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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外观申请专利范文(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6:05:21 页码:11
2023年外观申请专利范文(优质9篇)
2023-11-10 06:05:21    小编:ZTFB

广告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重要宣传手段,它可以提升产品或服务的曝光度和销售额。总结的篇幅要适中,不过多也不过少,注重言简意赅。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外观申请专利篇一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注册外观设计事宜签订以下协定:

一、甲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委托乙方为甲方申请外观设计注册,只要甲方提供资料真实齐全。

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办理一切申请事宜。申请进度将按政府知识产权署的时间表进行。

二、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查册,分类,列印外观设计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复制外观设计图案;

(3)向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4)确定外观设计不遭反对后,向_________申请外观设计注册证书。

三、对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甲方同意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付给乙方注册费用:

注册中国外观设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注册_________外观设计,费用为_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第二项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和乙方的服务费用。

四、如果由於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是项申请的要求,由此所引起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外观申请专利篇二

当事人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外观专利的时候,除了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办理外,还需要提交申请资料以及缴纳专利申请费。那么你知道外观专利申请资料有哪些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申请专利,不需象申请发明或专利那样提交技术交底书,只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照片或图片及简要说明即可。

1、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申请人应就每件外观设计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六面正投影图片或照片。平面产品可只提供正反两面的正投影视图。必要时应提供该外观设计的立体参考图。

图片或照片的大小不得小于3×8厘米,也不得大于14.5×22厘米.图片的清晰应保证当图片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是对图片或照片的一种补充。简要说明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用途。简要说明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与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一样,但是需要提交包含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以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应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同时请求包含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不一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不需要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但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写明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包含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三)关于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该名称以1—7个字为宜,不得超过15个字。

产品名称应符合下述要求。

(1)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产品名称应当与设计的内容相符合,例如显示器的产品名称不应写成“电视机”。

(3)下述名称应当避免使用:

(ii)概括、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物品”等。

(vii)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

(viii)附有外观设计内容的名称,如把“书包”写成“带有熊猫图案的书包”、或者写成某种动物或某种植物图案的'名称。例如,显示器产品名称不应写为“带有红色按钮的超薄显示器”。

(四)应指明产品所属类别。

申请人应当在外观设计专利请求术的第14栏内写明产品所属类别,即该产品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类别。申请人不明确该产品所属类别的,可以写明技术领域或使用场所。以便于分类员对该产品确定准确的分类号,利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在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此时大家已经清楚申请外观专利需要哪些资料了吧,同时在申请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些都是关系到专利申请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外观申请专利篇三

a.每一幅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图号。

比如:图1,图2,……,图n。

b.附图中的标记应当与说明书中所述标记一致。附图标记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连续,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c.有多幅附图时,各幅图中的同一零部件应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

为了做到b,c两点,我的建议是:

给每个不同的部件,取一个标记,按数字序号分别取名。如果你的附图较多,而且各附图中部件很多。那么,你在给部件做标记时,可以采用“图号+部件号”的方式。

假如你有10幅图,图1中有20个部件,图2中部件非常多,比如有138个部件,图3有8个部件等等,其中图2中有两个部件正是图3中的某两个部件。为了保持所有附图的统一性,你可以采用:图1中的部件标记为:1001,1002,……,1020(其中,第1个数字“1”表示图1,后面的001,002等表示部件序号)。图2中的部件标记为:2001,2002,……,2138等(其中,第1个数字“2”表示图2,后面的表示部件序号)。图3中的部件可能就是:3001,3002,……,2008,2100,……,3006等(其中第1个数字“3”表示图3,但有两个部件2008,2100是图2中已标明的部件,也就是同一部件,所以不用3xxx为编号)。

这么做的好处很明显,就是一看前面的第一个数字(当然,如果你的图很多的话,或许是要看前两个数字),就可以知道此部件属于哪一张附图的。不会出现混浠不清的情况,不同的部件的编号也不会重复。而且,这样编号显得专业……嘿嘿!

d.附图中不应当含有中文注释。

除一些必不可少的词语外,例如:“水”“蒸气”“开”“关”“a-a剖面”,图中不得有其他的注释。

e.应使用制图工具按照制图规范绘制,剖视图应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记引出线)。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

f.图形线条为黑色,图上不得着色。应当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g.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适合于用照相制版、静电复印、缩微等方式大量复制。

外观申请专利篇四

有人在问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写法问题。这里统一做答(其实上面正文中有提及到,可能问的读者朋友没有注意到而已):

(1)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格式一样,只是把“实用新型”几个字换成“发明”(但审批方式有很大的区别,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授权)。

(2)如果是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从这里下载:)、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a:你说清楚原理,让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制作出来为准,也就是说,要让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不用费大力气去研究就可以如法炮制实现。涉及结构的,需要注明相关的结构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的阐述要说得清楚明了,权利要求书中必须说明你要保护的内容。

q:第一次提交专利申请时,要交多少费用?什么时间交?申请批准之后又要交多少年费?

a:如果你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条数小于十项,申请费用为75元(减免后的);如果你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条数超过十项,每项加收100元。申请费用是你面交或者邮寄到国家专利局受理中心后,通过格式审查后,你将收到受理通知书,收到后可以在两个月内交。如果你是到国家专利局各分理处面交,我的建议是:当时交费(免得以后再去专门交款,省事)。当专利批准后,需要交专利年费,费用额度在博客中已有写。

q:我的设计的产品有点复杂的,要不要造个实验模型寄过去给专利局啊?

a:不需要。他们不看模型,只接受纸质说明书等,他们要的是原理,产品关键部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实现机理,实施方式等的文图说明。

a:不需要提交程序,也无需验证。甚至,你还没有做出相应产品模型都可以申请专利。

q:我的设计产品在外形也是最新的,在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中要求外形保护?

a:这个,我没有做过,无法告知。一般地,需要提交外形图片,另行申请外观专利为好。

q:我到哪里去交我写好的专利申请书?面交还是邮寄?

a:可以采用几种方式:

1、直接到离你最近的代办处面交。国家知识xxx专利局代办处通讯地址:

2、挂号或ems方式邮寄到国家专利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xxx专利局受理处。

邮政编码:100088。

总机:

客户服务中心:/5599、

专利申请收费咨询:/8166。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帮你做完所有事。如果要找专利代理机构,建议你找当地的科技局或知识xxx相关部门咨询或介绍。

q:实用新型年费每年交多少?

a:除了第一次交的费用里面除了年费还有印花税、登记费外,以后都只交年费。

个人实用新型年费:

1-3年:9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

(专利缴费指南)。

a:可以,不需要做出样品的。事实上,国家专利局审批专利时不需要看样品,其审批以专利说明书等文档为准,所以,要求写相关文档时必须清楚说明你的发明创造内容、实施方式等。

外观申请专利篇五

申请程序:

1、提出专利申请,签定委托书,提供详细的发明人(设计人)或申请人姓名(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的应写出法人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传真和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

2、检索所要申报的专利内容(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检索)。

应提供产品的六面视图(四寸彩照),工作状态图、主、后、左、右、俯、仰视图,每种视图提供四张相同的照片,比例一定要一致。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工业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如包装箱、包装袋、瓶子标贴。

二、授权及发专利证书所需时间:

2、按规定缴纳证书费后,约一个半月,发《专利证书》。

请点击此处与本公司专利部联系。

外观申请专利篇六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专利(或专利申请)。

鉴于乙方对甲方专利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和购买甲方的专利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技术力量、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正文。

第一条定义。

1.3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5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6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昕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7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

1.8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1.9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10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11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3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合同技术。

第二条实施许可的范围。

2.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这种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2.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详见附件1)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馁验方法。(详见附件2)。

2.3本合同为(普通、排他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________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第三条技术资料。

3.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________元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3.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3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_________日内,应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______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人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________万元,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_%提取。

4.2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________万元。

4.3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

4.4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

(注:如采用一次总付或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规定在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服务。

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5.2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宜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有关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详见附件3。

5.4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5.5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

6.1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同样的试制不成功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应有的损失。

6,2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6.3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6.4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6.5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

6.6如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6.7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8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协议书。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当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

7.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漏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

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分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7.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并且乙方应即停止实施。

7.5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

第八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8.3属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8.5双方共同对合同技术作出的重大改进,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向另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单独申请专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双方应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签订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

8.6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九条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9.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合同技术侵权,甲方应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9.2甲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过失使专利权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9.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专利权或申请(已公开或公告)被宣告无效时,按乙方实际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9.4甲、乙双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时,应及时互相通告,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诉讼,乙方协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2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________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叫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并在________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对方,双方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中介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2.1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2.2双方不能和解的,甲乙双方商定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如有中介方参加,可先由中介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方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双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另行商定。

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都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让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观申请专利篇七

申请外观专利的流程的受理: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需要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

流程。

(1)专利检索。

很多专利申请人常常会忽略专利检索这一步,当你要申请专利时,不要盲目行动,一定要先进行专利检索,以此来了解自己涉及的专利是否已经有人申请。

(2)准备申请材料。

不管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申请文件都是非常关键的。申请者可自行填写或书写,也可委托专利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3)提交受理。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确定申请日期并给予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号,然后发出受理通知和缴费通知书。在提交申请后两个月内未缴纳申请费的,该申请将视为撤回;如果缴纳了申请费,该专利申请就可以进入下一步。

(4)形式审查。

根据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查中不公开或实质审查,如果审查不合格会下发补正或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审查合格则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

(5)积极修改和补正。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允许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积极修改。申请人收到补正或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在官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复。

(6)撤回和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视为撤回。但是如果有正当理由,可在收到撤回通知后两个月内申请恢复。

(7)注册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下发发证通知书及登记通知书。

费用。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专利登记费:200元+印花税5元。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下证后每年需要向专利局缴纳年费,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缴费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5%作为滞纳金。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1、工业产品形状。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3、工业产品色彩。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外观申请专利篇八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审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减缓85%之后申请费:75元减缓70%之后申请费:15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关于2018年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多少?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呱呱知道网,或电话联系我们。

外观申请专利篇九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2)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4)必须富有美感。

【版权法】。

版权法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观念包括美学思想观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的表述方式。因而,当一件富有美感,以图案、形状和色彩组成的外观设计构成作品时,就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显然,外观设计既有专利权的特征,又有版权的特征。这样,在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版权法保护以形状、图案、色彩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区分开来。然而,具体到实用艺术品时,就很难区分究竟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了。

实用艺术品涉及了两个概念。一是实用品,一是实用品的艺术方面。其中,版权法保护实用品的艺术方面,而不保护实用品或实用品的内在功能和实用性功能。关于实用品,美国版权法第101条的定义说:“实用品是指具有内在实用性功能的物品,而且其内在的实用性功能并非仅仅描述物品的外表或传达信息。如果某一物品是某实用品的一部分,通常应被视为实用品。”实用品的艺术方面,则是就实用物品作出的有关形状、图案、色彩和艺术设计,可以是图形、雕刻和雕塑等。由此看来,产品的外观设计和实用品的艺术方面并无本质的区别。

在对于实用艺术品的保护上,美国的版权法律和司法实践一直试图在受版权法保护的实用品的艺术方面与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之间划出一条界限。就受保护的对象来说,美国版权法第102条列有图形、雕刻和雕塑作品。又据美国版权法第101条,图形、雕刻作品包括两维和三维的实用艺术品。关于实用艺术品的保护,第101条解释说:“这类作品应当包括工艺美术品,但这只涉及工艺美术品的外形而不涉及其机械的或实用的方面;实用品(本条有定义)的外观设计,当其所具有的图形、雕刻或雕塑的特征能够从物品的实用性方面分离出来,能够独立于物品的实用方面而存在,而且也只有在这种程度上,该外观设计应当被视为图形、雕刻或雕塑品。”这就是著名的“分离特性和独立存在”原则。

【商标法】。

外观设计由专利法予以保护,商标由商标法予以保护,二者似乎不应有重叠之处。但在事实上,外观设计与商标又有一些共同之外。外观设计是由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构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案、形状或其结合构成的。至少,二者在构成上都有形状和图案等要素。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指示商品的来源,既然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构成上又有相同之处,那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具有识别性和指示性时,就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将商品标记划分为四类。从可识别性和可受保护性来说,这四类标记由强到弱依次是: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指示性标记一般是由文字或文字与图形的结合而指示商品的来源和特征等;描述性标记,包括姓氏、地理标记等,只有在市场上具有了识别性,也即获得了“第二含义”时才能受到保护;通用标记,不具有识别性,因而不受保护。

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如果某一外观设计不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描述性标记”,其使用者在寻求商标注册或商标权保护时,必须证明该外观设计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第二含义,可以向消费者指示商品的来源。由于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不具有内在识别性,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证明有关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第二含义,就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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