签字)

签字时间:年 月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八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火灾扑救和安全生产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战勤保障能力,共同实现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在平等友善的原则下,决定结合“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协议。

二、协议内容:

1、双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配相应人员,保障通讯、应急设备、器材落实,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设备完好有效。

2、甲方接到乙方救援电话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完成消防总指挥下达的其他任务。

3、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甲方提供技术、设备和工具等支持,有效遏制和消灭次生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例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如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立即告知甲方。

5、双发接到对方支援请求后,立即启动相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为对方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力量。

6、应急救援培训。乙方每年邀请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每次培训前协商确定。

7、指导乙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乙方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前,邀请甲方进行现场指导,并请乙方根据应急救援演练的实际情况,提供意见,强化细节。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签约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九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四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第五章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火灾扑救和安全生产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战勤保障能力,共同实现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在平等友善的原则下,决定结合"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协议。

1、双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配相应人员,保障通讯、应急设备、器材落实,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设备完好有效。

2、甲方接到乙方救援电话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完成消防总指挥下达的其他任务。

3、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甲方提供技术、设备和工具等支持,有效遏制和消灭次生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例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如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立即告知甲方。

5、双发接到对方支援请求后,立即启动相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为对方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力量。

6、应急救援培训。乙方每年邀请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每次培训前协商确定。

7、指导乙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乙方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前,邀请甲方进行现场指导,并请乙方根据应急救援演练的实际情况,提供意见,强化细节。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火灾扑救和安全生产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战勤保障能力,共同实现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在平等友善的原则下,决定结合“应急救援伙伴”,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协议。

二、协议内容:

1、双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配相应人员,保障通讯、应急设备、器材落实,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设备完好有效。

2、甲方接到乙方救援电话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完成消防总指挥下达的其他任务。

3、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甲方提供技术、设备和工具等支持,有效遏制和消灭次生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例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如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立即告知甲方。

5、双发接到对方支援请求后,立即启动相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为对方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力量。

6、应急救援培训。乙方每年邀请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应急。

救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每次培训前协商确定。

7、指导乙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乙方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前,邀请甲方进行现场指导,并请乙方根据应急救援演练的实际情况,提供意见,强化细节。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签约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二

与监护人协议书(样式)(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

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

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

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

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

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三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康复机构):

乙方(受助监护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20xx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改善残疾儿童状况的一项抢救性工程。为办好办实事这项惠民工程,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康复机构在训人员享受政府补贴,为其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2、甲方根据省定点康复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要求,为乙方孩子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为一学年(10个月)、每天训练课时6课时(每课时30分钟),其中每天要安排单训课和感统课至少各一节的康复服务项目。

3、甲方根据定点康复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保证训练场所,教学设备的完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甲方要建立健全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档案,内容包括全年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填发《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工程”项目救助卡》(以下简称《救助卡》),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

5、甲方可适当收取食宿费,食宿费不能超过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普通幼儿园食宿收费标准。若有违反视为放弃作为定点康复机构单位。应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并提供受助对象康复训练票据和救助卡记录。

6、甲方协助乙方凭《救助卡》及票据到残联领取政府定额补助资金。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残疾儿童康复受助审批表”、受助对象和监护人的户籍证明、受助对象的残疾证或诊断证明、监护人的贫困证明、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经市级、县(区、市)级残联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补贴。

2、乙方应定期送受助对象到甲方康复机构参加康复训练,并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对受助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特殊疾病、特异行为及其它特殊情况,应如实告知甲方,在甲方遇到乙方的受助对象发生临时病情变化,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时,乙方接到通知后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

4、乙方享有政府补贴为每人1500元/月康复训练费。乙方在训期间,除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受训时间外,如需要加训,其费用应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训时间为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年度康复训练时间少于6个月不享受康复救助。康复训练满10个月以上方能享受政府全额补助。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

乙方监护人姓名: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监护人家庭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xx年xx月xx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车辆保险救助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车辆保险,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在20xx年度公务车辆(详情附后)向乙方投保,并提供车辆资料。

(二)乙方在甲方车辆20xx年度保险合同到期前10天,到甲方办公地点,为甲方办理完20xx年度车辆保险合同有关手续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被保险车辆保险费。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车辆保险费采取一车一付方式。

(四)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明确的服务承诺,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己方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车辆保险时,按照中标承诺,提供优惠的车辆保险费价格。

(二)乙方将派专人为甲方提对口。

(三)服务承诺:

1、接案到现场时间。

乙方全面推行理赔承诺制,贯彻“诚信服务,顾客至上”的公司宗旨。从接受报案到查勘定损直至支付赔款,全程实行专人跟踪,限时保质,热情周到,公平合理,方便快捷的服务,或者以非原厂零配件更换,甲方有异议的,可与乙方主管或该单位理赔人员及业务人员联系协商,做好车辆修复及结案赔偿工作。

2、关于预付赔偿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重大事故,经协商乙方承诺按最高不超过50%预付损失赔款给甲方,以帮助尽快处理事故,恢复正常工作。

3、关于选择修理厂家情况说明乙方为了全面贯彻更及时,更全面,更专业,更道德地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充分保障和尊重客户利益,在为甲方处理理赔,修理受损车辆时,不指定修理厂,甲方自主选择,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协助联系修理厂家,乙方可推荐介绍信誉好的专业修理厂家供甲方选择。

4、关于定损时间。

5、关于赔付时间。

(1)市内报案:乙方理赔人员接案后以最快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查勘定损服务。

(2)市外报案:委托乙方市外出现地所设下属分支机构或当地特约网点,提供代理查勘定损服务。遇特殊情况,在甲方报95518后,如乙方理赔人员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甲方报案后,在规定时间后可自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搞知乙方,同时甲方备齐相关理赔资料,回汉后向乙方办理索赔手续。

6、定损与理赔方式。

(1)对甲方责任事故(包括场、院、站以内的事故及非交警管辖的道路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事故损失,其损失不含人身伤亡事故,且事故损失清楚,双方保险责任无争议,比如明显追尾的车损事故等实行快捷理赔服务。具体如下:经甲方申请且赔付金额达成一致,车损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乙方推行当天结案,快捷理赔。索赔资料齐全,材料有效送达之日一个工作日内结案赔偿。

(2)被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甲方可以选择下列定损与赔偿方式:自行择厂,修复赔偿,汽车损失的零部件和修理工时容易核定的,以修理价方式确定损失。待汽车修复验收后,甲方提供修理票据和修理项目清单,乙方履行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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