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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 上下班时间调整公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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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 上下班时间调整公告(6篇)
2023-01-16 02:52:2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一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间

从20___年12月2日起至20___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______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二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及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系统信息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网络宣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4日下午报到,14日晚上至17日下午培训,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宣传的业务骨干各1名,省工商局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1月8日前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

2、 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预先梳理本级门户网站和本地区宣传、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收集近3年来本地区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典型案例,归纳疑难问题,提出依法应对的措施意见,于11月11日前将二份材料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并做好座谈交流的准备(每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三

同志们:

前段时间,中央、省委召开一系列会议,分别部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工作。市委先后两次研究组织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儒国同志今天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结合上级精神、市委要求和工作实际先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关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的组织工作会议上我讲过,集中换届结束后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重点要转移到思想政治建设上来,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市委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新要求。今年,市委控制了调整干部的面和频率,并且在有限的干部调整中注重利用职位资源选任那些扎实干事、老实做人、不跑不要的同志,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了“争创五好领导班子、争做四型领导干部”活动,建立落实了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制度、谈话提醒制度、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了领导班子运行、监督机制。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建设,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市委换届以来花了大量精力抓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团结干事、扩大民主、端正风气,开展了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出台了思想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市委带头在用人和决策上讲民主、重和谐,当前我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总体效果是好的。但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运行状态、行为风气、干事成效来看,离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沉积在一些干部头脑中、行为上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气、陈旧俗套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着事业的发展。过去积累的不稳定因素还没有消化完,新的不稳定因素又在出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增大、难度增大,一些地方和干部存在压头情绪。一部分干部思想、工作比较浮躁,沉不下去,静不下来,个人成长方面的要求过于强烈,抓发展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的实际问题解决不力。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带领党员、群众聚精会神抓发展、团结一心度难关,这也正是我们抓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要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领导班子建设中长期规划。“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担当重任。组织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从我市来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三个方面:一是端正发展观念,提高发展能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领导班子谋划发展的共识、领导发展的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认清发展形势,端正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措施,增强发展实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干部风气。认真落实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使用、监督等各项制度,奖优罚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整个干部队伍安心、务实、求真。三是完善运行机制,保证团结干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决策、运行制度,促进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有序,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以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促进单位的团结和谐,以单位的团结和谐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带好队伍,干好事业。

从长远来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抓三个重点: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要推行票决制。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工作机制,市委建立了党务工作例会制度,在加强沟通、形成共识、督促落实方面效果比较好,各地可以借鉴执行。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民主生活会测评制度,既要对总体情况测评,又要对每个班子成员的表现进行测评。建立健全交心谈心制度,班子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谈心活动,要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提醒谈话制度,特别是在干部职务变动、接到群众反映、有不团结苗头等问题,应及时谈话,加以提醒。二是把握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好人,是领导班子的重要责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用干部,既要看能力,更要重品行,坚持以政治立场、工作实绩、品德作风、群众公认取人,而不能简单地以票数取人、以年龄取人、以学历取人。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件。定期进行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把满意度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成效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三是改进领导作风。改进作风,一方面要靠组织教育督促引导,一方面要靠干部自觉。现在部分干部心态比较浮躁,组织上尤其不能放松对作风建设的要求。市委换届以来连续抓了两年思想作风集中整顿,是有明显效果的,至少对大多数的领导干部来说思想受到了触动,一些不良习气得到了节制。区县(市)、市直单位今后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重点在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基层群众、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下功夫,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二、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中央要求,今后五年要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把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更好地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为科学发展服务。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落脚点是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必须把着眼点放在提升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上来,以创新和务实的精神抓工作,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效。

1、突出重点培训对象。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市本级以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区县(市)以乡科级干部为重点,抓好主要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重点培训,着力提高开阔视野胸襟、领导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新任领导干部要优先培训,帮助面对新任务确立新思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会正确履职、科学决策,注重廉洁自律、自我保护;对后备干部要强化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帮助促进全面健康快速成长;对急需人才要抓紧培训,切实开展知识更新、创新能力和相关技能的培训;对基层干部要加强培训,注重务实和管用。

2、加强党性教育。中央明确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和党性教育三个方面,把党性教育正式明确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三大内容之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能力很强、但缺失信仰道德。要把党性教育列入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性锻炼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要保证用于党性教育的时间,主体班开展党性教育、党性分析的课时安排不少于一周。把忠诚教育、执政为民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素质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形成健康的心态和人格。要把党性教育内容纳入考试测评范围,参加脱产培训的学员学习期间至少写一篇党性剖析材料。要运用好党性教育的成果,把干部在党性教育中的表现记入学习档案,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3、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树立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围绕学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知道的情况、最想解决的问题完善课程设计。改革班次设置方式,逐步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培训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在坚持和完善讲授试教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从教学任务和学员实际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兼职教师队伍规模,逐步实现主体班外请兼职教师授课达三分之一以上。

4、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加强党校建设,稳步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为我所用。选择一批市内外高等院校作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在坚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鼓励在党校系统内部、主阵地和社会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公平竞争,重要培训班次要加快推行项目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度,让真正有实力、高质量的办学机构来承办。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促进培训经费向优势办学机构流动、培训资源向优势办学机构聚集、生源分配向优势办学机构倾斜。

5、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完善调训机制。对未能完成调训任务的地方、单位,不得列入组织系统年度考核评优范围;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调训的学员,不得列为提拔使用对象,多次不服从组织调训的,要严肃批评。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培训档案,把干部培训学时完成情况、成绩表现、党性锻炼等作为培训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改进教学评估手段,省里将把对市县两级的评估重点放到教学质量评估上来,5年内将基本完成评估。各级党校在抓好基础建设的同时,要将改革重心放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完善管理机制。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要实现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政策管方向转变。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培训和使用、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拿出硬措施和新动作,取得新成效。

6、加强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学风不好的问题,是当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把学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重点加强对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围绕市委提出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教学,关键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力戒照本宣科。党校要坚持勤俭办学,在教学、科研、管理上多下功夫,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强化学员和教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培训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干部在参加脱产学习期间,要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守学员纪律,不能搞特殊。党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其严肃性、权威性、纯洁性是党校的使命和责任所赋予的,在学风建设上要理直气壮地发挥主体作用,决不能放松管理,甚至纵容学员违纪。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学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大规模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稳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转变学风,切实当好表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继续加大经费投入,把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市一级已经将主体班培训经费统一列入市财政预算,部分区县(市)还没有做到,从20xx年开始,这项政策要全部实施到位。

三、关于干部监督工作

前段时间,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相继召开,中央和省委专门部署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要求通过3—5年的努力,达到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的。我市的总体安排是,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规范、完善提高“四个步骤”,健全干部选任工作、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干部选任评价反馈“三个机制”,实现人民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对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满意度“两个提高”。当前,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要制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迅速组织自查,自查报告11月底前交市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突出重点,要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这次会议下发了10个文件制度,既有中央、省里的,也有市里的。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并向党委(党组)作好汇报和宣传,严格遵照执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加强”:

3、加强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中纪委、中组部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用人方面的七条纪律,在这里我再重申一遍:一是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和有关武器法规追究责任。二是对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而且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是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以及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武器法规追究责任。五是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六是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对因用人方面的问题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根据这七条,今后在用人违规违纪处理上要进一步严肃纪律,绝不能姑息迁就。违反干部选任程序的任免事项,必须按程序重新进行;违反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规定任用的干部,必须按政策进行调整;违反“十不准”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作出的任职决定,按无效处理。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提拔有争议或有反映的干部,破格提拔干部,提拔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份外人员调任到党政机关等11个事项必须先行报告,经上级组织部门书面批复同意后,会才能研究决定,这是权限、程序和纪律要求,也是底线。要加大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权限任用干部、超政策调任干部这“三超”问题的查处力度。现在个别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不管有没有职数、是不是自己管的干部、政策允不允许,想动谁就动谁,没有程序和纪律观念,对这种情况下提拔重用调整的干部,组织部门一律不予承认,并要从严追究组织部门的责任。

现在各地对身份外调任工作提了一些建议,这里我专门讲一下。20xx年,中央、省里先后下发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调任工作,坚决杜绝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市委根据上级精神,决定在实施《武器法》前后,暂停开展身份外调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今年3月,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武器调任规定(试行)》,作为《公务员法》的一个重要配套法规文件,各级都非常慎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草拟了实施意见,近期可能下发,市里也将根据中央、省里的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停止调任工作,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很多实际困难,比如结构性干部身份内缺乏来源、有的事业单位身份内没有工作需要的合适人选等等。为了解决个别矛盾特别突出的问题,我们也研究了一些办法。如允许从内部没有身份的干部中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人到公务员岗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并规定聘期一般3年,最多可以续聘一次,聘期内不登记公务员身份,到期后如无政策出台,回原岗位工作。这个办法是有政策依据的,也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但这是针对极个别特殊单位、经过严格审批把关后开的口子,大面上没有推行。最近我们发现一些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违规搞了一些。这次会议之后,我们将组织一次全面清查,纠正违规开展的调任工作,各地要迅速进行自我清理和纠正,把情况报到了市里来。市委同意启动调任工作后,再严格按规定、按程序上报审批。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近,中央和省的纪委、组织部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明确规范,出台了一些新的纪律规定。市委决定近期先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完成。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今后新提拔的对象都要实行财产申报。要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成果运用,采取跨区域审计、审计结果适度公开、对拟提任干部先审计再研究等途径,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的监督作用。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四

各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物价局: 为促进节约用水和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步伐,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1月20日起,适当调整我市自来水、地表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资源费 ㈠地表水资源费 市水利局所属供水单位供工业消耗水和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的地表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㈡地下水资源费 1、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2、各区县自来水公司(含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收购的自来水企业)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3、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2元调为0.04元;乡、村办企业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20元调为0.40元。4、城镇地下水资源费:生产纯净水用地下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3.00元调为4.00元,其他由每立方米1.20元调为1.50元。 ㈢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按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00元调为2.30元;旅游饭店、旅馆、招待所、餐饮、娱乐业等用水每立方米由3.80元调为4.20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洗车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6元调为20元,洗浴业用水每立方米由8—50元调为10-60元(见分类价格细则);工商业等其它用水每立方米由2.90元调为3.20元。城近郊区自备井供水价格按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供水价格执行。各远郊区县自来水价格,按不高于上述价格由区县物价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我局备案。如需高于上述价格,报市物价局批准。

三、地表水价格 鉴于水资源费的调整,地表水价格相应同幅度调整。工业消耗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7元调为1.27元;供自来水公司(包括燕山石化公司)用于加工自来水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92元调为1.22元;燕山石化公司对自来水公司田村山水厂转供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16元调为1.46元,对自来水公司长辛店水厂转供的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23元调为1.53元,对六一八厂、航天部三院、云岗储备厂、闫村饭馆、供电局五十万变电站、五零七电厂、凤凰亭储备厂等转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44元调为1.74元;航天部三院动力站转供燕山石化公司的地表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1.74元调为2.04元;市水利局供城子水厂的地表水每立方米由1.05元调为1.35元。以上地表水价格均不含库区移民扶助金。库区移民扶助金的征收仍按现行办法和标准执行。公园、湖泊用地表水价格每立方米由0.15元调为0.30元;其它供水价格暂不调整。

四、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50元调为0.60元,其他每立方米由1.00元调为1.20元。远郊区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按不高于市区标准由区县物价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我局备案。

五、中水价格中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00元,由生产供应单位向用户按使用的水量计费收取。对中水用户使用的中水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市城市排水集团中水公司供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第六水厂的二级污水处理达标出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15元。

六、各供水、用水单位要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跑、冒、滴、漏,积极实施节水措施,严禁“搭车涨价”。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用户充分理解调整水价的意义。

附:北京市自来水分类价格细则

一月十七日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五

根据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市县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村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合乡并村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并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为推进治河渡融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镇建制村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6个以内,减少幅度为62.5%。鼓励全镇所有建制村、村级场都参与并村工作。尽可能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1、坚持合大并强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不搞一刀切。通过并村,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镇政府提出,经相关村以适当方式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的“三依法”原则。

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加强领导。镇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卢琼任组长,镇长符宏智、党委副书记姜克军、人大主席刘专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姜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的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执纪督导组:符宏智、毛良会、严志球;资料审核组:姜克军、胡立霞、饶骞、卢伟、张婷;财务审计组:刘专、张竟成、李必林、刘桢;信访维稳组:李云峰、张志勇、刘绍华、曾迪平、肖明初。

2、宣传发动。召开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并村工作。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3、清产核资。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镇政府保管。

4、征求意见。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5、制订方案。一是镇政府提出并村预备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区改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力量,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中的一个名称作为合并后新建制村的名称。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地名委员会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

6、通过方案。并村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过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和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党委研究决定。

7、报批方案。镇政府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同时报送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包括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内容;

②村民会议记录;

③村民会议关于并村方案的决议;

④村民签字意见表;

⑤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⑥并村前后区划图。

8、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镇政府统一收回封存。二是配备新村临时党总支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临时党总支。临时党总支成员由镇党委任命。选优配强新合并的建制村党总支书记,有合适人选的在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镇党委在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合并前原村支部书记任新村临时党组织副书记。三是设立新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并村后原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各项村级管理事务。在村临时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倡新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原村支“两委”干部任新村工作委员会成员。待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工作委员会自动撤销。四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新村班子成员会议,明确新村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9、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场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和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各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过渡期间,原建制村委会成员任期不断、补贴不停、继续履职。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牵头制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原村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原辖区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村债权债务由乡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处理。

4、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安置好现任村干部,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并村后主动提出退任的村干部,自退任之日起到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位置,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并村期间村干部安置的有关优惠政策;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

1、强化责任。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各支村两委要承担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联系各村的并村工作指导组对联系的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和督促责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办点干部到所联系村帮助指导工作。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将列入2016年村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纪律。在合并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和处理恶意阻止和破坏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在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镇党委将对合并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和查处。

有关政府调整上班时间公告范文(精)六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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