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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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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九篇)
2023-01-16 04:32:0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一

把四月至十月定为公司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巩固完善阶段,热电公司按照市委、政府20xx年全市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此阶段公司从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两个方面来认真开展了软环境及机关作风建设,同时公司还结合下半年在公司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采取自己深入查找、广泛征求了员工群众意见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用户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各界群众的意见,同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了公司窗口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优质服务水平,为公司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打下了牢固的基矗一、自查自纠”中所采取的办法公司在此阶段软环境建设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重点以解决阻碍公司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采取了征求群众意见、自己深入查找等形式,围绕满洲里市委、政府提出的四项重点内容,从思想作风方面、工作作风方面、廉洁自律方面、组织纪律方面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不足,问题查找过程中为了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司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面向用户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在公司窗口单位设立用户意见簿、用户供暖系统检修部门开通了热线服务电话,公司和收费大厅设立了征求意见箱,面向用户印发50份意见表发放到用户的手中,深入了解了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意见监督的工作中,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内部加强对公司营销服务的监督,成立了公司营销稽查办公室,与营销部同设在一个服务大厅,将公司供热面积接入、用热手续报装、供热面积、热费收取核查等项工作划归稽查办负责,从内部打破垄断,有效避免了不正之风和非法谋利事件的发生,规章制度的建设上公司按照呼伦贝尔安泰热电公司行风建设统一要求,从新修订了服务承诺、服务用、忌语和服务守则和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同时根营销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更新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岗,并将以上内容全部做到上墙公布,方便了用户的监督。

经过对查找上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整改完善”中所采取的做法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找出了公司在软环境和机关作风方面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软环境建设认识程度不高,虽然我开展行风建设多年,但是个别的员工中还缺乏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致使这些员工不能主动的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由于近几年政府从改善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二是存在供热质量不好的情况。取消了市内所有的供暖小锅炉房,老用户大量接入公司供热管网,部分老用户的供暖系统不符合集中供暖参数的要求和部分用户供暖系统老化需要改造,致使这部分用户的供暖质量不好。

随着满洲里市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三是公司供暖系统维修服务质量不好。用户室内供暖系统应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护,但是部分物业公司由于检修人员和技术力量的原因,经常和公司发生供暖系统的责任推诿,致使用户供暖系统维修服务跟不上。

四是公司“窗口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公司在整改完善中突出重点,针对上述查找出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端正服务思想。公司在软环境建设整改完善工作中从抓好员工的学习教育、端正服务思想意识方面入手,1抓好学习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公司的全面开展,把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融入活动中,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组织窗口服务员工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聘请市委讲师团授课和召开座谈会、演讲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和窗口营销人员在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职业道德教育中我组织员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集团公司文化理念手册》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等相关文章,法律法规教育中我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合同法》电业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学习资料,通过上述内容的学习和员工之间的心得交流,转变了员工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存在意识模糊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员工对是与非、对与错、合规与违规、遵纪守法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提高了员工对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认识。

公司自我加压,2拓宽监督渠道、转变服务作风。整改完善工作中为了做到存在问题能够及时整改。通过电视台、报纸和互联网面向全体热用户公布了公司的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热用户的监督。同时为了约束窗口服务人员的行为,公司还制作了窗口服务人员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卡,对个人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记录,增强了公司窗口服务人员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用户监督中我聘请了十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软环境和行风建设监督员,帮助公司查找和纠正在软环境建设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从新装修了客户服务大厅,3加强窗口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为了给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的场所。建成了规范统一、具有电业行业特色的文明服务窗口“光明热电营业大厅”营业大厅内营销部和热里稽查办公室联合在一起办公,为客户提供了一个供热政策、用热常识和用热业务咨询、受理等内容的便捷服务途径,服务大厅的公司营业员工统一着工作装,佩带工作证,为了做到对外营业和服务中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公司还制定了窗口服务人员的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忌语,严格要求公司员工对待用户要做到言行举止要文明,对待客户要热情、解答咨询要耐心、受理投诉要重视、故障保修要迅速、计量收费要准确、服务反馈要及时,同时为了给用户提供便利,营业大厅内还配备了饮水器具、休息椅、老花镜、笔墨等便民设施,让客户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规范员工服务行为中,4规范员工行为举止。公司从加强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方面入手,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了文明用语规范,要求员工在工作中杜绝行业“忌语”严禁对客户进行误导和“冷、硬、横”不良作风,同时公司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岗位纪律,要求对待来访的客户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对待用户的疑惑不得敷衍推诿。热费收取中公司针对部分用户对营销员上门收费存在不信任的情况,经过研究通过电视媒体向用户宣传,鼓励用户主动到营业大厅缴费,同时在全体营销员中开展了客户无起诉和无停热收费”竞赛活动,鼓励营销员以优质的服务感动客户,实施情感催费。

优质服务将无从谈起,6加大设备治理和改造力度、提高供热质量。作为一家供热企业如果没有优质可靠的热源作保障。为此公司在整改完善工作中把提高供热质量作为搞好软环境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为了提高供热质量夏季公司投资100000元对老热源点的供暖设备进行了全面的大修,利用夏季用电负荷小的时机申请电厂机组全停20天,对影响供热安全和质量的一次网除污器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供热可靠性,20xx年公司冬季供暖期将新增加供热面积6238平方米,供暖用户将接近235户,为了保证9月25日公司老热用户的如期供暖,公司克服了外网施工期短,新建换热站多的各种困难,全体员工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每天起早贪黑奋战在供热管网施工中,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施工,9月25日确保了如期供暖,供暖初期,为了保证用户家中的供热质量,公司要求外网检修人员和营销员不允许和物业管理就用户家中暖气不热的情况互相推诿,所有营销员和检修人员深入用户家中,协助用户进行供暖系统的改造,和排放供暖系统中的存气,用真情来感动用户。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保障身体健康》。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和食品安全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关系到国民健康、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对于你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学生而言,学习一些食品卫生的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同学在流动摊贩处购买并食用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你知道那些看似诱人的食品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危险吗?据卫生监督部门介绍,由于学生的零花钱相对有限,所以这些经营者绝大多数是以“便宜进便宜出”为原则,购进一些“三无”产品,多数食品以色素、糖精为主要原料。还有一些油炸、烧烤、烟熏食品,不仅会使食物营养成分变性,还有可能因为原料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毒害,严重危害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

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隐患不仅需要卫生、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大检查管理力度,更需要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所以,在此我建议同学们:

1、要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同时注意食品包装上有无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

2、培养良好的饮食观念。不食用流动摊点的小吃、零食等,自觉抵制三无食品、低质食品的诱惑,尽可能在家里就餐。

3、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每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自备水杯,多饮白开水,少喝含有防腐剂、色素的饮料。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在校园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保持校园卫生环境整洁。

同学们,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是关键。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让健康的生活永远伴随大家!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三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谋求大发展,开创新局面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的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使我们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首要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我们敦化市也相距在市内四个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及37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全部是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上来的下岗职工,这些下岗职工在经厉了一次下岗后,深知自己再次就业的重要性,所以十分珍惜这份难得的工作。

劳动保障机构健全了,我们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确,工作细致周到。他们已成为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员、就业岗位的信息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协管员,他们的工作,不仅从最基层保证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就业任务的完成,并且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反映说:“过去,厂子管我们的一切,我们把厂子当成家;现在,社区对我们关怀备至,社区就是我们的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最亲的人。”

通过这些话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格局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居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企业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街道社区作为社会化依托的代表,承担着劳动保障“港口”的职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工作能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矗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靠街道和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要靠街道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开展近距离、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更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准确掌握每位下岗失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和就业需求,就能有效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第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新的标准,增添了新的动力。过去,我们在办公室进行管理工作,在市区一级的职介中心和社保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大部分同志是努力工作且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地方,虽然有制度要求,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也或多或少出现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推诿的现象。但在街道社平台,面对天天与你见面、时时需要直接帮助的工作对象,容不得半点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对那些困难对象,你更要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按时完成服务承诺。我们工作对象最紧迫的需求,与我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并成为我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

当前,各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千方百计发挥平台的作用,使其在劳动保障工作的主战场大显身手,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运作,巩固和完善平台建设。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择业观念陈旧,影响着就业与再就业。当前,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择业观念的束缚。脏活、累活不想干,赚钱少的工作不愿做,宁可在家等、靠、要,也不去干没“面子”的活,总是觉得只有进机关或进大企业才算是有了工作;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比较弱,无法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好高鹜远(如市里今年给街道安排的“4050”人员)。

2、劳动技能单一,开发就业岗位难。下岗失业人员多是缺乏工作经验、技能的毕业生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尽管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在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稀少,如:机械加工行业,想找一些水平高一点的车、钳、电、焊等技工非常困难。

在今后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方面对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做到政策运用到位,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准确。

2、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在开展就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了“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三次上门”的服务承诺,即对第一次前来办事的人,告知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在第二次办完,第三次如还没办完,则主动上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规范的语言,热情、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街道再就业服务工作。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人员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形成。要把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特别是摸清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挖掘社区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小市尝社区幼儿园、社区超市、社区电器维修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社区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并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为困难对象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使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能准确把握,很好运用。

4、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内有相当一部分人因技能单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而无法实现就业。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自办、联办、定向、非定向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会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学校等单位联手,开办电脑、家电维修、烹饪等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生产、生活技能,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同时,我们还将与辖区内有用工意向的单位建立挂钩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定向培训,解决再就业问题。另外,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社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建立了社区单位就业联谊会,并把服务功能不断向辖区外延伸。

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要严把用人关,制定具体措施,保证从招聘到使用各个环节形成制度。要把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城市为单位,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再就业援助和开展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措施,都掌握动态管理和统计的方法,都知晓政府促进再就业的政策。要在各地树立一批好的工作典型,推广一系列好的工作方式,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体工作人员素质提高。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四

今年3月,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到8月底全部结束。我们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结合后勤实际提出“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办师生满意后勤”为实践载体,通过系统地学习和深入基层调研,实事求是地审视过去,分析现状,思考探索发展之路。在思想认识上达成共识,即牢固树立“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后勤服务理念,按照学校党委的思路和要求,坚持高校后勤公益性原则不动摇,努力构建适合学校根本任务和办学规律的后勤保障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采取举办专题报告会以及工作思路探讨会等形式,如结合后勤实际,明确一个目标,即全力办好师生员工满意的后勤;强化两项任务,即保障和服务;牢记两个重点,即安全和稳定,包括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以及后勤保障服务职能运行稳定。同时,结合爱校感恩教育、主人翁精神教育,如针对后勤部门和后勤职工在享受学校改革成果时,应该为学校干点什么等问题展开讨论,要求党员干部讲大局、讲纪律、讲服务,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做好后勤工作。后勤各级党组织在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注重后勤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后勤职工的积极性,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取得较好成效。我校后勤工作得到了国家民委、湖北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李华龙同志被评为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我校被评为全国高校节能先进单位、全省高校水电管理先进单位。

(一)今年3月根据学校党委决定,原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合并组建后勤保障处,代管校医院、劳动服务公司。随即新的工作班子搭建,分工到位,交接后顺利平稳运行。随着管理机制的改变,运行机制也需要逐步调整,针对此问题,遵循学校领导意图,处领导班子多次讨论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并召集所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进行讨论,寻求破解难题的有效方法,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并符合实际的后勤保障服务运行机制。

(二)全力做好服务,保持学校稳定。今年先后发生涉藏、涉疆等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民族院校的影响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后勤保障处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党委要求,聚精会神抓维稳工作,尤其是学校敏感的食堂、水电、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的保障工作问题。学校食堂供应的食品价格虽已与原料价格形成剪刀差,且越来越大,但仍坚持价不涨、量不少、质不降,采取切实措施全力保证学生的基本伙食,如严格限制食堂毛利率,让利给学生。若因此影响员工分配由处财务掌握的应急基金中补充以稳定员工队伍,并且继续对食堂免费汤供应进行补贴;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挖潜堵漏;加强伙食物资采购监管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规模效益,降低伙食成本。同时,注意调整伙食结构,在满足学生基本伙食的前提下,从花色品种上,从就餐形式上满足学生多层次需要。另外,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每星期对各食堂进行一次例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今年的维稳工作中,全处上下高度重视,重点部位严格布防,坚持值班巡查制度,水电、学生宿舍、教学楼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安排,改进服务措施,维护了学校的稳定。

(三)根据学校《关于对学校xx年度任务目标进行管理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后勤保障处结合年终总结考评,对xx年度学校下达的管理任务目标进行了测评。学校年度任务目标考核是以《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任务目标》为蓝本的,对后勤管理与服务的要求是从师生满意度方面提出的,重点涉及校园管理、卫生状况、水电暖管理、食堂公寓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为此我们也设计了《后勤目标考核满意度调查表》,于11月13日至16日,对在校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形式的后勤管理群众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取了200个样本,其中教工50个,学生150个。调查结果显示,学校师生对后勤服务质量和效果充分认可并期待进一步完善。师生对“满意”、“基本满意”打分的比重合计达83.13%,一般只占16.87%,平均满意度达83%。

(四)加强反腐倡廉和服务行业作风建设。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反腐倡廉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服务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维修工程及各种物资采购的招标程序,有针对性地对关键岗位、关键事、关键人进行警示教育并与责任分解、责任追究措施结合起来。同时,结合后勤服务工作实际,加强后勤服务行业的作风建设,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后勤服务行业作风建设的提升。

(五)全面预防、抗击甲流感。学校在校医院设立甲型流感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下发文件传达上级精神,制定应急预案,并密切观察防疫动态,加强对流感患者诊治,以确保师生健康。幼儿园全面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坚持晨检、午检,与学校防控办公室及社会防控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实行动态的零报告制度。园内各班级在做好幼儿保教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加大清洁消毒、预防疾病的各项措施,并且做好宣传,使幼儿家长能积极配合。后勤有关部门,还积极组织人员对校内卫生死角进行整治,对4号楼西侧的垃圾场进行整修,喷洒消毒剂,先后对全校范围进行了3次全面消毒,8次重点部位的消毒处理。通过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目前,师生情绪比较稳定,还没有发现甲流感在我校的蔓延苗头。

xx年,校医院通过内抓管理质量,外树服务形象,本着以人为本为核心,以医院和谐稳定为重点,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的,圆满完成了全校1700多名教职工、近2万名学生的医疗及保健工作。全年门诊量6万多人次,各种注射2.3万人次,各种化验检查近万人次,x光、b超、心电图近3000人次。没有发生任何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还顺利完成了近万人次的新生、毕业生等各项体检任务,报告传染病例76例,注射疫苗3.5万多人次。还为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健康普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通过抓制度建设、医德医风建设促进了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校园环境美化方面,新建沿湖路围栏约1100m,新装石凳40条套,成为了集美化、绿化为一体的师生休闲场所和观赏景点,整体效果良好,是校园内又一处新的亮点,深受师生欢迎。新栽树木200余棵,移植树木100余棵,新增小乔木品种30多个,新增色块120平方米,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与27栋学生公寓周边铺设绿化草皮4000多平方米,校园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建设节约型校园方面。从校园水电管理入手,水电二级表已基本安装到位,校园水电巡查专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随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同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努力降低能耗。按照学校要求,确定“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优先重点”的思路,对图书馆6号阅览室的旧灯具进行节能改造,达到了节电20~30%的效果。及时发现并检修地下管网漏水10余处,防止浪费现象发生。今年东湖高新区内长期存在供水管网水压偏低问题,水电管理部门对学生区、教学区、家属区加压供水分别达到3350小时、2050小时、60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多起。解决教学单位、教学大型活动以及师生急需解决的问题。xx年被评为全国高校节能先进单位。

(三)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方面。经学校统一招标,在今年暑期完成化材院水电改造工程;南区足球场东侧防护网修建工程、23栋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整修。屋面防水2.6万平方米。全年还完成4、9、22栋学生宿舍自行车棚修建;在学生区、教学区、附小等处自制安装防盗网多平方米;自制或部分购置学生床架、铺板3000(人)套;修理课桌椅1000余套。加强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四)学生宿舍、教学楼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学工、保卫等部门密切沟通,与各学院加强联系,广泛做好宣传。学生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得到加强。特别是宿舍被盗现象经过各方面努力得到有效遏制。卫生保洁按规范操作,逐步提高保洁水平。门卫严格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及时为学生提供维修服务,只要学生有困难都想办法帮助解决。

(五)房改工作方面。首先积极争取政策,我处与财务处一道,连同中央在汉八所部委属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广泛收集信息,积极向湖北省房改办呼吁,反应中央在汉单位与京内单位货币化补贴之间的差距,要求提高补贴标准,增大补贴幅度。在湖北省委的关心和省房改办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房改办于今年9月出台了新的中央在汉八所高校货币化补贴政策,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的货币补贴幅度;其次是采集信息认真做好预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近万条,统计、计算各种数据近万个,在有效时间内,现已将1700多人的货币补贴预算上报国家民委,并准确发放300余离退休人员货币补贴,发放金额8000多万元。在职人员已经进入公示阶段;再次是启动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工作。根据武汉市有关政策,我们积极收集、整理办证资料,并已报送到武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待报批,职工房改房的“两证”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六)其他服务方面。校内超市服务目前已形成近xx平方米、7个连锁店,门类比较齐全的商业服务网点,学生校内购物十分便捷。校内接待服务、运输服务基本满足了学校会议、各种公务活动及迎新等需要。校内通讯、学生澡堂、洗衣房、车船机票售票点等综合服务运行良好。邮局服务业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满足了师生用邮、存储需要。印刷厂工作满足了校内校报、学报等印刷需要。

(七)后勤保障处新机构运行后,根据各方面要求与聘用的后勤员工签劳动合同,此举既保障了近千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学校因违反新的《劳动合同法》而引起的大量纠纷和大额赔偿。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五

1.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2.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3.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南京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4.随箱文件

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6.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7.发货作业

贴标签分货捆包、包装发货检查运到发货准备区发货日程堆放传票处理装车发货发货信息记录   

    8.配送作业

因素决策各用户分布情况基本配送区域划分订单货品特性配送批次决定各用户的交货时间配送先后次序暂定各用户的订货量体积重量可调派状况车辆最大装载量重量限制车辆安排形式、种类自车、外雇车用户点卸货特性限制运送成本每辆车负责用户的决定交通状况用户点位置路径顺序送达时间限制性质货物形状容积重量车辆装载方式

    配送顺序决定供货质量保障的设施及措施

   1.供货质量承诺 我公司承诺:

2.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3.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4.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5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6.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7.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8.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9.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10.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1.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六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谋求大发展,开创新局面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的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使我们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首要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我们敦化市也相距在市内四个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及37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全部是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上来的下岗职工,这些下岗职工在经厉了一次下岗后,深知自己再次就业的重要性,所以十分珍惜这份难得的工作。

劳动保障机构健全了,我们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确,工作细致周到。他们已成为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员、就业岗位的信息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协管员,他们的工作,不仅从最基层保证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就业任务的完成,并且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反映说:“过去,厂子管我们的一切,我们把厂子当成家;现在,社区对我们关怀备至,社区就是我们的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最亲的人。”

通过这些话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格局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居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企业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街道社区作为社会化依托的代表,承担着劳动保障“港口”的职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工作能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矗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靠街道和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要靠街道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开展近距离、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更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准确掌握每位下岗失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和就业需求,就能有效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第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新的标准,增添了新的动力。过去,我们在办公室进行管理工作,在市区一级的职介中心和社保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大部分同志是努力工作且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地方,虽然有制度要求,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也或多或少出现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推诿的现象。但在街道社平台,面对天天与你见面、时时需要直接帮助的工作对象,容不得半点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对那些困难对象,你更要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按时完成服务承诺。我们工作对象最紧迫的需求,与我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并成为我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

当前,各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千方百计发挥平台的作用,使其在劳动保障工作的主战场大显身手,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运作,巩固和完善平台建设。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择业观念陈旧,影响着就业与再就业。当前,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择业观念的束缚。脏活、累活不想干,赚钱少的工作不愿做,宁可在家等、靠、要,也不去干没“面子”的活,总是觉得只有进机关或进大企业才算是有了工作;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比较弱,无法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好高鹜远(如市里今年给街道安排的“4050”人员)。

2、劳动技能单一,开发就业岗位难。下岗失业人员多是缺乏工作经验、技能的毕业生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尽管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在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稀少,如:机械加工行业,想找一些水平高一点的车、钳、电、焊等技工非常困难。

在今后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方面对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做到政策运用到位,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准确。

2、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在开展就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了“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三次上门”的服务承诺,即对第一次前来办事的人,告知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在第二次办完,第三次如还没办完,则主动上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规范的语言,热情、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街道再就业服务工作。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人员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形成。要把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特别是摸清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挖掘社区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小市尝社区幼儿园、社区超市、社区电器维修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社区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并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为困难对象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使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能准确把握,很好运用。

4、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内有相当一部分人因技能单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而无法实现就业。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自办、联办、定向、非定向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会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学校等单位联手,开办电脑、家电维修、烹饪等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生产、生活技能,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同时,我们还将与辖区内有用工意向的单位建立挂钩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定向培训,解决再就业问题。另外,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社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建立了社区单位就业联谊会,并把服务功能不断向辖区外延伸。

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要严把用人关,制定具体措施,保证从招聘到使用各个环节形成制度。要把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城市为单位,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再就业援助和开展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措施,都掌握动态管理和统计的方法,都知晓政府促进再就业的政策。要在各地树立一批好的工作典型,推广一系列好的工作方式,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体工作人员素质提高。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9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五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十九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三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四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6)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生效。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

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4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八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1.加快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步伐。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考评体系。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深入开展“一镇一品”创业促就业活动。要在“海虞服装”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梅李经编”、“古里针织”等品牌,逐步形成就业创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的良性机制。

2.健全区域间人才劳务合作交流机制。要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年末岁初的企业缺工现象,妥善解决好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要继续巩固已有的劳务合作伙伴,积极开辟新的劳务基地,更加注重对接性与匹配度,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区域间人才合作交流,使区域间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为区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强化市场推荐服务,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异地就业和市场就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青年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4.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举办好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特别是大型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要策划好、组织好各类特色招聘活动,做好市场统计分析供科学决策,打造一流的交流互动平台为企业与求职者牵线搭桥。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构建公平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以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为重点,以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周活动为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做好赴外招聘活动,宣传形象、介绍优惠政策,引进一线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2.拓宽人才交流方式。建立海外人才网,开展市留学人员及博士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凝聚人才,以才引才;加强与海外人才联络员的沟通和联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做好人才专项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建立好高层次人才、籍旅外在外人才信息库,形成调研报告,储备丰富的人才资源。

3.继续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市专技类拔尖人才考核,和省级以上各类专家选拔和专项申报工作;推进资助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各类专家的相关待遇,提升高级专家在专技人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职称培训和职称评价,不断提升专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优化专技人才队伍层次结构。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建筑业、医药化工等行业延伸、拓展。

4.进一步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力争新建省级站2家以上;积极开展博士后招收引进工作,着力推进新建和省级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全年新增进站博士后3名以上;优化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开展资助奖励及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出站考评等活动,确保博士后科研顺利进行,为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优质服务。

5.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实力。要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

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高技能人才奖励、高级工培训资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继续发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作用,举办全市规模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力争完成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150人。

6.不断拓展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公共实训基地申建工作,做好各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调研、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开展计划目标等工作;大力开发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数量和质量。

三、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推进社会保险更好发展。

1.继续巩固城保扩面成果。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着力点,将本地户籍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覆盖面。继续以行政推动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为抓手,以政策驱动和服务带动为重点,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主体功能,强化督促指导,有效推进农保转城保工作;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新条例的宣传,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上取得新突破。

2.完善医保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市职工医疗保险“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完善衔接工作,确保至年底实现“五统一”相应目标要求。优化医保结算经办模式,减轻结算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更好贯彻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发挥更大作用。在医保定点单位中逐步推开信用等级评定,将信用等级与费用结算、稽核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调动定点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改进医疗救助办法,加大对特病、重病等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负担。

3.健全工伤保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工伤保险新政策,按照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市工伤保险业务流程。继续推进生产性事故快速认定和劳动能力快速鉴定工作,畅通工伤待遇结付的绿色通道。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与法院和市法制办沟通,尽量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断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完善工伤事故调解机制,加强与各镇劳动保障所和劳动监察仲裁部门配合,及时快速落实工伤待遇。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伤事故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努力消除工伤事故隐患。

4.健全退管工作长效机制。要在提高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根据退休人员特点和需要,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和服务。以创建“退管示范社区”为载体,指导社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加强基础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就近、便捷的活动平台,更好地促进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要不断总结和推广示范社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健全机制,确保劳动关系总体稳定。

1.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一体化信息系统资源,充实企业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内容,扩大网络化管理覆盖面。依托网格,以劳动用工管理薄弱、劳资关系矛盾突出、农民工用量大、生产环境差的非公有制企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经济运行和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摸调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摸清和查明引起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原因和问题。继续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的

激化升级,要健全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工作机制,发挥好职能作用,妥善调处各类简单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要协调好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政策性破产等企业,要继续依法做好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3.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继续推进乡镇仲裁分庭建设,确保6个基层仲裁中心分庭全面运行,基本覆盖全市各镇及各经济板块。要健全完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社会大调解体系。要对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梳理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到裁审对接,力求裁审一致。

五、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突出能力建设主题,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通过初任培训、跟踪考核、定期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以及201x年新录用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工作;举办初任、青年公务员效能廉政、月末讲座等公务员专题培训,尝试开设网络课堂,开展拓展训练等形式让学员参与互动,并做好培训需求调研,不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尝试建立公务员内部流动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2.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的统一部署,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及其审核备案和工资套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在各事业单位以及人社部门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信息系统,建立起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形成网上申报和审批的流程,增强管理的科学化和效能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平稳地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相关工作。

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规范管理。改进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奖励力度,拟定《机关奖励综合管理意见》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意见》。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定期对聘用制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新进人员、合同到期人员,及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扫除聘用制工作的盲点;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展调研,配合各系统绩效工资的相继出台,研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继续做好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工作。做好对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工作和对市镇两级事业单位的招聘实施工作。在招考过程中不断探索考试的科学化、合理化,既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能让用人单位找到对口适用的人才。

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活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和坚持学习日和学习登记制度,确保学习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既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又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力求使工作人员具备较全面的科学知识,高质量的办事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明确调研目标,确定调研课题,并撰写有质量、有深度的调查报告,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2.加强务实型机关建设,转变工作职能,优化服务环节。要从维护大局出发,把执行法律和法规作为部门工作的“生命线”,把机关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掌握好政策界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开展机关的各项工作。

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持久地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国情,牢固树立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精神。

3.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推行阳光行政,力求公开透明。所有行政事项,都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继续依托“一体化”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办公,做到阳光行政;要强化基础数据管理。结合“一体化”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推进,组织力量集中对社保系统历史问题数据进行清理,确保相关权益纪录准确无误。推行身份证读卡器使用,提高基础数据输入准确性。

4.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基层难题。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当好“人民公仆”。克服“松、散、慢、粗”的不良作风,发扬“严、细、快、好”工作传统。

5.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坚持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不得假借领导或机关名义为自己和亲朋好友办私事,更不允许利用手中的办事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管住自己,以实际行动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生产保障之星申请书(推荐)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为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

第十一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或每 天支付一次工资,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省以及统筹地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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