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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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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通用10篇)
2023-11-21 00:58:1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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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上诉人):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137788xxxxx。

请求事项:申请人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因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理由如下: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四川省眉山市xx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称,不是事实。现在,该案许多法律事实,如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应不应该支付定作合同价款,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应不应该承担产品责任,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系何种法律关系,等等,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称中,隐瞒了事实的关键部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办理。

另,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讼中,20xx年7月28日变更了部分诉讼请求事项,按举证规则,须重新确定举证及答辩期限。这样的行为只能滋生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不是解决问题态度。

综上可见,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本案诉讼。一审中,也已依法申请中止诉讼,原审枉法不予理睬---如此这般,无助于解决问题。

此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5月2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二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公司诉_______________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所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由于在合同签订主体、拆迁房产权属、被拆迁人资质等方面存在争议。

西安市丙公司已向贵院另案起诉,请求确认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无效,而贵院已立案受理。

由于本案西安市乙公司与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以另案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_________________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三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四

请求贵处中止申请人请求撤销《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11月9日,申请人因不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2005】788号)具体行政行为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贵处已正式受理该行政复议案件。在本案审查过程中,中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本案所涉事项正与申请人协调,但需要一定时间。为了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申请人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中止行政复议之申请,请贵处予以准许。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更多。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中止审理申请人与原告等(________)厦民初字第号纠纷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否承担本案中的`还款义务,前提之一便是《借款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述印章是否系私自刻制、是否为申请人所实际使用,《借款合同》是否系b冒用申请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是否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在________法院号案件审理之中。

既然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则本案就应当中止审理。

此致

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六

异议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被异议人1:(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被异议人2:(保全裁定的申请人)。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电话:异议请求:

对依据__________(裁定案号)作出查封有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其中_____个型号为____轴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4月14日,异议人与第一被异议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第一被异议人加工________规格轴承,数量_____个,交货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料由异议人提供。20____年4月15日异议人如约将原料_____________送至第一异议人处。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被异议人以_____________理由申请贵院对第一被异议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____年____月____日贵院作出_________号裁定书,查封第一被异议人财产,包括第一被异议人占有的异议人所有的_____个轴承。

为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贵院依法解除对异议人财产的查封。

此致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七

住所地:咸阳市人民东路20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

二0xxx年一月三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八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0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地产公司和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元。

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二o xx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九

20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

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

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oxx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止诉讼异议申请书汇总篇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诉讼保全异议。

申请书。

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申请人因张某、唐某诉张继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位于大连某区湾66栋4-2-2号楼房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解除对位于大连某区66栋4-2-2号楼房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日,张某某与曲某签订。

委托书。

张某某全权委托曲某办理位于大连某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的出售事宜。该委托行为经大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同日张某某与申请人朱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以507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财乐曲某作为张某某的代理人在契约上签字。

订立合同后,申请人乐分别于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14日各支付房款20xx0元(定金)和20xx00元。20xx年2月17日接受房屋并入住,曲某与申请人签署了房屋交接书。由于该楼房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尚欠287600贷款未还清,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与曲某一同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由申请人偿还了其所欠银行的剩余贷款287600元,曲某在《注销房地产抵押申请书》上签字。至20xx年2月22日下午2时,申请人已经全额支付案涉房屋价款507600元。

同日(20xx年2月22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作出(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就该案件原告张某和唐某某与张某某。

借款合同。

纠纷案件对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当日下午四点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房产局办理了该房屋的查封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案中申请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经过合法交接实际占有了案涉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人对此无任何过错。因此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违反了最高院的规定,是错误的。

西岗法院的查封行为虽然发生在案件的审理阶段,但是仍然适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因为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就是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该《规定》中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做了分工。由此可以看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工作应遵循该规定。

综上所述,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属于执行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第三人依法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处理。

申请人。

20xx年2月29日。

申请人:南宁市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法定代表人张筱雨。

申请人因范仲诉胡阳阳、刘继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申请人所有的小轿车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中民一初字第15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一台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7日,申请人与刘继承签订了二手汽车。

买卖合同。

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刘继承在付清全部货款前该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所有权属申请人所有刘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到目前为止刘继承尚未付清申请人全部货款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小轿车的所有权仍属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依据上述规定贵院保全的是案外人的合法财产属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贵院批准!

此致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陈ll。

申请人因广州集贤庄xsj城市花园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xsj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事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法院撤销(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4283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广州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20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决定。

事实与理由:

因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法院冻结的,广州市稳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20万元银行存款的所有权归申请人。法院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法院批准!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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