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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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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优秀8篇)
2023-11-20 15:02:49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满足。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的协作和沟通,领导的指导和监督。方案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和改善现状,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健康内蒙古20xx”规划》和《健康包头促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健康引领、全程服务、兜底保障、公平可及、政策支持、激发活力、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建立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固阳”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把老年人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老年人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社会支持、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老年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市场培育、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管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推进老年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促进老年健康的强大合力。

3、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考虑全体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维护老年健康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到老年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依托我县蒙医中医特色资源,探索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做法。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落实老龄健康保障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完善政策,构建高效有力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动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将老年健康促进相关项目纳入民生项目序列,在立项审批、土地调拨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发改委)。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联网直接结算,解决异地养老人员结算不便问题。实现区内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在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内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区外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大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医疗救助工作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医保局)。

建立完善支持社区家庭健康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方位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有序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民政局)。

(二)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统筹配置医疗、养老、教育等多方面资源,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公平可及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蒙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鼓励以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疾病救治、老年医学综合评估和康复护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人失能分类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卫生健康服务。扩大蒙医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蒙医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广融入蒙医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开发并推广老年常见病蒙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包,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和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到20xx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做好老年人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家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方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支持鼓励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发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全面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提升老年人就医满意度,到20xx年底,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xx年6月,县内医疗机构80%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卫健委)。

2、健康创新发展,推进深度融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增设养老床位,强化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发展蒙医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将蒙医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开展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引进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三是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蒙中医诊室,开展融合蒙医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具有养老养生、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的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机构按照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五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护理院、康复医院、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等加入医共体,形成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推进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委)。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培训规划。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和职业院校合作设立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实习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对从事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规范老年健康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内容,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升医养结合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委、人社局)。

(三)多措并举,共同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

推动涉老文化发展。加强老年教育,积极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文广局)。

整合卫生健康系统所有资源,做好老年疾病预防诊治工作。探索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老年健康宣传周”、“健康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各类健康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网络,重点为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心理支持和健康促进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公共道路和社区住宅等所有涉老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和增设助老设施等多种方式,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

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到20xx年底全县至少建成2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xx年,各镇60%的(村)社区建成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xx年,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打造成为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政府、卫健委)。

(四)围绕需求,推动老年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1、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的用品用具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健康用品专区专柜。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拓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年教育、健康养生、精神慰藉、异地养老等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加强老年健康产品用品及服务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2、以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医养结合相关项目为抓手,带动我县各类医养结合工作相关项目建设,打造有固阳特色的多种模式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老年健康相关服务产业,积极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与大健康、房地产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和规划的无缝对接。探索建设面向全市的集康复护理、休闲养生为一体的老年健康产业基地(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

3、发展“智慧+老年健康”新业态。统筹多方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开展老年健康信息监测工作。20xx年,实现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实现互联网预约挂号、诊间支付、专家查询、健康知识普及、诊查结果查询和远程医疗等服务内容的“智慧+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卫健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等各类资金投入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事业,在投融资、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平台在老年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年健康宣传工作。扩大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提升全社会的健康老龄化意识,全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以及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二

为全面落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22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2022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nnlljkk@,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四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符合我县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10号)、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老龄〔20xx〕5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罗源。

到2022年,我县促进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得到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25年,我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二)加强预防保健,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四)加强康复护理,推广家庭病床服务。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

(六)探索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倡导临终关怀服务。

(七)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多模式发展。

1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整合医养资源,鼓励不同等级、类型的医疗、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新推出的养老用地优先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或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设置护理站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增设养老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床位,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措施,整合优化各部门资源,发挥政策协同作用。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养老、卫生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本方案有效期限5年。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五

2015。

33。

2015。

40。

号)的精神,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促进城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托城区资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融合发展为手段,以综合性养老机构为支撑,夯实发展基础、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着力发展特色养老产业,为促进城区社会和谐安宁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保障。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探索养老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及路径

根据资源分布状况,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打造重点区域和特色项目,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政府职责,有序引导城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和优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让市场主导产业发展。

2020。

年,城区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

40。

3

5

个养老产业知名品牌,有力促进南宁市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城市。

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和完善市场机制的思路,制定辖区内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创新发展模式,融合各方资源,在

2020。

年前实现城区养老床位数达标和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目标。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支撑地位,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建设标准、功能配置、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

2016。

年完成万力社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坛洛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到。

2020。

年,力争再建成一所。

300。

500。

张床位的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以满足人口老龄化增长需求。

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逐步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在满足农村五保户和城市特困人员养老需求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总体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实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到

2020。

年,力争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率达到。

100。

%,形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新体制。

落实南宁市《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不低于社区居民公益性用房面积

20%。

2020。

年,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

推进

“互联网。

+

”行动,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思维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相融合,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籍、保健康复、紧急救助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进程,实现服务项目增量,服务功能增效,服务范围增大,服务主体多元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坚持民办公助指导思想,有效履行政府服务职能,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吸引社会组织和个人,吸纳社会资金和资源参与支持城区养老服务事业扶持资金纳入城区财政预算,城区每年按照本辖区的目标任务安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和居家养老运营补贴等养老服务发展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下,支持社会资本创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当地医院、康复中心和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制度,探索老年人异地养老就医结算问题。

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正规专业院校、医院合作,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养老服务相关技能培训的,可按南宁市相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2

年以上的可以参照卫生医疗部门护士管理办法给予护龄津贴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计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认真落实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成立城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形成城区政府领导,民政局牵头负责,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安监局、统计局、食药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局西乡塘分局、国土局西乡塘分局、西乡塘消防大队等单位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工作联席会议、考核评估和统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城区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将各项优惠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优惠扶持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城区民政部门建立和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制度。积极引导辖区养老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民政、财政、住建、卫计、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未达标的养老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要确保其公益性质,严禁从事核准范围以外的经营业务,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老机构,要收回床位建设补贴资金,停发床位运营补贴,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建设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镇、街道和城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和防护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各养老服务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责任。卫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的检查指导,确保不出问题。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六

为推进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老龄化,根据《江西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健康江西办发〔20xx〕5号)和健康新余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的通知》(健康新余办发〔20xx〕6号)的要求,结合分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养提升,推动健康老龄化。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进分宜县“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集中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宣传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知晓率,鼓励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定期体检,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将老年人纳入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掌握健康状况,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养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提高全县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评价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动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师,为“入家”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到2022年,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老年人体育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综合连续的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实现优质康复和护理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7.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县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建立健全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体系。推广老年医学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将老年综合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有关考核内容。提倡非急诊老年患者到老年医学科首诊治疗。全面落实老年就医服务等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检查、住院等诊疗服务。到2022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医养结合协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全县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

10.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快县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发挥热敏灸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县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培训居民适合居家的自我灸、保健灸技能。推动中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到2022年,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治未病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

(四)营造老年健康友好环境,增强老人幸福感。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动。在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时向老年人倾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12.建立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13.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和新型传播宣传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系统化、日常化。各单位宣传要形成自身风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据受众特点来选择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传方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达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成立督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行分片督导(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相互交流,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分宜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达标。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七

2013。

3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桂政发〔。

2014。

58。

)

2015。

79。

号)精神,为积极应对我县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推进我县养老服务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20。

年,全县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

35。

张以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社区,

90%。

以上的乡镇和。

60%。

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推进我县养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养老产业知名品牌,力争把我县打造成为全市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县。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依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资金保障等计划,确保在

2020。

年以前养老床位实现每千位老人拥有。

35。

张以上的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县城及乡镇在制定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要按照常住人口人均用地面积不少于

0.1。

2016。

年底,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不足。

25。

张的,要根据老年人口数、床位缺口数等指标要求,优先保障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计划指标;要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盘活,整合闲置企业厂房、学校校舍等各类资源,并通过租赁等方式招商引资,为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场地。养老服务建筑物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时,要优先安排同等用地面积的回迁或异地重建用地。在实施乡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严禁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来实施房地产开发等建设活动。

2016。

年推进县老年公寓综合楼竣工;推进县民政项目园区公办养老项目的建设,

2016。

2017。

年,我县要建成一所不低于。

200。

张以上床位的示范性公办养老福利机构。

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全县规划推进

40。

个以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及公益性服务活动场所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着力破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解放农村社会劳动力,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加快推进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含乡镇敬老院)的改革,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6。

年完成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实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采用托管、承包经营等方式,激活公办养老机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6。

年底前,完成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推进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从。

2016。

年开始,开展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评估考核,对服务优秀的养老机构和服务单位给予奖励,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桂民发﹝

2007。

162。

号)精神,积极争取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助资金,落实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扶持政策。

充分利用我县气候、生态环境等优势,加强规划引导,培育发展养生、养老、康复、教育、医疗等老人特色产业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品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努力将我县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基地

按照国家有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下,卫生计生部门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可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相应待遇。

认真落实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执行须经民政部门认定,可一年一定、每年办理。

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与正规专业院校合作,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2

年以上的可以参照卫生医疗部门护士管理办法给予护龄津贴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补贴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县本级成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由县政府领导,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发改、物价、工信、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卫计、统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工作联席会议、考核评估和统计制度,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县本级、各乡镇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将各项优惠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优惠扶持落到实处。县财政要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民政部门要建立和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进行有效监管。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资质评估,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民政、公安、财政、住建、国土、规划、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和消防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对未达标的养老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要确保其公益性质,严禁从事核准范围以外的经营业务,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老机构,要收回床位建设补贴资金,停发床位运营补贴,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建设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确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各级养老机构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稳定;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养老机构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疫情预防、监控制度等落实情况,确保养老机构的卫生和食品安全。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方案范文如何写篇八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娄底。

到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5%。90%以上的综合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稳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结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黙病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并且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广场舞、门球、柔力球、健身球(操)、健步走等老年体育活动。每年举办球类等老年人喜爱的体育项目比赛,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预防保健。

1.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作为健康娄底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老年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倡导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精神障碍问题,了解预防老年期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知识,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辅助器具配备服务,开展老年残疾人支持性康复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适残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老年人健康提供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疾病诊治。

1.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医养结合机构为补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市卫健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候诊专区,优惠门诊诊查费,为老年病人提供门诊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治疗等优先服务和平车、轮椅等便利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环境。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老年综合评估室,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评估服务。采用多学科会诊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开展社区(村)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村)、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及约定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老年康复特色服务。

1.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统筹整合、优化配置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未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提升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已经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房装修、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医保局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覆盖面。针对没有条件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采取协议合作、互惠互利的形式,促使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规范可行的合作协议,提高医疗机构履行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疾病筛查、健康检查服务的能力。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专家与师资团队,促进老年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中医特色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点,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的建设,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1.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实行长期照护合作机制。推动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站)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对口支援,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长期照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和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加强老年特殊群体保障。政府设立的长期照护机构和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护机构,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满足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供临终人文关怀。

1.鼓励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设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或临终关怀服务专区或专科。(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收费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促进安宁疗护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等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提高执业人员防范风险能力。逐步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课题研究和产品研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老龄健康专家库,加强安宁疗护专家库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三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探索“订单制”等人才培养途径,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医院、养老院等引进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方面人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老年健康、安宁疗护、老年护理等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医院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通过互联网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养老健康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证书,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依托市级卫生健康数据库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通过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性,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老年健康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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