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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委托催款协议书 催款委托书范本(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5:28:42 页码:13
民间借贷委托催款协议书 催款委托书范本(3篇)
2023-01-16 05:28:4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民间借贷委托催款协议书(精)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男,x年4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镇六圩行政村xx村自然村号,身份证号:

上诉人付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年1月17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内容,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第一审、第二审诉讼费用和其它受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第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定性错误,本案是被上诉人周某某利用上诉人付某某手书的欠条进行敲诈勒索的刑事涉法行为;

在第一审开庭审理中,被上诉人周某某诉称:被告付某某于x年6月26日以资金紧张为由从原告周某某处借款450000元,约定x年7月20日前归还借款。借款当日被告付某某给原告周某某出具了一张借条。x年8月份经原告周某某多次催要,被告付某某归还了20xx00元借款,剩余430000元至今未还,故原告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付某某:1、偿还借款430000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与事实不符。

本案是被上诉人周某某利用上诉人付某某手书的欠条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借条的内容并不是被上诉人周某某所写,而是周某某的表哥手书,上诉人付某某在周某某表哥邀约的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和恐吓中被迫签署了“借款人付某某”的名字,周某某并没有向付某某支付450000元人民币现金。付某某确实对借条中载明的“今借到周某某人民币45万元整,还款日期7月20日”内容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审查义务,但是在原审的庭审中证人黄志德、刘仁财的证人证言明确的表明;涉案借条系被告付某某受胁迫情况下签署的。因此周某某以付某某手书的欠条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案提起诉讼,某区人民法院竟超越职能管辖范围,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条件进行立案审查,不研判本案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刑事法律关系,而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的一审判决。某区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在本案开庭法庭调查阶段正确研判了法律法系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提出司法建议,将本案移交给海淀警方立案侦查。

二、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没有查清本案借条形成的过程和因果关系

周某某起诉没有事实依据,借条内容是原告周某某表哥所写,签字是被告付某某所签。该借条形成过程是案外人殷楠冒用被告付某某的名义与原告周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是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周某某并未向被告付某某实际出借任何款项。原审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定性、案件基本事实没有查清的基础上就做出了错误的判决。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第一审、第二审诉讼费用和其他受理费用。

此致

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附:1、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某民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上诉人:

x年2月23日

最新民间借贷委托催款协议书(精)二

民间借贷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民间借贷委托催款协议书(精)三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今年上半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为1100亿元,而去年同期该行的数字显示为800亿元,这意味着过去1年间温州有300亿元资金涌入民间借贷领域。今年1-3月,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分别为23.01%、24.14%和24.81%,其中3月的利率水平创历史新高。5月利率达24.6%,6月则为24.4%, 利率水平处于阶段性高位 。另据该行调查显示,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

财经评论员叶檀告诉记者,非法集资危害是非常大的,第一使民间财富全部蒸发掉了,很多人省吃俭用几十年的财富就没有了,还有一个如果企业都去借贷了,企业显然是无法偿还这种融资成本的,企业的根基会消失掉。像闽北这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担保圈的破产、躲避、逃跑,很多民间的借贷者开始出逃。当地的金融生态已经彻底坏掉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此轮民间非法集资产生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通胀以及紧缩的货币政策之下,一些企业苦于通过银行渠道很难贷款,另一方面民间大量的 资金找不到出路以及投资渠道,他认为要破解民间非法集资迷局,必须从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监管等几个方面入手。

孙立坚说,第一点必须要解决产业资本回归到实体经济的舞台,第二点国家要对通胀拿出一个有效的治理方式 老百姓的财富能够支撑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要加强监管,对灰色的民间金融体系 包括一些改头换面的私募基金。实际上他们做的都是以钱养钱的方式,这是要加强监管。

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民间金融是把双刃剑,没有一个传统制造产业可以支撑30%以上的利率,更不必说百分之百的年化利率,但也要承认它的客观存在,让民间金融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把它纳入监管体系,以免在体外恶性循环;另外国家要大力发展像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这些跟民间紧密联系的草根的金融公司,因为只有这些的金融公司,它跟中小企业才是匹配的,才是配套的。

叶檀说,治本之术,放开利率管制,第一步要放开利率的浮动区间,因为贷跟正常的利率相差的倍数非常多,甚至相差十倍左右,如果把正常的利率区间打开,使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利率的上浮或者下调,跟市场相匹配,这样的话,官方合法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的金融机构,大家一起来来进行市场定价。到最后会有一个正常的价格出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将不受法律保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金强认为,民间金融的发展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民间借贷的形式、利率水平、合约的规定等加以明确,让那些愿意把资金用于创新投资、三农建设等领域的民间资本真正实现阳光化。而对于那些急于把自己的钱放出去,以钱生钱、赚快钱的人们,叶金强则提醒一定要防范风险。

叶金强说,你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对方的资产和信用,不要受那种高利的诱惑,有可能你短期内可能从你的本金当中拿取利息给你,但将来你本金根本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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