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 推广先进经验范文(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3:19:15 页码:7
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 推广先进经验范文(八篇)
2023-01-16 03:19:15    小编:ZTFB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总则

(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惩罚条例

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本单位作为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协议,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二

一、总则

1、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河南烩面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二、合作双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合作期限:5年 1、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2、甲方责任是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店面房屋租赁、装修、设备等一切营业必备条件;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乙方负责培训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三、合作细则

1、收费标准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在当月日均营业额未达到1500元情况下,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在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1500元未到20xx元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0%基本管理费用;在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20xx未到2500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2%管理基本管理费用;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2500以上,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5%管理费用。全年销售额达到80万,乙方向甲方收取毛利润10%奖励费用。

2、 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3、 双方共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4、 乙方需向甲方定期提供经财经营情况报告 5、 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须经甲方同意。

6、 乙方在采购1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1万元时必须经甲方批准,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7、 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制定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 8、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9、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才能生效。 10、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最甲乙双方同意,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1、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12、 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13、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 乙方:

日期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第三章 受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第八条 本章中所称受电工程是指用户自行投资建设并与电力系统有直接电联系的电力设施工程。

第九条 新装、增容和改建的用户必须向供电企业进行申请,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施工,经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接入配电网。

第十条 接入供电企业电网的供电设计和安装委托应报供电企业认可。受用户委托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等级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设 计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用户委托的承装(修、试)单位在办理工程委托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给 供电企业核对。

第十一条 用户办理新装申请时,涉及有新建建筑物的施工临时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正式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十二条 对于住宅小区等配网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符,并报行政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线路走向和供电设施位置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进 行公示。严禁将临时基建用电转供给住宅用电户使用。为防止烂尾楼转供电现象的出现,应同时落实住宅小区的临时基建供电方案和永久供电方案,对临时基建用电 进行严格管理,供电企业可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停止转供电。

第十三条 受电设备装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适合电网和用户用电发展的需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维护方便、经济适用、节能的设备和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

为确保安全生产,受电工程的技术标准及设备选型应符合江门供电营业区的电网运行要求以及规划、建设、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要求。结合江门实际,受电工程的设计标准不宜低于省电力行业协会制定的典型设计标准。

用户应健全受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管理规定,包括现场操作规定,设备日常巡视检查规定,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规定等。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验、维护和消缺,确保设备健康。

第十四条 在供电企业拥有产权或维护管理的电气设施(设备)上进行作业的,按国家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须经供电企业认定方为有效),严禁无票作业。

第十五条 受电工程施工单位应有施工组织方案(含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应按市政要求设置围栏和警告标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随时对受电工程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当检查发现有事故隐患的、无证上岗的或不按规程操作的,检查人员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告,要求施工单位纠正。

凡隐蔽工程部分,必须提出中间查验,且中间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供电企业不予对竣工工程查验。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除条文规定的以外,还应包括: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验收证明、试验单位的承试资 质、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试验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证书;承装(修、试)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工程保修合同;工程监理资料。如有不符合规定 的,改正后予以检验,直至合格。

查验时,要根据规划、建设、环保和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查验。

第十七条 供电单位要统筹安排受电工程接入电网时间,以减少停电对广大用户的影响。装表接电业务由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

第四章 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增强社会公德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本市电力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 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人身触电损害事故和遭受外力破坏。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易燃物、易爆物,不得倾倒酸、碱、盐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中需开挖路面的,应事先知会供电企业,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地下电缆管线不受损坏。

第二十二条 输(配)电线路附近的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在靠近导线侧安装严密的防护设施,悬挂警示牌,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大型车辆、吊车、吊机在线路下通过或在线路附近进行搬运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预防措施,防止触碰导线、杆塔而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行驶在江河的船只应严格按航道行驶,避免触碰过河架空输电线,不得在有过江电缆的河面上抛锚,船只通过跨河电力线路时,应及早放下桅栏杆;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得碰撞电杆和拉线。

第二十四条 有关管理机构或经营单位,应对本机构或本单位在电力高压线经过的道路两旁设置的各类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倒塌而损坏电力线路。不得以广告牌等装修物覆盖低压电力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力高压线附近的蔬菜及植物的遮盖物和薄膜类物件应绑扎牢固,防止脱落后被风卷至导线上引起事故。

第二十六条 广播线路、电讯网络线、电视天线等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或混线。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和航空模型等;在输电线路附近售卖、飘放氢气球或飘挂彩带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物品。

(二)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抛掷物体。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500米以内的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四)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在电杆上栓牲畜。

(五)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

(六)攀爬、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擅自攀爬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或安装广播喇叭。

(七)利用杆塔、拉线作重牵引地锚。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第二十八条 严禁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危及电力安全运行和公共安全。

第五章 安全用电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用电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私接电网和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二)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三)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严禁使用花线作固定电源线。

(四)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五)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禁止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七)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抽头和操作、拆除、变更、迁移供电企业高低压设备。

(八)家庭用电严禁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第三十条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用电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须断电拆除。

第三十一条 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拉断开关或用绝缘或干燥材料断开电源,就地及时对触电者进行正确的人工呼吸法抢救,及时报打“120”抢救。

第三十三条 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用可燃物覆盖、遮盖电力线路。

(二)不得用铜线、铅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要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不得随意换大或调细。

(三)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

?(四)各种过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保持其动作可靠。

(五)使用电热器具,应与易燃易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六)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严禁用水熄灭电气火灾。

(七)各种营业场所、厂房车间以及住宅的电气设计和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承装资质单位进行。

第六章 安全用电检查

第三十四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用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五条 供电企业对管辖的用户的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用户应予以积极配合。用户接到供电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应及时按整改要求进行纠正。

用户对其自行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国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户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其试验标准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规定。如有新的国家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电力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造成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依法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和用电安全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四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我们每个党政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深切感到,老干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关联度强而且责任重大,如果能够更加重视和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老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老干部群体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依靠力量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根本要义是与时俱进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这其中,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而那些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离退休老干部就势必成为依靠力量当中的重要力量。

截至20xx年底,霍城县有离退休干部2459名,其中离休干部57名,退休干部2402名。剔除年事已高的离休干部和身体不好以及在外地居住的退休干部800余名,在本县居住还可以参加一定社会工作的老干部至少还有1600余名,而且退休干部的数量每年都是增加的。这是加强社会管理应该充分开发利用的一大块十分宝贵的人力资源。

老干部有着“政治、经验、威望、亲情、时空”等优势。这些老干部大多出生在建国前后,他们受党培养教育几十年,亲身经历过重大社会变革,亲身参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现在他们虽然身不在工作岗位,但心始终没有离开党的事业,时刻都在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并且都渴望力所能及地参与一些社会事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再尽一份心力,使老年生活更有意义和价值。他们还大都担任过不同层次领导职务,有些还担当过地方、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他们善于从规律层面研究思考问题,在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老干部在职时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退出工作岗位后仍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言谈举止有着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他们还是令人敬重的长者,是亲朋族友的榜样和楷模。他们对孰是孰非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洞察能力,其亲身经历和丰富实践,是对当地亲人、朋友进行说服教育的生动教材。特别是他们整天生活在社会群众之中,最了解社会舆情,最掌握群众心态,与广大群众有着深厚感情。如果他们从“平民”的角度帮助党委政府做群众工作,势必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干部退休后也有了充裕的时间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老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组织老干部当好“咨询员”,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老干部群体人才济济,在他们当中有的曾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的曾是各行业各领域的骨干,有的曾是脚踏实地的实干家,应积极组织他们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近年来霍城县加大了老干部情况通报会、开通了老干部建言献策直通车、定期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组织老干部分层次分领域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极大地提高了老干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他们为霍城县的经济转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都推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县委和政府的肯定。

(二)组织老干部当好“宣传员”,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

老干部在地方工作时间长,有很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群众语言,善于与群众沟通。组织老干部担任宣传员,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群众更容易接受。可以通过他们把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传递下去,又把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更好地反映上来,使之成为畅通社情民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

(三)组织老干部当好“调解员”,协助排解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在基层。老干部人脉广、公信度高,有一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方法,有些矛盾纠纷请他们出门调解纠纷,群众更易于接受。也可以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和咨询点拨,帮助基层干部增强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活力、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四)组织老干部当好“监督员”,帮助构建良好社会环境。

有许多老干部还是社会管理领域某些方面的专门人才,不仅乐于、敢于而且善于做社会监督工作。在选拔任用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在群众关注的领域等方面都可以聘请老干部担任监督员,多听取老干部的意见,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鼓励和支持老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行使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聘请老干部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组织老干部参加视察和检查等有效方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城乡建设及其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强化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整个社会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近年来霍城县有百余名老干部被聘请为各个方面和领域的监督员,例如在今年的农村“三资”清查中,许多涉农单位都聘请了本单位的老干部作为监督员:一是通过他们积极宣传清查政策;二是他们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家底清,在清查时可以省时省力;三是他们已经退了下来,可以放开手脚监督。

(五)组织老干部当好“维稳员”,为民族团结做贡献。

新疆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日益突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日益重要。广大老干部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具备的坚定的立场和信念、丰富的智慧和经验、崇高的精神和风范、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形成了他们独特的政治优势,他们是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可以根据老干部的特长和身体状况,为他们设置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治安巡逻、结对帮教等岗位,并积极搭建工作平台。

(六)组织老干部当好“辅导员”,关心教育下一代。

老干部与广大青少年有着天然的亲情关系,他们很乐意为下一代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可以依托老干部的“五大”优势,对青少年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的思想教育。一是可以聘请老干部担任校外辅导员,利用团队日,定期开展红色传统教育活动。例如霍城县关工委这几年组织老干部进校园开展“讲一讲家乡变化,讲一讲边疆历史,讲一讲老一辈童年”的“三个讲一讲”、“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开展帮教活动。组织老干部配合相关部门对失足青少年和有劣迹青少年等群体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和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地救助边缘青少年。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与青少年身心和身体健康有关行业的监督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家长学校建设。组织老教师积极参与家长学校的建设,提升家长学校的品质,丰富家长学校的内容,提高家长自身素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

(七)组织老干部当好“传播员”,弘扬先进民族文化。

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熏陶,使不少老同志们在戏曲、书法、绘画、舞蹈等方面爱好多样,各有特长。近年来如霍城县退休干部冯达、卜照孔、李仰文等老同志书法作品在有关刊物上多有发表和获奖、在各种书画交流中也获得赞誉,激发了很多人学习书画的兴趣。霍城县的老干部摄影班也培养了许多摄影爱好者,他们将美好的事物、改革开放的成果定格在永恒。老干部艺术队排练的舞蹈经常参加群众广场、基层组织建设、三下乡、兵地之间的汇演。老干部合唱团经常参加县上的文艺演出。老干部地方戏曲协会对挖掘、创造、传承、弘扬地方曲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都对提高群众性文化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乡镇调研的时候,了解到很大一部分乡镇的文化站都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的,究其原因无非是缺少管理人员,经费紧张。这和老年人普遍缺少活动场所又是相矛盾的,可以从住在本地的退休干部中聘请一名老干部来管理,同时以老干部为核心成立一些老年人自管文体协会,再适当地举办一些文体活动加以引导,这样花钱不多还可以用活这个阵地,也满足了老年人的需要。

(八)组织老干部当好“管理员”,帮助做好老年人工作。

霍城县同样存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而老干部是社会老年群体的中坚和骨干,他们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生活姿态,在社会老年群体中起着引领和导向的作用,产生着群超效应。在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应充分发挥老干部在社会老年群体中领头雁和带头羊的作用,把更多的老年人凝聚和吸引在党的周围。一是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可以老干部为主体,成立老年体育协会,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社会老年人参加多样化的体育健身活动,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够真正增强体质,远离疾病困扰,健康轻松地享受晚年生活。二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以老干部为主体,以老干部大学为依托,深度开发老年教育资源,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老年人参加学习,不断提升他们的知识层次和思想境界,使晚年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霍城县的老年大学常年开设的班已有7个,但是由于资源和经费的限制,还远远达不到老年人的需求,精品课也不多,今年搬迁至新的活动中心后,给老年大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空间。三是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事业。以老干部为主体,以老干部书画、摄影、艺术团等自管协会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老年人中的书画、摄影、合唱、舞蹈艺术等方面的爱好者积极参与其中,使更多的老年人修养心性,陶冶情操,晚年生活更加富有情趣,生活更愉悦。例如芦草沟镇的老干部工作以老干部党支部为核心,以文化室为阵地,成立了书画、舞蹈、合唱、地方小曲等五个老年人自管组织,他们中间的带头人都是老干部,天天都有活动,不仅使老年人积极地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还带动了全镇的群众文化生活。

三、充分调动老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积极性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的教育和引导。

一是在政治上要多关心。落实好老干部阅读重要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听取工作报告等相关制度,使他们及时准确地把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重大决策部署,思想观念真正与时俱进。二是在生活上要多关照。凡是政策规定老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凡是干部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对老干部要优厚安排;要根据老干部实际需要,尽最大可能多办好事和实事,解除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三是在思想上要多沟通。要经常与老干部保持热线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思想情绪的变化和心理活动的脉波,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心情舒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四是在工作上要多请教。要以老干部为师,决策重大事项前要注意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看法,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时要请老干部帮助出主意,使老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上对他们的厚爱和敬重。

(二)发挥老干部作用要把握二个原则。

一是个人志趣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在引导老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时应该注意到,老干部发挥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因此,要实事求是,既要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志趣的老干部的特点,又要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创新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方式,努力把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发挥老干部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调动老干部的积极性,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二是自觉自愿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老干部是推动改革、发展和稳定不可缺少的力量。然而,老干部毕竟年事已高,不宜从事高难度的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在老干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他们的身体情况力所能及地开展工作,利用一切适合于自已情况的方式,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做好服务。

一是要合理建立老干部人才资源库。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精力、专长、志趣等因素进行分类。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就要拿出一支队伍。二是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要深入总结和宣传老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和行为导向,激励和引导更多的老干部在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因而发挥老干部这个独特的群体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是摆在老干部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加强引导,发挥优势,调动各族老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性,激发各族老干部“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热情,引导广大各族老干部为建设幸福和谐新霍城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五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县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4、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5、根据县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6、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7、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8、根据县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助)教。学校根据县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助)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助)教工作;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助)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助)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9、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10、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六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七

,男,44岁,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督,分管市看守所、拘役所和监控室工作。三年来,在市局党委和支队的领导下,同志敢于面对挑战,勇于攻坚克难,他分管的部门连续四年安全无事故,队伍无违法违纪,保证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出色地完成了“10.18”、“8.29”等180余名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羁押任务,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好评。同志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也为广大监管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连续两年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民警,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

过去的三年是监管工作任务最重、羁押对象最为复杂、管理难度最大的三年。先后成功羁押了“10.18”刘涌犯罪团伙、“8.29”四个犯罪团伙、省厅405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他省市羁押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其中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就多达50余人,涉案人员之多,羁押人员如此集中,案情之重大,在%%%的监管史上是从来没有的,在全省的监管系统也是不多见的,其中已被执行死刑的4人,已判死刑待执行的还有3人。

同志在工作中,能够协调好与分管部门的关系,注意发挥和调动部门领导和干警的积极因素,因事利导,不搞独断专行,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工作中即是指挥员,更多是战斗力、管教员,坚持每天深入到监区,亲自了解和掌握监内动态,与重点人员谈话。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以文明管理、教育感化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全体在押保同确实感到我们监管民警的温暖。例如,在刘涌情绪最低落、对生命感到绝望的时候,通过几次推心致腹的谈话,使他重新振作了精神,鼓起继续活下的信心,在刘涌即将转走的时候,给我写了一封长达10多页的感谢信,谈他在沈阳感受,对%%%监管民警的重新认识,可以说也是比较真诚的,甚至于在锦州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最后时刻,还通过%%%的执行法官,转达他对%%%监管的感谢和敬意。

同志在工作中大胆开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羁押特殊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并取得了成功经验,被公安部和省厅充分肯定,认为有推广的价值。同志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采取新的羁押模式。在全省监管系统中属于首创,通过实践证明,这种羁押模式对重要案犯是切实可行的。改革监管勤务模式,由管教员、监控技术人员、看守所民警、武警、纪检、督察部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看押工作链条,实行了看守民警、管教和监控技术人员实行“三岗合一”新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实行对在押人员的“面对面”管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控制能力,保证对在押人员的不打骂、不体罚、虐待、侮辱,有效的保证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工作质量和监控能力,确保了监所安全。

同志在工作中注重以严格、文明、科学管理为核心,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努力提高监管场所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注意培养和选拔优秀民警充实到管教队伍中去。管教队伍的好坏直接影响我们整个监管工作。因此,对管教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从招聘之初的人员安排,到日常的管理教育,自己能够做到亲自过问,经常检查,心中有数,经过与看守所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通过这三年,使我们的管理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牢头狱霸基本杜绝,监内秩序得到良性发展,管理更加规范。正是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三年来,先后为办案单位提供深挖犯罪线索430多条,破获各种刑事案件30多起,其中特大入室盗窃案1起,利用dna血样比对破案2起,利用网上追逃查询抓获1名外地通缉犯罪嫌疑人,尤其值得可喜可贺的是,在今年的命案侦破中,经过支队和看守所的精心组织领导,在管教人员的反复教育感化下,成功地破获了2起重大杀人抢劫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振动,也实现了看守所深挖命案零的突破。三年来,经过看守所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实现了安全无事故,进入三级达标单位。今年底,申报二级达标看守所。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高风险的职业是警察,警察职业中高风险的警种是监管。监管场所容易诱发职务犯罪,这已经被监管队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残酷的事实所证实。同志认真分析形势,感到必须切实加强警示教育,这是一个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首先,每周的民警大会,警示教育是必须的规定内容。政工部门从网上、报上等收集典型案例,特别是涉及监管的近期的违法违纪案例,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都能及时地让民警了解,并举一反三。可以说是大会小会讲,不厌其烦地讲,常提醒,不停地敲钟,做到了警钟长鸣。但并没有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而是确保民警入耳入脑。一是按照支队安排,每月组织两次以上警示教育座谈讨论会,做到人人发言谈认识,人人表态,人人下保证。二是把警示教育落到纸面上。不仅年初和每位民警签定保证书,而且每年都要精选多起案例,打印给每人一份,让每人签字,保证吸取教训,不犯错误。熟话说,满街贴告示,还有不识字的。对重点保护民警,同志亲自与之对话,边签字边教育,以引起足够注意。三是对重点岗位、重点保护民警,采取因人制宜,多策并举的方法,调动民警的家属、身边关系好的同志、社会上的好朋友,随时提醒民警,做到不留时间及空间上的死角。其次,做到警钟长鸣和入耳入脑的同时,支队根据羁押工作实际情况,敲响民警身边刺耳的小警钟。如果泛泛地教育民警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可能不怎么能引起民警注意。同志根据收押的重点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谈危险性,讲清楚容易从哪些方面出现问题,可能利用什么手段腐蚀民警,将会有什么后果发生,上级领导对羁押工作什么态度,案件敏感到什么程度等等。把可能发生的情况事先摆在民警面前,既对民警有很好的提示作用,又可以提高民警认识问题的能力,消除民警的侥兴心理,从而达到安全的目的。同志还结合几年来羁押职务犯罪案犯的情况,认真收集素材,以身边羁押的职务犯罪案例,特别是政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例为反面教材,对民警进行经常性、针对性、生动性的警示教育,努力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

二是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积极从工作环节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和机制。没有好的制度和机制做保证,好的民警可以变坏;有好的制度和机制,差的民警可以变好。在羁押管理上,设立了特殊监区。特殊监区羁押的主要是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督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如“10.18”、“8.29”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直在特殊监区羁押。这些人社会关系复杂,活动能力强,资金一般雄厚,渗透、腐蚀、拉拢民警的能力大,通风报信问题主要发生在这些人涉及的案件。在特殊监区实行特别通行证制度。规定专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签字后,领取特别通行证。在特殊监区凭证出入,只认证不认人,并对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记载。根据这些特殊犯罪嫌疑人特点,支队班子集体研究、反复考虑确定负责特殊监区的特殊管教员。保证这些管教员政治绝对可靠,业务精通,具有奉献精神,可以说是百里选一。实行特殊管教员制,规定除特别管教员外,其它民警包括内卫民警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特殊监区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违者按违法违纪处理。与特殊监区犯罪嫌疑人谈话必须请示领导,说明谈话内容,保证2人以上,并对谈话内容认真记载。在工作纪律方面,主要有“高压线”和报告、回避制度。明确羁押工作“高压线”,规定凡涉嫌通风报信的,一律先刑拘后研究处理,起到威慑作用。规定凡有外界人员向监管民警打听在押人员情况的,当事民警在回绝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登记备案;规定除办案单位和有关领导外,任何人不准提审、会见、接触在押人员,打听案情,外界查询与特殊监区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情况,由分管狱政的副所长一人负责答复,其他任何人不得做任何答复。违反报告和回避规定,同样按违纪处理。民警都能按制度规定,认真执行。

        在监督制约方面,除加大正面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外,积极探索从另外一些特殊角度进行监督。如在特殊监区监室或一些重点监室建立必要的耳目。这些耳目直接由支队主管领导安排,对管教员和内卫民警都保密。通过耳目不仅对监室的动态能及时掌握,而且对民警也可以实行有效监督。支队还定期走访办案单位及检、法有关部门,了解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无异常问题,以案情进展情况对羁押工作进行侧面监督。此外还及时走访刑满、刑拘释放人员及亲属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及有关民警的动态,从而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这样不仅能及时去除安全隐患,而且能及时掌握民警违法违纪苗头,避免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民警违法违纪苗头问题,从不姑息,绝不养痈成患;不涂指抹粉,而是敢亮家丑,做到解决问题不过夜。当面进行教育、训诫,令其封门反省、思过,并在民警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在说服、引导、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签订保证书,一试两份,一份由支队备案,另一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交给民警本人或家属。

三是加强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根本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支队从建设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工作,促进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绩效考评办法将“五条禁令”、内务条令、监所条例、着装规定、岗位练兵比武、监所纪律、深挖犯罪及支队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量化细化,形成一套完整的与总体目标一一对应的标准体系。在绩效考评中坚持实行支队、部门两级考评相结合,以部门考评为主;坚持日常考评与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日常考评为主;坚持考过程与考结果相结合,以考过程为主的原则,做到功过分明,奖勤罚懒,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支队绩效考评办每周、每月、每季度对支队各部门民警从警容风纪、迟到早退、监所纪律情况,有无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网上考评,实行加减分公开、名次公开,增加考评工作透明度,并且与评先、评优和经济利益挂钩,三年来,共奖励监管民警169人/次,奖金32,845元,罚款127人/次,扣罚奖金27,768元,有效地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

弘扬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努力营造队伍建设良好氛围。支队原特殊管教员温克礼同志,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两年共超负荷工作近3000小时,任凭身体甚至生命透支,殚精竭虑地干好本职工作,因突发心肌梗塞,以身殉职。支队抓住身边这个典型,组织开展向温克礼同志学习活动,弘扬先进事迹,并妥善处理了后事,让牺牲民警的家属非常满意,对其他民警也是一个极大的安慰。在民警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看守所工作性质在和平时期是对敌斗争的第一线,面对犯罪嫌疑人、面对全省有影响的“10.18”、“8.29”大案,同志积极探索“人性化”、“亲情化”的柔性管理方式,在监舍中营造愉悦、祥和气氛,即提高了监所安全系数,又落实文明管理的要求,他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把握尺度,建立了主管副支队长接待日,主动征询在押人员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节日期间通过闭路电视向全体在押人员表示节日慰问,向在押人员发放慰问品和生活用品,节日期间组织狱医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为丰富在押人员的生活,为在押人员增发棋类、书籍,启用了在押人员图书室,并结合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育活动。并为在押人员解决法律参考书籍和书写工具,并及时转送在押人员申诉、辩护材料到办案单位。对“10.18”、“8.29”、外省市羁押的重要案犯100余人都亲自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自然情况、身体情况,进行政策教育,一要实事求是,二要取信于在押人员,三要体现政策,四要与办案单位配合,依法办事。通过政策教育,保证在押人员正确运用法律赋予自己的辩护、上诉、申诉权利,为方便外地在押人员与其家属联系,他组织安装“亲情电话”,有针对性地工作缓解了在押人员的心理负担,使其认罪服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如在押人员卢x,因抢劫杀人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的头一天,发高烧,同志知道后及时找狱医给他看病、拿药、打针,还亲自为他送病号饭,在执行死刑的那天,当着全体看守所民警的面,给副支队长嗑了三个头,说非常感谢政府,感谢人民警察,我犯了死罪,你们还这么为我治病,使在场人员非常感动。如“10.18”案犯刘涌认为自己罪行重大,思想压力大,负担重,身体虚弱,“8.29”羁押案犯部分原是公安民警压力大,思想负担重,副支队长耐心地向他宣讲党的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打消了他的思想顾虑,主动进食,同志对每名案犯身体情况、思想情绪逐一详细记载,对身体不好的案犯,对患有心脏病的案犯及时采购急救药,对个别口腔溃疡的案犯购买奶粉,做病号饭,并亲自将病号饭送到案犯手中,在羁押的重大案犯中无一人自伤、自残。开展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教育转化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推荐先进管理方法推广报告范文通用八

一、党费上缴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本企业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4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汇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账户)。其中党的关系属于双重管理的,每季度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3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10%上缴所在地方党委。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2月底前,将集团公司党员上年度实交党费总数的20%上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汇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账户)。

党费利息作为党费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缴。

二、党费使用和下拨

党费使用和下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1、使用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学习、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预算审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党费决算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需要,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年度使用党费预算建议方案,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实际数进行安排,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党费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预算收入包括:(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上缴党费;(2)上级党组织拨款;(3)利息;(4)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上缴国资委党委党费;

(2)下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费;(3)集团公司党务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出项目)。

4、预算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减收支的可对预算进行调整,预算调整每年以一次为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调整。预算调整方案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5、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预算内党费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部长审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审核;预算外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

6、党费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一般是:使用党费的单位和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理由、用途和数量,报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根据党费使用原则、范围,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党费使用后,经办人将发票等单据按要求粘贴在粘贴单上并签字,按财务制度规定,经党委工作部(组织部)负责人或党委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7、党费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任意滥用党费,不得把党费作为其他费用的周转金或垫付款挪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切开支,主管党费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上级党委反映。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

8、党员电化教育经费,按照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组通字19892号文件的规定,可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党费作为不足部分的补充。

三、党费管理

1、专人管理。党费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代集团公司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必须单立账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会计负责账簿和凭证管理工作,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和办理银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重点核对单据凭证、日记账、银行账单、现金结存等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报表、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交接清单应一式三份,存档一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2、账簿管理。严格按照会计账目管理规定,做好建账、记账、用账和账簿归档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对、年决算,及时准确反映党费增、减、结存情况。

建立党费收支明细账,及时将每笔党费收入、支出金额登记入账。启用新账簿时,应在账簿内侧附启用表,并编印页码,不允许缺页跳号记账。

《党费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党费现金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现金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

记账前要严格审核凭证。党费的收入支出,应有原始凭证,支出报销应有规定的单据凭证(发票、收据、账单)。符合规定,方可记账列销。

党费对账一般每季度账证核对、账实核对,将《党费日记账》与党费会计凭证相互核对,确保账目数据准确无误。

党费管理人员要根据《党费日记账》、《年党费决算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党费日记账》、《党费现金日记账》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销毁,用完后要及时审核、整理,按规定归档。《党费日记账》和各类会计凭证保存20xx年,《党费现金日记账》保存20xx年,保存期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销毁。

3、现金管理。在银行设立党费账户,及时将收入或留存的党费存入银行,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配备专用保险柜,将按财务有关规定限额的少量现金妥善保管。

4、党费年度决算工作主要是对全年的收支结余进行分类计算,写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年度决算的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检查报告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党委要在党代会(党员大会)上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代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集团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党委会每年在审批当年党费预算时,要听取对上年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所属企业和集团公司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分别于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应包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未在本办法规定的,按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规定执行。集团所属企业应注意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此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