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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最近公告范文(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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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最近公告范文(大全17篇)
2023-11-19 21:18:25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有目标地向前发展。总结应该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更加注重对解决方案的实操性进行分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一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刘润等31人入围体检(其中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按照1:1.5的比例体检)。

(二)体检具体事项。

1、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张于6月23日上午7:30到省法院机关大楼(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9号)东侧立案信访接待大厅门口集合,并于上午8:00实行封闭管理。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焦虑及恐惧。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

5、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医院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请不要随意放弃任何一项检查,以免造成漏诊。

6、医院收取的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费约450元)。并请考生体检时携带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以备填表时使用。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在体检结束后二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保持通信畅通。二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9、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二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特别是熟练汉字录入)。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1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限德江县范围内户籍。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我院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柳思、姚海敏和黄程程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3日17:00前。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2);。

6.年度考核登记表(卡)(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周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寄送或传真至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传真号码:0774-6029357),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

(五)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足球、篮球等运动特长。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五

1、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

报名地点: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电业局东、仁和医院西、路北,乘三路公交在仁和医院下车即可)。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资格审查: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17年7月20日到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考务费:80元。

2、考试:占总分70%。法警进行体能测试和笔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司法辅助人员进行文字速录技能考试和笔试,分别占总分的45%、25%;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和文字速录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法警体能测试内容:

(1)1000米跑(4分45秒为60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一秒减少一分,减少一秒增加一分,增加至100分减少至30分止)。

(2)单杠(引体向上)(6次为60分,每增加一次加5分,减少一次减5分,增加至100分减少至30分止)。

女法警体能测试内容:

(1)800米跑(4分20秒为60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一秒减少一分,减少一秒增加一分,增加100分减少至30分止)。

(2)仰卧起坐(1分钟20个为60分,增加一个加5分,减少一个减5分,增加至100分减少至30分止)。

司法辅助人员文字速录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用机为台式机,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两段录音,每段时长约为5分钟,语速为120字-14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取两次记录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面试:占总分的30%。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凭身份证于2017年月日到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面试准考证。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能力,应急能力,仪表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政审:招录计划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统一组织初选人员到县级综合性医院参照招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5、录用: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司法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录用。法警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法律专业毕业的(警校毕业生)优先聘用。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再相同的,以体能测试和文字速录技能高的优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六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本院视实际考试成绩划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入围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视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七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八)在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八

1.考试方式:笔试(手工笔录)、电脑技能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电脑技能测试以达到相关要求为合格,不再记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50%进行计算。

2.笔试:具体内容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

3.考试: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法院二楼会议室;。

4.电脑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11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技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总数的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由本院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电脑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电脑技能测试:10分钟完成800字以上打字任务为合格;。

5.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九

本次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人才交流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在《喀喇沁时迅》、喀喇沁电视台进行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到旗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室)。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2日。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素质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应聘人员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公示办法与笔试相同。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后总分。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生的考核政审工作。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由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包括社会保险自负部分)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财政系统财会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年以上财政系统财会工作经历,熟悉预算、决算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财会工作经历的时间截至2015年11月2日。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

5、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扎实,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规定、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一

为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广纳人才、重视基层的人才导向。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

1、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者参照管理登记;。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报名时间)。

3、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7、历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审查。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24小时后至4月17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4月19日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及文书写作、案例分析等。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全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助理审判员及以上职务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政治部或政治处及单位行政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拟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组织部、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阳区人民法院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转任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转任前的原任职职务、级别不予保留。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三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以及具有3年或5年以上财政系统财会(在编在岗)工作经历的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按照选调条件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报考人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选调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2、实行差额选拔。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6:1的比例开展选调。如报名人员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取消选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100分计分,按面试成绩最高分等额确定1名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政治部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选调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政治部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均只递补1次。

(六)集体讨论决定。

按干部管理权限,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八)审批和工作调动。

选调人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四

应聘人员本人到凌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完毕原件退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近期浅蓝色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应聘者现场填写《凌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表》,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三)测试。

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时间:7月11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以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7月17日上午8点半。

面试地点:凌云县(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计算机录入测试、面试两项考试综合评分后决定是否纳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以总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相同或无优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组织侯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凌云法院政工科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7月20日上午8点半。

体检地点:凌云县(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

(六)考察政审。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反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五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4日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身份验证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8:3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六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最近公告篇十七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遴选(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遴选(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遴选(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遴选(选调)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遴选(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遴选(选调)为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遴选(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在遴选(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遴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遴选(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遴选(选调)资格。

(七)遴选(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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