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通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3:12:39 页码:8
最新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通用9篇)
2023-11-20 13:12:39    小编:ZTFB

每个人在面临困境和抉择时都需要制定一个明智的方案来指引自己的选择。8.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如果你对方案制定还有不确定或困惑的地方,以下的范文或许可以为你提供一些解答和启迪。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一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4.所有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达标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二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扶贫项目实施与运行,加大涉农整合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结合我县扶贫产业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用于全县15个脱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一)大营子乡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和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占地1200亩,建设安置房200户,可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余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00套,人均年收益2500元,所得收益直接分配各户;建设设施农业暖棚50栋,人均收益700元,所得资产收益按入住人口分配至各户,同时为入住贫困户提供设施农业生产就业机会。

2、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占地591.7亩。新建温室大棚137栋,总投资886万元;新建移民搬迁安置房138处,总投资722万元。项目涉及贫困户121户,262人,同步搬迁17户39人。

(二)官地镇下官地扶贫产业园和两棵树扶贫产业园,

投入230万元。

1、下官地扶贫产业园是集易地移民搬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扶贫产业园。(1)易地移民搬迁+设施农业。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2100万元,规划建设安置房76栋,日光温室大棚76栋,高标准经济林100亩,规划建设生态餐厅1处,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2)无公害蔬菜产业占地300亩,总投资350万元。与180户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形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贫困户56户。(3)通过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务工等方式,带动65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2、两棵树扶贫产业园占地约3800亩,总投资3020万元。由设施农业产业园、南山2500亩经济林、垂钓园、农业“嘉年华”、农乐意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绿禾园脱水蔬菜加工厂等项目构成,是官地镇着力打造的集现代农业、休闲垂钓、观光采摘、餐馆娱乐、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扶贫示范园区。

(三)新城子镇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和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新造经济林1850亩,换植1300亩,山杏嫁接扁杏3000亩,规划建设农家乐2家,采摘园13处,自驾游营地1处,停车场4000平方米,修建旅游公路7.7公里,建设综合展。

厅1处。

2、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是集野果生产、采摘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现有果树面积7300亩,年产水果1.2万吨,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7年维修加固50栋闲置暖棚,更新配套水利设施,新栽植油桃、樱桃等树种。森林覆盖率达86.1%,从生态建设中创造的产值达2660万元。

3、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总投资735.7万元。共流转土地3200亩。2017年实现农机服务和种植业收入60万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2018年继续发展中草药种植,大黄芩400亩、赤芍1000亩。发展肉驴养殖,养殖规模450头只,年出栏200头。流转800亩水浇地,种植甜玉米500亩、大豆100亩、种植青豆等农作物200亩。

(四)统部镇扶贫生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约8500亩,总投资1.1亿元。园区主要产业:23000亩内蒙野果经济林、1300亩大扁杏;4000头育肥牛养殖基地,占地300亩;1000栋设施农业冷棚;4900平高标准育苗工厂;10000万蔬菜交易市场;500亩青贮和500亩大田蔬菜基地,是一个集观光、旅游、采摘、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五)新林镇蒙中药扶贫产业园和食用菌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蒙中药扶贫产业园投资360万元,其中投资140万。

元新建仓储物流中心1处、2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硬化晾晒场地10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采购撞药机、输送机、打捆机、包装机、检验检测、烘干、服务等配套设施,服务规模化药材基地发展。投产后可实现收入50万元以上,能有效带动35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占地500亩,投资800万元,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其中新建厂房1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购包装机2台、真空机2台、其他小型包装机15台。投产后可带动3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六)五十家子镇头道湾子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产业园总建设用地563.66亩,其中:移民产业园建设用地202.34亩,农家乐采摘园建设用地25.57亩,一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99.87亩,二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235.88亩。总投资为1501万元,其中:温室大棚投资1092万元,易地扶贫移民安置房投资224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万元。

(七)大井生态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23000亩,是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引领、精准扶贫于一体的生态扶贫综合体,规划投资1.12亿元。园区初步形成以设施农业、林果经济、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通过“红松岭”、“金鸡岭”、“向阳岭”的发展引领,着力培树“三岭一园”

为主体的生态扶贫产业发展体系。产业园现已带动农户400余户实现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户232人、户均增收9600余元。

(八)林西镇黄河子扶贫产业园,投入12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亩,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期,具体为:一期建设有机蔬菜采摘园50亩,养殖美洲雁5000只,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1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投资500万元,扩大种养殖规模,向河道上游延展旅游度假区范围,丰富旅游项目;三期投资1000万元,建成田园综合体示范区。

(九)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和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总投资1.2亿元,按照“园区+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177”产业扶贫模式,建设成1个综合性示范园区,涵盖设施农业、肉牛、牦牛、肉羊、光伏、观光采摘、冷链物流7个脱贫产业,辐射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户、795人。

2、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在原有2000亩经济林基础上,启动实施2150亩,初步形成以“123”、黄太平、锦绣海棠为主打产品,以农家乐、采摘棚、保鲜库为配套设施的生态旅游产业园。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晋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能够有效带动全市实现脱贫的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3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发挥县(市、区)熟悉情况优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市、区)”的办法。以各县(市、区)所辖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贫困户数量、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作为县级资金分配因素,其中实现脱贫的贫困村数量权重30%,脱贫人口权重3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数量权重40%,确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分别为:城区8万元,泽州县139万元,高平市67万元,阳城县132万元,陵川县394万元,沁水县260万元,共1000万元。

1.项目选择要科学精准。谋划、确定特色农业扶贫产业项目,要突出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实际,统筹考虑产业周期性、群众参与性、项目带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模适度,避免出现扶贫产业规模小而散、产品市场前景不好、效益产生时间周期过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填写《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建议书》,并制定《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产业扶贫资金要向巩固“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特别是农村安置区(点)产业发展和能够有效整合带动已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做强做大的特色产业项目倾斜。

3.申报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必须由有经营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承担,没有市场经营主体或者市场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能力的可以采取委托帮扶或者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

4.所实施市级产业扶贫项目中,农户的自筹资金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是目的,产业是基础。要把推进扶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放在产业扶贫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建立与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有效、直接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6.各县(市、区)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达产达效。

7.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当年扶持的项目要进行绩效自评,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1.种植业:蔬菜(食用菌)、小杂粮、蚕桑、干鲜果、中药材等;。

2.养殖业:猪、牛、羊、鸡、蜂以及特种养殖业等;。

3.加工流通业:能够带动种养业发展的加工、销售、流通等;。

4.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等;。

(1)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合作社和企业亏损;。

(4)修建乡(镇)、村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

(5)偿还村级和合作社经济组织债务;。

(6)乡(镇)、村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个人通信设备;。

(8)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9)企业担保金;。

1.新培育的产业扶贫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申报书经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委会组织村委干部、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代表初审,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度,按照程序下拨资金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年中和年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15日、12月15日)。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

1.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完成后的图片资料等,按程序提交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留档;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村按程序将验收申请提交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初验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组成产业扶贫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2.项目验收要附以下资料:

(1)项目资金计划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体分离的附承包合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附采购合同;。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费用支出明细表;。

(6)合法会计原始凭证。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时,要详实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对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未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随意调整变更的项目;。

(2)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3)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初审签字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出的;。

(5)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当预拨资金,等项目完成验收,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乡(镇)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一户一策”,跟踪服务产业扶贫项目规划、选址、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项目后期管理全过程。

3.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实施主体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乡(镇)、村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并设立项目竣工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和审核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4.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脱贫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脱贫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使脱贫人口参与到产业扶贫中,不断激发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内生动力。

5.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对接。加大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政策衔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助推产业扶贫作用。

6.建立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黑名单”制。对报送虚假材料、多头申报等形式骗取、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擅自变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市场经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扶持。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对于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发挥扶贫资金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制定本方案。

2、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

(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

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充分发挥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产业为本,强化风控的原则。

坚持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产业增效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的有机统一。

(三)因户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

所有产业扶贫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利益联结、鼓励支持的原则。

鼓励产业扶贫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成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员和帮扶企业产品宣传员,从种植、养殖方面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

(一)帮扶主体确定。

由20xx年遴选确定的xx有限公司、xxx公司、xx开发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继续作为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四家农业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帮扶主体。

(二)产业帮扶类型。

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委会和贫困户的意见基础上,从四家帮扶主体中选择一家,由乡镇、村街、贫困户和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产业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具体帮扶工作。种植业发展帮扶,重点发展大田、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以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为主。养殖业发展帮扶,采取大型养殖场集中养殖方式,并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疾病防疫服务。资产收益帮扶,贫困户与帮扶主体、所在乡镇、村委会共同签订《扶贫资金收益协议书》,以扶贫资本金投入帮扶主体,协议明确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

对我县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66户,万元标准;无劳动能力72户,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共需资金635.88万元;2020年种植业发展帮扶贫困户45户,所需资金总额7.4602万元;生猪集中养殖续资项目帮扶贫困户xx户,所需资金总额3.6万元;三项合计共需资金646.940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列支。(资产收益类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待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一)科学整合资金。

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规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涉农资金精准用于扶贫脱贫。

(二)强化绩效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扶贫、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

乡村两级对扶贫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程公开公示。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三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四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五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重要敏感时期或国家重大会议、庆典期间维护我街的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20xx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及大规模赴省到市上访;不发生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法事件,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1、组织机构成立下浦街道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蓉第一副组长:林小明常务副组长:陈卫副组长:易自文练继圣易辉明苏彬根邹学平胡国文钟兰英唐思义刘卫平余忠郭敏赵志平朱红生成员:苏永福彭磊易汉军傅驰钟会芳易学勇钟国平彭军联朱丽生陈智勇韩海林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主任由傅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

2、加强联系与沟通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各挂点领导干部与责任单位注重与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上的需求,便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便于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3、加强帮扶与宣传在日常沟通交流中增进感情。切实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与其鱼水关系;同时加强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

4、定期走访慰问对于重点人员要多走访、沟通,特别是参战人员、伤残人员、涉核人员,要多走访多联系。在“八一”与春节要安排走访慰问,街道、社区组织挂点领导、干部走访慰问。

5、明确稳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三包一”的联系稳控责任,一名重点稳控对象落实一名科级干部,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负责加强沟通,切实稳控。

对年度内容实现目标按照20xx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同时对于因稳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进京、赴省、到市等各级上访的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七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创新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确保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

2021年,我县被列为全市社工站建设试点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在9月底前全县17个乡镇和涿鹿镇7个社区全部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社工站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坚持规范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规范推进社工站建设。

3.坚持服务基层。坚持社工站建在基层、服务基层的基本定位,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4.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业社工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5.坚持统筹协调。社工站建设既要把握一致性标准,更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服务工作。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开展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受理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八

按照《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农业局关于下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的通知》(宝财政〔20xx〕6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好帮扶资金作用,确保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结合灵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和巩固提高相结合,立足村情民意,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联村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各行政村为主体,管好用好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

用于全镇具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

四、资金分配。

xxx。

1、各行政村结合资金分配量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详细的奖补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公示。在此期间,镇政府结合全镇实际和各村上报项目的合理性及资金实际需求量进行统一调配。

2、贫困户根据奖补方案,提出产业发展申请,经村两委同意并公示;

3、村两委监督指导贫困户根据申请内容组织好产业发展;

4、贫困户提出验收申请后,村两委组织初验,县农业局、镇政府联合进行最终验收;

5、公示验收结果及奖补金额;

6、公示结束无异议,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给贫困户;

7、收集资料,形成专卷。

抗洪抢险资金使用方案范文汇总篇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