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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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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七篇)
2023-01-16 01:22:4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一

医保工作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医院中解决诸多社会矛盾的集中的地方,是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的核心。我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不仅是医疗服务场所,而且是医保运行的载体,是医、保、患三者的核心,是国家政府保障医保工作的桥梁,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纽带,医保工作意义重大。同时,随着基本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简称“基本医保” )在全国的广泛推广,我院基本医保病人占到总住院人数的95%以上,已经成为医疗领域的主要市场。对基本医保病人服务好,管理好,对我院以后的住院收入有着重大的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创新医保管理体制,确保医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定期进行政策宣传

1. 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及时传达新政策。

2.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农合工作反馈,让医护人员知晓医保局、农合办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

二、强化业务培训

1. 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制度。

2. 加强医保科内部培训,业务骨干须懂政策、懂管理、会操作,以适合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的需要。

三、提供优质化服务

1. 建立积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结算工作程序。

2. 制订相关医保流程图,并上墙张贴,让医患者对流程一目了然。

3. 强化服务台工作服务礼仪及医保政策的宣传。

四、加强监管力度

1. 成立由院长牵头的医保管理委员会,由医保管理委员会制定医保管理处罚制度。

2. 每季度召开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3. 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4. 加强对医保工作的日常检查:

1) 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员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有无冒名顶替现象。

2) 加强医保普通门诊病人费用控制,适度增加均次门诊费用,及时降低大处方率。

3) 进一步加强医保处方管理,杜绝出现医保不合理处方。特别加强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切实降低住院病人的均次费用。

4) 加强对科室的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减少在收费和记账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可能。

5) 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并将不合格的病历及时交给责任医生进行修改。

五、当好领导参谋

1. 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使医保中心、医院和患者三方达到共赢。

2. 带领医保科工作人员,求真务实,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

六、加强与医保局、农合办的联系、沟通

1. 政策、业务事项多请示,多学习。

2. 方针、政策及要求及时、认真落实。

3. 各项指示认真执行。

医保科

2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二

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19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19年4月制定了《县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

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19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三

同志们:

今天,市局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全市医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刚才,各县区汇报了各自上半年工作情况,结合形势发展进一步校准明确了下半年努力方向,大体上执行了年初工作会议要求,取得了较好成效。景成、大伟、丁辉三位局长就分管工作讲了意见,青龙书记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了具体要求,我都同意,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下面,讲四点意见。

半年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紧紧围绕“守住一个目标、树牢四种意识、理顺三个关系、培树三种精神”的总体工作思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作为,勤奋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实现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站位大局落地有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医保政策,推进医保基金预付制改革,实行向各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划拨预付金制度(已拨付445万元),同时足额预拨其他医保基金;积极落实特殊报销政策,已为8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报销医疗费用26.4万元(医保报销15万元),7例疑似患者报销医保费用1.04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主动适应防疫阻击战转化为常态化防控的新形势,做好医疗保障政策科学调整和有序衔接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全力帮助因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的医药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共渡难关。在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从减征、缓交两方面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止到六月底,全市共为4946家企业减免医保费1.18亿元。

二是基金运行趋稳向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首次实现“双降”。即:基金支出总量大幅度降低。上半年,基本基金支出8.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月均基本基金支出1.41亿元,较上年同期月均减少支出5192.9万元,共减少基本基金支出3.12亿元。基金运行各项指标大幅度下降。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住院195074人次,住院基金支出7.12亿元,人次均住院支出3649.3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9%、32%和3%;住院率为14%,转诊转院率为11%,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和10%。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受疫情防控和减征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将出现政策性亏损,但全市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备付率仍能保持在8.5个月。就当前基金支出情况看,如下半年管控到位,全年基金收支形势相对乐观。

三是医保扶贫基础夯实。全市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14万人全部参加居民医保,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全市落实个人缴费资助1.15亿元,参保率和个人缴费资助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双百”目标;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截至7月31日,今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96.23万人次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提高待遇1.66亿元;今年新认定门诊慢性病15571人,为12.44万人次落实门诊慢性病待遇2602.89万元。

四是基金监管持续发力。启动了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度,使人民群众清楚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就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取得了积极成效。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存量“清零”专项整治工作,全市290家医疗机构整改存量问题1693个,涉及金额12433.14万元。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督导检查10个县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8家,查实违规资金5565万元,大部分违规资金追缴完成。

五是药品集采平稳有序。跟进落实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全市285家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1家医保定点军队医疗机构,28家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38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共采购77种117个品规药品,累计采购金额7154万元,节省资金1.72亿元。首次开展了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异常行为的通气提醒工作,提取了全市452家定点医疗机构54030条药品采购异常数据,先后对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等8家市本级医疗机构和28家县(市、区)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气提醒,按照2019年采购量测算,预计节约采购资金3000万元以上,建立了备案、公示、约谈提醒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行为。

六是待遇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正式出台了《承德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在我市全面推开,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按时完成了2020年省、市民心工程,将22种抗癌新药列入门诊特殊病用药报销范围,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

上半年,市县两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医保事业发展保持了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但个别任务完成情况仍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下力气解决。

一是医保待遇知晓度还有待提升。国家成立医保局,就是为了让百姓更好地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保的优势,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省、市从便民、惠民角度出发,陆续调整旧的、出台新的医疗保障政策,从当前反馈的总体情况看,群众对医保政策的了解还不够,甚至个别事项差距还很大。比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的申报和认定推进缓慢(6月份,省局先后2次到我市督导调研,都提到了这一点)、部分事项医保结算流程和待遇存在地区差异、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流程不够顺畅等等,导致在部分医保待遇申报上出现偏差,一些参保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矛盾,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影响、十分被动。

二是重点任务推进还不够均衡。4月26日召开了全年工作会议,我提出今年要全力抓好8方面重点工作,从目前看,大部分工作都抓的不错,但是对一些重中之重、难上之难的工作推进还有差距,个别县区的一些工作甚至还在原地踏步。当然,这其中有人员不到位、保障不足等因素,但我们不能抱着困难等、靠、要,从某种角度来讲,市与县之间、县与县之间情况都差不多,为什么工作进展不一样、结果不一样,这就要在主观上找找原因了。在这我再简单的点2件事,其他的请大家对照单子组织一次“回头看”,看看还有哪些工作需要重点抓一抓。一个是打击欺诈骗保,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覆盖国家、省都有很明确的要求,可以说这既是我们的监管手段,也是对医药机构的规范过程,我们在初期把小问题纠正了,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更大的问题,造成严重结果。这既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医药机构负责。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等推行力度不够、起色不大,首先大家要认识到,改革是大趋势,不是我们等一等、靠一靠就能过去的。其次,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自己要先把业务搞清楚,在推进工作的时候,才能够把有利的一面给医疗机构讲清楚、说明白,让医疗机构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三是信访举报形势要引起重视。上半年,市局共接到市长热线、信函、上级转办和电话投诉等70余件,有市级的、也有县级的。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增长较快,虽然有一些待遇落实、门诊特药上的反映,但大部分问题都集中在工作态度、工作方式上,应该说这是最不应该出现的,这是和任何硬件没有关系的,这完完全全是意识和态度上的问题。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可以预见,我们的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将越来越大。大家要重点关注一下,对员工的日常提醒教育绝不能松懈。

四是制度体系建设还需切实加强。全市近期发现了两起挪用医保基金的案件,说明我们医保系统自身也不是净土,不是所有人都经受住了考验。在这提醒一句,大家不要抱着看客心理,觉得不是发生在我们县,和我们没关系,这是发现了的,没发现不等于没有。所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刀刃向外,更要刀刃向内,要两手抓、齐用力。要从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日常制度执行上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要加强日常警示教育,让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敬畏心理。同时,不仅要关注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也要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对一些异常情况及时了解、处理,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到年底满打满算还有4个半月时间,从目前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还有一定的差距,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大家要有紧迫感。俗话说“一份部署、九分落实”,工作思路、工作差距、努力方向我们已经很清晰,剩下的就是抓落实了,希望到年底总结的时候,大家对一年的工作都比较满意,不留遗憾。这里我再重点强调几件事。

一是防反弹。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趋于常态化,社会秩序逐步恢复,百姓一些就医用药的习惯也将回归,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医保基金不会一直保持在上半年的运行水平,有可能出现大幅回弹,“防反弹”就成了我们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医疗机构和参保人两方面入手,一个是切实加强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明确严查严管立场,保持力度不减。合理的要及时支付到位,这是基础、是本分,更是我们说话办事的底气。不合理的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切实让医药机构产生敬畏心理和主动规范的意识。另一个是加强宣传,这次疫情防控是一个有利契机,我们要牢牢抓住,让百姓一直保持良好的就医习惯。

二是保质量。医保扶贫等重要政治性任务已经开始收尾,进入全面验收阶段。虽然我们整体工作不错,大的局面已经形成,但还不能松劲,要在前期工作要求上加一个“更”字,集中力量在工作质量上再下功夫,要在前期“烹大餐”的基础上,干点“煮小鲜”的技术活,针对前几次提出的医保领域问题,再拉拉单、对对帐,找找差距、补补漏洞、抓抓提升,确保在收官时不出现任何差错。

三是抓服务。我们医保部门是服务部门,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部门形象,也直接表现在百姓对我们的工作认可与否。这一点大家要清楚,要抛弃“官老爷”的工作心理,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切实摆正自己的心态。找到我们的都是家庭、生活上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我们要能够换位思考,主动换位思考,把百姓反映的问题当做我们自己家里的事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要有理有据有感情的解释、处理到位。我们要把行风建设当做下半年的一项重点来抓,力争到年底行风评议中有一个大的提升。

四是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是促进政策落地的有效保障,医保局成立1年多,待遇保障政策、医疗管理制度、打击欺诈骗保政策等陆续出台,大多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百姓对政策的了解程度,直接与其能否正确享受医保待遇相关联,目前反映出来的不少问题也都与百姓不了解政策有关。所以我们要把宣传工作重视起来,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明确一位副局长专门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定期调度,确保宣传到位,政策落地,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国家成立医保局,就是要管好、用好百姓的“健康钱、救命钱”,我们医保人担负的责任大、任务重,这就要求我们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干好工作。

一是站位大局,服务大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牢牢把握医保改革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落地。要进一步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到统筹全局、主动作为、协调各方,确保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

二是保持定力,精准发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起步,不能退也没有退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不仅是医疗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也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路径。我们医疗保障部门作为改革的排头兵和主力军,要深入研究理解两个意见的内涵和实质,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落实,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力度把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大家一定要从身边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自我警醒。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增强党的意识,增强群众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服务群众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和最大责任。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主要结合身边典型案例,针对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大家依法用权,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好“三关”:把好家庭廉政关,把好重点岗位关,把好廉政监督关。努力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今天就讲这些,希望同志们下半年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四

一、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基础

一个人不论干什么工作,处在什么位置,都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才能做好工作。

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我还抓紧时间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认真学习医疗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阅读大量有关医疗保险内容的报刊书籍,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工作业务流程每个环节,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参保职工提供服务

从事医疗保险工作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医保中心的筹建工作,参加了调查、测算和宣传动员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负责综合股以来,我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一是做好调查研究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上门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动员参保;二是发放各种证、表、卡、册,热情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各种参保手续;三是接待来信来访,提供咨询服务;四是积极主动与地税、财政等单位密切联系,开展基金征缴工作,定期与财政、银行、地税等单位核对征缴数据。目前,我县参保人数已达1.x余人,大大超过了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每年的基金征缴率都在95以上,各项工作都能够顺利完成,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三、培养情操,警钟长鸣,树立良好的医保工作者形象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贯保持着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情操,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积极投入警示教育活动中,时时自律、自警、自励、自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政治素质,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广大参保职工和社会各界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医保形象,同时努力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服从组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几年来,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和学习中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如工作中有时出现求快失稳,学习上不够高标准、严要求等问题,取得的一点成绩与医保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与领导的要求相比,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争取工作学习更上一层楼,为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根据《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30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基金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打击欺诈骗保是医疗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安全规范用好医保基金的重要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20-年医疗保障基金治理工作方案》(准医保发〔20-〕17号),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抽调我旗四家大型公立医院的专业人员参与此次检查工作,为有效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我旗共有两类机构434家,其中医保经办机构1家、定点医疗机构225家(三级公立医院2家,二级公立医院2家,一级及以下公立医院136家;一级及以下民营医院85家),定点药店208家(单体药店87家;连锁药店121家),截止11月22日,历时154天,共检查两类机构434家,圆满完成了上级文件要求的检查全覆盖,检查率达100%。

第一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

4月15日我局积极筹备召开动员会,要求辖区内所有两类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列明自查问题清单,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填写《经办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3),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我局根据交回的三种表格对两类机构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罗列问题清单,对我旗的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家数和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也为下一步开展全面检查奠定一定的基础。

第二阶段 集中检查阶段

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检查工作,使本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们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包括检查人员的抽调、检查片区的规划、检查路线的设定、检查的切入点、检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等。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从6月30日开始截止11月30日利用59天的时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25家,检查面达100%。在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针对住院报销问题我们通过调取查阅住院病历、核对医保结算收费明细票据、与院内科室医护人员交流、走入病房实地了解治疗过程等,核查是否规范收费、科学诊疗,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同时,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宣传等其他方面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很好的履行《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医疗服务协议》的约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讲解,督促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遵守各项医保规定,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但是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超标准收费方面。超过规定数量标准收费;

2.串换收费方面。未严格执行诊疗项目及服务价格标准,相互之间串换收费;

3.费用清单与医嘱不符。主要是康复治疗项目次数与医嘱不一致,收费的准确性很难确认;

4.实际收费与检验、检查项目次数不符。

5.病历不完整,化验、病检报告有缺失;医嘱不规范,项目混淆。

(二)定点药店的检查

从6月30日开始截止11月30日利用86天的时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08家,检查面达100%。对定点药店的检查时通过查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销存系统,核对店内药品数量、查看购药小票等票据、查对参保人员购药费用台账、与执业注册药师交流等手段,实时了解医保刷卡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定点药店能够履行《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各定点药店均在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海报及举报电话,药店从业人员能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执业注册药师能在营业期间在岗,保障参保人员刷卡购药、外配处方的购药服务工作。但是也存在以下问题:

1.未建立单独参保刷卡台账。按照医保协议要求,参保人员刷卡购药费用要单独建账,分别核实,建立详细的销售明细;

2.购药小票保存不完整方面。对每笔购药电脑小票、销售小票外配处方等个人账户刷卡资料妥善保存;

3.个别执业注册药师营业期间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

4.药品、保健品进销存不符、摆放生活用品;

5.串换药品。

(三)医保经办机构的检查

从11月23日开始截止12月1日历时9天,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了解医保经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内控制度、内审监督、风险管理等制度的推进情况,查阅职工医疗保险收入、支出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支出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约的监督检查情况;中心待遇支付情况;医疗救助收支情况等相关台账,结合医药机构的检查情况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1.中心待遇支付情况。经抽查大病医疗支付名单,结合中心端数据发现,有两次住院时间有重叠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约的监督检查较少情况。截止到20-年11月23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范围内208家药店,225家医院、诊所、卫生院及服务中心实施监管。

20-年4-6月检查6家,10-11月检查42家,共计48家。

20-年4--11月检查75家。

(四)对两类机构的处罚情况

我局对医药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责令各医药机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医药机构7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医疗保障局;对违反《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规定18家医药机构暂停医保服务,对32家医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拒付医保基金共计52.64万元,限期整改37家,通报批评1家。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全旗范围内通过普法教育,充分激发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舆论引导,在全旗范围内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要把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自身学习和基层业务培训力度。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医保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基层医保监督检查队伍,适应新时期医保工作需要。

三是对存在问题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突出、不重视不整改的医药机构继续抽调专业工作人员查实根源,找准症结,通过约谈、暂停服务协议、扣减违规基金等方式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及时预警、尽早发现、尽早处理,让违法违规行为扼杀于摇篮中,从而不断规范医疗、医药服务,有效监管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二)工作建议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定点药店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进销存系统独立运行,没有对接,导致在检查过程中药品的总数据不准确,不利于快速高效开展工作,建议将两个系统的总数据有机对接,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定点药店中存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丢失录入药品目录情况,导致在药品结算中因为参保人比较着急,系统中录入目录丢失,再次录入比较复杂,个别药店通过串换药品结算,建议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六

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兹介绍我公司: ,社保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领取人:(身份证号:),前往贵行办理领取医保存折事宜,望给予办理。

领取名单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

此致

敬礼!

公司

20xx年11月25日

2023年医保服务医师服务协议书通用七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84号令)文件精神和省医保局《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保定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第三方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等方式。

日常监管:主要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是“全覆盖”监管的主要手段。

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在特定时期或特定的范围,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的重点监督检查。

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案的抽查审核。

重点回头看检查: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第三审核中突出的、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

网络数据分析监测:是对各定点机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监控违法、违规现象等。

20-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检查监管频次不低于1.5次/家,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监管检查工作是省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专项行动的深化与延伸,为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每组5名成员(其中含随机抽取医保专家库成员2名),在各批次监管检查中交叉执行。

即日起至20-年年底。

(一)规范医保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核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基本数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台账。检查中要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结算、拒付(追回)费用、扣除违规费用、终止协议等手段给予纠正。通过监督检查中的宣传教育、纠错改正,使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严查违法骗保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移交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堵塞风险漏洞,建立健全基金长效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定点医疗机构

1、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医疗价格服务目录》遵守情况、《医保药品目录》遵守情况、《医保医师协议》签订及遵守情况;

2、是否存在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冒名顶替、挂名住院等违规诊疗行为;

3、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情况;

4、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行为: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超限制范围用药等;

5、是否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等;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诊疗项目,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行为;

7、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医师积分考核,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发〔20-〕12号)文件执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医师,现场告知扣分处理事项,并出具《医保医师扣分告知书》。

8、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二)定点卫生室或诊所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参保就诊人员就诊时是否严格核验身份信息,门诊日志登记是否完整,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三) 定点零售药房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营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齐全并悬挂上墙,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店内是否摆放、销售除经营药品、医疗保健器械、消毒用品、医用材料外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赠品或积分兑换用品不得摆放在店内经营区域),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均系市、区两级医保共同定点,为避免多点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与市局会同协商,由市局统一安排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

认真谋划,熟练掌握医保法规政策,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务求“全覆盖”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将日常医务审核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识。

2、着力提高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被监督检查对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接受巡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刷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3、及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小组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做好巡查验收工作。

4、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无偿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监督检查对象提出其他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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