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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 紧急支付申请怎么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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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 紧急支付申请怎么写(五篇)
2023-01-16 04:16:2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一

拆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借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拆借利率(月息)______‰

拆借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向乙方借出资金,乙方同意按期归还本息,为维护甲乙双方正当权益,根据恪守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下列条款:

一、甲方拆出款项、乙方归还款项,均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划款,并确保款项当天到账。因资金未按时达账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利息清算:拆借资金利随本清,拆借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逾期与提前还款:拆借资金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时间归还,逾期部分,自逾期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罚息。拆借合同未到期,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提前还款,否则违约方要赔偿提前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终止:甲方收到乙方归还的本合同的全部款项,经查收无误后,本合同即终止。

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别留存;如需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当地人民银行留存一份。

拆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拆入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

推荐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二

专项资金借贷合同范本一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土建平方米万元;其它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保证人(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专项资金借贷合同范本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________(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万元,其他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____贷款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台(大)____万元;________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万元;其他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万元,

6.其他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三

委托人:

(自然人)签字:(法人)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传真:

受益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本合同:指《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本信托: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1.3__________项目: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项目。

1.4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1.6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7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信托目的

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三条信托类型本信托类型为确定用途的集合资金贷款信托。

第四条受益人本信托是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5.1本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5.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5.3委托人在招商银行开立下述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受托人分配信托收益与返还信托财产的账户。自然人开立储蓄账户或“一卡通”账户,法人开立对公账户。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开户行:开户人:账号:

5.4委托人须将信托资金划拨至受托人指定的下述信托账户,信托资金到账后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

开户行:开户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部账号:

5.5信托资金在委托人交付资金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信托成立之日起一年后的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时支付。

第六条信托成立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_____元的信托资金募集完成,信托即告成立。

信托成立日最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二年,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8.1受托人以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目的,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对该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8.2鉴于本信托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运用管理。

8.3本信托项下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8.4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财产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项目发放贷款。

8.4.1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为准。

8.4.2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每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调整。目前,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49%。

8.4.3贷款本金偿还贷款本金按受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偿还。

8.4.4贷款利息支付贷款期限内,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每季度第_____个月的第_____日支付贷款利息。

8.4.5贷款担保贷款由__________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

8.4.6贷款特别条款如果受托人发现借款人与借款项目可能发生影响信托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受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8.4.7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前的运作原则

受托人将在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存放银行、同业拆放、国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获取贷款利息再投资的稳定收益。

第九条信托费用

9.1信托费用的种类

9.1.1信托报酬;

9.1.2银行手续费、服务费、证券交易手续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9.1.3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9.1.4信息披露费用;

9.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9.2信托报酬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9.2.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9.2.2受托人每年按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的_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报酬,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9.2.3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9.2.3.1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以下(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_____%;

9.2.3.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_%(不包括本数)至____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9.2.3.3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_%(不包括本数)以上,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100%+_____%]。

9.3不列入信托费用的项受托人因违背信托合同导致的费用支出或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信托事务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信托费用。

9.4本信托及本信托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十条信托收益

10.1信托收益的构成

10.1.1信托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

10.1.2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前进行稳健型投资所得收益。

10.2信托净收益

10.2.1信托净收益为信托收益扣除信托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信托收益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

10.3信托净收益分配

10.3.1信托净收益每年分配一次。本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成立后每满一年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信托终止时,信托净收益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至受益人账户。

第十一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1.1委托人的权利

11.1.1.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1.1.2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1.1.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

11.1.1.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1.1.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委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1.1.6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委托人有权选任新受托人。

11.1.2委托人的义务

11.1.2.1委托人必须将本合同项下的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划拨至受托人的账户,以便于受托人管理运用该笔资金。

11.1.2.2委托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信托报酬和其他费用。

11.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2.1受托人的权利

11.2.1.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时,受托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2.1.2受托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收取适当的报酬。

11.2.1.3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税款和有关费用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1.2.2受托人的义务

11.2.2.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11.2.2.2受托人除按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11.2.2.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11.2.2.4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11.2.2.5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1.2.2.6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11.2.2.7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收益的义务。

11.2.2.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1.2.2.9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11.3受益人的权利

11.3.1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权,也有权放弃信托收益权。

11.3.2受益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11.3.3受益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资金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11.3.4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受托人的不当处分行为,要求受托人予以损害赔偿。

11.3.5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1.3.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信托资金强制执行时,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1.3.7受益人有权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12.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12.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12.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信托转让

13.1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13.2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3.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13.4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四条信托终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应当终止。

14.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4.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14.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4.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14.5信托期限届满;

14.6信托被解除;

14.7信托被撤销;

14.8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第十五条信托清算

15.1自信托终止之日起成立清算小组。

15.2信托清算小组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计算和分配,编制信托清算报告。

信托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5.3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15.4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5.5清算费用:指清算小组在进行信托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从该信托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条信托财产归属与分配

16.1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16.2信托财产以现金方式在信托终止时进行分配。

16.3信托清算后的全部信托财产扣除清算费用后,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占集合信托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

16.4信托期限届满后第二十个工作日为信托财产分配日。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

17.1本信托的信息披露以下列方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17.1.1受托人办公场所存放备查;

17.1.2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______上公告;

17.1.3来函索取时寄送。

17.2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成立起每满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受托人违约

18.1.1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18.1.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1.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8.2委托人违约

18.2.1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受托人有权对信托财产实行优先受偿。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9.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通知

20.1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20.2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3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20.4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21.1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21.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21.1.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1.2整体合同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1.3期间的顺延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1.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委托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

21.5申明条款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21.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持壹份,受托人持贰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

(法人)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

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于__________

推荐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四

一、本担保协议(以下称协议)于月日由以下双方:

1.作为委托人的(以下称甲方):

2.作为担保人的(下称乙方):___,在___签署。

鉴于以下缘由:

1.甲方拟与 (下称受益人)签署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 (下称合同用于 ;

2.甲方申请乙方为其开立上述合同项下以___为受益人,金额为___x,有效期:___x,自上述生效之日起,___x期限的保函(下称保函):兹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开具保函。

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下经协议双方约定选用下列项反担保方式。

(1)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名单如下:

a、企业法人①;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①;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付款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借款合同》项下)义务,(贷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d.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体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受益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甲方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将合同项下乙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内的所有借款,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它用;

8.甲方保证履行与受益人签署的合同;

9.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10.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三、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受益人按保函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规定,乙方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受益人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受益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否则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五、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签署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有关部门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折计收,计人民币 万元。

(2)担保费按担保期限计算,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取。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乙方在对甲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协议履行中,

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面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它:

本协议中手写部份与打印部份均属本协议的组成部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共4页)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九、特别提示:

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和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推荐资金紧急支付申请书五

第一章 声明

第一条 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 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 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 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用、管理人业绩报酬以及如果发生在合同期结束前提前提取委托管理资金的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 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 管理人义务

(一)进行专业投资分析,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 委托资金

第七条 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 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年**月**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九条 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 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者同意,委托人不得注销资产管理账户,不得自行通过银期系统,从资产管理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划款。 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信息及委托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资产管理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及其他期货,且标的合约持仓不得少于1万手。如持仓期间该合约持仓低于1万手,则应平仓或向持仓高于1万手的同品种合约移仓;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 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 委托账户管理

(一)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于计算的权益数据皆以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 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xx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 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 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

(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

(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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